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妙雲集上編之六『攝大乘論講記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
第十章 結說 阿毘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,我阿僧伽略釋究竟。

  這是最後的結說。「阿毘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」,是本論所依的聖教 ,也就是論主所要闡明的法門。「我阿僧伽略釋究竟」,是作論者自述對於 法門所作的功力。阿僧伽,梵語,即無著菩薩。究竟,即終了完成的意思。 依西藏譯的攝大乘論看,這末後的一行,實就是論題與作者的名字。印度學 者著作的通例,書題與作者名字,是放在全書末後的。這雖也近於情理,但 本論此文,仍以看作全論的結說為適當。無著的集論末後說:『何故此論名 為大乘阿毘達磨集?略有三義:謂等所集故,遍所集故,正所集故』。這也 是在論文臨結束時,指出論題,並說明本論的依據。遍所集一義,雜集論即 說『遍所集者,謂遍攝一切大乘阿毘達磨經中諸思擇故』。參照集論的筆法 ,本文雖即是點出論題與依據,但這是包含於論文之中,決非在論文結束以 [P564] 後,另標論題及作者名字的。西藏譯本,或許是依著一般的通例,略有改飾 了!

  


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