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妙雲集上編之一『般若經講記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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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二 正宗分 [P26]

乙一 般若道次第

丙一 開示次第

丁一 請說 『時長老須菩提,在大眾中,即從座起,偏袒右肩,右膝著地,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:『希有世尊!如來善護念諸菩薩,善付囑諸菩薩!世尊!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應云何住?云何降伏其心』?』

  本經以須菩握為當機者。在般若法會中,須菩提是聲聞行者,不是菩薩, 那他怎能與佛問答大乘呢?這因為般若雖但為大乘,而密化二乘。又因為他與 般若法門相契:第一、他是解空第一者,是證得無諍三昧者,於性空深義能隨 分徹了。其次、他有慈悲心,哀愍眾生的苦迫,所以不願與人諍競。得大智慧 ,能從慈悲心中發為無諍的德行,有菩薩氣概,所以般若經多半由他為法會的 當機者。

  長老,是尊稱。凡年高的;或德高的,如淨持律儀、悟解深法、現證道果 [P27] ,都稱長老。須菩提,是梵語,譯作空生或善現。傳說:他誕生時,家內的庫 藏財物忽然不見;不久,財物又自然現出,所以立名須菩提。佛弟子請佛說法 ,是有應行禮儀的。所以須菩提在大眾中,即從座而起,偏袒了右肩,右膝著 地,合掌問佛。袒,是袒露肉體。比丘們在平時,不論穿七衣或大衣,身體都 是不袒露的。要在行敬禮時,這才把右肩袒露出來。跪有長跪、胡跪,右膝著 地是胡跪法。袒右跪右,以表順於正道;合掌當胸以表皈向中道。如論事,這 都是印度的俗禮。

  須菩提隨順世俗,先讚歎釋尊說:太希有了!世尊!如來善於護念諸菩薩 ,又能善巧的付囑諸菩薩!這太希有了!如來,即佛號多陀阿伽陀的義譯。梵 語本有三種意思:即從如實道中來的,如法相而解的,如法相而說的;通常但 譯為如來。什麼叫護念,什麼叫付囑?護念即攝受,對於久學而已入正定聚的 菩薩,佛能善巧的攝受他,使他契入甚深的佛道,得如來護念的究竟利益。經 說菩薩入地,有佛光流灌或諸佛親為摩頂等,即是心同佛心而得佛慧攝受的明 [P28] 證。付囑,即叮嚀教誡,對於初學而未入正定聚的菩薩,佛能善巧教導,使他 不捨大乘行,能勇猛的進修。又可以說:佛能護念菩薩,使他自身於佛法中得 大利益;佛能付囑菩薩,使他能追蹤佛陀的高行,住持佛法而轉化他人。總之 ,佛能護念菩薩,付囑菩薩,所以大乘佛法能流化無盡。教化菩薩的善巧,早 為須菩提所熟知,所以先就此推尊讚揚如來,以為啟問大乘深義的引言。有解 說為:須菩提「目擊道存」,「言前薦取」,所以殷勤讚歎,這可說是別解中 極有意義的。

  接著,須菩提問佛: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的善男女們,應怎樣的安住 其心?怎樣的降伏其心?此二問,是為發大菩提心者問的,所以什麼是發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應先有明確的了解。阿耨多羅,譯為無上;三藐三,譯遍 正;菩提,譯覺:合為無上遍正覺。這是指佛果的一切,以佛的大覺為中心, 統攝佛位一切功德果利。單說三菩提──正覺,即通於聲聞、緣覺,離顛倒戲 論的正智。遍是普遍,遍正覺即於一切法的如實性相,無不通達。但這是菩薩 [P29] 所能分證的,唯佛能究竟圓滿,所以又說無上。眾生以情愛為本;佛離一切情 執而究竟正覺,所以以大覺為本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即是發成佛的心 。發心、即動機,立志,通於善惡;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即是第一等的 發心。以崇高、偉大、無上、究竟的佛果為目標,發起宏大深遠的誓願,確立 不拔的信心,這名為發無上遍正覺心。但是,為什麼要成佛?要知道:大菩提 心是從大悲心生的;所以發心成佛,與救度眾生有必然的關係。經上說:『菩 薩但從大悲心生,不從餘善生』;『為利眾生而成佛』,都是此意。由於悲心 的激發,立定度生宏願,以佛陀為軌範,修學大悲大智大勇大力,以救度一切 眾生,名為發菩提心。因此,如貪慕成佛的美名,但為個己的利益,那是菩提 心都不會成就,何況成佛!

  應云何住與云何降伏其心,可通於二義:一、立成佛的大願者,應當怎樣 安住,怎樣降伏其心?一、怎樣安住,怎樣降伏其心,才能發起成就菩提心? 住,龍樹釋為『深入究竟住』。凡發大菩提心者,在動靜、語默、來去、出入 [P30] 、待人接物一切中,如何能使菩提心不生變悔,不落於小乘,不墮於凡外,常 安住於菩提心而不動?所以問云何應住。眾生心中,有種種的顛倒戲論,有各 式各樣的妄想雜念,這不但障礙真智,也是菩提心不易安住的大病。要把顛倒 戲論,一一的洗淨,所以問云何降伏其心。住是住於正,降伏是離於邪,住是 不違法性,降伏是不越毘尼。但此住與降伏,要在實行中去用心。如本經即在 發菩提心──願菩提心,行菩提心,勝義菩提心等中,開示悟入此即遮即顯的 般若無所住法門。無住與離相,即如是而住,即如是降伏其心。

  什公所譯,惟有此二問。此二──住與降伏,於菩提心行上轉;全經宗要 ,不過如此住於實相而離於戲論而已。諸異譯,於住及降伏間,更有「云何修 行」一問。考無著論,此三問遍通於一切,即於發心──發起行相,及修行─ ─行所住處,都有這願求的住,無分別相應的行,折伏散亂的降伏,與本譯意 趣相近。世親釋論,將此三問別配三段文,隔別不融,與本譯即難於和會。


   丁二 許說 [P31] 『佛言:『善哉!善哉!須菩提!如汝所說「如來善護念諸菩薩,善付囑諸菩薩」 。汝今諦聽,當為汝說。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應如是住,如 是降伏其心』!『唯然,世尊!願樂欲聞』!』

  佛聽了須菩提的讚歎與請問,就印可讚歎他說:好得很!好得很!你說得 真不錯!如來的確是能善巧護念諸菩薩,能善巧付囑諸菩薩的。現在,我要給 你說發大菩提心的,應當這樣的安住,應當這樣的降伏其心:你仔細聽吧!須 菩提得到了如來的應允,歡喜的回答說:是的,世尊!我們都願意聽你的教誨 !

  如是住及如是降伏其心,約全經文義次第說,當然是指如來下文開示。但 古德曾解說為:如上文所說的──乞食、著衣、持缽、入城、洗足等,那樣安 住,那樣降伏其心。須菩提的「唯然」,即契見如來的深意,這真是富有新意 的別解!


丁三 正說 [P32]
戊一 發心菩提 佛告須菩提:『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:所有一切眾生之類──若卵生, 若胎生,若溼生,若化生;若有色,若無色;若有想,若無想,若非有想非無想 ,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。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,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。何以故?須菩提!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即非菩薩。

  發心菩提,即初發為度眾生而上求佛道的大願,也稱為願菩提心。自所有 一切眾生之類至而滅度之,是菩薩的大悲心行。自如是滅度至即非菩薩,是與 般若無相相應,要這樣降伏其心,安住其心!悲願為本的菩提心,才能成就而 成為名符其實的菩薩。

  菩薩,是菩提薩埵的簡稱。薩埵是眾生──新譯有情,菩提是覺。發心上 求大覺的眾生;或上求大覺,下化眾生的,名為菩薩。菩薩以菩提心為本,離 了菩提心,即不名為菩薩。摩訶薩,是摩訶薩埵的簡稱。摩訶譯為大;菩薩在 一切眾生──凡夫,小乘中為上首,所以名摩訶薩。還有,薩埵,在凡夫以情 [P33] 愛的衝動為中心,生存鬥爭,一切互相的爭執、殘殺,都由此情愛的妄執所引 發。眾生的情愛勝於智慧,所以一言一動,都以一己、一家、一族、一國的利 益為前提,甚而不顧眾生多數的福樂。菩薩發菩提心,以智慧淨化情愛,發為 進趣菩提,救度眾生的願樂;於是乎精進勇猛的向上邁進,但求無上的智慧功 德,但為眾生的利益,此心如金剛,勇健、廣大,所以又名摩訶薩埵(薩埵即 勇心)。應如是降伏其心,即於菩薩應發的度生大願中,不著一切眾生相。

 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,是總舉一切眾生。眾生是五眾和合,生死流轉的眾生 。一切眾生,可以分作三類說:一、從眾生產生的方式說,有四種:卵生,如 飛禽等。先由母體生卵,與母體分離,再加孵化而產生。胎生,如人獸等。起 先也類似卵,但不離母體,一直到肢體完成,才離母體而生。溼生,如昆蟲等 。先由母體生卵,離母體後,祗攝受一些水分及溫度,經過一變再變,才達到 成蟲階段。化生,如天上的眾生,都是由業力成熟而忽然產生的。二、從眾生 自體的有沒有色法──物質說,有二類:有色的,如欲界與色界的眾生。無色 [P34] 的,是無色界眾生。關於無色界,有說是沒有麤色,細色是有的。有說:細色 也沒有,僅有心識的活動。三、從眾生的有沒有心識說,有三類:有想的,如 人類及一般的天趣。無想的,這是外道無想定的果報,名無想天。這無想的眾 生,有說:只是沒有麤顯的心識,微細的心識是有的。有的說:什麼心識也不 起。非想非非想的,是無色界非想非非想處的眾生。他實在是有想的,但印度 某些宗教師,以為到達非想非非想處,就是涅槃解脫了。所以,佛法中稱之為 非想非非想,即雖沒有麤想──非有想,但還有細想──非無想;還取著三界 想,沒有能解脫呢!

  發菩提心,本經以大悲大願去說明;可見離了大悲大願,即沒有菩薩,也 沒有佛道可成。以度生為本的菩提心,第一,是廣大的:不但為一人,一些人 ,或一分眾生,而是以一切眾生為救拔的對象。又是徹底的:眾生的苦痛無邊 ,冷了給他衣穿,餓了給他飯吃,病了給他醫藥,都可解除眾生的痛苦,政治 的修明,經濟的繁榮,學術的進步,也著實可以減輕眾生的痛苦。但苦痛的根 [P35] 源沒有拔除,都是暫時的,局部的,終非徹底的救濟。所以,菩薩的大菩提心 ,除了這些暫時的局部的而外,要以根本解脫的無餘涅槃去拯拔眾生。涅槃為 名詞,指解脫生死苦迫的當體;滅度是動詞,即使眾生於涅槃中得到眾苦的解 脫。涅槃本不可說一說多,然依世俗施設來說,即有凡外與佛法的不同。世俗 有人說:冷了餓了,有饑寒的苦迫;如生活富裕,豐衣足食,這就是涅槃。涅 槃的字義,有消散的意思,即苦痛的消除而得自在。所以俗人拍著吃飽的肚子 說:這就是涅槃。有些外道,以四禪八定為涅槃;不知這祇是定境的自我陶醉 ,暫時安寧,不是徹底的。佛法說涅槃,有二:一、有餘(依)涅槃:通達一 切法的寂滅性,離煩惱而得到內心的解脫,即是涅槃。但由前生惑業所感的果 報身還在,從身體而來的痛苦,還未能解除。所以,即使是阿羅漢,饑寒老病 的身苦,還是一樣的。二、無餘(依)涅槃:無學捨身而入無量無數的法性, 不再有物我、自他、身心的拘礙,名為無餘。菩薩發願度生,願使每一眾生都 得此究竟解脫,所以說: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。無餘涅槃,為三乘聖者 [P36] 所共入,菩薩也會歸於此。菩薩安住無住大涅槃,即此無餘涅槃的無方大用, 能悲願無盡,不證實際罷了!本經以無餘涅槃度脫一切眾生,即本於三乘同入 一法性,三乘同得一解脫的立場;也就因此「通教三乘」而「但為菩薩」。

  菩薩願滅度無限量、無計算、無邊際的眾生,但在菩薩的菩提心行中,不 見有一個眾生得滅度的。般若經也說:『我當以三乘法拔濟一切有情,皆令入 無餘涅槃界而般涅槃;我當以三乘滅度一切有情而實不見有情得滅度者』。何 以不見有情?因菩薩觀緣起相依相成,無自性可得,通達自身眾生身為同一空 寂性,無二無別,不見實有眾生為所度者。必如此,纔是菩薩的大菩提心,纔 能度一切眾生。否則,即執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離空無我慧── 般若的悲願,即不能降伏其心而安住菩提心了,即不成其為菩薩了!

  通達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的無相,即般若慧的妙用。在大乘行中,般若是 遍通一切的,不論四攝、六度、三解脫、四無量以及一切智、一切種智,無不 以般若慧而徹悟他的空無自性。所以,菩提心是即空的菩提心,與菩提心相應 [P37] 的悲願,即無緣大悲。見到眾生的痛苦,生起濟拔的惻隱心,以世間的財法去 救濟他,是眾生緣悲。如見眾生為相續、和合的假我,法生苦生,法滅苦滅, 因而起悲濟心,是法緣悲。如能觀諸法從緣,都無真實的自性,悟入法性空, 緣即空而緣起的假我,生大悲心,願度如幻眾生,這是無緣大悲。無緣大悲, 即與般若相應的大悲。悟了眾生空寂無自性,所以雖度脫一切而實無眾生得滅 度者。如海中印現的明月,由於風吹波動而月相不見了。從他的不見說,好似 滅去了,其實那有自體可滅呢!發心菩提,重在發願度生,所以也就重於我空 。

  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,都是眾生的異名;般若經中有十六種異名,都不外 從眾生的某一特性而立名,眾生即執此為實有。我,是主宰義,即每一眾生的 行動,常人都有自己作主與支配其他(宰)的意欲,所以稱為我。人,行人法 ,所以名為人。眾生,約現在說:即五眾和合生的──有精神與物質和合的; 約三世說:即由前生來今生,今生去後生,不斷的生了又死,死了又受生,與 [P38] 補特伽羅的意義相合。壽者,說眾生的從生到死,成就命根,有一期的生命相 續。以般若正觀,即無我、人、眾生、壽命的實性可得。但在五眾和合的緣起 法中,有無性從緣的和合相續──假我;依此假名眾生,成立業果相續,生死 輪迴。眾生不知無我而執為實有我及我所,所以起惑造業,生死不了;如達自 性空而離自我的妄執,即能解脫而入無餘涅槃。

  菩薩發菩提心,以大悲為根本,即菩提心由大悲而發起;大悲所發的菩提 心,非般若空無我慧,不得成就,即要以般若為方便。悲心不具足而慧力強, 要退墮聲聞乘的。慧力不足而悲心強,要流於世俗而成所謂「敗壞菩薩」的。 必須大悲,般若相輔相成,才能安住菩提而降伏其心。般若經說:『一切智智 相應作意(即菩提心),大悲為上首,無所得──即般若空慧為方便』,發菩 提心者,不可不知!


戊二 伏心菩提 [P39] 『復次,須菩提!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,所謂不住色布施,不住聲、香、味 、觸、法布施。須菩提!善薩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。何以故?若菩薩不住相布 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須菩提!於意云何?東方虛空可思量不』?『不也,世尊 』!『須菩提!南、西、北方、四維、上、下虛空可思量不』?『不也,世尊』 !『須菩提!菩薩無住相布施,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。須菩提!菩薩但應如所 教住』!』

  發菩提心,不單是心念而已,要有踏實的事行去救眾生。從救度眾生中, 降伏自己的煩惱,深入清淨的實相,達到自利利他的圓成。所以,在發心菩提 ──願心菩提以後,應進而修行──行心菩提,漸能折伏煩惱使不現行,七地 以前,名為伏心菩提。

  論到菩薩的修行,總括的說,不外乎六波羅蜜。此六度以般若為導,而實 彼此相應相攝,一波羅蜜即具足一切波羅蜜。本經發菩提心,以大悲度眾生為 首,這與布施──以自己所有的給予眾生,使他離苦得樂,尤為吻合,故本經 即以布施為主而統攝利他的六度行。布施如何能攝六度?布施有三:一、財施 [P40] :以財物賙濟人是財施,以體力甚至犧牲生命去救助人,也是財施。所不同的 是:衣食等財物為外財施,體力、心力以及生命等為內財施。這財施,即狹義 的施波羅蜜。二、無畏施:令眾生離諸怖畏,這就是持戒與忍辱二波羅蜜。持 戒,能處眾不礙大眾,不使人受到威脅不安。如殺人者,使人有生存的威脅; 偷盜者,使人有外命(財物)喪失的恐怖等。如能受持禁戒,潔身自守,即不 會侵害他人,能使人與人間相安無事了。但人類個性不一,你以戒自守,他卻 以非禮待你;如不能感化或設法避免,不能忍受而衝突起來,仍不免相殺相奪 ,造成人間的恐怖。必須以戒自守──克己,又以忍寬容他人──恕人,才能 做到無畏施。三、法施:即精進、禪定、般若三波羅蜜。般若是明達事理的, 沒有智慧,即落於顛倒二邊,不知什麼是佛法?是邪是正?那怎能救人?禪定 是鑑機的,如內心散亂,貪著世間,我見妄執,即不能洞見時機,不知眾生的 根性,即不能知時知機而給予適宜的法藥。精進是雄健無畏的,有了精進,才 能克服障難,誨人不倦,利人不厭。這樣,六波羅蜜統攝於布施,為菩提行的 [P41] 根本了。要救眾生,不能不犧牲自己去利他──布施:這必須具足物質救濟, 以達到眾生生活等的滿足;必須以戒忍的精神,達到人與人間和樂安寧;又必 須以進、定、慧的教化,革新眾生的思想意志,而使之歸於中道。從前,僧團 中的「利和同均」「戒和共遵」「見和無諍」,也即是六度精神的實施!

  佛對須菩提說:菩薩行布施──六度利他時,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。這 即是說:不要住於色境而行布施,不要住於聲境乃至法境而行布施。於法應無 所住的法,指一切法說;香味觸法的法,但指意識所對的別法塵。住,是取著 不捨的意思。眾生在六塵境──認識的一切上起意識時,都有自性的執見,以 色為實色,以聲為實聲,總以為是確實如此存在的。因為取著六境,即為境所 轉而不能自在解脫。菩薩為度眾生而行布施,對於施者、受者、施、施時、施 處、施因、施果這一切,當然要能遠離自性的妄取,能不著相而布施,才能真 實利濟眾生。否則,覺得有我是能施,他是受施,所施物如何如何,希望受者 的報答,希望未來的福報,甚至因而貢高我慢,這都從住於法相而生起來,這 [P42] 那裡還像菩薩行?所以,佛總結的對須菩提說:菩薩修行,應這樣的不住於相 ──相即六塵境相而行布施!

  不住於相的布施,能降伏煩惱,能安住菩提心,而且所得的福德,廣大得 不可思議!有相布施,不能通達三輪性空,所得功德即有限有量。無論功德多 麼大,總不過是人天有限的福報。但如能以般若相應而布施,將此布施融歸於 法性,迴向於一切眾生而同趨於大覺,功德即無限而不可思量。如以一滴水投 入大海中,即遍大海的水性而不可窮盡。為了說明這個,佛便問須菩提說:你 的意見怎樣?東方的虛空可思量嗎?南方、西方、北方的虛空,以及四維、上 方、下方的虛空,可以思量嗎?須菩提一概否定的說:不可。佛即說:既知道 十方虛空是不可思量的,也應該知道菩薩不住相布施的功德,也同虛空一般的 不可思量。這並不是以虛空的廣大,形容福德的廣大,而是以虛空的無所有, 不可住、不可著、不可說邊際數量,如無相布施的自性不可得一樣。菩薩是應 該這樣的安住,這樣的行施,所以如來說:菩薩但應如所教住!無相布施,指 [P43] 空相應布施,通達能施所施畢竟無自性的布施。即空如幻的布施,如此因,如 此果,如此利他,如此自利,都法相宛然有而不失不壞。佛怕人以無記心布施 ,或執理廢事,所以特舉不可思量的功德以顯示布施因果。

  前發心菩提,以願度眾生為主,所以與般若相應即重在我空。伏心菩提以 實行利濟為主,所以與般若相應,即重在法空。


戊三 明心菩提
己一 法身離相而見
『須菩提!於意云何?可以身相見如來不』?『不也,世尊!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身相,即非身相』。佛告須菩提:『凡所有相皆是虛妄;若 見諸相非相,則見如來』。』

  明心菩提,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,現證法性,得無生法忍而說。證法,即 「見法」,「見法即見佛」。佛之所以為佛,即在究竟圓覺緣起空寂的中道; 離此正覺,更沒有什麼奇特!如能悟徹緣起法相的空寂,即與佛同一鼻孔出氣 [P44] 。所以說:『見緣起即見法,見法即見佛』,這才是真切見佛處。上面伏心菩 提,廣行利濟眾生,積集了無邊的福智資糧;漸能悲智相扶,定慧均等,「方 便成就」,有力現證無分別法性了。因此,佛特舉「見佛」,問須菩提道:取 著身相──三十二相、出入來去相、穿衣吃飯相、坐禪說法相,能正見如來嗎 ?須菩提是過來人,所以說不可。從前,有一次,佛從忉利天來下人間,人間 的佛弟子,都歡喜的去見佛。依次序,比丘應在比丘尼之先,但蓮華色尼為了 先得見佛,即化作轉輪王,走在最前面。他以為最先見佛了,但佛對他說:不 是你先見,『須菩提先見我身』。原來,那一次,須菩提沒有參加迎佛的勝會 。當眾人去見佛時,他想:佛曾說:見法即見佛,我何不正觀法相!於是他就 觀察諸法的從緣生滅,從無常為門而悟入諸法無性空,徹見了如來法身。須菩 提曾有此體驗,所以佛一提到,他就肯定的說: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。這些身 相,都不過是假名如幻的妄相;佛的無盡莊嚴,也一樣的絕無少許法可取可得 。所以,佛說的身相,即非有身相的實性。如取著假相為佛,即不見如實空相 [P45] ,自也不能深見如來的所以為如來了!

  須菩提但依身相的虛妄說,如來本此原理,又推進一層說:不但如來的身 相是虛妄的,所有一切的法相,如山河大地器界相,凡外賢聖眾生相,有礙可 壞的色相,明了分別的心相,這一切無不是依緣起滅,虛妄不實的。虛妄的還 他虛妄,如不執妄相自性為可見可得,即由諸相非相的無相門,契入法性空寂 ,徹見如來法身了!從緣起的虛誑妄取相看,千差萬別;從緣起本性如實空相 看,卻是一味平等的。法性即一切法自性不可得而無所不在,所以也不須於妄 相外另覓法身,能見得諸相非相,即在在直見如來。所以古人說:『山河及大 地,全露法王身』。

  般若道三階:發心菩提重於願,伏心菩提重在行,明心菩提重在證。又, 初是住菩提心,中是修悲濟行,後是悟如實義。初以般若扶大悲願,中以般若 導六度行,後是般若現證。雖各有所重,而菩提願、悲濟行與性空見,實是不 可離的。 [P46]

     立菩提願───發菩提心    註:左邊三項除對應右邊之實線關係外,與其

     修悲濟行───伏心菩提       他二項亦有虛線之關係。如:立菩提願應

     住性空見───明心菩提       用虛線與伏心菩提及明心菩提相連。


己二 眾生久行乃信
庚一 問
『須菩提白佛言:『世尊!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,生實信不』?』

  離一切相的現見法性,非凡常的名言思度可測,真所謂「甚深極甚深,難 通達極難通達」的。所以,須菩提為末世眾生著想,勸學此甚深法門,而啟問 如來:未來世中,眾生聽到這樣甚深的法門──言說章句,能有生起真實信心 的沒有?

  實信,在聲聞法中,即證須陀洹,得四不壞信──四證淨;大乘在見道淨 心地。這是般若相應的證信,非泛泛的仰信可比。由信順而信忍,由信忍而達 到信智一如的證信。論到證信,佛世即難能可貴了!何況末世眾生的福薄根鈍 [P47] 呢?須菩提舉此一問,不但說明了能有信者,且說明了證信者的資格;而相似 的信解,也知道應該如何了!


庚二 答
辛一 戒慧具足
『佛告須菩提:『莫作是說!如來滅後後五百歲,有持戒修福者,於此章句能生信 心,以此為實。』

  般若法門雖極難信解,但自有利根障薄而智慧成就的眾生,能信以為實。 佛說:在如來滅後,後五百年歲時,多有大心眾生出世,能發心學菩薩行,嚴 持戒行,廣習布施的利他福德,智慧深徹,於佛說的般若章句,能生起深切的 信心,確信唯此般若法門,為不二的解脫門,能如實悟入深義。從歷史上看: 佛滅五百年後,迦膩色迦王治世的時代,大乘教法,廣大流行。般若經也說: 『五百年後,般若經於北方當作佛事』。所以,深信此難信法門,確乎是有的 。不過,要有「戒足」、「慧目」;如不持戒、不修福、不習禪慧,即不能於 [P48] 這甚深法門,得如實信了!

  
辛二 久集善根 『當知是人,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,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。』

  此人所以能信解悟入甚深法門,因為在過去生中,已於無量千萬佛所,積 集深厚的善根了!過去生中,多見佛,多聽法,常持戒,常修福,種得廣大的 善根,這才今生能一聞大法,就淨信無疑,或一聞即悟得不壞淨信。在同一法 會聽法,有的聽了即深嘗法味,有的聽了是無動於中;有的鑽研教義,觸處貫 通,有的苦下功夫,還是一無所得;這無非由於過去生中多聞熏習,或不曾聞 熏,也即是善根的厚薄。要知道:佛法以因果為本,凡能戒正、見正、具福、 具慧,能信解此甚深法門,決非偶然,而實由於「夙習三多」。所以,佛法不 可不學,不學,將終久無分了!

  
辛三 諸佛攝持 『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,須菩提!如來悉知悉見;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[P49] 。』

  過去久種善根,今生能戒慧雙修,聽此深法能生清淨信的,即為十方如來 所知所見。如來知見,即上文的護念攝受。佛是大菩提的圓證者;菩提即智慧 ,菩薩即是具智慧分的,能與如來的大覺相契,所以能常在諸佛悲智的知見攝 受之中。知而又見,即明是現量的真知灼見。眾生能淨信甚深法門,能為諸佛 所護持,這是怎樣大的福德呀!

  
辛四 三相並寂 『何以故?是諸眾生無復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無法相,亦無非法相。何 以故?是諸眾生,若心取相,則為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若取法相,即著我、 人、眾生、壽者。何以故?者取非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是故不應取 法,不應取非法。以是義故,如來常說:「汝等比丘!知我說法如筏喻者,法尚 應捨,何況非法」!』

  戒慧成就,久集善根者,為什麼能得如來的護念,得無量福德呢?這因為 [P50] 此類眾生,已能無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了;而且還沒有法相及非法相 。我、人等四相,合為一我相:無此我相,即離我相的執著而得我空。無法相 ,即離諸法的自性執而得法空。無非法相,即離我法二空的空相執而得空空。 執我是我見,執法非法是我所(法)見;執有我有法是有見,執非法相是無見 。般若離我我所、有無等一切戲論妄執,所以說『畢竟空中有無戲論皆滅』。 能三相並寂,即能於般若無相生一念清淨心。經上說:『一切法不信則信般若 ,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』。能契入離相,自能得如來的知見護念了。在「無非 法相」句下,諸譯本有「無想,無非想」二句。

  悟解三空,方能於般若無相法門得清淨信,此義極為重要。有以為我相可 空而法相不空的;有以為我相空卻,法相可以不必空,即是說:執著法有是不 妨得我空的;或者以為我法雖空而此空性──諸法的究竟真實,是真常妙有的 。現在說:如覺有真實的自性相,有所取著,那不論所著的是法相或空相,不 但不悟法空與空空,也不得無我慧,必也是取著我等四相的。所以,我我所見 [P51] ,實為戲論的根源,生死的根源。如真能無我無我所,離一切我執,那也必能 離法見、空見的妄執,而能『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』。這因為我空、法空、 空空,僅是所遣執取的對象不同,『而自性空故』的所以空,並無差別。如燒 草的火與焚香的火,草火香火雖不同,而火性是同一的。了解草火的性質,就 能明白香火的性質。眾生妄執自性相,即確實存在的──甚至是不變的,不待 他的妄執。依眾生的自體轉,執有主宰的存在自體,即我執;於所取的法相上 轉,執有存在的實性,是法執;這是於有為法起執;如於無為空寂不生不滅上 轉,執有存在自性,即非法執。所以,執取法相而不悟法空,執非法相而不悟 空空,終究是不能廓清妄執的根源,不知此等於不知彼,所以也不得我空了。

  佛為弟子說法,多說眾生由五眾和合成;此五眾,一切是無常生滅不安隱 法,所以色非我非我所,受、想、行、識也非我非我所。無常故無我的教授, 利根者當下能依無我無我所,徹見涅槃寂滅。既離我執,也不會再取法相及非 法相。佛滅後,有的不能從無常無我中得畢竟空,轉而執我無法有。對此執法 [P52] 眾生,不得不廣顯法空。而或者又撥無我法的緣起,或取執空性為實有離言自 性。這都是守指忘月,辜負佛恩!所以,本經又如實開示:不應取相,如執著 法相非法相,即執著我相,是不能得無我慧而解脫的。

  不要以為這是大乘不共妙門!這是如來的一道解脫門,所以提醒須菩提說 :還記得嗎?我在筏喻經中說『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』,即早已開示過了!筏 是竹筏,交通不便或水淺的地方,竹筏可用作交通工具。利用竹筏,即能由此 岸到彼岸。到了彼岸,竹筏當然捨去了,誰還把他帶著走!眾生在生死海中, 受種種苦迫,佛為了濟度他們,說種種法門,以法有除我執,以空相破法執, 使眾生得脫生死而到達無餘涅槃。當橫渡生死苦海時,需要種種法門,但度過 中流,必須不執法非法相,才能出離生死,誕登彼岸。

  筏喻經,出增一阿含中。法與非法,有二義:一、法指合理的八正道,非 法即不合理的八邪。法與非法,即善的與惡的。如來教人止惡行善;但善行也 不可取著,取著即轉生戲論──「法愛生」,而不能悟入無生。約「以捨捨福 [P53] 」說,善法尚且不可取著,何況惡邪的非法?二、法指有為相,在修行中即八 正道等;非法指平等空性。意思說:緣起的禪慧等功德,尚且空無自性,不可 取執,那裡還可以取著非法的空相呢?本經約後義說。從這引阿含教的非法非 非法來說,可見前文也應以「不取法相、不取非法相」為正。諸譯增入「無想 無非想」二句,不足取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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