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妙雲集上編之六『攝大乘論講記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
第三章 所知相
第一節 出體相
第一項 略釋三相
甲 總標 已說所知依,所知相復云何應見?此略有三種:一、依他起相,二、遍計所 執相,三、圓成實相。

  「所知」法的「依」止,「已」經「說」過;「所知相」也得研究一下 。這所知相,如果要作廣泛的說明,那真是千差萬別,言不勝言。概「略」 的說,「有三種:一、依他起相,二、遍計所執相,三、圓成實相」。這三 相中,依他起是中心,依依他起而顯現為義,就是遍計執相;遍計,是遍所 [P179] 計度的意思。離卻錯誤的認識,通達無義,就是圓成實。所知依章,重在說 明染淨諸法的因性,這因性就是阿賴耶識。但怎麼叫唯識?究竟唯什麼識? 在所知依章裡,幾乎沒有談到;這所知相章,就是要說明依這因性賴耶所現 起的一切法,分別它的心境空有,也就是建立唯識;所以本章在說明唯識義 方面,是很重要的。

  
乙 依他起相 此中何者依他起相?謂阿賴耶識為種子,虛妄分別所攝諸識。此復云何?謂 身,身者,受者識,彼所受識,彼能受識,世識,數識,處識,言說識,自他差 別識,善趣惡趣死生識。此中若身,身者,受者識,彼所受識,彼能受識,世識 ,數識,處識,言說識,此由名言熏習種子。若自他差別識,此由我見熏習種子 。若善趣惡趣死生識,此由有支熏習種子。由此諸識,一切界趣雜染所攝依他起 相虛妄分別皆得顯現。如此諸識,皆是虛妄分別所攝,唯識為性,是無所有非真 實義顯現所依;如是名為依他起相。 [P180]

  依他起相是什麼?本論用三義來說明:它的因緣,是「阿賴耶識為種子 」。它的自性,是「虛妄分別所攝」:就是說它以亂識為自體的。它的別相 ,是由賴耶功能所現起以妄識為自性的「諸識」。識,是明了顯現的意思。

  【附論】虛妄分別,唯識學上有不同的解釋:玄奘傳的唯識,虛妄分 別但指依他起;真諦傳的唯識,卻通指依他與遍計。他譯的中邊分別論說 :虛妄分別是能取,所取,分別;分別是有,能取所取是無。他譯的世親 釋,也有這個思想。莊嚴論的『非真分別故(或譯虛妄分別相),是名分 別相。……不真分別故,是說依他相』,也是通指依他與遍計為虛妄分別 的。

  依他與遍計,都可稱為虛妄分別的,但定義應該稍有不同。依他起是 識為自性的,識生時能顯現種種的顛倒緣相,對這所緣相又認識不清而起 顛倒。在這兩方面,識都含有虛妄的成分,所以依他起是能現起虛妄的分 別,分別的本身也是虛妄。至於遍計相,它是分別所起的虛妄相;這虛妄 [P181] 相雖似乎離心而有,其實還是以分別為性的,所以也說是虛妄分別。真諦 說:虛妄是遍計性(他譯作分別性),分別是依他性;有時又說:虛妄是 遍計性,虛妄分別是依他性;有時更進一步的說:依他是虛妄分別性,遍 計也是虛妄分別性。這種見地,是採取莊嚴論的。我認為依他、遍計的本 義,是似有的心──分別,無實的境──虛妄。這兩者,從依他看到遍計 ,從遍計看到依他,在凡夫位上,是俱有俱無而不能相離的;因此,依他 與遍計,都是虛妄分別的;都是似有非實,無實而似有的;也都可以用如 幻來比喻的;真實性顯現(清淨法),這兩者都不能存在的。莊嚴論的體 系,確是這樣。不過從中邊論說的『三界心心所,謂虛妄分別』;本論說 的『虛妄分別所攝諸識』看來,虛妄分別是側重在依他起。

  先解說諸識:玄奘傳的唯識學,總是說八識;但中邊分別論說『根』『 塵』『我』『識』的四種;莊嚴論說六種;本論說十一識;或多或少,開合 沒有一定。初期的唯識學,是把萬有歸納成幾類,這幾類攝盡萬有,而這都 [P182] 是識所顯現以識為自性的,所以建立種種識。奘傳的唯識學,把萬法中常人 所看為能分別者,建立為識,再拿這識去解釋一切。一是歸納的,一是演繹 的。

  諸識,可分為十一識:(1)「身」識,就是五色根。(2)「身者」 識,世親說是染污末那,染末那為什麼叫身者?這是值得研究的。身識的身 ,是五色根;這身者識的身字,也應該是根身。下文的受者識是能受識的所 依,可見這裡的身者,應是根身的所依體。阿陀那識不是執受根身,為根身 的所依嗎?真諦不是說阿陀那是末那的異名嗎?世親以染末那為身者識,與 末那亦名阿陀那識,當然有重大的關係。(3)「受者識」,就是無間滅意 ,是六識生起所依的無間滅意根。這身者與受者,就是本論所說的二種意。 (4)「彼所受識」,就是所取的六塵。(5)「彼能受識」,就是能取的 六識。(6)「世識」,是相續不斷的時間。(7)「數識」,是一二三四 等數目。(8)「處識」,是有情的住處。(9)「言說識」,是依見聞覺 [P183] 知而起的語言。(10)「自他差別識」,是有情間自他各各的差別。(11) 「善趣惡趣死生識」,是在善惡趣中的死生流轉。宇宙間種種差別的相狀, 把它歸納成十一種,這十一種都是以識為自性而明了顯現的,所以一切都叫 識。

  再解說阿賴耶識為種子:這十一識,都是從賴耶中的熏習所生,這又可 以分為三類:「身身者……言說識」的九識,「由名言熏習種子」而現起的 ,是第一類。「自他差別識」,「由我見熏習種子」而現起的,是第二類。 「善趣惡趣死生識」,「由有支熏習種子」為因而現起的,是第三類。一切 法不出十一識,一切種不出三熏習,這就是解釋阿賴耶識為種子。

  再說虛妄分別所攝:從賴耶種子生起的「諸識」,可以總攝「一切」三 「界」、五「趣」,三種「雜染所攝」的「依他起相」。依他起就是三雜染 ,這是解深密經所說的;現在用十一識來總攝它。這十一類都是識,所以三 雜染所攝的依他起相,是「虛妄分別」為自性的意義,「皆得顯現」。若但 [P184] 說三種雜染,不知它是否唯識,現在把這些都攝歸於識,都稱之為識。識, 就是虛妄分別,那麼,三雜染所攝的依他起相,一切都是虛妄分別為自性的 了。這「諸識,皆是虛妄分別所攝」,也就可知它「唯識為性」。

  談到唯識,就要知道無義。妄心所取的對象叫做義;在我們看,義是離 心以外實有的,實際上它根本沒有獨立的自體,不過在分別心上現起這似境 的影像罷了。所以外境不是客觀的存在,而是內心妄現的影像。像我們在五 蘊和合上,妄執有我,這我就是毫無自體,唯是妄心倒計的義。這義,是無 所有的,它是以虛妄分別心為依而顯現的,所以論說:「是無所有,非真實 義顯現所依」。這為非真實境相所依的,就是唯識為性的「依他起相」。因 此,我們知道:依他起相是賴耶種子所生,是虛妄分別為自性,是非真實義 的所依。

  
丙 遍計所執相 此中何者遍計所執相?謂於無義唯有識中似義顯現。 [P185]

  凡夫因無始來的虛妄熏習,在虛妄分別心現起時,就在這「無義唯有識 中」,有種種「似義」的分別相「顯現」;這似義就是遍計所執相。成唯識 論說:『或復內識轉似外境,我法分別熏習力故,諸識生時變似我法,此我 法相,雖在內識,而由分別似外境現』,很可為本論的遍計執性作註腳。

  
丁 圓成實相 此中何者圓成實相?謂即於彼依他起相,由似義相永無有性。

  「於彼依他起相」上,因遍計性的「似義相永無有性」,就是徹底通達 遍計性無,依他諸法因空卻遍計執性所顯的空相,叫圓成實相。

  現在,我們可以獲得三相的基本而簡單的認識:依他起是虛妄分別的心 ,遍計執是似義顯現的境,圓成實是因空卻遍計所執性所顯的諸法空相。辨 中邊論說:『唯所執,依他,及圓成實性:境故,分別故,及二空故說』。 它也說境故是遍計所執,分別故是依他起,二空故是圓成實,這是唯識學上 三相的定義。 [P186]

  【附論】依他與遍計,論中的解說似乎有些不同,因之,後代的唯識 學,也有不同的諍論。但據我看來,這完全是一貫的。且先說似乎不同: (一)虛妄分別心中,現起似義的影像,似義是遍計性,分別是依他起, 這像本文及中邊的『境故』、『心故』;成唯識論卷一的『或復內識轉似 外境;我法分別熏習力故,諸識生時變似我法』;十卷的『然相分等依識 變現,非如識性依他中實;不爾,唯識理應不成』;楞伽經的『由自心執 著,心似外境轉;彼所見非有,是故說唯心』:都是這個見解。(二)從 虛妄分別心中,生起能所取,能取所取是遍計性,虛妄分別是依他起。如 中邊論的『虛妄分別有,於此二都無』;莊嚴大乘經論的『如彼起幻師, 譬說虛分別,如彼諸幻事,譬說二種迷』;成唯識論卷八的『有義三界心 心所法,無始妄熏,雖各體一而似二生,謂見相分即能所取,如是情有理 無,說為計執……聖教說虛妄分別是依他起,二取名為計所執故』。(三 )從緣所現起的,如身身者等能取所取是依他起,依他是可以有二分的; [P187] 像莊嚴論的『能取及所取,是二各三光,不真分別故,是說依他相』;成 唯識論的『或識相見,等從緣生,俱依他起』。取緣起所現為境,而見為 實境,才是遍計性。甚至在同一論中,就有這似乎不同的見解,你能說它 自相矛盾嗎(除成唯識論,它是引述各師的異見)?它雖然是一貫的,但 論師間卻分化出對立的思想。

圖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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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┌─相識────所取──┬──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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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│        \           │    顯
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\         │    現
        虛─┴─見識────能取──┘
        妄                   \
        分                     \
        別

  唯識的本義,依他的虛妄分別心是有,遍計的似義顯現境是無。論中不 [P188] 同的解說,甚至似乎矛盾,都只是兩者圓滿的解說。怎樣才是依他有?是賴 耶種子所生的,虛妄分別為性的。在分別自性緣起的立場上,一切依賴耶所 生的,無不是識。能取是識──賴耶的見識;所取也是識──賴耶的相識。 在藏識所現中,是依他起。總攝起來,只是一藏識;隨義安立,有十一識。 怎麼才是遍計性?是分別心所取的,似義顯現為性的。在受用緣起的認識上 ,凡夫亂識所取的一切,無不是境,所取的境相是境,似有離境的內心,也 未嘗不是境。在望文生義的學者看來,見識相識與能取所取有一種差別;其 實,只是一心、一境。從境的認識上,理解它以虛妄為性,從種所生,一切 唯識,而現有二分。反之,唯識所現的幻相,我們並不能了達。成為我們所 認識的,早就是遍計性了。從凡常的見地,理解到一切唯識,見相都是依他 起的;依種子所生虛妄分別為性的而成為我們的認識,見相都是遍計性。縱 橫觀察安立,只是虛妄分別為依他(推本歸識),顯現似義(隨取成境)為 妄計而已! [P189]

  唯識的特義,在有心無境。一切的物相,我們初看起來,好像有實在的 外境,有別體的能取所取;其實一切境界,皆是虛妄分別心所現的,都是虛 妄分別心所攝的。遍計性上見到的種種,探其實際,只是種種的識,所以有 十一識,四識,或見識相識等。若說見分是識,相分不是識,這就與唯識本 義不合。

  
第二項 廣成唯識
甲 明一切無義成唯識
一 出十一識體以攝法 此中身,身者,受者識,應知即是眼等六內界。彼所受識,應知即是色等六 外界。彼能受識,應知即是眼等六識界。其餘諸識,應知是此諸識差別。

  從上面看來,這段文似乎是十一識的解釋,但從下文的意義看來,這是 在總攝一切法。要成立一切法唯識,必須先把十一識提一提,知道了什麼是 [P190] 一切法,才好說明唯識。

  十一識中的「身」識,「身者」識,「受者識」,就是眼耳鼻舌身意的 「內六界」;「彼所受識」,就是色聲香味觸法的「六外界」;「彼能受識 」,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的「六識界」。一切法不出六根六塵六 識的十八界,這十八界是有情的一切。所以這五種識,已能賅攝一切法的自 性。至於「其餘」的世等「諸識」,不過「是此」身等「諸識」的「差別」 相,依身等五識的作用而安立的。

  
二 辨唯識無義
1 譬喻顯示 又此諸識皆唯有識,都無義故。此中以何為喻顯示?應知夢等為喻顯示。謂 如夢中都無其義獨唯有識,雖種種色聲香味觸,舍林地山似義影現,而於此中都 無有義。由此喻顯,應隨了知一切時處皆唯有識。由此等言,應知復有幻誑,鹿 愛,眩翳等喻。 [P191]

  上面的「諸識」,是以虛妄分別為自性的,「都」是「無義」的,所以 也「皆唯有識」。理論與實際固然是這樣,但我們不知唯識所現,有「何」 譬「喻」可以「顯示」此義呢?「應知夢等為喻顯示」。夢等譬喻,在夢境 實有的學者,像有部他們,還是不會因此而信解唯識;不過對那承認夢境是 假的經部,就很有力量。

  「夢中」的境界,是「無其義」而「唯有識」的;這是大家所能體會到 的。在夢中「雖」見到「種種色聲香味觸」以及房「舍」樹「林」大「地」 高「山」,「似」乎有「義」相「影現」,但誰也承認這些「都無有」實在 的境「義」,唯獨是心識的變現。「由此」夢「喻」的「顯」示,「應隨」 即「了知」,我們在「一切時」一切「處」所見到的種種外境,不就是真實 ,也像夢境一樣,不是實有的,「唯有識」所變現罷了。

  【附論】夢心的譬喻有不同的解釋:妄心派說夢心是虛妄分別心,睡 眠心所,像賴耶中的虛妄分別種子,因睡眠相應的夢心,現出種種夢境來 [P192] 。真心派說:心本是明明白白的覺知,由於睡眠的力量,使它成了錯亂的 夢心,因夢心而生起夢境;這樣,明知的心是真心,因無明的晦昧真心, 所以真心就轉成夢心一樣的妄心,因妄心而有種種的分別事識(六識)與 六塵。

  「由此」,前文夢等的「等言」(言就是字),「應知」不但夢境是這 樣,「復有幻誑,鹿愛,眩翳」的比「喻」。幻誑,就是那變幻術的,在沒 有中幻出種種東西,好像是實有的,欺誑無知的嬰孩。地上的水分,受陽光 的蒸發,化成水氣上升,在陽光的映照中,遠遠望去,好像波動的池水,這 叫陽燄。一心想找水喝的渴鹿,就誤認它為水,所以陽燄也叫做鹿愛。空中 原沒有花,但在眼目昏眩或有障翳的人看來,便覺空中天華亂墜。從這種種 的譬喻,我們應該知道外境都是無實的,不過由虛妄橫計為實有罷了。

  
若於覺時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,如從夢覺便覺夢中皆唯有識,覺時何 故不如是轉?真智覺時亦如是轉:如在夢中此覺不轉,從夢覺時此覺乃轉,如是 [P193] 未得真智覺時,此覺不轉,得真智覺此覺乃轉。

  從上面的夢等譬喻,發生這麼一個問題:如唯識家所說,我們醒「覺」 明了的「時」候,於「一切時」一切「處」所見到的種種現象,「皆如夢」 中所見的一樣,是虛妄不實「唯有識」的。那麼,做夢的人夢中固然不知道 夢境是假,但他「如從夢覺」以後,「便」會「覺」得「夢中」的境界,不 過「唯有識」的變現。我們不是明明醒覺的嗎?「何故」現在「覺時」的人 ,「不」能「轉」(生)起這樣的認識:現前所見到的境界,不是實在,唯 有識呢?

  要曉得,我們現在是在生死長夜的大夢中,從來沒有醒悟過,所以所見 到的一切,都誤認為實有。假使從無明夢中醒過來,得到通達無義的無分別 智,起「真」實「智覺」,了知諸法實相的「時」候,自然也能「轉」起這 樣的認識:所見的一切,唯識無義。「如在夢中」的時候,「此覺」知它無 實的認識「不轉」,要「從夢」中醒「覺時」,那能知夢境無實的明「覺, [P194] 乃」得「轉」起。這樣,我們現在「未得真智覺時,此覺」自然「不轉」; 如果「得」了無分別的「真智覺」,像地上菩薩,「此」唯識無義的「覺」 慧,「乃」能「轉」起。所以不能因自己在夢中,否認夢境的無實。

  
2 教理比知 其有未得真智覺者,於唯識中云何比知?由教及理應可比知。

  得現量智的聖者,可以悟入唯識,如從夢覺;但那「未得真智覺」,如 在夢中的凡夫,「於唯識」無義的道理,應以什麼方法使它「比」類推度而 「知」?這可「由」聖「教及理」論來證明「比知」。聖教,是由聖者現知 現見後而說的,在他本身是現量;但在我們,聖教就成為比量的材料和根據 。還有,佛菩薩所說的餘事可信,他的誠實不妄可信,這唯識的見解,我們 雖不能完全明白,也必然可信;所以比知中有所謂『信聖人語故』。

  
此中教者,如十地經薄伽梵說:如是三界,皆唯有心。又薄伽梵解深密經亦 如是說,謂彼經中慈氏菩薩問世尊言:諸三摩地所行影像,彼與此心當言有異? [P195] 當言無異?佛告慈氏:當言無異,何以故?由彼影像唯是識故;我說識所緣,唯 識所現故。世尊!若三摩地所行影像,即與此心無有異者,云何此心還取此心? 慈氏!無有少法能取少法,然即此心如是生時,即有如是影像顯現。如質為緣還 見本質,而謂我今見於影像,及謂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。此心亦爾,如是生時 ,相似有異所見影現。

  「十地經」是華嚴經的十地品,它的「三界」所有「唯」是一「心」的 聖教,很可作為有心無境的明證。但這唯有心的心,地論派說是真心賴耶, 攝論派說是真妄和合的賴耶,與奘傳的唯識不同。又在「解深密經」分別瑜 伽品裡,慈氏菩薩請問佛陀關於心境是一是異的問題。「慈氏菩薩問世尊言 」:「三摩地」中「所行」的「影像」,它「與」能緣的「心」,應當說是 「有異」還是「無異」呢?心在境界上轉叫行,就是緣慮,故所行,所緣, 所取,有同樣的意義。專注一心叫三摩地;三摩地所行的影像,如修不淨觀 的,先到荒山墳塚間,看那死人潰爛的相狀或殘骸骷髏,然後在修定時,觀 [P196] 想這樣的境相,即於定心中現起潰爛及骨骸的情境。這定心所現的,像明鏡 中現起的影像一樣,所以叫影像。影像,是內心所現起的,它的本義如此。 唯識學說一切皆是自心的影像,它的認識都從定中的經驗得來,所以它與修 定的瑜伽者,有特別的關係。

  佛的意見:應「當」說它是「無異」的!因為那「所緣」的「影像」, 並不是心外的,就「是」我們心「識」的一分,所以「我說」它就是「識」 。凡「所緣」慮的境界,都是「唯識所現」的。我說識的識,是能分別的心 ,是見識,也是指出它的自性。所緣唯識所現的識,是所分別的境,是相識 ,是依識而現起的。能分別的是識,所分別的也是識,那麼,怎可說它是異 的呢?

  『我說識所緣,唯識所現故』二句,魏譯作:『彼念唯識所明,識我說 』;陳譯作:『我說唯有識,此色相境界,識所顯現』;隋譯作:『唯識所 現,我說唯識』。我說識的識,都有所緣即是識的意義,本譯不明。 [P197]

  慈氏菩薩又問:「世尊」!心是能緣的,境是所緣的,如果像方才所說 的「三摩地」中「所行」的「影像,即與此」能緣的「心,無有」別「異」 ;無異,就是一法,一法就不應有能所的差別,「云何此心還」能緣「取此 心」呢?心若可以緣心,那與世間的眼不自見,刀不自割,指不自觸的理論 ,不是相違反了嗎?

  佛又答覆他說:「慈氏」!你以為一法才不能自取嗎?要知道,不論什 麼法,不論它是一是異,都是不能取的。根本上「無有少法能」夠緣「取少 法」。不過,雖沒有能取的心,所取的境,然卻在這樣的能緣「心生」起的 時候,「即有」那樣的所取的「影像顯現」,並不真是離能緣心以外,有什 麼可為心識所緣的東西!這「如」依止自己的面目等本「質為緣」,於水鏡 中「還見」自己的面目的「本質」;不明的人,就以為「我今見」到了「影 像」,並且以為「離」開自己面目的本「質」,別有一個「所見」的「影像 顯現」,其實這是錯誤的!有情的虛妄分別「心」也是這樣,在它「如是生 [P198] 」起的「時」候,就自然的現起所取的義「相」,並且還「似」乎「有異」 於心的「所見影」像顯「現」,所以有能取的心,所取的境。這種別體能所 的觀念,根本具有錯亂的成分。

  【附論】本論所說的本質與影像,就是虛妄分別心與似義顯現境。與 成唯識論所說的本質相分影像相分完全不同,不可混濫。

  佛教的緣起論,在法與法之間,沒有一法是能取者的,不過在緣起的 關係下,顯現有能取所取的了境作用罷了。如說『依止』,並不是像世俗 的『人依於壁』,也是在緣起的前後或同時的關係上,安立為能依所依。 這種見解,本是佛教的共義。所以,不是另有一法從這裡到那裡去依止它 或者取它;在剎那生滅的見解上,這是不可能的,因此,達到了『法法不 相及,法法不相知』的定義,這是緣起論的特色。這正確的緣起論,彼此 也存有多少不同的見解。唯識學,也是在這個原則上而善巧建立的。剎那 間妄心起時,就自然有所取影像顯現。這不是心識把那實有的東西攝下來 [P199] 成為影像,而是妄心因名言熏習而映出的影像,似現能取所取的關係。

  
即由此教理亦顯現。所以者何?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,一切 無別青瘀等事,但見自心。由此道理,菩薩於其一切識中,應可比知皆唯有識, 無有境界。又於如是青瘀等中,非憶持識見所緣境,現前住故。聞思所成二憶持 識,亦以過去為所緣故,所現影像得成唯識。由此比量,菩薩雖未得真智覺,於 唯識中應可比知。

  「即由此」上面所引的聖「教」,唯識無境的思想,在「理」論上也就 可以明「顯」的表「現」出來。如修不淨觀的行者,「於定心中」,「隨」 他觀想「所觀見」的種種「青瘀」膿爛「等所知影像」,實際上所知的「一 切」,並「無」心外「別」物的「青瘀」膿爛「等事」,「但」由心識的顯 現,隨心識的所欲,還「見」到「自心」罷了。「由此」修觀的事實與理論 ,「菩薩」對「於一切識中」(或是十一識,或是一切的認識),也就「應 可比知皆唯有識」,「無有」離心的「境界」。 [P200]

  有人說:定中見到的青瘀等影像,並不是觀行者的心識所現,而是由於 昔日在荒郊野塚間見到過青瘀腐爛等相貌,現在只是憶持,只是過去境相的 重現,不能說是三摩地中心識所現的影像。這種說法,不然!定中所見到的 「青瘀」白骨充滿等影像,並「非憶持識」追憶過去所見的外境,因為過去 並不曾這樣見過。何況定中「見」的「所緣境」界,很明顯的「現」在心「 前」,堅固安「住」,絕不同憶持識所見的過去落謝影像,隱約不明,忽有 忽滅的。所以定中所見的影像,唯識所現的理論,是無可否認的。

  外人說:定中所見的,是修所成的現量境,你說它不是憶持從前所見的 外境,成立它是唯識;那麼,人們由過去聞法,或思惟正法,現在仍能憶持 不忘,這憶念所及的境界,應當是離識別有,不是自心還見自心的了!這也 是唯識的:「聞思所成」的「二憶持識」,「以過去為所緣」,但過去已經 過去了,過去就不是現在,是非有。現在心上現起似乎過去的所緣,這是現 似過去,實際上還是現在。現在心上「所現」似的過去「影像」,這不是自 [P201] 心所現嗎?因此,「唯識」的理論「得成」。「由此比量」道理,「菩薩雖 」還「未得真知覺」,但「於唯識」的理論,已「可」從「比」量獲得正確 的「知」見。

  
3 通釋妨難
A 有色非識疑 如是已說種種諸識,如夢等喻,即於此中眼識等識可成唯識,眼等諸識既是 有色,亦唯有識云何可見?此亦如前由教及理。

  「種種諸識」的自性,不出十八界,這十八界皆唯有識的道理,前「已 說」「如夢等喻」顯示明白了。但有人還疑惑:十八界識中,「眼識等」的 六識「識」是能分別的,「可」以「成」立為「唯識」;「眼等」的五根識 ,色等的五境識,這「諸識既是有色」法,怎麼可以說它「亦唯有識」呢? 論主說:這「由」前面所引的聖「教,及」所辨的比量道「理」,已經可以 知道,如何又起疑惑呢? [P202]

  
B 色相堅住疑 若此諸識亦體是識,何故乃似色性顯現,一類堅住,相續而轉?與顛倒等諸 雜染法為依處故;若不爾者,於非義中起義顛倒,應不得有。此若無者,煩惱所 知二障雜染應不得有。此若無者,諸清淨法亦應無有。是故諸識應如是轉。

  外人說:這自然還大有疑問:「若此」五根五塵的「諸識」,它的「體 」性也「是識」的話,它應該與心一樣的起滅無常,變幻莫測,為什麼 在我們的認識上,這五根五塵,有「一類」的,「堅住」的,「相續而轉」 的,「似」於「色性」的狀態「顯現」?一類,是前後一類相似,不覺它有 什麼顯著的變化。堅住,是長期存在,有安定不動的形態。相續,是無間斷 的現起。這一類的,堅住的,相續的,是色(物質)的特性,怎能說它與不 一類,不堅住,不相續的心是同一的東西?

  論中解答這問題,不從問處作正面直接的解說,而是直探迷悟根本來說 明的。我們的認識,誰都承認沒有究竟,眾生是有根本錯誤的。我們的認識 [P203] 有什麼錯誤?基本的錯覺在那裡?這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色性,似乎是離心 實有的色境,就是錯誤的根本所在。無始以來的虛妄熏習,使我們的妄心起 時,自然現起似色的義相,這才成為顛倒錯誤。所以這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 色境,是為「顛倒等諸雜染法」作所「依處」的。顛倒等諸雜染法,決非完 全出於意識的幻想,在所見的影像上,有它的根據,就是非義為義。它雖不 是實有的外境,卻也自然的顯現為實有的境相,所以一般人總覺得它是客觀 的存在。假使沒有這一類堅住的色相,那「於非義中起義顛倒」,就「不得 有」了!如果這非義為義不是倒相,那我們就沒有顛倒,大家能正見法相, 不是成佛了嗎?我們還有顛倒,還沒有認識諸法的真相,除了非義為義,還 有什麼作為顛倒的所依呢?正因有非義為義的色性顯現,所以引起顛倒。「 若無」非義所起的義顛倒,「煩惱所知二障雜染」,也就「應不得有」。因 為煩惱所知二障是從根本顛倒──非義計義所引起的。如果沒有二障,就沒 有所治所捨法,那能治能得的「諸清淨法」也就「應無有」!所以根境「諸 [P204] 識應」當「如是」現似色性相續而「轉」。總之,凡夫有顛倒,所以必須承 認這似色是倒相;似色是倒相,所以一切唯有識。

  
此中有頌:亂相及亂體,應許為色識,及與非色識,若無餘亦無。

  這是引莊嚴論述求品頌來助明上述的理論:「亂」是錯亂顛倒,若於無 中現有,非義似義而為虛妄諸識生起的因性,叫「亂相」。相就是因「依止 )與境界,異譯都作『亂因』。「亂體」就是虛妄分別──能分別的自體, 顛倒錯亂的自體。那為亂識生起的因性──亂相,就是似義顯現的「色識」 ;那亂識的自體,就是「非色識」;雖都是識,卻現起色與非色的二分。這 二者是相依而有的,依非色識而現起色識,也因非色似色的色識,生起見似 色為色的非色識。既相依而共存,自然也就一滅而共滅,所以「若無」色識 的亂相,「餘」非色識的亂體「亦無」。這是說遍計依他的展轉相依:亂相 是遍計執性(從種生邊也可通依他),亂體是依他起。從依他起而有遍計性 ,因遍計性而有依他的亂識。 [P205]

  
C 自性和合疑 何故身,身者,受者識,所受識,能受識,於一切身中俱有和合轉,能圓滿 生受用所顯故。

  這段文魏譯本沒有。

  在「一切」有情的生命相續「身中」,「身」等五種「識」,都「俱有 和合」而「轉」,從來沒有分離,這是什麼道理呢?一切眾生的根境識三者 ,於一切受「生」中,必須「圓滿」具有的,不能說有根塵沒有識,有塵識 沒有根,或有根識沒有塵。要圓滿具有,才能於一切趣中「受用」。受用, 必依根緣境而發識,因受用「所顯」,這五種識,於一身中有和合俱轉的必 要。

  【附論】身等五種識,就是根塵識的十八界。依一般的見解,這十八 界不能說在一有情的生命體中,都和合俱轉的。不但無色界的有情不具足 十八界,就是受生欲界的人身,也不得具足。名色六處,是有情受生的生 [P206] 命主體,能受識與所受識,似乎不能說和合俱轉。所以奘譯的世親釋論不 說有五種識,祗說身身者受者的三識(六處)和合俱轉。不過依唯識的見 地說,不妨說五識。一切唯識,有識就必然現似六根為所依,與六塵為所 緣,以有情的生命為中心,這一切都不離識,都和合俱轉。

  
D 差別影現疑 何故如說世等諸識差別而轉?無始時來生死流轉無斷絕故;諸有情界無數量 故;諸器世界無數量故;諸所作事展轉言說無數量故;各別攝取受用差別無數量 故;諸愛非愛業果異熟受用差別無數量故,所受生死種種差別無數量故。

  十八界識既可總攝一切法,為什麼又安立六種差別識呢?所以問:「何 故如說世等諸識差別而轉」?五種識,是有情受生的生命的全體。從有情為 中心來解答這一問題:因為有情,「從無始時來,生死流轉」相續「無斷絕 」,現有三世久暫等時間的影像,所以建立世識。「有情界」在種類方面, 在生命個體方面,都有「無數」無「量」的差別,因此建立數識。有有情必 [P207] 有它的所住處,這有情所住的「器世界」,也有「無數量」的地點及形態, 所以要建立處識。有情在「諸所作事」的見聞覺知上,彼此「展轉」的互相 傳達,產生各式各樣不同的「言說」,「無」有「數量」,所以建立言說識 。一切有情,「各別攝取」各自的根身,依此而有「受用」各自境界的「差 別」,自他受用有「無數量」的差別,所以要建立自他差別識。有情隨業升 沈中,有可「愛」的「業果異熟」,和「非愛」的業果異熟,「受用」苦樂 的「差別」「無數」無「量」,及有情的一期生命結束,另起一新的生命, 「所受生死種種」的「差別無數量」,所以要建立善趣惡趣死生識。

  上來先以夢等譬喻顯示,次以教理比知,末後討論到有色非識,色相堅 住,自性和合,差別影現的問題,其唯一的目的,在成立一切法皆唯有識, 無有其義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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