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妙雲集上編之五『中觀論頌講記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觀顛倒品第二十三

  上品就如來性觀察,而如來之所以為如來,是由斷煩惱、破顛倒而成的 。煩惱根本,是貪、恚、癡的三毒,也稱三不善根。眾生所以流轉生死,不 能解脫,就由於顛倒煩惱。因此,一分聲聞學者,以為有真實的煩惱與顛倒 ;有真實的顛倒與煩惱可生可滅,起自性的執見。不知如有自性的顛倒煩惱 ,就根本不生不滅。顛倒煩惱是如幻的假名生滅而實不生不滅,所以能正見 顛倒煩惱不生的,纔能真的得到解脫。阿含經說:顛倒的生起,是由六根的 觸對六境,無明觸相應,生起執著所致。如以為這色相很好看,聲音很好聽 ,合乎自己內心的情境,就起樂受,有貪愛。假使以為這色相不好看,這聲 音不好聽,不合自己內心的情境,就起苦受,有瞋恚。取著境界的淨不淨相 ,生起可意不可意的情緒;著了相,就生起顛倒煩惱了。經中說到遠離煩惱 ,特別著重『守護六根』,就是在見色聞聲的境界上,不取不著,不為可意 [P420] 與不可意的情境所牽而起煩惱。這不著,是佛法解脫的根本論題。取相分別 他的如何,是因;引起貪恚癡的煩惱,是果。取相分別與顛倒煩惱,有因果 的關係。為什麼要憶想分別呢?經中說是不正思惟。不能正確的如其法相而 了知思考,所以就執著境相;由執著境相,就起憶想分別;由憶想分別,就 起貪等的顛倒煩惱了。反過來,煩惱是由顛倒來,顛倒是由妄想分別有,妄 想分別是從不正思惟生。滅除煩惱,即與他相反,從如實正觀下手,也可以 不言而知了。

  著相顛倒,是虛妄的,要以不顛倒的真實擊破他。所以說:常、樂、我 、淨是所對治的四倒,無常、苦、無我、不淨是能對治的四正。這本是對虛 妄說真實的方便門。有所得者,不見佛意,以為實有顛倒可斷,實有四正可 修,所以本品要評判他。無常計常,苦計為樂,無我計我,不淨計淨的四倒 ,聲聞學者有兩派的見解不同:一切有部說:常、我兩顛倒,是徹底無有的 ,純粹是有情的計執。淨、樂兩顛倒,倒不是完全執苦為樂,計不淨為淨。 [P421] 客觀的境相,確有苦、樂,與淨、不淨相的。不過緣少分的淨與樂,行相顛 倒,以為一切都是清淨,一切都是快樂。抹殺了客觀的苦與不淨的事實,這 才成為顛倒。二、經部說:常、樂、我、淨的四倒,不是客觀境相實有的, 全是主觀內心的錯誤執著。雖有兩說不同,但主觀的憶想分別,都認為真實 有,這是沒有差別的。

  聲聞學者說常、樂、我、淨是四倒,無常、苦、無我、不淨是四正。一 分的大乘者說:這都是顛倒,所以說有八倒。因為,法身、涅槃,是常住的 、妙樂的、自在的、清淨的,假使執著法身涅槃,也是無常、苦、無我、不 淨的,同樣的墮於顛倒。所以,在生死邊,要破常、樂、我、淨的四倒;在 涅槃邊,要破無常、苦、無我、不淨的四倒。這樣,在生死邊,無常、苦、 無我、不淨是四正;在法身邊,常、樂、我、淨是正了。性空者所依般若經 等,認為常無常等,都是緣起假名的。如果執有真實的自性,不論說常,說 無常,說苦,說樂,說我,說無我,說淨,說不淨,都是顛倒。所以,即緣 [P422] 起而觀性空時,常無常不可得,……我無我不可得。

  煩惱,在觀染者品中,曾經破斥過。但那是說煩惱與染者的無自性,起 煩惱不成,觀集諦的煩惱不可得。本品從苦集滅的立場說,憶想分別生起煩 惱的苦集,是怎樣的生起;見滅諦而滅除煩惱,是怎樣的除滅。煩惱是緣起 如幻的,不理解這點,不但不能生起,實也不可滅無,苦集滅就不成立了。

  
戊二 觀所滅的倒惑
己一 遮破顛倒之生
庚一 觀煩惱不生
辛一 敘執 從憶想分別 生於貪恚痴 淨不淨顛倒 皆從眾緣生

  六根取於六境的時候,不能正確的體認境界的真相,內心就生起種種的 憶念妄想,分別他這樣那樣,這就是遍計執性。因為妄想分別,所以就「從 憶想分別」中,「生」起「貪恚癡」的三毒煩惱──清淨境起貪,不淨境起 [P423] 恚,淨不淨的中庸境起癡。可見「淨不淨顛倒」,「皆從」此「眾緣生」。 清辨論師說:以憶想分別,分別淨不淨;由淨不淨倒的種種所緣,就生起貪 恚癡來。但外人所說,在確認有此因有此果,成立貪恚癡的煩惱實有性。以 為不能像性空者所說,一切是性空的假名。

  
辛二 破執
壬一 無性門 若因淨不淨 顛倒生三毒 三毒即無性 故煩惱無實

  外人以種種緣境的顛倒為因,成立三毒;論主即從他所承認的緣,破除 他的自性有。既由淨不淨的眾緣有煩惱生,那應該知道緣生是無自性的。既 是「因淨不淨」的「顛倒」眾緣,而「生」貪恚癡「三毒」,這「三毒」就 是「無」自「性」可說。無自性即無實體,「煩惱」是「無實」的,決不如 外人所執的緣生自相有。

  
壬二 無主門 [P424]

  
癸一 無自我即無所屬 我法有與無 是事終不成 無我諸煩惱 有無亦不成 誰有此煩惱 是即為不成 若離是而有 煩惱則無屬

  煩惱是能依,有能依必有所依,所依是染者。有所依的染者,能依的煩 惱才有所屬;沒有所依的染者,煩惱就無所係屬了。犢子系他們,是主張有 我的,現在觀察這自我的可得不可得。依青目論釋本:你所說的「我」及煩 惱「法」,是「有」呢?還是「無」呢?說有不可,說無也不可。說有我, 有煩惱,這煩惱是「不」得「成」的;說無我,無煩惱,更是不用說了。我 究竟有沒有呢?種種尋求,我是不可得的。「無」有實在的自「我」,雖說 「諸煩惱」是「有」是「無」,自然也是「不」得「成」的了。如以為無我 而煩惱可以成立的,試問「誰有」這「煩惱」呢?無人有此煩惱,可見他是 「不成」的。假使說「離」了人有煩惱的獨立存在,那「煩惱」就「無」所 繫「屬」了。無所屬的煩惱,即不屬於有情的;這如何可以呢?然依清辨論 [P425] 師所釋頌本,我法有與無的『法』字,有無亦不成的『無』字,都是沒有的 ;意義更為明白。意思是:我有呢?無呢?有我無我都不成。無我有煩惱, 就無所繫屬。

  
癸二 無垢心即無所屬 如身見五種 求之不可得 煩惱於垢心 五求亦不得

  一分學者,不承認有真實我,但煩惱還有所屬,即屬於心。煩惱是心所 ,心是心王,心所繫屬於心王,與心王相應,這是一切有部等所說的。依有 部說:我雖是的確不可得的,但煩惱不能說無所屬;有所屬,即可以成立煩 惱是實有的。論主批判他說:「如身見」執有我,無論說離蘊有我,即蘊有 我,五蘊中有我,我中有五蘊。五蘊屬於我──如此「五種」觀察,都是「 求之不可得」的。五蘊的繫屬於我,等於說「煩惱」繫屬「於」有漏的「垢 心」。煩惱中求垢心。也可以「五」種去尋「求」他。這同樣是「不」可「 得」的。如以為有漏心識與貪等共生,貪等三毒是煩惱,識是煩惱所染污了 [P426] 的垢心。試問:一、垢心即煩惱嗎?即煩惱,垢心應就是心所,應是種種而 非一心的;垢心也更應有所屬了。二、離煩惱有垢心嗎?離煩惱而有垢心的 別體,是無可證明的;如離煩惱,即沒有染污相;無染污相,就不成其為垢 心了。三、煩惱在垢心中,四、垢心在煩惱中,這還是別體的;仍有垢心無 染污相的過失。五、煩惱繫於垢心,這還是有煩惱的獨立性,應離煩惱而有 垢心可得;但這是不可得的。在這五種求中,求垢心更不可得;沒有垢心, 煩惱還是無所屬,怎麼可說煩惱繫屬於心呢?

  上來三頌,也可說:上二破有漏的心所,下一破有漏的心王。又垢心即 煩惱,是心通三性的經部師,王所一體論。垢心離煩惱,是心性本淨的大眾 分別論者,王所別體論。下三句,都是王所別體而相在相應的,與一切有部 心性無記說同。本頌雖簡,已遍破此等異說。

  
壬三 無因門 淨不淨顛倒 是則無自性 云何因此二 而生諸煩惱 [P427]

  外人說淨不淨顛倒,能生起三毒;顛倒是因,三毒是果。假定真有淨不 淨顛倒的實性,還可說由他生三毒。但事實上,「淨不淨顛倒」,也「是」 「無」有實「自性」的。沒有實自性,現起有自性,所以名為顛倒。顛倒既 沒有自性,怎麼可以「因」這無自性的淨不淨的「二」種顛倒,「而生」起 真實的「諸煩惱」來呢?從非實有生實有,這是有大過失的!淨不淨顛倒, 即是遍計所執性的,唯識學者以為是增益的,無實的。但從遍計執性的薰習 為因,卻能生自相有的依他起,豈不也同樣的值得考慮嗎?

  
辛三 轉救 色聲香味觸 及法為六種 如是之六種 是三毒根本

  外人為了避免無因的過失,所以轉救道:不能說顛倒因是無自性的,就 不能生煩惱果,煩惱是可以有的。要曉得清淨與不清淨,不是由顛倒心而妄 執有的,是外在境界所確有的。境界,是「色聲香味觸及法」的「六」塵, 境界是實有的。經過了六根感覺機構的取相,依根取境而生識;境界上所有 [P428] 的淨不淨相,也確實生超心識的淨不淨相的認識。不過行相顛倒,生起執著 ,於是發生貪恚癡的染污作用。所以,色等「六種」境界,「是三毒」的「 根本」。境界是確有的,境相的淨不淨也是確有的,所以不能說沒有煩惱顛 倒的實性。這著重境相的實有,是說一切有部等所主張的。有部以為淨不淨 ,以及境界相,不能說是主觀的意境,有他的客觀性;這裡面也含有相對的 真理。不但六塵境界可以有緣起的因果特性,不全是主觀的產物。就是淨不 淨,也有他相對的客觀性。否則,審美的標準,就不能成立了。如所見的顏 色,如可人意的,是清淨的,美的,他必然有色素的和諧性。見黑暗而抑鬱 ,見光明而欣喜,這雖不離根識,而也有他的相對的淨美的。又如所聽的音 樂,凡是美的淨的,必合於樂律。不過緣起是無自性而有矛盾的;所以在不 同的心境中,注意於緣起法的某一點,即可以隨感見而不同。如整齊是美的 ,但又是呆板的;不整齊是雜亂的,但不整齊的調和,也是可意的。淨相可 以是緣起相待的,決不能說純是主觀的。經部師及一般唯心論者,不知此義 [P429] ,看作純主觀的,未免抹殺緣起的客觀性。不過,有部學者,忽略了緣起相 對性,以為是自性有、真實有的,所以論主要破斥他,顯出他的錯誤。

  
辛四 破救
壬一 正破
癸一 境空門 色聲香昧觸 及法體六種 皆空如燄夢 如乾闥婆城 如是六種中 何有淨不淨 猶如幻化人 亦如鏡中像

  外人以六塵的境相,淨不淨相,是真實自性有的,可以為生起三毒的根 本。論主直以境空如幻的正義,遮破他。「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及法」── 「六種」體性,都是「空」無自性的,「如」陽「燄」,如「夢」境,「如 乾闥婆城」,一切是空無所有的。六種境界,已是空無所有的,在這「六種 」境界「中」,還「有」什麼「淨不淨」相呢?當知這淨不淨相,也是「如 幻化人」「如鏡中像」的啊!一切是如幻如化,怎麼可說有實有自性的六境 [P430] ,實自性的淨不淨相!又怎麼可說有實自性的淨不淨相,生起貪恚癡的三毒 煩惱?色聲等如幻、如化,阿含經中是常說到。論主依佛說,顯示境相的不 實。然性空者的境相不實,決不如唯心者把他歸結到唯心。境相不實,只是 緣起無自性;而此境相的形形色色,一切都承認他,不是從屬於心,是心所 變現的。唯心者的心,即是煩惱垢心等;他不是境相的決定者,反而是不離 境相而存在的哩!

  
癸二 相待門 不因於淨相 則無有不淨 因淨有不淨 是故無不淨 不因於不淨 則亦無有淨 因不淨有淨 是故無有淨

  淨不淨相是緣起有的,是互相觀待有的。離了淨相,就沒有不淨相;離 了不淨相,就無有淨相。如演戲,有奸臣才有忠臣,有忠臣才有奸臣。離了 奸臣,忠臣就顯不出;離了忠臣,奸臣也無所表示了。怎麼能成立淨不淨相 的真實自性有呢?真實自有,即失去因緣義;不待他,即不能成立。所以, [P431] 「不因」「淨相」,那就「無有不淨」相。如承認「因淨」相才「有不淨」 相,不離了淨相的緣,不淨相即沒有真實自性。所以說:「是故無不淨」。 反之,「不因於不淨」相,淨相即沒有所待的,淨相就不成。所以說:「則 亦無有淨」。假使承認「因不淨相」才「有淨」相,那麼,離了不淨相,淨 相就不可得了。所以說:「是故無有淨」。這樣,不待,不能成立;待,又 沒有自性。淨不淨相的所以空,本論不是從認識論去說明,而是從緣起因果 去開示的。因淨不淨相的實性是空,所以認識的時候,才有隨見不同的事實 。

  
壬二 結成 若無有淨者 由何而有貪 若無有不淨 何由而有恚

  本頌,結歸到煩惱的不實非有。有淨可以說有貪;有不淨可以說有恚; 有淨不淨的中容性,可以說有癡。既如上所說,「無有」清「淨」,那裡會 「有貪」愛的生起?「無有不淨」,又那裡會「有」瞋「恚」的生起?無有 [P432] 淨不淨,癡煩惱的無由生起,是不言可知了。所以,煩惱都是無自性的,並 沒有他的實體。

  
庚二 觀顛倒不成
辛一 空寂門 於無常著常 是則名顛倒 空中無有常 何處有常倒 若於無常中 著無常非倒 空中無無常 何有非顛倒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滅相 云何而有著 若無有著法 言邪是顛倒 言正不顛倒 誰有如是事

  三毒,以緣境的顛倒而起;所以進一步正觀顛倒的實無自性,顯出煩惱 的不實。有所得的聲聞學者,以常、樂、我、淨為錯誤顛倒,以無常、苦、 無我、不淨為正確的不顛倒。其實,顛倒與非顛倒的自性不成。什麼是顛倒 ?如這法是這樣,而違反他的本相,看作那樣,這就是顛倒。什麼是非顛倒 ?如這法是這樣,就把他當作這樣看,這是非顛倒。但是,違不違反諸法的 [P433] 本相,要有倒與不倒的本相才可說。如果本相本不可得,這還說什麼違反不 違反?就以四倒四非倒說吧:假使有諸行「無常」、諸法無我、諸受是苦、 諸身不淨的實自性,違反他的本相,而執「著」諸行是「常」住,諸法是有 我,諸受是快樂,諸身是清淨。確實有此顛倒的自性,「是」即可以說「名 」為「顛倒」。但以正理觀察,尋求他的自性,在諸法畢竟「空中」,「無 有常」、樂、我、淨的四法實性的,這那裡還「有常」、樂、我、淨的四「 倒」呢?同樣的,假使「於」真實自性的「無常中」,執「著」他確實是「 無常」,苦中執著他是苦,無我中執著他是無我,不淨中執著他是不淨,這 可以說如對象的本相而知,可以說是「非」顛「倒」。但以正理觀察,在諸 法畢竟「空中」,是「無」有「無常」、苦、無我、不淨的實性,這那裡「 有」無常、苦、無我、不淨的「非顛倒」呢?所以,倒與非倒,是緣起的假 名;在諸法性空中,平等平等,同樣地不可得,沒有倒與非倒的差別。所以 般若經等,正觀法相的時候,總是說常與無常不可得等。此二頌,破常倒, [P434] 指空中沒有常住自性;破非顛倒,指空中沒有無常自性。這也是以緣起無性 門觀察,不在認識論上說。

  倒與非倒的產生,主要的是由執不執著。說到執著,計有四種:一、「 可著」,是所著的境界;二、「著者」,是能著的人;三、「著」,是在起 執著時的著相;四、「所用著法」,是執著時所用的工具。所用的工具,可 說是吸取外境的六根;著相,是根境交涉時的那種染著性;能著者,是起執 的我;所著的境,就是六塵。外人以為有此四事,即有取著;有取著,當然 就有顛倒。然而,在深入諸法性空中,這四事都「是」「寂滅」離戲論「相 」的;沒有此四事的實性,那裡真「有」取「著」的實性可得!這樣,「無 有」實自性的「著法」可得,就不可以說「邪」執「是」錯誤的「顛倒」, 「正」觀是非錯誤的「不顛倒」。試問畢竟空寂無自性中,「誰有」這倒非 倒的「事」情呢?

  
辛二 已未門 [P435] 有倒不生倒 無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倒 若於顛倒時 亦不生顛倒 汝可自觀察 誰生於顛倒 諸顛倒不生 云何有此義 無有顛倒故 何有顛倒者

  空寂門,是直約空寂不二門說的。以下,約依緣起以觀無自性說。第一 頌中,初二句,依法作已未門破;後二句,依人作已未門破。如說有顛倒生 ,是這法有了顛倒而後生起顛倒,是本無顛倒而後有顛倒?假定這法先已「 有」了顛「倒」,有了顛倒,就「不」應當再「生」顛「倒」。假定這法原 來「無」有「顛倒」,無有顛倒,也「不」可以說能「生」顛「倒」。無倒 生倒,這犯從無生有的過失。有倒生倒,這犯生而復生的過失。所以,有無 都不可說能生顛倒。外人想:不錯!法上有沒有顛倒,都不可以說有生,但 有能起顛倒者,所以能生顛倒。這還是不可以!如說人生顛倒,是這人先有 顛倒,是顛倒者,而後生顛倒?還是他本無顛倒而後有顛倒生?已成顛倒的 顛「倒者」,能生是不對的;既成了倒者,就有了顛倒,「不」能再說他「 [P436] 生」顛「倒」!如這人本不是顛倒的,既非顛倒者,又怎麼可以生起顛倒呢 ?所以,「不倒」者「亦不」生顛「倒」。

  第二頌,約倒時破。外人以為有倒無倒都不能生,在正當顛倒的時侯, 是可以說有顛倒的。這仍不行!倒時是觀待已倒未倒建立的,離了已倒未倒 ,倒時根本不可得。倒時尚且不可得,又那裡能生起顛倒?所以說:「若於 顛倒時,亦不生顛倒」。如一定要固執倒時有顛倒生,那「可」以「自」己 審細「觀察」一下,看看是有那個在顛倒的時侯,「能」夠「生」於「顛倒 」?如觀察不到,那就不可以妄說倒時有顛倒生。

  第三頌,依青目的解釋:外人以為「顛倒不生」,就是顛倒的真實,於 真實中生起執著。所以論主進一步破斥說:怎麼可以說不生是顛倒的真實? 不特不可執不生是顛倒的真相,就是非顛倒的無漏法,也不可名為不生相呢 ?這樣解釋,可說上二頌破顛倒的生,此破顛倒的不生;但文義不大連貫。 依清辨說,從上面的三時無倒看,可以知道「諸顛倒」是「不生」的了。顛 [P437] 倒不生、那裡還「有」什麼邪是顛倒,正非顛倒的意「義」呢?「無有顛倒 」的法,又從那裡「有顛倒者」的人呢?清辨的解說,比青目釋更好。

  
辛三 有無門 若我常樂淨 而是實有者 是常樂我淨 則非是顛倒 若我常樂淨 而實無有者 無常苦不淨 是則亦應無

  執有常樂我淨顛倒實性,那可再以實有實無門觀察。假定「我常樂淨」 四者,「是實有」自性的。常,我說他「是常」,這恰如他的本相;樂我淨 ,說他是「樂」,是「我」,是「淨」,這也各各恰如他的本相,這怎麼可 說是顛倒呢?所以說:「則非是顛倒」。不是顛倒,就是正見,一切眾生有 這正見,也就應該得解脫!可是事實並不是這樣。假定聞論主所破,以為「 我常樂淨」四者,是「實無有」的。實無所有,那麼,無我、「無常、苦、 不淨」的四正,也就不應當有了。為什麼呢?有常樂我淨的四倒,離四倒才 可說有無常、苦、無我、不淨的四非倒;四倒既實無,四非倒的正觀,自然 [P438] 也就沒有了。同時,顛倒即不能正見,不能恰如不顛倒的本相而起。反之, 才有四非倒。如沒有顛倒,也沒有正見法相的非倒了。所以說:「是則亦應 無」。

  
己二 結成煩惱之滅
庚一 正顯 如是顛倒滅 無明則亦滅 以無明滅故 諸行等亦滅

  論主說:顛倒不可得,不顛倒不可得。如不了解性空宗的大意,以為顛 倒、不顛倒一切都沒有,這真是撥無邪正的大邪見了!不知煩惱起於顛倒, 顛倒原於自性見。有了自性見,這才取著諸法,有想倒、心倒、見倒的種種 顛倒生。不知是戲論的顛倒,取著實相,所以煩惱現起,生死輪迴了。如能 如上面所說,正見顛倒的實相不可得,諸「顛倒」即「滅」。顛倒滅就不起 煩惱。煩惱雖多,根本而主要的是「無明」,所以顛倒滅,無明「亦滅」。 「無明滅故」,三業「諸行」也滅。諸行滅則識滅,識滅則名色滅,生老病 [P439] 死「等亦滅」了。本頌正明苦集滅道的正義。苦集是煩惱;苦集的所以可滅 ,在於實無自性。所以直從煩惱的無自性觀察,即能煩惱不生,而得苦集的 寂滅。

  修學佛法,主要的是斷煩惱,解脫生死,如本論所說的無明滅。但大乘 佛法中,也說不斷煩惱。這因沒有煩惱的實相可破,只要體解煩惱本性空寂 ,本來寂靜,自性涅槃,這就可以離煩惱得解脫了!如晚間誤認繩子為蛇, 生起極大的恐怖,感到無限的苦痛。要消釋他的痛苦恐怖,只需指明這是繩 ,理解了這裡根本沒有蛇,那他一切恐怖與痛苦,立刻就消失無有了。所以 理解無煩惱可斷,這才是真正的斷煩惱;無生死可了,這才是真正的了生死 。從勝義中說無煩惱可滅;世俗諦中,大有煩惱可斷。但這樣的斷煩惱,與 不斷是相成而不是矛盾的。因為不斷,所以可斷;也因可斷,才知他實無自 性可斷呢?這在下面二頌中,明白的指示出來。

  
庚二 遮顯 [P440] 若煩惱性實 而有所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其性 若煩惱虛妄 無性無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無性

  假使不解性空而不無假名,執著煩惱可斷,以為「煩惱」的體「性」是 「實」有的,是「有所屬」的──屬於自我,或屬於垢心。那就根本不可斷 ,所以說:「云何當可斷」。假使說可斷,試問:誰「能斷」這煩惱的實有 「性」?若有力能斷此實有性,那他就是實相的破壞者,也不成三乘聖人了 。假定說「煩惱」是「虛妄」,「無」有他的實「性」,也「無」有他的所 「屬」。這空無一切的「煩惱」,怎麼可斷呢?所以說:「云何當可斷」。 假使可以斷,試問:又是「誰能斷」這「無性」的煩惱呢?如第二頭是無的 ,誰能斬割他呢?所以要有煩惱可斷,這煩惱必是無自性的;無自性的煩惱 ,在緣起假名中,又是必有的。可以從緣生起,有他的作用,也是屬於假名 的眾生所有;這才眾生以中道正觀,觀破煩惱,煩惱離繫,寂然不生,這才 叫斷煩惱呢! [P441]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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