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妙雲集上編之七『大乘起信論講記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
乙 明覺相
1 始覺漸悟相
壹 始覺的名義 始覺義者,依本覺故而有不覺,依不覺故說有始覺。

  從本覺說,沒有悟證的次第可說。從生死到成佛,從迷到悟而說有次第 ,是約始覺說的;約始覺說,悟證是有次第的,沒有頓悟。說明這始覺的漸 次悟入,先應確定始覺的名義。

  上文說:本覺是對始覺而說的。「始覺」呢?「依本覺故而有不覺,依 不覺故說有始覺」。成立本覺與始覺的名義,其間即有一不覺。一般人以為 不覺就是不明白,不覺悟。其實,不覺從本覺而來的,沒有本覺,也就無所 [P113] 謂不覺了。如人的眼睛有病,看不見事物,說不見。心識對於事物的蒙昧, 說不懂或不明。不見、不明,就含有見與明的意義。因為,眼是有見物功能 的;但害了眚翳,所以不見,可知不見是依見而成立的。心本來是有明知事 物功能的,由於無始的迷昧無知,名為不覺,不覺也是依覺而成立的。如木 石,就不能說它知或不知了。所以說,依本覺而有不覺,不覺是不同於木石 的。本覺與始覺,相依相待而有;依於當下顯得本覺的不覺(說到不覺,即 意味著覺性的本在。如沒有覺,根本說不上不覺),到轉去不覺而顯現真覺 ,即名此覺為始覺。所以說:依不覺故說有始覺。說始覺,說本覺,說不覺 ,世間的名言,原是相依相待而安立的。所以,本論說本覺,切不可誤會眾 生本來是覺悟的,不知如何忽然變成不覺的了。若如此,佛也可以變成眾生 了;這是怎樣的錯誤!

  
貳 悟入的漸次
(一) 別說 [P114] 又以覺心源故,名究竟覺;不覺心源故,非究竟覺。

  先別說始覺為二,有究竟及不究竟的差別。「究竟覺」,即成佛的圓滿 覺悟;「非究竟覺」,即未成佛以前的次第覺悟。始覺的究竟與不究竟的差 別,要從所覺處去說明,即從「覺心源」與「不覺心源」去分別。覺即自心 的覺悟。常人有常人的境界,菩薩有菩薩的境界。常人所覺的粗淺,菩薩到 成佛所覺的深細。心源,即心的根本處、究竟處;覺心源,即覺悟了自心的 根元;不覺心源,即沒有徹了,而只是覺悟得心的部分,或心的枝末。溯本 求源,從粗淺的覺悟到最深細的覺悟,即是究竟覺。所以,究竟覺,即真實 圓滿的覺悟到心的根源處;非究竟覺,即沒有真實而圓覺到心的根源處。

  
此義云何?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,能止後念令其不起。雖復名覺,即是 不覺故。

  約始覺說,覺了心識的生住異滅,有著淺深的層次。一般說:生住異滅 是有為法的相;剎那心有此四相,一期生死中也有此四相。然本論所說的四 [P115] 相,與此不同。約最初最微細的為生相,最後最粗顯的為滅相。佛性論說: 『有為法,前際與生相相應,後際與滅相相應,中則與住異相相應』。這與 緣起的『此生故彼生,此滅故彼滅』相同。無始來生滅相續,而最初的可名 生,當中相續不斷的名住異,還滅而不起的名滅。本論與此略近而又有不同 :虛妄分別的心識,為了對治他,需要一分分的去遣除,到末後的一分淨盡 。這末後的一分是最微細而又根本的,假說為生;最初對治極粗顯的,是枝 末的,假說為滅;是從細到麤的始終次第。對治虛妄分別心的生住異滅,與 一般約流轉還滅,或剎那生滅、一期生滅都不同。然這是約修行覺悟的次第 說,實則虛妄分別的心念,是不能分別始終或前後際的,這不過相待的方便 假立吧了!

  覺滅相的為「凡夫人」。凡夫有內凡夫與外凡夫:學佛的在十信位以前 ,及一般的人,統名為外凡位,十信以上名內凡位。今所說的凡夫,可概括 內凡與外凡的學佛者以及外道,都可以有此滅相的覺了。「覺知前念起惡」 [P116] ,所以「能止後念令其不起」,即是覺了滅相。惡念,即貪、瞋、癡等煩惱 念,或殺、盜、淫等惡業念。有些凡夫,即此等惡念也不能覺;等到覺了時 ,所作惡念惡事,早已過去了。惡業是由惡念而生起來的,要止惡業不作, 須先令惡心不起。一般人都在錯事做了才能發覺,發覺的時候,惡念早成過 去,早已『一失足成為千古恨』。現在,當前一念的貪瞋癡念,或殺盜淫念 生起時,也即是後文六相中的起業相剎那現前,即能覺了,使他不再等流發 展下去;這樣,就不會作成惡的事業了。平常說:『不怕念頭起,只怕覺照 遲』。如貪等壞念頭一起,即能覺察到,做到『攆賊關門』工夫,也就難得 了。然而,這「雖」然「名」之為「覺」,其實還「是不覺」。因為,如真 的覺悟,即惡念不起,如主人醒覺而賊不敢來。今惡念已起,如賊已進門; 雖覺知而防止後念,令他不起,但實是不能稱為覺的。凡夫對於妄念,是什 麼一回事,並不能勘破他,所以仍是不覺。這是四相中的滅相,因為前念起 惡,能止後念令不再起;約這止而不起的意義說,名為滅相。這是一般人止 [P117] 惡修善的初步功夫,藉此警策自己,向修善的途程前進。

  
如二乘觀智,初發意菩薩等,覺於念異,念無異相,以捨麤分別執著相故, 名相似覺。

  此明覺了異相。覺異相有二種人:一、「二乘觀智」。二乘即聲聞乘與 緣覺乘者。觀智,應指二乘人對於四諦的觀慧,也即通達無常苦空無我的智 慧。二乘的觀慧,有說能證我空而不證法空,那麼,此處所說的二乘觀智, 即我空智。有說:鈍根二乘不證法空,若利根人也能證法空。依本論的思想 說,二乘是有法執的。然二乘人對於法執,也可以部分的遣除麤分。這樣, 二乘觀智,應以我空智為主,攝得一分粗淺的法空智。二、「初發意菩薩等 」。初發意菩薩,指十住的發心住說。等即初住以上到十回向菩薩。小乘四 果、大乘三賢,都能「覺於念異」。念,指虛妄分別心念。覺於念異,即能 覺悟虛妄分別心的異相。「念無異相」,是說了知虛妄分別心中,沒有異相 的實性。能了知異相無實性,即能覺了異相。二乘及三賢位菩薩,能覺照到 [P118] 妄念心中的變異相。約心意識說,這是覺了到六識的境界。六識,尤其是意 識,忽而善,忽而惡,忽而無記;見色、聞聲,種種變異。經中喻此為大海 中的波浪,波浪是動盪不住的;六識的起滅變異相也如此。修行者修心令靜 定下來,能親切的見到六識起滅變異的境界;不但在靜定中見到,同時能有 觀智了知六識的起滅變異,並沒有變異的實在性。何以說沒有變異相的實在 性?因為變異是從時間的相續相而說的。前後的相續相,是假有相;若直觀 一一心念自體,即見為常住自性而無差別相可說──末那心境。像這樣的通 達心念無變異相,聲聞學中也是承認的。於六識心行中,了知異相,通達異 相無有實性,就可以遣除異相的執著。約心意識說,這是覺悟意識的境界。 約下文的六粗相說,這是覺悟計名字相及執取相。約下文的六種染心說,這 是覺悟執相應染。這樣的覺了,「以捨麤分別執著相,名相似覺」。麤分別 ,對覺了住相中的分別而說為麤,即六識的分別為麤分別;末那與賴耶的分 別為細分別。捨麤分別的隨境執著相,即捨六相中的計名字相及執取相。但 [P119] 還是相似的覺,不是真正的徹底的覺。因為雖能於六識的我執及少分法執而 覺了,然不能正覺法性而實不空的真實性。只是近似於真覺,所以名為相似 覺。

  
如法身菩薩等,覺於念住,念無住相。以離分別麤念相故,名隨分覺。

  此是覺了住相。十地菩薩,都可名為「法身菩薩」,以十地菩薩,都能 覺悟諸法的真性,分證如來平等法身。能覺證一分法身,所以又稱為法身大 士。十地菩薩能「覺於念住,念無住相」,即能覺照住相,並能覺知住相沒 有真實的自性。約心意識說,此即覺悟末那,即五種意的後四。六識的妄想 波騰,雖由心的靜定而能覺了(異相)。然據實說,微細的妄想執著,仍在 煩動中。唯識宗名此為恆審思量意,即恆常、審細地思惟量度第八以為我。 阿賴耶識,本非常一,由末那的不了以為是常是一而執為我。賴耶的似常似 一,末那取為住相而起執著;此應以法執為主。這如海中的巨浪,因風息而 漸歸平靜;雖似乎平靜,而微細的波動仍有。此微細的波動而似乎平靜,即 [P120] 喻如住相。十地菩薩,能覺於念住,能觀末那心境,覺照這微細相續的似常 似一相。法身菩薩能覺此妄念──虛妄分別心的住相,更能覺了妄念的住相 ,實在性不可得,所以說念無住相。這是能進達賴耶(及末那的業識分)心 境,而覺照末那計執住相的非有了。十地菩薩能「離」微細「分別」的「麤 念相」。分別,對前麤分別說;法身菩薩是能遣離此微細分別的。麤念相, 對下覺悟生相的微細念說。「隨分覺」,天台宗名此為分證。十地菩薩,每 地有每地證悟的真如,約十地而立十種真如。能覺的菩薩智有多種淺深不同 ,即隨各各菩薩的觀智,分分覺悟諸法的真實。法身菩薩所覺悟的,都能與 如來藏相契合,可稱真正的覺悟了。然而還是分證而不是圓滿的,故名隨分 覺。

  這裡,應分別修定與修定慧的不同。修定的,覺了異相也有可能,如無 想定能令六識不起;但不能覺了念無異相。覺住相,更是不共外道的。

  
如菩薩地盡,滿足方便,一念相應覺心初起,心無初相,以遠離微細念故, [P121] 得見心性,心即常住,名究竟覺。

  此明覺了生相。「菩薩地盡」,即第十法雲地圓滿。此時一切功德「方 便」都已圓「滿」具「足」。「一念相應」,即從第十地菩薩後心到成佛的 一念,通常名此為金剛喻定。約無間道與解脫道說,這是無間道,正是斷惑 究竟的無漏心。大乘經每稱此為『一念相應妙智』。究竟淨智,這時一旦現 前,故名為一念相應妙智;本論簡稱為一念相應。這一念相應淨智,即能「 覺心初起」,即最初生起義。約斷惑說,即正覺正斷心識的初起相──生相 。然當覺心現前時,不但能覺了心念的生相無實而不可得;初起的生相,已 徹底淨盡,並無纖毫,所以說:「心無初相」。此處不說念而說心,因念約 虛妄分別說,滅、異、住相,都在虛妄分別心中覺了;而今是妙智現前,妄 念淨盡,雖正覺正斷妄念的生相,而不是妄念的心境,所以說覺心初起,心 無初相。初相是最初的生相,屬虛妄分別念的根源,成佛的一念間,如實覺 了生相的不可得。「遠離」了虛妄分別念;離念心體,再沒有「微細」的妄 [P122] 「念」執著,即是遣除了無始無明住地。那時,即「得見心性,心即常住」 ,即真正的明心見性,正覺得真心常住而沒有變異。覺到了自心的源底,圓 滿而究竟,所以「名究竟覺」。

  
(二) 引經證 是故修多羅說: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,則為向佛智故。

  始覺的漸次覺悟,都依於無念而說,這可引經說為證。「修多羅」,此 云契經。本論所引是何經,待考。經上說:「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,則為向 佛智」。觀無念,不是說有一無念境為可觀,也不是從不起分別處修。此即 指上文所說的『覺於念異,念無異相』,『覺於念住,念無住相』等。佛法 的修學者,觀察心念的生、住、異、滅相,虛妄不實,無自體性,即是觀無 念義。能這樣的觀察,即是向佛智前進了。觀無念是相同的,是同一妄心無 自性的正觀;觀生、觀住、觀異相,約所觀境有別,而能觀慧是一致的。即 此妄心無性的唯一正觀,即無念觀,一道深入,直向究竟的佛智。 [P123]

  
(三) 抉擇 又心起者,無有初相可知,而言知初相者,即謂無念。

  此下為始覺漸悟相的抉擇。先抉擇『覺心初起,心無初相』義。上文說 「心起」,即「無有初相可知」,即是初相畢竟不可得的意義。那麼,為什 麼說「知初相」呢?知初相的意義,「即」是說「無念」。覺心初起,不能 說從此找到了妄念的開端,說這個才是第一次──最初生起的。當知妄念是 無自性的,是根本沒有初相可得的。因為妄念即墮於時間相,而時間是有前 又有前的,永遠推求不出一個頭來。約斷除妄念說,先遣除麤的,再遣除細 的,遣除到最微細的;這好像麤的、細的,是從最微細的逐漸開展起來的, 於是,方便假說這最微細的名為初相。其實,是沒有初相可說的。所以說覺 了心的初起相,這即是知道心是無初起相,是覺了心體離念的。無念,即離 念的心體。於此,應善識文義,不要生起錯誤的謬解。在離念的心體未現前 時,妄念仍在;等到極微細的妄念也沒有時,離念心體現前,名為覺了初相 [P124] ,而實已沒有妄念。這如一壺水,燒到一滴水也乾盡了,才可說乾盡。但水 氣的乾盡,雖漸微漸盡,但末了是頓盡一切,並不能指出最後乾盡的一滴。 妄念也是這樣,從麤的遣除到最細的,所以假說有始起相。實則一念相應時 ,妄念頓盡,並不能得妄念的最後盡的初相。一般不善學本論的人,每誤以 為有最初一念的妄念,這是不對的。

  
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。以從本來念念相續,未曾離念,故說無始無明。

  此抉擇究竟覺與不究竟覺。上文說:覺異相住相,是覺而不究竟。現在 抉擇說:依上文所說,「故一切眾生」,就是十地菩薩,也「不名為覺」。 因為,眾生「從本來」就「念念相續,未曾離念」,而被稱為「無始無明」 的。虛妄分別的心念,一切眾生從來沒有遠離過。凡夫、外道、二乘、三賢 菩薩未曾遠離,十地菩薩也沒有遠離。麤念雖遠離了,細念仍在,所以一切 眾生,都是在虛妄分別的妄念裡討活計。此微細的虛妄分別,經中名為無始 無明,即是從無始以來,就都為此無明所迷而不能覺了。無明即不覺,不覺 [P125] 是無有始的,不能去找它底開頭。覺了住相異相,雖有觀智,雖有分證的正 智,但是不離無明的,與無明不離的。這可以舉例說明:如燃起油燈,房裡 即有光明,但這光明是與黑闇同在的。因為如電燈或日光出現,即更為光明 ,可見油燈光的光線不強,即由於有黑闇。這樣,從三賢而十聖,雖可說有 覺,而實還有不覺。否則即究竟而不會更究竟了。這種思想,學派中名為『 道與煩惱,容俱現前』。那何以說『明闇不俱』?如油燈的光,能破油燈所 能破的闇,這樣的明闇,當然是不能共存的。如本論說覺心初起,那時是不 會有妄念。但油燈的光,與電燈或日光所能破的闇,卻不妨同在。從這一觀 點說,唯佛一人,才可名為覺。這與古代道生法師的頓悟義相同。一切眾生 ,都是在夢中;一直到究竟圓滿成佛時,一悟永悟,即名大覺。仁王經說: 『三賢十聖住果報,唯佛一人居淨土』。三賢、十地的菩薩,都安住在果報 中,唯有佛才真的安住在淨土裡。這也可說:三賢十地都還在虛妄分別中, 唯有佛才離念無念,號稱大覺。 [P126]

  
若得無念者,則知心相生住異滅,以無念等故,而實無有始覺之異。以四相 俱時而有,皆無自立,本來平等,同一覺故。

  此抉擇始覺的漸次性。「心相──生住異滅」,都是虛妄分別的。心相 雖有淺有深,分為四相,然同由於「得無念」的觀慧,才能覺「知」的。無 念,即離妄念自性義。約所遣除的麤細心相說,有階位的差異;如就能遣除 麤細的無念說,即是平等平等的。如燒一莖草的火,與燒一株樹的火,火確 有大小不同,但這是就所燒的有大小而火有大小,而實小火大火的火性,還 是一樣的。「以無念」與無念,是平「等」的,所以「實無始覺」的漸次差 「異」。始覺是從不究竟而究竟,漸次有差別的。然從無念說,即沒有差別 可說,即沒有始覺可說了。本論的立義,面面顧到!上面說唯佛一人稱大覺 ;如有一毫不覺,即沒有顯發覺的全體。此處約凡是依於無念而知生住異滅 心相的,實同為本覺離念的心體;離虛妄念的心體,是平等平等的。約這個 意義說,不究竟覺也就是覺的。這個道理,如一面有垢的圓鏡,拭去一些塵 [P127] 垢,即現出一些光明來;一直到將所有鏡面上的塵垢完全拭去,鏡面的光明 才完全地現出來。約光明的顯現說,有少分、多分、徹底的不同。但這所顯 的少、多、徹底的光明,本質是沒有差別的。所以,約徹底的覺悟說,十地 菩薩也不名為覺,唯佛才可以稱為覺。如就覺的離念心體說,二乘、初發意 菩薩、十地菩薩、佛,都是一樣而沒有差別的。這是泯除始覺的差別,而顯 示離念的本覺。那麼,從妄念邊說,應有始覺的決定差別吧?也不是的!因 為「四相」是「俱時而有,皆無自立」──自己存在的個體的。生、住、異 、滅──妄念的心相,是假名安立的。千萬不要誤會,以為從細的而生麤的 ,從麤的而生更麤的。據實,麤分細分,都是無始以來即有的;而且依細有 麤,也因麤有細的。不過,從遣除的次第說,說為一層層的生住異滅四相。 這實是同時而有的,推求起來是都無自性的。妄念並無真實自性,所以念即 無念。當虛妄分別現前時,也還是「本來平等」而「同一覺」性的。上文說 :『以始覺者,即同本覺』,這即是說,沒有本覺以外的始覺。這一節,歸 [P128] 結到始覺不離本覺。所以本論的覺義,著重於眾生淨心的本覺,與唯識宗截 然不同。

  
2 本覺隨染相
壹 標列 復次,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,與彼本覺不相捨離。云何為二?一者智淨相 ,二者不思議業相。

  專說本覺,一相平等,無話可說。若本覺隨染──依染而有不覺,又離 染污不覺而顯發,即有覺體相可說。如金在礦中,金性為沙石所雜,金性不 顯,金相也不可說,作用也無可說。經過冶鍊以後,金的性相畢露,且可用 以製作種種器具飾物,即有可說了。所以,如約「本覺隨染分別」而說,即 「生二種相」。前說覺有究竟覺和不究竟覺,此處專約究竟覺說。究竟覺, 是佛果的大覺,是本覺的究竟顯發。所以這二種相,「與」「本覺」,是「 不相捨離」的。本覺,即所說的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;但眾生位未顯。佛 [P129] 果究竟顯發,就是要說的本覺二種相了。二種相是:「一者、智淨相」,即 本覺──也即是如來藏,捨離雜染時所起的智清淨相,究竟圓滿的覺體。「 二者、不思議業相」,即成佛以後,從清淨智所起的不思議業相;佛的三業 大用,不可思議。智淨相是本覺的德相,不思議業相,是本覺所起的妙用。 這二相,到成佛才究竟圓滿;地上的法身大士,只有隨分的二相而不圓滿。

  
貳 智淨相
(一) 法釋 智淨相者,謂依法力熏習,如實修行,滿足方便故。破和合識相,滅相續心 相,顯現法身,智淳淨故。

  怎樣能起「智淨相」?要依三因緣:一、「依法力熏習」:法,指如來 藏心;由此法有功能而起熏習作用。依法力的熏習,有二:一、由自內如來 藏的內熏力;二、由佛菩薩為緣說法教化所起的熏習力。如來藏自內本有, 似乎無何作用。實則自內熏發,大有力量。所以勝鬘經說:『若無如來藏者 [P130] ,不得厭苦樂求涅槃』。眾生的終於向上向光明而進趣,全由這如來藏性內 熏的力量。善知識的外緣熏力,也是由體證法性而來的。二、由此內外緣的 法力熏發,漸漸修習,到初地菩薩,能「如實修行」,得隨分覺,起真實智 。這樣的修習到圓滿,即第三、「滿足方便」。大乘學者,由此依法力熏習 ,如實修行,滿足方便的緣「故」,能「破和合識相,滅相續心相,顯現法 身」。法身顯現,即如來藏離染所顯。法身的所以能顯現,由於聖智的清淨 而淳粹,所以說:「智淳淨故」。要得純淨的智慧,須破和合識相,滅相續 心相。和合識相,即阿賴耶識。前面說: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,非一非異, 名為阿黎耶識。總約阿賴耶識說,不能說滅不滅,祗能稱之為破。破,是分 破。阿賴耶識有覺與不覺,生滅與不生滅的二相,阿賴耶為此二相的綜合體 。現在由修行力,將此識中的染污生滅分除去,使覺的、不生滅的一分顯發 。如沙石混雜的金礦,經過冶鍊功夫,沙石的成分除去而金性顯發。簡單的 說,破和合識相,即是除去生滅的、不覺的染分,不再與不生滅的、覺的如 [P131] 來藏心相依附。什麼叫滅相續心相?由阿賴耶識生滅的不覺的部分,而有現 行的染污心識,相續不斷。如上文所說的:『以從本來念念相續,未曾離念 』。現在修行圓滿,破除了和合的識相;從和合識中不覺分所起的相續心相 ,也就滅無了。生滅心識的斷除,即是不生滅心的顯發;如來藏出纏,即由 此稱為法身。相續心相,從淺處說,指唯識學者的前七識。依楞伽經,相續 義有二:一、指轉識的次第相續說,二、指微細恆續的相續相說。前一種相 續,即斷斷續續的相續,和雨點一樣,一滴一滴的相續不斷,從空中到地上 ,好像一條線似地;這是專約前七識說。第二種相續,如瀑流的相續,即唯 識學中阿賴耶識的微細相續相。這即是此處所滅除的內容。

  
(二)喻說 此義云何?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,無明之相,不離覺性,非可壞,非不 可壞。如大海水,因風波動,水相風相不相捨離,而水非動性。若風止滅,動相 滅,濕性不壞故。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,因無明風動,心與無明俱無形相,不相 [P132] 捨離。而心非動性,若無明滅,相續則滅,智性不壞故。

  再約比喻來說明。所說破和合識相,滅相續心相,所破所滅,都就虛妄 雜染說,清淨的如來藏性,是不可滅除的。這是真常唯心論的根本論題。如 楞伽經說:『藏識滅者,不異外道斷見論議』。所以生滅的滅除了,不生不 滅的法身、淨智,卻永遠存在。為了說明這,所以說:「以一切」眾生虛妄 分別的「心識」,是妄想心「相」,「皆是無明」自性所攝。無明,即是不 覺相。無明不覺有二義:一、通相,一切虛妄分別生死雜染法,都以無明為 相;故無明可為一切雜染法、一切煩惱的通相。本論的不覺,即是一切染法 的總稱。二、別相,無明為虛妄雜染法的根元,即無始無明住地。(本論說 覺義,可以攝一切覺;但於一切覺中,特重本覺。說不覺義,可以總攝一切 虛妄分別法;然於一切虛妄分別法中,特重於根本無明)。此處,先總攝一 切心識為無明、不覺。再進一步,論無明與覺的同異。總而言之,「無明」 的妄「相」,是「不離覺性」的。眾生不離本覺性,卻生起了不覺的妄想, [P133] 所以不覺相是不離覺相的。但據實說,惟有眾生是不相離的。不離而又不即 ,所以「非可壞,非不可壞」。壞,即是破壞;此約眾生心識說。眾生生滅 的心識,依阿賴耶識而有;心識相即無明,無明是可壞相,所以諸心識非不 可壞。而無明相不離覺性,覺性不可壞;沒有無明的實體可壞,故心識也是 非可壞。若據下文的比喻說,生滅心中,無明與覺性不相離,無明不離覺性 ,所以無明非可壞;然覺性清淨,無明垢染,無明並非是不可壞的。

  此下正說比喻。「如大海水,因風」而起「波動」,海水失卻靜相而成 為動水。「水相」與「風相」,即「不相捨離」。既因風而水成波動,那麼 水不離風,風不離水;水與風,約波動說,是統一了的,不相離的。此中有 三事:一水,二風,三波動。波動從何而來?因水與風不相捨離而成。在這 波動中,水相與風相,互不相離。風以動為相,此時的風相即從水動而顯出 。水的本性非是動相,而以濕為性。因水風不相捨離,所以風動時,似乎水 也在動。實則動相屬風,雖依水而現風的動相,「而水」實「非動」為自「 [P134] 性」的。

圖片
    風(動性) ─┐          ┌ 風滅動相滅
    |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
    不離         ├─〉波動─┘
    |            │      │
    水(濕性) ─┘      └-----水性不滅
        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    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─(靜)

賢首宗,依此義,說真妄不相離。雖水風不相捨離而現波動,然而,水不是 動性,風與水還是可分的。所以,「若風止滅」了,「動相則滅」。動相從 風而來,風滅即波動滅;而水的「濕性不壞」。

  此下合法中,應該也有三事,今祗說二事。因前面已說過一切心識相, 所以不再說。三事是:一、自性清淨心,二、無明,三、一切心識相。「眾 生自性清淨心」,如水;「無明」如「風」,淨心與無明不相離,成為一切 心識相的波「動」。這是說:無明如風,不離本覺而現為一切心識的動相。 這不過是譬喻,切勿太拘泥!以為無明把本覺動亂了。水相風相的不相捨離 [P135] ,從波動中看出。而眾生的自性清淨「心與無明」,都是精神的活動,所以 「俱無形相」可說;和水相風相的有相可取不同。勝鬘經說:『自性清淨心 ,難可了知;彼心為煩惱所染,亦難可了知』:也是此意。心與無明,無形 無相而「不相捨離」。此約眾生位說,不是永遠不相離的,「心」也「非」 是「動相」的。

圖片                 無明滅相續識滅
    無明(不覺性)┐            /
     |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/
    不離          ├───識相/
     |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\
     |            │           \
    自性清淨心(覺性)─────智性不壞

動相,喻心識的不覺。眾生自性清淨心,不是無明不覺性。所以,「若無明 滅」,只是「相續」識「滅」,而「智性不壞」。相續,即虛妄分別的相續 心識,依無明與清淨心的不離而起。無明一滅,相續的心識當然即滅了。智 性,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,即覺性。眾生轉染成淨時,無明雜染滅而自心淨 智顯。淨智,是不因無明滅而滅的。自性清淨心、無明、相續心識三法,第 [P136] 三是前二的綜合體。

  這裡所說的,似乎依於楞伽經,而實與楞伽不同。楞伽經中所說:轉識 與阿賴耶識,非壞非不可壞。又說:阿賴耶有滅有不滅。楞伽經的如來藏, 即自性清淨心。阿賴耶識為業相與真相的和合體。因此,阿賴耶與前七識的 關係,是不異的,七識可說是從阿賴耶而生的。如截然不同,即不能說七識 從阿賴耶生。然七識既從阿賴耶生,是相續的,虛妄的,可滅的,所以不能 說七識與阿賴耶完全相同。因為,相續的前七轉識滅,阿賴耶中只是業相滅 ,而阿賴耶識的自真相是不滅的。這即是說,前七識是可滅的;而阿賴耶識 祗滅卻不覺的一分,覺的一分是不可滅的。

圖片
          業相 ────生故與七識不異
    藏識〈
          真相 ────不滅故與七識不一

楞伽經的壞不壞相,與本論的壞不壞不同。本論的壞不壞相,壞是滅,不壞 是不可壞滅的;這是依中國文字去解義了!而楞伽經說的壞不壞相,壞指變 [P137] 異相或差別相;不壞即無變異無差別相。阿賴耶識與前七識,是非異非不異 的,所以說非壞非不壞。本論也說壞不壞,但是約阿賴耶識的可滅不可滅說 。起信論的長處,在泛論大乘要義;而探尋契經的法相,往往不合本義!

  
參 不思議業相 不思議業相者,以依智淨,能作一切勝妙境界。所謂無量功德之相,常無斷 絕。隨眾生根,自然相應,種種而現,得利益故。

  此「不思議業相」,是「依智淨」而「能作一切勝妙境界」說。作,是 起義。佛能現起一切勝妙的境界,如現淨土,相好身等。佛現這種種的勝妙 境界,是為了應眾生的不同根機,令眾生因此等境界而受化。佛所現色,眾 生見為殊勝色;佛所現聲、香、味、觸等,眾生聞觸了,都是最殊勝的。此 等勝妙的六根境界,能使眾生如法修行而得利益。不思議業相,即指佛所現 起的六根境,是勝妙而不可思議,即是佛的三業大用。也即是如來藏中具足 的「無量功德」「相」的顯現。從眾生說,有見佛的,有不見佛的,好像佛 [P138] 的勝用有時而斷。其實,佛化度眾生的勝用──無量德相,是「常無斷絕」 的。依智淨相所現起的三業大用,是盡未來際的。無斷絕的佛果妙境,「隨 眾生根,自然」能與根「相應,種種而現」,使眾生獲「得利益」。這是說 :佛無功用心,說法度生,不假思度,自然能隨眾生根機,應以什麼得度的 ,即種種而現,無所差違。如大圓鏡,物來即現,不需要作意一樣。寶性論 說:『如天鼓不假功用自然發聲』;佛所現化,也是如此。如眾生依佛所現 化的功德,有得益,有不得益的,即不能說為相應。今機教自然相應,無所 差失;所以佛的教化,眾生必得利益,決不虛勞。上來簡明的說此二相,下 面還有詳細的解說。

  
3 覺體廣大相 復次,覺體相者,有四種大義,與虛空等,猶如淨鏡。

  始覺漸悟相,說明從不覺而覺的悟入過程;本覺隨染相,說明佛陀究竟 覺,離一切雜染,從而起化他的三業大用。今說覺體廣大相,是總論覺體相 [P139] 的本、始、究竟,所以直名為「覺體相」。覺體相,「有四種大義」,以二 喻說明它。一、「與虛空」相「等」:虛空是遍一切處而無所不在的;眾生 心的覺體廣大,實沒有可以與它相比的,今姑且以廣大的虛空來比喻。二、 「如淨鏡」:鏡是可以朗照種種物相的,如眾生的覺心,能覺照一切。雖有 二喻,但論文重在明鏡喻;虛空廣大相,只在鏡喻中附帶的說到。因此,四 種大義,都名為鏡。此二喻,大乘經明心體、心相時,是常常談到的。但四 種大義,名為四種鏡義,為本論的特說。經論說到心性本淨時,有以明鏡喻 心的比喻。如說:『古鏡未磨,照天照地』。同時,佛果的大智用,無思普 應,如大圓鏡的映現一切。所以本論以鏡明心的覺相。

  
云何為四?一者如實空鏡,遠離一切心境界相,無法可現,非覺照義故。

  「四」種大義中,「一者,如實空鏡」:這就是真如二義中的如實空義 。眾生的覺心,為什麼是如實空?因為,「覺體」是「遠離一切心境界相」 的。約覺心的本淨說,一切虛妄分別心及一切虛妄境界相,都是與覺體遠離 [P140] 的。現見有山河大地森羅萬象的一切境相,是虛妄分別心所顯現的;約心性 覺體說,它是本來清淨,本來寂靜,而「無」一「法可現」的。覺體,「非 是」能知能「覺」能「照」的;妄心妄境不是所知所照的。覺體與虛妄心境 ,如明與暗一樣的不相應。所以一切虛妄心境,雖宛然現前,而從覺體說, 實無有一法可現。無法可現,不是沒有一切心境界相,也不是如唯識家所說 的證真如時,沒有幻相可得。是說:覺心空寂,不現一切心境界相。如鏡中 現起的種種相,並不是由鏡所生起的,鏡體是明明淨淨,不生一切相的。不 現,不是甚麼都沒有,不過心體本淨,不與虛妄心境相應吧了。由於心體不 現妄境,所以名為如實空。一般說的『從真起妄』,是大有語病的,真諦譯 無上依經說:『一切眾生有陰界入,勝相種類,內外所現無始時節相續流來 ,法爾所得至明妙善。此處,若心意識不能緣起,覺觀分別不能緣起,不正 思惟不能緣起。若與不正思惟相離,是法不起無明;若不起無明,是法非十 二有分緣』。所以,眾生位中,覺體與虛妄心境,是和合而又始終是不相應 [P141] 的。若說真如緣起,從真而可以起妄,那佛也還可以成為眾生了!那還了得 !

  
二者因熏習鏡,謂如實不空。一切世間境界,悉於中現,不出不入,不失不 壞,常住一心,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。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,智體不動,具足無 漏,熏眾生故。

  「二者,因熏習鏡」,就是「如實不空」。此有二義:一、心體的不空 ,是常住義;二、約如來藏在纏時,有內在的熏習力,熏習眾生。因熏習鏡 ,約第二義得名;若約第一義說,應名如實不空鏡。先說如實不空:一切妄 心妄境,都是不離心的覺性所現起的,所以說:「一切世間境界,悉於中現 」。如實空鏡說無法可現,約覺體不與妄染相應說;今於如實不空鏡中,說 一切悉現,約覺體不礙妄染顯現說。如鏡的明淨自體,雖沒有生起影像;但 影像確在鏡中現出來。鏡中雖現影像,然鏡本身並未變為影像。又如虛空, 不是一切色相,但不礙一切色相的現起,一切色相確依空而得運動現前;雖 [P142] 在空中運動現前,而虛空自身,並不隨而現為色相。賢首家說的不變,是如 實空;隨緣,是如實不空。不變隨緣,即能現起一切世間境界;隨緣不變, 是遠離一切心境界相。二者似矛盾,而實並不矛盾的。「不出」,是說一切 境相,不是因眾生的覺體而顯現發出的;「不入」,是說一切境相,也不是 從外界而進入眾生的覺體中的。不出不入,即不來不去,所以說:『來無所 從,去無所至』。如鏡中像,不可說內出,不可說外入,雖內不出而外不入 ,但一切相宛然現前,「不失不壞」。虛妄分別心境,於眾生覺體中現前時 ,心境的關係,因果的關係,宛然存在,不失不壞。不是有因而無果,有此 而無彼的;而是法相井然,因果不亂的。一切心相雖現在前,然約覺心自體 說,只是「常住一心」,因為「一切法即」是「真實性」。真實性,不離一 切虛妄心境;一切虛妄心境當體就是真實性。真常唯心者,說明一切,是有 二種論法的:一、從現起一切說,建立相對的二元論,如說雜染與清淨,真 實與虛妄。不能但說真淨,如從真起妄,佛應還成眾生。若但說妄,眾生應 [P143] 沒有成佛的可能。本論在這方面,所以說有覺與不覺,生滅與不生滅義。二 、從究竟悟入真如實性說,建立絕對的一元論。真與妄,淨與染,雖似二元 ,但非絕對的敵體。因為轉染還淨,返妄歸真時,體悟到一切法即是常住一 心,一切法無不是真如實性,一切無不是這絕對的一心。這一論法,在真常 唯心的立場,是極端重要的。沒有這一論法,真淨就不圓滿;因為此真彼不 真,即不是圓滿的、絕對的真實。但是究竟真實,絕對圓滿,無欠無餘,是 法法無非涅槃的。向下妄現,建立二元,真妄並立;向上體悟,建立一元, 唯一真心;這是真常唯心者的共同論義。如不知此義,但說從真起妄,返妄 歸真,立義不圓滿,容易為虛妄唯識者所誤會與攻難,而不能自圓其說。

  「又」約第二因熏習說:常住一心的覺體,是「一切染法所不能染」的 。如如實空鏡中說;覺心是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的。不染,即不與染法相應。 「智體」,即覺體;「不動」,即常住,無虛妄生滅義。常住而不染的覺體 中,「具足」有「無漏」性功德。而此無漏性功德,在眾生位中,即有「熏 [P144] 」習的力量,給「眾生」一種影響。凡是功能,必對他有所影響;不然,作 用與能力,就不可能表現出來。稱性功德的淨能,在眾生心中,有內在的熏 習力,熏習眾生,使眾生能不自覺的,傾向於遠離一切虛妄境界相,而終於 始覺成佛。如實不空與因熏習,是有關的;從因熏習中,知道不空;也因為 如實是不空的,所以因位中即能熏習眾生。

  
三者法出離鏡,謂不空法,出煩惱礙、智礙。離和合相,淳淨明故。

  「三者,法出離鏡」,即是本覺隨染中的智淨相。法,是如來藏心,也 即心真如。如來藏心,眾生位中為煩惱所纏;若在菩薩位中,離染分證;到 如來地,圓滿證得,出煩惱纏。所以法出離鏡,即是「不空法」的「出煩惱 礙、智礙」。礙是障礙,二礙即二障。智礙,是所知障。古譯與奘譯是不同 的。古譯,一直到真諦,都譯為智障或智礙;玄奘才譯為所知障。有以為真 諦譯得不對,其實是不妨譯為智障的。原來,奘譯多用『所』字:如四緣中 的所緣緣,什公但譯為緣緣。又如相應與所緣隨眠的所緣,古代但譯為緣隨 [P145] 眠。我在漢院,與法尊法師校勘婆沙,校到所緣隨眠時,總覺得『所緣』二 字,意義難通。若依古譯為緣隨眠,意義就通暢了。古譯是有意義的:如說 緣緣,並非說以能緣為緣,或以所緣為緣。是說:凡緣(能緣緣於所緣,而 成為緣事),必以此境界為緣。上一緣字,是關涉到能所緣的統一的。如智 障,不是說能知智慧為障,或所知的法為障。是說:無明能為(知於所知時 )智證的障礙。例如伽陀說:『真義心當生,常能為障礙,俱行一切分,謂 不共無明』。這不是無明為真心、真智現前的障礙嗎?以智障為不妥當,譯 為所知障,而解說為:『所知非是障,被障障所知』,實是多餘的辨析。所 以智障;是約能知心於所知境起時,不能正知的障礙。本論所說,煩惱礙重 在迷理的,是由於不明真理所引生的內心的煩惱。若是事相的錯亂,不了事 相的真相,就名智礙(下文當解說)。眾生位中,不空的如來藏,雖不與二 礙相應,而有此二礙現起。到果地,出離了煩惱礙與智礙,即能「離和合相 」,而顯現了覺體的「淳淨明」相。和合相,是覺與不覺、生滅與不生滅的 [P146] 和合識;和合識即不離二礙。由於煩惱礙與智礙的出離,不覺與生滅相也就 遠離,所以即離和合相。和合識破了,染污不覺相不再現前,於是智慧達到 了究竟明淨。法出離鏡,即是本覺隨染中的智淨相。

  
四者緣熏習鏡,謂依法出離故,遍照眾生之心,令修善根,隨念示現故。

  「四者,緣熏習鏡」,即是前說的不思議業相。因熏習與緣熏習,是相 對的、親切的、內在的,名因熏習境;疏遠的、外來的,名緣熏習鏡。「依 法」──如來藏「出離」煩惱礙、智礙的原「故」,所以念念「遍照」一切 「眾生」「心」,「令」眾生「修」習「善根」,「隨」眾生的心「念」而 方便「示現」,適應眾生的機感而現身說法。佛說法,為眾生悟入覺性的外 緣。眾生修學佛法,是要從多聞熏習得來,所以名緣熏習

  覺體相中所說的四種大義,再綜合起來說:一、第一唯約如實空義說; 後三約如實不空性說。二、前二約本性清淨說;後二約離垢清淨說。三、如 將因熏習鏡中的二義,分別來說:如實空及第二的如實不空,約體悟諸法真 [P147] 理說;第二的因熏習與後二,約從因到果的行證說,也即是約覺體起用說。 從因熏習到法出離,成自利行。依法出離而緣熏習,成利他用。又,上說眾 生心的大義,有體、相、用的三大;乘義,是諸佛乘此法到如來地,菩薩乘 此法而得成佛。今說覺體相有四種大義,約虛空以泛明廣大;約明淨(鏡) 以論覺體相的大義(於大義中,顯示乘義)。所以不說三大而為四大。四大 的如實空與因熏習鏡的如實不空,約體、相二大說;具足無漏熏眾生等,約 用大說。依如來藏的本具功德內熏習為因,得以出離煩惱礙智礙而成佛;又 依佛智而起妙用。所以此中所說的覺體相,也即是成立大乘義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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