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妙雲集上編之一『般若經講記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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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 ──民國三十六年夏在雪竇寺說──

  

懸論

一 釋經題

  一、波羅蜜多:佛法有他的目的,和達到此目的的方法,我們要想了解他, 可以用本經的「度一切苦厄」,「能除一切苦」,即經題的「波羅蜜多」來說明 。佛法就是要對這現實世間的苦難,予以徹底的解決。波羅蜜多是梵音,譯成中 文可有兩個意思:一、凡事做到了圓滿成就的時候,印度人都稱做波羅蜜多,就 是「事業成辦」的意思。二、凡作一事,從開始向目標前進到完成,中間所經的 過程、方法,印度人也稱做波羅蜜多,這就是中文「度」(到彼岸)的意思。其 [P144] 實,這只是同一語詞的兩種──動、靜解釋。佛法的目的,在使人生的苦痛得到 解決,達到超脫苦痛的境地。能解除這人生苦痛的方法(動的),名之曰波羅蜜 多;依照佛法中的方法做到苦痛的解除(靜的),也名為波羅蜜多。這樣,現在 就把「波羅蜜多」,局限在解除苦痛的意義上。但苦痛是什麼?從何而來?「度 一切苦厄」的方法又如何?

  苦是一種感受。苦痛,有他的原因,知道苦痛的原因以後,才能用適當的方 法來防制他消滅他。從引發苦受的自體說,可大分為「身苦」與「心苦」。身苦 是因生理變化所引生的不適意受,如餓了、冷了、疲勞辛苦了……,這都是身體 上的苦受。心苦是精神上所感受的苦受,如憎、怒、哀、懼等。身苦是大體同樣 的,如餓了覺得難過,你、我、他都是一樣的。心苦就不然了,如人觀月,有的 人覺得月光皎潔深生愉快,有的人因望月而思親念舊,心懷悲楚。觀劇、觀花、 飲酒等一切,都有同樣的情形。在同一境界,因主觀心緒的差別,可以引生不同 的感受,這就和身受不同了!實在說來,身心二受是互相影響的,如生理變化所 [P145] 引生的饑渴等苦──身苦,可以引生心理上的煩憂,因之弱者自絕生路,強者挺 而走險,這是極常見的事。反之,心理上的痛苦,也可以引發身苦,如因情緒不 佳而久臥床榻等。身苦,由於人為的努力,還易於解決;但同樣的環境,因人的 身世不同,知識不同,情緒不同,意志不同,感生的心苦也各各不同,這就難得 解決了。世間一般學術,對此心苦簡直是沒法解除的,只有學習佛法纔可以得到 解除。雖然佛法不是偏於心的,但可以知道佛法的重心所在。

  從引發苦痛的環境說:有的苦痛是因物質的需求不得滿足而引生的(我與物 ),有的是由人與人的關係而引生的(我與他),有的是與自家身心俱來的(我 與身心)。此與身心俱來的痛苦,雖很多,然最主要的有「生」、「老」、「病 」、「死」的四種。生與死,一般人不易感到是苦;在苦痛未發生之前,儘管感 不到,可是生理心理的必然變化,這些痛苦終究是會到來的。人不能脫離社會而 自存,必然地要與一切人發生關係,由於關係的好壞淺深不同,所引生的痛苦也 就兩樣。如最親愛的父子、夫妻、兄弟、朋友等,一旦生離死別,心理就深生懊 [P146] 喪、苦痛,佛法中名此為「恩愛別離苦」。另有些人是自己所討厭的,不願與他 見面的,可是「冤家路狹」,偏偏要與之相會,這名為「怨憎會遇苦」。此因社 會關係而引生的愛別離、怨憎會苦,是常見的事,稍加回思,就可以知道。還有 ,人生在世上,衣、食、住、行是生活所必需,有一不備,必竭力以求之。求之 不已,久而不得,事與願違,於是懊惱縈心,佛法名此為「求不得苦」。也有想 丟而丟不了的,也可以攝在此中。像上所說諸苦,可大分三類:一、因身心變化 所引生的苦痛──生、老、病、死;二、因社會關係所發生的苦痛──愛別離、 怨憎會;三、因自然界──衣食等欲求不得所引生的苦痛。

  世間的學術、宗教、技巧,莫不是為解除人生痛苦而產生的。然而努力的結 果,至多能解除自然界的威脅和少部份的因社會關係所發生的痛苦。這因為自然 界是無生的,依必然的法則而變化的,只要人能發見他的變化法則,就可以控制 他、利用他。社會關係就難多了,如發生同一事件,以同一的處理法,但每因群 眾的心境與處理者之間的關係不同,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。這還不是最難解除的 [P147] ,最難的那要算各人身心上的痛苦了。照說,自家身心的事,應該易於處理,實 則是最難的。人對自己究竟是什麼?心裡是怎樣活動的?實在不易認識,不易知 道。連自己都不認識,還能談得到控制自己,改造自己嗎?因此,想控制自己, 解放自己,非認識自己不可。佛法雖無往而不在,但主要的在教人怎樣覺悟自己 ,改造自己以得痛苦的解除。如我們不求自我身心的合理控制與改造,那末因自 然界而引起的苦痛,我們也沒辦法去控制,反而增多痛苦!依佛法,社會也只能 在人類充分覺悟,提高人格,發展德性,社會才能完成徹底的更高度的和平與自 由。從合理的社會──平等自由中,控制與利用自然界,才能真得其用。否則, 像現代的科學,對於近代人類不能不說厥功甚偉,然因沒有善於運用,利器殺人 的副作用,就隨之生起,甚至引起世界文明被毀滅的危險。所以,人不能從解除 自己身心上的煩惱矛盾下手,任何控制自然、人群的辨法,是不會收到預期效果 的。因此,我們要「度一切苦厄」,應首先對自己予以改造。唯有這樣,纔能合 理的根本的解除人世間的苦痛。 [P148]

  佛法解除苦痛的方法是如何呢?原則的說,可分二種:一、充實自己:增加 反抗的力量,使苦痛在自己身心中沖淡,不生劇烈的反應。如力量小的擔不起重 物,感到苦難;而在鍛鍊有素精強力壯者,則可把著便行,行所無事。二、消滅 苦痛的根源:知其原因,將致苦的原因對治了,苦果自然不生。

  我們知道,佛法所討論的「度一切苦厄」,「能除一切苦」,是著重在自我 身心的改善與解放的。因為度苦、除苦的境界不同,所以產生了大乘與小乘。側 重否定的功夫,希求自己的苦痛解脫而達到自在,這被稱為小乘。大乘也是希求 度苦除苦的,但他更是肯定的,側重於離苦當下的大解脫自由;又由推己及人了 知一切眾生的苦痛也與我無異,於是企圖解除一切眾生苦痛以完成自己的,這就 是大乘。從人生正覺中去解除苦痛,大小乘並無不同。這本不是絕對對立的,如 釋迦牟尼佛因見到眾生的相殘相害,見到眾生的生、老、病、死苦而推知自己, 又由自己推知他人,知道都是在苦痛裡討生活;於是就確定了解脫自他苦痛的大 志,走上出家、成道、說法的路。後代的大小乘,不過從其偏重於為己及為人而 [P149] 加以分別吧了!

  佛法以解除苦痛為目的,除苦必須解除苦痛的根源。致苦的原因,自然是很 複雜,但主要是原於我們內心上的錯誤,及由於內心錯誤而引生行為的錯誤。人 人的內心與行為不正確,社會意識與發展的傾向,自然也就不能無誤了!由錯誤 的行為影響內心,又由內心的錯誤引導行為;於是互相影響,起諸惡業,招感苦 果,無時或已!因此,釋尊教人從行善止惡的行為糾正,達到內心的清淨解脫; 同時,必須內心清淨而改正了,行為才能得到完善。就是生死的苦痛,也就可以 根本地得到解除了!由此,內心與行為中,內心是更主要的。人之所以動身、發 語,不盡是無意識的,大都從發動的意識──內心上來。內心的錯誤,可分二種 :一、欲,二、見。欲是約情意方面說的,和欲望的欲多少有些差別。欲以追求 為義,追求不得其正,這才成為欲望,也可名為惡欲。欲有多方面的,欲求財富 ,欲求名聞,以及各種物質上的享受都可名欲。深一層的,耽著不捨即名為愛; 在世間人看起來,愛是很好的,佛法則說愛如膠漆一樣,一經染著,則糾纏不清 [P150] ,不免要受他的牽制,不得自在。經裡常說:因愛欲故,父與子爭,子與父爭, 乃至種族國家與種族國家爭,爭爭不已,於是造成了充滿苦痛的人間。見是思想 方面的,由於對事物的認識不同,於是發生意見衝突。如西洋因宗教的信仰不同 而連年戰爭,哲學家因彼此的見解不同大興爭吵,此一是非,彼一是非。此雖屬 於內心方面的,然因此而表現於行動,就發生絕大的問題,造成家庭、社會、國 家、世界的不安定──這種現象,尤其是現在這個時代,更屬顯而易見。見是知 識方面的,世間知織不但老是與欲求合在一起,而且這種知識有著根本的錯誤。 這不是說世間知識沒有世間的真實──世諦性,毫無補於人生,是說他有某種根 本錯誤,有某種普遍的成見,所以與私欲相結合。這才知識越廣,欲望越大,欲 望越大,苦痛越多。欲望固可推動知識的發展,知識也能幫助欲望的滿足;但因 為鬥知機先,人欲橫流,結果世間苦痛,還是有增無已!古人知識雖淺,人民尚 可安居樂業,現在的人知識增長,人民幾乎寢食為憂。我們不但是欲望的奴隸, 還是思想的奴隸呢! [P151]

  各人的愛見,互相影響,互相推動,造成了家庭、社會、國家的行為錯誤; 招感著個人的苦痛,乃至家庭、社會、國家的苦痛。依佛法的觀點,不僅此人類 共同的苦痛,根源於內心──愛見與行為的錯誤;眾生流轉於生、老、病、死的 苦痛中,也還是根源於此。世間的一切,什麼都不是突然而有的,有了也不會無 影響的。一切的一切,都是在因緣和合與消散的過程中流轉。近代的科學家,只 知道物質不滅,而不知道精神也是相續不滅的。我們這一生的生命現象,並不是 由於父母的結合而突然新生的,他是由於過去某種行為的錯誤而招感來的。從過 去而招感流轉到現在,那麼由現在的行為也還要招感到未來。這三世流轉的生死 ,可說是生命之流,都是因心的錯誤指導行為而引生的。如果我們不想老是這樣 生死苦逼來去流轉,那就得先從發動行為的內心錯誤上改造起。所以三世流轉的 生死苦也好,現實人間的苦痛也好,需要解決的苦痛雖有淺深不同,原則並無不 同。我們要消除苦痛,非先從內心上的愛欲和知見改造起不可。自然,這就是行 為的改善,也即是人我關係的改善。 [P152]

  二、般若波羅蜜多:佛法中談到解除苦厄的方法,即關於改造錯誤欲見的方 法,六波羅蜜多實為主要。六波羅蜜多是:一、布施,就是犧牲自己的精神和物 質甚至生命,去作有益於他人的事。二、持戒,不應該做的決定不做,應該做的 努力去做,這就是佛說的「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」。例如在消極方面,制止殘殺 生命的惡行,積極方面,更去做救濟保護生命的善行。三、忍辱,正名為忍,徹 底解除人生的苦痛,須要極大的堅忍才能成功。有此堅忍,不怕困難,忍受逼害 ,衝破險阻,才能勇往直前地去做自他俱利的事。上面所說的施、戒、忍,著重 在我們行為的改善。四、精進,對於善的事情,不怕任何困難,抱定決心去作, 纔能有所成就;懶惰懈怠是什麼事也不會成功的。嚴肅的、堅強的、向上的、百 折不回的勇氣與決心,即是精進。五、禪定,禪華語靜慮,即精神的安定與集中 的境界。世間欲愛與知見的擴張,是多少與此內心的散亂有關。古人說:「制心 一處,無事不辦」,這就是說:由於禪定的力量,可以控制自己的內心。這確是 體驗真理,發生智慧必須的特殊訓練。但這不過把我們的精神集中起來便於管理 [P153] 而已,一旦出了禪定的心境,依舊要紛散混亂起來。所以上面的五種波羅蜜多, 對於苦痛根源的愛見,還是不能徹底解決的。六、般若,譯為智慧,有了智慧, 錯誤的見解可得到糾正,五種波羅蜜多也可以得到正當的指導。佛法裡特別尊重 智慧,因為祇有智慧才能徹底度一切苦。

  經上說:『五度如盲,般若為導』;並以種種功德稱揚讚嘆。有些人不知佛 經讚嘆智慧的用意,於是以為只要有般若,其餘的五度就可以不要了,這是錯誤 的。智慧是領導者,它需要與布施等行為配合起來,使所修所行的不致發生錯誤 ,這才是佛法重智慧的真義。

  般若慧和世間的知識不同:般若慧是從深刻地體驗真理所得到的,如釋迦佛 在菩提樹下因獲得了體驗真理的智慧而成佛。這樣,般若的智慧,我們不是就沒 有分了嗎?這也不然,我們雖還沒有體驗真理的智慧,可是佛法即是依體悟真理 的智慧而流出來的,我們依止佛的經教指示漸漸思惟觀察,起深信解;這雖不是 自己體驗真理的智慧,然也是類似的智慧。生得智慧雖人人都有,然解脫苦痛根 [P154] 源的智慧,不經過修習,確是不容易得的。所以佛法教人多聞熏習,聽聞日久, 解法智生,這在佛法名聞所成慧。聞解以後,再於自己心中詳審觀察,如是對於 前所了解的問題可以更得到有系統有條理的深一層認識。同時,將此深刻的悟解 ,指導行為而體驗於尋常日用間,佛法名此為思所成慧。思後更修禪定,於定境 中審細觀察宇宙人生的真理,此名修所成慧。再不斷的深入,常時修習,般若智 慧即可發生。

  智慧,可以分為兩種:一、世俗智,如世之哲學家、科學家等,他們都有對 於宇宙人生的一套看法,有他種種的智慧,與相對的真理。雖然這是不究竟的, 若就廣義的智慧說,他們解說宇宙人生的世俗智,也可以包含在般若裡(方便智 )。二、勝義智,這是就特殊的智慧說。佛法體驗真理的智慧,是徹底的、究竟 的,這與世間智慧不同而是特殊的。體驗真理的智慧得到了,生死流轉中的一切 苦痛,都可以因之而解決。苦痛的大樹,有本有榦有枝有葉,我們要除掉它,不 能光在枝葉上下功夫,必須從根本上去掘除,佛法就是以般若智從根本上解除人 [P155] 們苦痛的。所以佛法中所講的般若,主要是特殊的。佛、菩薩、羅漢都有此智慧 ,不過佛菩薩的心量大,智慧也大些。因此菩薩應遍學一切法,菩薩雖學一切法 ,以有特殊的智慧,世間智慧的錯誤可以為之揀除,融攝貫串使世俗慧亦成為圓 滿而合理的,從般若而引出方便智,即能正見世間的一切,這就是上面所說廣義 的智慧了。常人對此,多不了解,於是生起種種誤解:有些人以為佛法所指的智 慧是特殊的,有了這特殊的智慧,其他的世俗智慧就可以不要了,這種人忽略了 遍學一切法門的經訓。另一些人以為世俗的知識,不可厚非,應當去學,可是學 而不返,忘記了佛法特重的智慧是什麼了。所以修學佛法的人,應該對佛法所崇 重的特殊智慧致力以求,而世俗的一般智慧,也不能忽略。

  般若是最高的智慧,其內容深細難了,由於般若的最高智慧,才能親證宇宙 人生的根本真理。真理是什麼?這不必另外去找說明,可以就在日常見聞的事物 上去了解。依佛法說,一切事物的存在,都不過是原因條件的假合,凡是假合成 的東西,它底本身一定是遷動變化的;他依原因而存在,同時又與他法作緣,他 [P156] 法也遷流變化而存在。這種互相影響互相推動的關係,佛法簡稱之曰因果系。因 果法則,是遍通一切法的。如一株樹,有種子的因,與水、土、日光的緣,和合 起來,生芽、抽枝、發葉、開花、結果。若是原因和助緣起了變化,樹的本身也 就跟著變化了。人也是這樣,富貴、貧賤、賢明、不肖,都不是沒有因緣的。上 面曾說:人依內心的正確與錯誤引生行為的合理不合理,由此感招苦樂不同的結 果,這也就是因果必然的現象。任何事物,都不許例外。佛法就是依因果法則說 明一切的。存在的是結果,同時也是因;凡是可為因的,也必是從因所生的。但 一般宗教就不然,如耶穌教說一切事物是上帝造的,上帝不由他所造。這樣,上 帝唯是原因而不是結果了!佛法呵此為不平等因。還有說什麼時、方、物質等為 諸法因的,這在佛法總呵之為非因計因。或說諸法是無因生的。諸經中依因果法 則,遍予破斥。唯有依於般若慧,了達諸法的因果事理,纔是正確的知見。然了 得因果現象,還不是佛法中最究竟的;最高的智慧,是要在因果現事的關係中, 深入的去體驗普遍而必然的最高真理。佛就是體驗了這最高真理的;佛的偉大, [P157] 也就在他能把真理完滿的洞達。宇宙人生的真理,佛說有三:

  1.諸行無常:這一真理,說明了一切事物都在因果法則下不斷地遷流變化, 其中沒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東西。在從前,或許不容易了解,由於近代科學進步, 已經不甚難懂了。不過,世人也只能在諸法的流動變化上了達其外表,還不能達 到諸法沒有不變性的究竟義。這諸行無常的真理,是從縱的時間方面來說明的。

  2.諸法無我:我,在佛法裡有它特殊的定義。一般人總以為事物上有一個獨 立存在的東西──我。依佛法講,存在的事物都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相,其中沒 有什麼可以獨立自存的。如一幢房子,看來好像是整然一體,然仔細推敲起來, 房子是由眾多磚瓦木石所合成的。五指伸開來,拳還能存在嗎?這說明了物體是 因緣生的,只有假相,沒有實體。就是分析到了一微塵、一電子,也還是因緣的 假相,沒有什麼獨存的個體。這諸法無我,是從橫的空間方面說的。了知空間的 一切法,都是沒有獨立存在性的,如國家是由土地、人民、主權所合成的,人是 筋骨血肉髮毛爪齒所合成的,除去了這許多合成國家、人身的質素,是沒有實體 [P158] 或是形而上的存在。

  3.涅槃寂靜:這說明了動亂變化、假合幻現物的最後歸宿,都是平等無差別 的。一切事物,是動亂差別的,也是寂靜平等的。如審細的觀察諸法,就可以發 現動亂差別的事物,即是平靜無差別。這種種差別歸於平等、動亂歸於平靜的─ ─涅槃寂靜,如枝葉花的形色各殊,但對光的影子,是沒有差別的一樣。涅槃 寂靜,是依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體驗所得到的。如對前兩真理不能了解,這涅槃 寂靜的真理,也就不會正確的了解。這如在波浪的相互推動激盪──無常無我上 ,了知水性的平靜一樣。波浪是依水而有的,波浪因風而起,風若息下來,水自 歸於平靜。但這平靜不必要在風平浪靜的時候,就在波濤洶湧動盪不停的時候, 水的本性還是平靜的。人在生死的流轉裡也是一樣,苦樂、人我、是非、好醜、 動亂萬千,就在此動亂萬千的流轉當中,了知涅槃的平等寂靜。上次說到,糾正 我們內心上的錯誤,引導行為入於正軌,即達到此涅槃寂靜的境地,就可以得到 生死苦痛的解脫了。 [P159]

  上面三者,總名之為三法印,印有不可變更和確實性的意思。這三者是佛陀 從因果法則上體驗得到的,因人的智慧不同,所以通達的真理也有點不同。小乘 要一步步的向前悟入,先了解諸行無常有必歸無,再了解諸法無我,由此進而離 卻煩惱體驗諸法的涅槃寂靜,這是漸進的體驗。大乘菩薩就不必如此!只一「空 」字,就把三法印統攝起來。空,是真理中最高的真理,最究竟的真理。但一般 人對於空,都有誤解,以為空是什麼也沒有了,於是懶惰疏忽,什麼也不努力, 這是極大的錯誤!不知空是充滿革命的積極性的──太虛大師曾約空義,作「大 乘之革命」。如太虛大師自傳裡有一段寫到他在西方寺看大般若經的時候,「身 心漸漸凝定,忽然失卻身心世界,泯然空寂中靈光湛湛,無數塵剎煥然炳現如凌 虛影像,明照無邊。坐經數小時,如彈指頃,歷好多日身心猶在輕清安悅中。… …從此,我以前禪錄上的疑團一概冰釋,心智透脫無滯;曾學過的臺、賢、相宗 以及世間文字,亦隨心活用,悟解非凡」。因為大師勝解了空義,所以就與一般 人不同!大師了知世間上的事物都是無常的、無我的,一切事物離開了關係條件 [P160] 的存在別無他物。所以對於現在佛教中有不適合時代社會需要的地方,力主改革 ;而一般保守者忽略諸法無常無我,所以多方反對。但大師仍以勇猛心、無畏心 為佛法奔走呼號。由此看來,若真能悟證──即使少分了解空義,對於行事,也 必能契合時機,勇往直前。

  菩薩悟證了空的真理,即於此空性中融攝貫串了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 寂靜的三法印。因為,我們要了解空,須從這三方面去理解:一、世間沒有「不 變性」的東西,這就是諸行無常,諸法既沒有不變性,所以都是無常變化的。從 否定不變性說,即是空。二、世間沒有「獨存性」的東西,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假 合,小至微塵,大至宇宙,都是沒有獨存性的,所以無我。從否定獨存性說,也 即是空。三、世間沒有「實有性」的東西,常人總以為世間事物有他的實在性, 這是一種錯覺,剋實的推求起來,實在性是不可得的;實在性不可得,也即是空 。三法印從否定的方面說──泯相證性,即是顯示空義的。不變性不可得,獨存 性不可得,實在性不可得,不可得即是空。空,不離開因果事物而有空,即事物 [P161] 的無常變化,無我不實,自性寂滅。以空──一實相印貫通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 、涅槃寂靜的三法印,每為一般人所不了解,所以特別指出來。

  般若是通達真理的智慧,與世間的一般知識不同。般若──實相慧,即能真 知諸法真理的,如即空的無常、無我、涅槃寂靜。凡是真理,要合乎三個定義: 一、凡是真理,必定是本來如此的;二、又必定是必然如此的;二、還必是普遍 如此的,時不分古今,地不分中外,大至宇宙,小如微塵,都是如此的。這近於 哲學者所說的「最一般的」或「最哲學的哲學」。但哲學家所說的,由於推論、 假定,或由於定境,與佛法不同;佛法是佛陀及其弟子們,以般若親自證得的。 至於普通的知識,大概可以分做兩種:一、有些認識,即常識(科學也是常識的 精製)可以知道是錯誤的。二、有些認識,常識即使是科學,也不能知道是錯誤 的。常識上以為不錯誤的。為大家甚至世間學者所共同承認的,都是外由五根緣 境,以及內由意識分別所得到的影像,即為世間的真實,或者即作為真理看。依 佛法,常識可以知道是錯誤的,有些是完全錯誤的,或也有相對真實性的。如小 [P162] 孩看到「雲駛月運」,以為月亮是在跑,這當然是錯誤的;但這種錯誤在眼根緣 境的印象上,有他相對的客觀性。不過成人以意識推察,知道由於雲的飛行,這 才以意識比量修正根識的似現量。雖明明見到月亮飛行,而不以為然,說這是錯 誤的認識。這種認識,在人類知識的發展中,不斷在進步,不斷在修正自己過去 的錯誤。所以世間的知識,每每是覺得今是而昨非的。還有常識──那怕是科學 ,也是不能徹底知道是錯誤的。如一般人總以為事物有不變性的、獨存性的、實 在性的東西,總以為這是千真萬確的。其實,事物那裡是這樣?一切事物都是變 動的、假合的、非實在的,即是畢竟空的。然而常識不以為然,即科學與哲學家 ,也只達到部份的近似。科哲學家雖能推知世間某些常識是錯誤的,然仍不徹底 ,因為常識和科、哲學家的推論,都是依據見聞覺知為基本的,而五根的觸境生 識,是靜止的、孤立的、取為實在性的。而無始來習以為性的意識,也不能免除 自性的妄見。佛法能從根識及意識的認識中,徹底掀翻自性的妄見,這才能契入 究竟的真理。所以,佛法教人修定習慧──般若,根除心理上的錯誤,通達法性 [P163] 空即無常無我涅槃寂靜,親切證驗,做到去來坐臥莫不如此。

  依般若慧體驗真理,根除內心中的錯誤,導發正確的行為,則煩惱可除,生 死可解。論到內心中的錯誤根本,即是執為實有自性而是常是我的,略可分為二 類:一、我執,二、法執。法執,是在一切法上所起的錯誤,其中最根本的執著 ,即有情──人們在見聞覺知上不期然而起的含攝得不變性、獨存性的實在感。 眾生於中起執,不是全由意識計度得來,在五根對境時,影像相生,即不離此實 在感;意識再繼之以分別,於是妄執實有自性。一切的錯誤,根源於此,舉凡宗 教上的天神,哲學上的實體、本體,都從這種錯誤而來。我執,這是對於有情不 悟解為因緣幻有而執有不變性、獨存性、實在性。我即有情,不外是因緣的聚合 ,有什麼實在性、不變性,如一般所計執的個體、靈、神我?特別是人們直覺的 ,於自身中計執有我──薩迦耶見,於所對的一切事物,以己意而主宰他,即計 為我所。這種我──有我必有我所的計執,在生死輪迴中,實為一切執著一切苦 痛的根本。我執和法執的對境,雖有不同,然計執為不變性,自在──獨自存在 [P164] 性,實在性,是一樣的。於自身中所起實有自性執,名為我執;在諸法上所起的 執著,名為法執。此二執中,我執更為重要。世間自私自利的,不免要受大家的 批評,其所以自私自利者,即因內計有我,求我之擴展,以一切為我所,於是只 問目的不擇手段。佛法首先教人除卻我執,我執沒有了,即能契合於緣起的正理 ,符合於群眾的正義,行為自然合理了。一己的私蔽雖去,而眾生的我執還在, 於是起憐愍心,願使一切眾生同離我執,共證無生。佛法把引生錯誤思想,不道 德行為的我執,徹底揭發出來;使人能離自我見,建立一切合理的道德,而苦痛 的生死流轉,也就能從此解脫。

  我執和法執,為出生一切錯亂苦痛的根本,而我執尤為根本。我們要斷除煩 惱,必先除掉這生起煩惱的根本──我執。佛世,弟子們根利慧深,佛為他們說 無我,弟子們即能了達無我性空。後人不解佛意,於是聽說無我,轉執法有;為 了對治他,所以大乘經特詳法空。羅什法師答慧遠法師書,曾談到此義。所以學 者應當了知空──即無常無我涅槃,是佛法中的最高真理,應遍觀一切法空。但 [P165] 博觀必須反約,要在妄執根本、生死根本的我執中,深觀而徹底通達無性。這根 本的我執破除了,其他的一切錯誤也就可以破除以及漸漸破除了。修學佛法,應 先從捨離我執──悟入即空的無我入手。

  三、般若波羅蜜多心經:波羅蜜多,是度一切苦厄;般若,是解除苦痛的主 要方法;此經就是顯示這出苦主要方法的精要。心,可以有多種的解釋,然此處 取心要、精要的意思。

  佛法有五乘的差別,五乘都是佛法,究竟那些是最主要的呢?佛為一些根機 淺的,但教他受持三歸,奉守五戒,乃至教他修四禪、四無色等定,這是世間的 人、天乘法。又印度人一向著重山林的生活,偏於自了,佛為適應這一類的根機 ,為說聲聞、緣覺乘法,使從持戒修定發慧的過程,解脫一己的生死苦痛。這些 ,都不是究竟的佛法,不是契合佛陀本懷的佛法。唯有菩薩行的大乘法,纔是佛 法中最究竟的心要。大乘法可以從三個意義去了解:一、菩提心,菩提心即以長 期修集福德智慧,乃至成最後圓滿的遍正覺,為修學佛法的崇高目標,堅定信願 [P166] 以求其實現。二、大悲心,菩提心是從大悲心生起的,大悲心是對於人世間一切 苦痛的同情,想施以救濟,使世間得到部分的與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。有情── 人是互相依待而存在的,如他人不能脫離苦痛,即等於自己的缺陷,所以大乘要 以利他的大悲行,完成自我的淨化。三、般若慧,有了崇高的理想,偉大的同情 ,還要有了達真理的智慧,才能完成圓滿的人生──成佛。以此三種而行六波羅 蜜多,是大乘佛法的特質。般若波羅蜜多,即大乘六波羅蜜多的別名,所以般若 波羅蜜多心經,可解說為大乘心,大乘法即佛法的心要。

  然大乘中法門很多,在很多的大乘法門中,般若波羅蜜多又算是主要中之最 主要了。因為修學大乘的菩薩行,無論是利濟他人或是淨化自己,都需要般若的 智慧來領導──不是說只要般若。布施乃至禪定,世間外道也有,算不得是佛法 中的特法。般若經裡常說:般若為導。若沒有般若,一切修行皆成為盲目的,不 是落於凡外──人天,就是墮於小乘──聲聞、緣覺。從教典說:『一切經中般 若經最大』。因為般若經是特別發揚般若的體悟宇宙人生真理的,所以般若經在 [P167] 一切經中為最大。在全體大乘法中,般若波羅蜜多及其經典最為精要。所以般若 波羅蜜多心經,用六離合釋來說,是持業釋,般若波羅蜜多即是心。

  更進一層說;此經是一切般若經的心要:般若經的部帙繁多,文義廣博,此 經以寥寥二百餘字,攝之淨盡,可說是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心要了。

  上面所說的心義,一、整個佛法以大乘佛法為主要為中心;二、大乘法中以 般若波羅蜜多法為主要為中心;三、般若波羅蜜經中,又以此經為主要為中心, 所以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。

  經,梵語修多羅,譯為線,線有貫攝零星散碎的功能。佛弟子將佛所說的法 ,依文義次第,結集成章成部,如線貫物一樣。能歷久不失,所以名為修多羅。 中文的經字,本也是線,如織布有經線緯線。後人以古代有價值的典籍為經,漸 漸附以可依可法的尊貴意思,所以佛典也譯之為經了。

  

二 釋譯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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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:此經是從梵文譯過來的,譯者是我國初唐時最享盛名的 玄奘法師。心經的譯本,截至清季就有七種。最早的是羅什法師譯的;奘譯是七 譯中的第二譯,在中國最為盛行。師俗姓陳,河南人。出家後遍學三藏,於經論 深義,有疑莫決,於是即萌到印度求法的志願。於貞觀元年,潛出國境,冒險犯 難西行,終於在印廣學教法,經十七年,於貞觀十九年學成歸唐,朝野崇敬備至 ,於是立寺翻經,為我國譯經史上的權威者。若欲詳知奘師歷史,請讀「大唐慈 恩三藏法師傳」。 [P169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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