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『雜阿含經論會編(上)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雜阿含經論會編

五陰誦第一(1)

行擇攝第一(2)

  

一 陰相應(3)

  (4)事契經者,謂四阿笈摩:一者、雜阿笈摩,二者、中阿笈摩,三者、長阿笈摩,四者、增 一阿笈摩。雜阿笈摩者,謂於是中,世尊觀待彼彼所化,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;蘊,界, 處相應;緣起,食,諦相應;念住,正斷,神足、根、力、覺支、道支、入出息念、學、證淨等 相應;又依八眾,說眾相應。後結集者,為令聖教久住,結嗢南頌,隨其所應,次第安布。當 知如是一切相應,略由三相。何等為三?一是能說,二是所說,三是所為說。若如來,若如來弟 子,是能說,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。若所了知,若能了知,是所說,如五取蘊、六處、因緣相應 分,及道品分。若諸苾芻、天、魔等眾,是所為說,如結集品。如是一切,粗略標舉能說、所說 [P2] 及所為說,即彼一切事相應教,間廁鳩集,是故說名雜阿笈摩。即彼相應教,復以餘相處中而說 ,是故說名中阿笈摩。即彼相應教,更以餘相廣長而說,是故說名長阿笈摩。即彼相應教,更以 一、二、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,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。如是四種,師弟展轉傳來于今,由此道 理,是故說名阿笈摩,是名事契經。

  當說契經摩呾理迦,為欲決擇如來所說,如來所稱、所讚、所美先聖契經。譬如無本母,字 義不明了,如是本母所不攝經,其義隱昧,義不明了。與此相違,義即明了,是故說名摩呾理迦 。

  

 總嗢南曰:

  界、略教、想行,速通、因、斷支,二品、智事、諍,無厭、少欲住。

  

 別嗢南曰:

  界、說、前行、觀察、果,愚相、無常等定、界,二種漸次應當知,非斷非常,及染淨。

  

 一(5); 一(6)( 一)

  (7)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當觀色無常,如是 觀者,則為正見(8);正見者則生厭離,厭離者喜貪盡,喜貪盡者說心解脫。如是觀受、想、行、 識無常,如是觀者,則為正見;正見者則生厭離,厭離者喜貪盡,喜貪盡者說心解脫。如是比丘 [P3] !心解脫者,若欲自證,則能自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。

  

 二──四(9); 二──四( )

  如觀無常,苦,空,非我,亦復如是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五(10); 五( 二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於色當正思惟,觀色 無常如實知。所以者何?比丘於色正思惟,觀色無常如實知者,於色欲貪斷,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。如是受……。想……。行……。識,當正思惟,觀識無常如實知。所以者何?於識正思惟,觀 識無常者,則於識欲貪斷,欲貪斷者說心解脫。如是心解脫者,若欲自證,則能自證:我生已盡 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。(11)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界」:

  有四種所化有情,先數習邪解脫見所集成界。何等為四?謂於先有、先世、先身、 先所得自體中,聽聞常見增上不正法,不如理作意增上力故,於今由彼為因,由彼為緣,數習邪 解脫見所集成界。如說由常見,如是由斷見,由現法涅槃見,由薩迦耶見,廣說亦爾。此中,世 尊由種種勝解智力,種種界智力增上力故,尋求彼先勝解及彼後界。如其所應,為調伏彼邪勝解 、界故,多分為轉四種法教。或為餘智未成熟者,令彼智成熟故;智已成熟者,令彼解脫諸煩惱 故。為初邪界有情,說因滅故行滅,由行盡門說無常性,為調伏彼邪勝解、界故。為隨第二邪界 [P4] 有情,說因集故行集,由行起門說無常性,為調伏彼邪勝解、界故。為隨第三邪界有情,由諸行 苦門轉正法教,為調伏彼邪勝解、界故。為隨第四邪界有情,若離諸行起薩迦耶見行者,由諸行 空門轉正法教;若即諸行起薩迦耶見行者,由無我門轉正法教,為調伏彼邪勝解、界故。

  

 「說」:

  復次、善說法律,略由三種不共支故,不共外道,墮善說數。一者、宣說真實究竟 解脫故,二者、宣說即彼方便故,三者、宣說即彼自內所證故。云何真實究竟解脫?謂畢竟解脫 及一切解脫,即是見道果及此後所得世出世修道果。此中見道果,由畢竟故得名真實而非究竟, 於一切解脫,猶有所應作故。又解脫有三種:一、世間解脫,二、有學解脫,三、無學解脫。世 間解脫,非是真實,有退轉故。有學解脫,雖是真實而非究竟,猶有所作故。當知所餘,具足二 種云何方便?謂於諸行中,依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,修無常想,依無常修苦想,依苦修空、無 我想,因此得入諦現觀時,由正觀察所知境故,獲得正見。由此正見為依止故,修道位中,遍於 諸行住厭逆想。彼於住時,雖由彼相應受憶念思惟,不現前境明了現前而不生喜,由不生喜增上 力故,彼於行時,即於彼受所緣境界不生染著。彼於一切所求境界得處中故,尚不希求,何況耽 著!彼由如是若住、若行,於喜貪纏速能滅盡,心清淨住。又即於彼,如所得道極多修習為因緣 故,永拔彼品麤重隨眠,獲得真實究竟解脫,當知即是心善解脫。云何自內所證?當知有四種相 。若於有學解脫轉時,由二種相內慧觸證;謂我已盡諸惡趣中所生諸行,又我已盡除其七生、二 [P5] 生、一生所餘後有所生諸行;又我已住能究竟盡無退轉道。若於無學解脫轉時,即由如是二種相 故,內慧觸證;謂我已作為斷其餘一切煩惱所應學事;我今尚無餘一生在,況二、況七!又隨所 樂,亦能為他如實記別。如是名為自內所證。

  

 「前行」:

  復次、即彼解脫有二種前行法:一者、見前行法,二者、道果前行法。見前行法 者,謂由解脫及彼方便,自內所證增上力故,從他言音,起聞、思、修所成妙善如理作意,未入 正性離生能入正性離生,得如實見,出世正見。道果前行法者,謂得如是正見已,復起所餘正思 惟等,或同時生,或後時生道前行法,為斷所餘諸煩惱故。

  
註【1-001】「五陰誦第一」,為『雜阿含經』之初誦。原本卷一──卷七,共七卷,與『相應部』「蘊篇」相當。 卷六與卷七,今編入「如來所說誦」。前五卷,即「五陰誦」主體。(全部五一相應中)第一「陰相應 」。
註【1-002】「行擇攝第一」,為『瑜伽師地論』「攝事分」中,抉擇契經宗要,四分中之初分,自卷八五起。
註【1-003】「陰相應」,共一七八經。與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相當。
註【1-004】凡正楷字是『論』文。
註【1-005】此是每一相應經數次第。
註【1-006】此是全經次第經數。( )以內者,為『大正藏』所計經數。 [P6]
註【1-007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一二經。又「蘊相應」五一經。凡宋體字,是『經』文。
註【1-008】「見」,原本作「觀」。依『相應部』「蘊相應」五一經,本經(二)「入虛相應」一經,及『論』義 ,均作「見」,今改。
註【1-009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一三.一四經。『相應部』說苦,無我,無「空」經。依下攝頌,無常 ,苦,空,無我是四經,故別出。
註【1-010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五二經。
註【1-011】此下,原本有「如是正思惟無常,苦,空,無我,亦復如是」──十五字。今依下攝頌,正思惟為一經 ;『相應部』五二經,及本經「入處相應」五經,但說「正思惟無常」,故刪。

  

 六(1); 六( 三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於色不知,不明、不 斷、不離欲,則不能斷苦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不知、不明、不斷、不離欲,則不能斷苦。諸 比丘!於色若知、若明、若斷、若離欲,則能斷苦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若知、若明、若斷、 若離欲,則能堪任斷苦」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七; 七( 四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於色不知、不明、不 [P7] 斷、不離欲(貪),心不解脫者,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不知、不明、不 斷、不離欲貪,心不解脫者,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。比丘!於色(2)若知、若明、(若斷、)若離 欲貪,心解脫者,則能越生老病死怖。如是受、想、行,識,若知、若明、若斷、若離欲貪,心 解脫者,則能越生老病死怖」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八; 八( 五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(3):「於色不知,不明、 不離欲貪,心不解脫,(4)心不解脫者,則不能斷苦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不知、不明、不離欲 貪,心不解脫者,則不能斷苦。於色若知、若明、若離欲貪,心得解脫者,則能斷苦。如是受、 想、行、識,若知、若明、若離欲貪,心得解脫者,則能斷苦」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 。

  

 九; 九( 六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於色不知,不明、不 離欲貪,心不解脫者,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不知、不明、不離欲貪,心 不解脫者,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。諸比丘!於色若知、若明、若離欲貪,心解脫者,則能越生老 病死怖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若知、若明、若離欲貪,心解脫者,則能越生老病死怖」。時諸 [P8] 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觀察」:

  復次、為欲證得所未得解脫故,應觀察八事:謂於諸行中,愛味、過患、出離觀 察,及聞、思、思擇力、見道、修道觀察。於諸行中觀察愛味時,能善通達諸行愛味所有自相。 即於諸行觀察過患時,能善了知三受分位過患共相,謂於是中甚少愛味、多諸過患。如是了知愛 味染著、多諸過患共相應已,於所愛味一切行中,隨所生起欲貪煩惱,即能除遣、制伏、斷捨。 於此欲貪不現行故,說名為斷,非永離欲故名為斷。又於彼事心未解脫,若於隨眠究竟超越,乃 永離欲,心得解脫。是名一門觀察差別。又修行者,於彼諸行正觀察時,先以聞所成慧,如阿笈 摩,了知諸行體是無常,無常故苦,苦故空及無我。彼隨聖教如是勝解,如是通達,既通達已, 復以推度相應思惟所成微細作意,即於彼境如實了知。即由如是通達了知增上力故,於彼相應煩 惱現行,現法、當來所有過患,如實觀察,由思擇力為依止故,設復生起而不實著,即能捨離。 彼由如是通達了知及思擇力多修習故;能入正性離生。既入正性離生已,由修道力漸離諸欲。彼 由思擇、見道二種力故,隨其所應,斷諸煩惱,謂不現行斷故,及一分斷故,由修道力,究竟離 欲。如是由前二種漸離欲貪,由修道力心得解脫。

  

 「果」:

  復次、有二種煩惱斷果及苦滅果:一者、見所斷果,由證彼故,能自了知我已永盡 捺落迦、傍生、餓鬼,我今證得預流無退墮法,乃至廣說。二者、修所斷果,由證彼故,能自了 [P9] 知我最後身暫時支持,第二有等永不復轉。復有二種苦滅:一者、現在為因,未來苦滅;二者、 過去為因,現在苦滅。復有二種苦滅:一者、心苦滅;二者、身苦滅。復有二種苦滅:一者、壞 苦、苦苦苦滅;二者、行苦苦滅。復有二種苦滅:一者、非愛業果苦滅;二者、可愛業果苦滅。 復有少分已見諦跡諸聖弟子,雖已超過諸惡道苦所有怖畏,由未永盡一切結故,其心猶有於當來 世共諸異生老死怖。為斷彼故,而能發起猛利樂欲,乃至正念,及無放逸,勤修觀行。

  
註【2-001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二四經。
註【2-002】「色」下,原本有「若知,若明,若斷,若離欲,則能越生老病死怖。諸比丘」二十字,依經前後文義 ,是重出衍文,今刪。
註【2-003】「諸比丘」下,原本有「於色愛喜者……於苦得解脫。諸比丘」一大段文,於「無知」四經中,體例不 合;『論』義亦缺。考此一段文字,實係下一經誤寫入此。雖有「不明不離欲」五字之異,亦與經文前 後不合。此是衍文,今刪。
註【2-004】「心」上原本有「貪」字,衍文,今刪。

  

 一0(1); 一0( 七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於色愛喜者,則於苦 愛喜;於苦愛喜者,則於苦不得解脫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愛喜者,則愛喜苦;愛喜苦者,則於 [P10] 苦不得解脫。諸比丘!於色不愛喜者,則不喜於苦;不喜於苦者,則於苦得解脫。如是受、想、 行、識不愛喜者,則不喜於苦;不喜於苦者,則於苦得解脫」。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 (2)無常及苦、空,非我、正思惟,無知等四種,及於色喜樂。

  

 「愚相」:

  復次、有二種愚夫之相。何等為二?一者、於所應求不如實知;二者、非所應求 而反生起。何等名為是所應求?所謂涅槃諸行永滅。而諸愚夫,於當來世諸行不生都無樂欲,於 諸行生唯有欣樂。由是因緣,於所應求,及諸行生所有眾苦不如實知。何等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 起?非所求者,謂老、病、死,非愛合會,所愛別離,所欲匱乏,愁、歎、憂、苦,種種熱惱。 彼於如是諸行生起,反生欣樂;於生為本一切行中,深起樂著;於生為本所有諸業,造作積集。 由是因緣,於有生苦,及生為本老、病、死等眾苦差別,不得解脫。如是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 。

  
註【3-001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二九經。
註【3-002】此頌,是前十經之攝頌。下例。

  

 一一(1); 一一( 八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過去、未來色無常, 況現在色!聖弟子如是觀者,不顧過去色,不欣未來色,於現在色厭、離欲、正向滅盡。如是過 [P11] 去、未來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,況現在(受、想、行、)識!聖弟子如是觀者,不顧過去識,不 欣未來識,於現在識厭、離欲、正向滅盡」。

  

 一二──一四(2); 一二──一四( )

  如無常,(如是)苦,空,非我,亦復如是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無常等定」:

  復次、於諸行中,有四決定:一、無常決定,二、苦決定,三、空決定,四 、無我決定。云何諸行無常決定?由三種相,當知過去、未來諸行尚定無常,何況現在!何等為 三?謂先無而有故,先有而無故,起盡相應故。若未來行,先所未有定非有者,是即應非先無而 有,如是應非無常決定。由彼先時施設非有,非有為先,後時方有,是故未來諸行無常決定。若 現在從緣行生已決定有者,是即應非先有而無,未來諸行便應非是無常決定,現在諸行亦應不與 起盡相應。由現在行從緣生已,非決定有,以有為先施設非有,是故過去諸行無常決定。如是現 在諸行,因未來行先無而有,因過去行先有而無,由此施設起盡相應。是故說言:當知去、來諸 行無常性尚決定,何況現在!是名諸行無常決定。云何諸行苦性決定?謂去、來諸行尚是生等苦 法,何況現在!所以者何?過去諸行是已度苦,未來諸行是未至苦,現在諸行是現前苦,是名諸 行苦性決定。云何諸行空性決定?謂去、來諸行尚定空性,何況現在!所以者何?未來諸行其性 未有,由此故空;過去諸行其性已滅,由此故空;現在諸行雖有未滅,諦義、勝義性所遠離,由 [P12] 此故空,是名諸行空性決定。云何諸行無我決定?謂去、來諸行尚定無我,何況現在!所以者何 ?未來諸行非我之相,未現前故;過去諸行非我之相,已越度故;現在諸行非我之相,正現前故 ,是名諸行無我決定。又由二相,當知諸行決定無常:一、由過去世已滅壞故,二、由未來、現 在世是應滅壞法故。又由二相,當知諸行決定是苦:一、是生等苦法故,二、是三苦性故。此諸 苦相,如前應知。又由二相,當知諸行決定是空:一、畢竟離性空故,二、後方離性空故。畢竟 離性空者,謂諸行中我我所性畢竟空故。後方離性空者,謂於已斷一切煩惱心解脫中,一切煩惱 皆悉空故。又由二相,當知諸行決定無我:一、諸行種種外性故,二、諸行從眾緣生不自在故。 復由十相,當知諸行四相決定:謂由敗壞,變易,別離,相應法性相故,非可樂,不安隱,相應 遠離,異相相故。如是等相,如前聲聞地已廣分別(3)

  

 「界」:

  復次、依出世道作意修中,有五離繫品界:一者、斷界,二者、無欲界,三者、滅 界,四者、有餘依涅槃界,五者、無餘依涅槃界。謂見道所斷諸行斷故,名為斷界。修道所斷諸 行斷故,名無欲界。即此唯有餘依故,名有餘依涅槃界。此依滅故,名為滅界,亦名無餘依涅槃 界。即此五界,由一切行永寂靜故,名諸行止。由我、我所、我慢、執著及與隨眠皆遠離故,說 名為空。由一切相皆遠離故,名無所得。於斷界中,一切隨順有漏法上所有貪愛皆遠離故,名為 愛盡。於無欲界,所有欲貪皆遠離故,名為無欲。於滅界中,及於有餘依、無餘依涅槃界中,如 [P13] 其所應皆永滅故,皆寂靜故,隨其次第,說名為滅,亦名涅槃。又於斷界,未得為得勤修習故, 名於諸行修厭。於無欲界,未得為得勤修習故,名於諸行修離欲。於滅界,未得為得勤修習故, 名於諸行修滅。

  
註【4-001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九經。
註【4-002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一0•一一經。
註【4-003】見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三四(大正三0•四七0下、四七四中)。

  

 一五(1); 一五( 九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色無常,無常即苦, 苦即非我,非我者亦非我所;如是觀者,名真實正觀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,無常即苦,苦 即非我,非我亦非我所;如是觀者,名真實正觀。聖弟子如是觀者,厭於色,厭受、想、行、識 。厭故不樂,不樂故得解脫,解脫者真實智生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 」。時諸此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六(2); 一六( 一0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色無常,無常即苦, 苦即非我,非我者即非我所;如是觀者,名真實正觀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,無常即苦,苦 [P14] 即非我,非我即非我所,如是觀者,名真實正觀。聖弟子如是觀者,於色解脫,於受、想、行、 識解脫,我說是等解脫於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」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二種漸次」:

  復次、為心解脫勤修習者,有二種漸次:一、智漸次,二、智果漸次。云何 智漸次?謂於諸行中,先起無常智,由思擇彼生滅道理故。次後於彼生相應行,觀為生法、老法 ,乃至憂、苦、熱、惱等法。由是因緣,一切皆苦,此即依先無常智生後苦智。又彼諸行,由是 生法乃至是熱、惱法故,即是死生緣起,展轉流轉,不得自在行相道理,故無有我,此則依先苦 智生後無我智。如是觀無常故苦,苦故無我,是名智漸次。云何智果漸次?謂厭,離欲,解脫, 遍解脫。云何厭?謂有對治現前故,起厭逆想,令諸煩惱不復現行。云何離欲?謂由修習厭心故 ,雖於對治不作意思惟,然於一切染愛事境貪不現行,此由伏斷增上力故。云何解脫?謂即於此 伏斷對治多修習故,永拔隨眠。如是名厭,離欲,解脫第一差別。復有差別:謂於厭位,斷界極 成滿故名厭。即依止厭,除非想非非想處,於餘下地得離欲時,施設離欲位,故名離欲。於非想 非非想處得離欲時,施設解脫位,故名解脫。是名厭,離欲,解脫第二差別。云何遍解脫?謂由 如是煩惱雜染解脫故,生等諸苦雜染亦普解脫,是名遍解脫。如是由智增上力故,於諸行中起厭 ,由習厭故得離欲,由習離欲故得解脫及遍解脫,如是名為智果漸次。

  此中復有四種邪執,何等為四?一、見邪執,二、慢邪執,三、自內邪執,四、他教邪執。 [P15] 見邪執者,謂於諸行中執我、我所。慢邪執者,謂於諸行中起我慢執。前見邪執,障諦現觀;後 我慢邪執,障修所斷煩惱等斷。自內邪執者,謂獨處空閑,不正分別為依止故,執有實我,或見 邪執,或慢邪執。他教邪執者,謂由他教起邪執者,謂此是我,此是我所,我慢行轉。又於內起 不正分別,執我、我所名內邪執,亦名非他教邪執。如是一切邪執永斷,當知是名智果。

  
註【5-001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一五經。
註【5-002】大同前經。

  

 一七(1); 一七( 一一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比尊告諸比丘:「色無常,若因、若緣 生諸色者,彼亦無常;無常因、無常緣所生諸色,云何有常!如是受……。想……。行……。識 無常,若因、若緣生諸識者,彼亦無常,無常因、無常緣所生諸識,云何有常!如是諸比丘!色 無常,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,無常者則是苦,苦者則非我,非我者則非我所。聖弟子如是觀者, 厭於色,厭於受、想、行、識。厭者不樂,不樂則解脫,解脫知見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 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八(2); 一八( 一二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色無常,若因、若緣 [P16] 生諸色者,彼亦無常;無常因、無常緣所生諸色,云何有常!受……。想……。行……。識無常 ,若因、若緣生諸識者,彼亦無常,無常因、無常緣所生諸識,云何有常!如是比丘!色無常, 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無常者則是苦,苦者則非我,非我者則非我所。如是觀者,名真實正觀。 聖弟子如是觀者,於色解脫,於受、想、行、識解脫,我說是等為解脫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」。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非斷非常」:

  復次、由三種相應,知諸行非斷非常。何等為三?一、以無住行為因故,二 、生已無住因故,三、未來諸行因性滅故。此中諸行因無常故,生已住因不可得故,當知諸行非 常。能生未來諸行,現在因性滅故,當知諸行非斷。

  復有四緣,能令諸行展轉流轉。何等為四?一、因緣,二、等無間緣,三、所緣緣,四、增 上緣。即此四緣,略有二種:一、因,二、緣。因唯因緣,餘三唯緣。又因緣者,謂諸行種子。 等無間緣者,謂前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滅,後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生。所緣緣者,謂五識身 等以五別境為所緣,第六識身等以一切法為所緣。增上緣者,謂五識等以眼等各別所依為增上緣 ,及以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;意識身等以四大種身,及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。又先所造業,望所 生愛非愛果,當知亦是增上緣。如是資糧望道,道望得涅槃,當知亦是增上緣攝。

  
註【6-001】
註【6-002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一八──二0經。 [P17]

 一九(1); 一九( 一三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眾生於色不味者, 則不染於色,以眾生於色味故,則有染著。如是眾生於受、想、行、識不味者,彼眾生則不染於 (受,想、行、)識,以眾生味受、想、行、識故,彼眾生染著於(受、想、行、)識。諸比丘 !若色於眾生不為患者,彼諸眾生不應厭色,以色為眾生患故,彼諸眾生則厭於色。如是受、想 、行、識不為患者,彼諸眾生不應厭(受、想、行、)識;以受、想、行、識為眾生患故,彼諸 眾生則厭於(受、想、行、)識。諸比丘!若色於眾生無出離者,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色;以色 於眾生有出離故,彼諸眾生出離於色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於眾生無出離者,彼諸眾生不應出離 於(受、想、行、)識;以受、想、行、識於眾生有出離故,彼諸眾生出離於(受、想、行、) 識。諸比丘!若我於此五受陰,不如實知味是味,患是患,離是離者,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 沙門、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不脫、不出、不離,永住顛倒,亦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。諸比丘!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,味是味,患是患,離是離,故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沙門、 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〔自證〕(2)得脫、得出、得離、得解脫結縛,永不住顛倒,亦能自證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二0(3); 二0( 一四)

[P18]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昔於色味,有求、 有行,若於色味隨順覺,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。如是於受、想、行、識味,有求、有行,若於 受、想、行、識味隨順覺,則於(受、想、行、)識味以智慧如實見。諸比丘!我於色患,有求 、有行,若於色患隨順覺,則於色患以智慧如實見。如是受……。想……。行……。識患,有求 、有行,若於識患隨順覺,則於識患以智慧如實見。諸比丘!我於色離,有求、有行,若於色( 離)(4)隨順覺,則於色離以智慧如實見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離,有求、有行,若於受、想、行 、識離隨順覺,則於受、想、行、識離以智慧如實見。諸比丘!我於五受陰,不如實知味是味, 患是患,離是離者,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沙門、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不脫、不離、不出, 永住顛倒,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諸比丘!我以如實知五受陰,味是味,患是患,離 是離,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沙門、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以(5)脫、以離、以出,永不住顛倒 ,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 過去四種說,厭離及解脫,二種說因緣,味亦復二種。

  

 「染淨」:

  復次、由三種事,二種相應,當觀察雜染、清淨。云何由三種事,觀察一切雜染 、清淨?一者、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,謂觀彼愛味為愛味故。二者、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, 謂觀彼過患為過患故。三者、於諸行中觀察清淨,謂觀彼出離為出離故。如是一切總略為一,名 [P19] 由三事觀察一切雜染、清淨。云何由二種相,觀察一切雜染、清淨?一者、由如所有性故;二者 、由盡所有性故。如所有性者,謂於諸行中,若愛味、若過患、若出離;盡所有性者,謂於諸行 中,盡所有愛味,盡所有過患,盡所有出離。此中觀察諸行為緣生樂、生喜,是名於彼愛味,又 此愛味極為狹小;如是由二種相,觀察如所有性所有愛味。又觀察諸行是無常、苦、變壞之法, 是名於彼過患,又此過患極為廣大;如是由二種相,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。又復觀察於諸行中 欲貪滅、欲貪斷、欲貪出,是名於彼出離,又此出離寂靜無上,畢竟安隱;如是由二種相,觀察 如所有性所謂出離。又即此愛味,即此過患,即此出離,於諸行中,若過去、若未來、若現在, 若內、若外,若麤、若細,若劣、若勝,若遠、若近,審諦觀察,當知是名於彼觀察盡(6)所有性 ,所謂愛味、過患、出離。

  又為了知如是三事體性是有,應知三種有情眾別:一、於諸欲染著眾,二、於諸欲遠離眾, 三、於諸欲離繫眾。於此三處,復有三種世間愚癡:謂若天世間,若沙門、婆羅門,若諸天、人 。如是三種世間,由三因緣應知安立:一、由得欲自在及淨自在故,謂若魔、若梵世間;二、由 勤修得彼因故,謂若沙門、婆羅門;三、趣種種業因果故,謂若諸天、人。又於此三處,隨其所 應,能斷、作證。有二種道,離四倒心,謂已入見地,及於上修道多修習住。又此二種道,有四 種相心解脫果:一、貪、瞋縛解脫相,二、欲貪滅、斷、出離相,三、九結離繫相,四、生等諸 [P20] 苦解脫相。此中前三相,顯示因處煩惱解脫;後一相,顯示果處諸苦解脫。於此義中,譬如有人 處在囹圄,為種種縛之所繫縛:所謂或木、或索、或鐵;又置餘人令其防守;或設有彼從幽縶處 逃至遠所,還執將來;或有尚不令彼轉動,況得逃避;或有安置廣大微妙種種可愛所繫妙欲在幽 縶處,令彼自然心生樂著,無欲逃避。如是彼人為一切種縛之所縛,為善方便守之所守,為最堅 牢繫之所繫。復為怨家隨欲加害,所謂打拍,或復解割,或加杖捶,或總斷命。若有能脫是四縛 者,乃得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。如是於彼三處世間愚癡有情,為種種縛所繫縛者,當知即譬貪 、瞋、癡縛。其守禁者,譬不正尋思,及未永拔煩惱隨眠;不正尋思故,尚不令動,況得離欲而 遠逃避!煩惱隨眠未永拔故。雖世間道方便逃避,遠至有頂,復執將還。可愛妙欲,譬之九結, 由彼結故,令於生死自然樂著,於自繫縛不欲解脫。彼既如是為種種縛極所密縛,善方便縛之所 密縛,最堅牢縛之所密縛;復四魔怨,隨其所欲,以生等苦而加害之。若能從彼四種繫縛善解脫 者,乃可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。

  
註【7-001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 二八經。
註【7-002】〔 〕中文字,可刪,下例。
註【7-003】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 二七經。
註【7-004】( )中文字,原本所無,依文義補之,下例。 [P21]
註【7-005】 「以」與「已」,古通用,今存原本之舊。
註【7-006】原本作「如」,今依『論』義改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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