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雜阿含經論會編(上)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(1)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五受陰,云何為 五?色受陰,受、想、行、識受陰。觀此五受陰是生滅法,所謂此色,此色集,此色滅;此受… [P89] …。想……。行……。(此)識,此識集,此識滅。云何色集?云何色滅?云何受、想、行、識 集?云何受、想、行、識滅?愛喜集,是色集;愛喜滅,是色滅。觸集是受、想、行集,觸滅是 受、想、行滅。名色集是識集,名色滅是識滅。比丘!如是色集、色滅,是為色集,色滅。如是 受、想、行、識集,受、想、行、識滅,是為受、想、行、識集,受、想、行、識滅」。佛說此 經已,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因、勝利、二智,愚夫分位五,二種見差別,於斯聖教等。
一切行因,略有二種:一、共,二、不共。共因者,謂喜為先因,由此喜故,於彼 彼生處障於厭離,滋潤自體。為欲將生所生之處,雖有一切煩惱為因,而於生處生喜者生,非於 彼起厭逆想者。又即此喜,唯依色說,宿因生已,不待餘因,究竟轉故。不共因者,謂順苦、樂 、非苦樂觸,望於受等所有心法。無間滅意及俱生名。十種色等,望六種識。由彼雖從先因所生 ,剎那剎那,別待餘因方得生起。
註【33-001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三。
註【33-002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八七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五受陰,何等為五 ?所謂色受陰,受、想、行、識受陰。善哉比丘不樂於色,不讚歎色,不取於色,不著於色。善 哉比丘不樂於受……。想……。行……。(不樂於)識,不讚歎識,不取於識,不著於識。所以 者何?若比丘不樂於色,不讚歎色,不取於色,不著於色,則於色不樂,心得解脫。如是受…… 。想……。行……。(1)不樂於識,不讚歎識,不取於識,不著於識,則於識不樂,心得解脫。若 比丘不樂於色,心得解脫;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不樂,心得解脫。不滅不生,平等捨住,正念、 正智。彼比丘如是知、如是見者,前際俱見永盡無餘;前際俱見永盡無餘已,後際俱見亦永盡無 餘;後際俱見永盡無餘已,前、後際俱見永盡無餘,無所封著。無所封著者,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,無所取者亦無所求,無所求者,自覺涅槃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 。佛所此經已,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復次、有解脫心,有淨智見諸阿羅漢,有四勝利,當知不與諸外道共。一、於行 時恆常住性;二、於住時無相住性;三、往昔因所生諸行,任運歸滅;四、後有行今因斷故,當 不復生。為證如是四種勝利,有三漸次:謂學智見為依止故,得厭離者於諸行中不生喜樂,乃至 不生耽湎而住;厭離為先而得離欲;離欲為先心善解脫。自斯已後,即由如是心善解脫恆常住故 ,無順無違。又於行時,或於住時,於一切相無復作意,於無相界作意思惟無相而住;能障於此 [P91] 一切見趣,先已永斷,況當為礙!彼由是二,若行、若住,乃至壽盡,便以無學內般涅槃而般涅 槃。先所生有,於今永盡,當來諸行,無復更生。
又由三分,當知建立薩迦耶見以為根本一切見趣:一、由前際俱行故,二、由後際俱行故, 三、由前後際俱行故。前際俱行者,謂如有一作是思惟:我於去世為曾有耶?為曾無耶?曾為是 誰?云何曾有?後際俱行者,謂如有一作是思惟:我於來世為當有耶?為當無耶?當為是誰?云 何當有?前後際俱行者,謂如有一作是思惟:我曾有誰?誰當有我?今此有情來何所從?於此沒 已去何所至?
又(2)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,有六十二諸惡見趣:謂四常見論,四一分常見論,二無因論 ,三有邊無邊想論,四不死矯亂論:如是十八諸惡見趣,是計前際說我論者。又有十六有見想論 ,八無想論,八非有想非無想論,七斷見論,五現法涅槃論:此四十四諸惡見趣,是計後際說我 論者。如是計度後際論者,略攝有五:一、有想論,二、無想論,三、非有想非無想論,四、斷 見論,五、現法涅槃論。如是五種,復略為三:一、常見論,二、斷見論,三、現法涅槃論。
又此一切諸惡見趣,由六因緣而得建立:一、由因緣故,二、由依教故,三、由依靜慮故, 四、由依世故,五、由依諸見故,六、由生處故。由因緣者,謂彼一切薩迦耶見以為因緣。由依 教者,謂由依彼能顯見趣不正法藏,師弟傳聞,展轉相授為方便故。由依靜慮者,謂以靜慮為依 [P92] 止故,於先所聞、先所信解而得決定。又此靜慮復有二種:一、與宿住隨念俱行,二、與所得天 眼俱行。宿住隨念俱行者,謂計前際三常論中,由下、中、上清淨差別。及於四種邊無邊論,由 彼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。若時憶念成劫分位,爾時便生三種妄想:若有一向憶念上下 ,下至無間捺落迦下,上至第四靜慮之上。憶念如是分量邊際,便於世間住有邊想。若有一向傍 憶無際,便於世間住無邊想。若有憶念二種俱行,便於世間住二俱想。若時憶念壞劫分位,爾時 便住非有邊想非無邊想,諸器世間無所得故。復有依止諸靜慮故,當知或說一分常論,或說無因 論,或說不死矯亂論。應知此中有二淨天:一、不善清淨,二、善清淨。若唯能入世俗定者,當 知是天不善清淨,於諸諦中不了達故,其心未得善解脫故。若能證入內法定者,當知是天名善清 淨,於諸諦中已了達故,其心已得善解脫故。當知無亂亦有二種:一、無相無分別,二、有相有 分別。此中第一是善清淨天,第二是不善清淨天。前清淨天,於自不死無亂而轉,是故說名不死 無亂。後不清淨,若有依於不死無亂有所詰問,便託餘事矯亂避之;以於諸諦、無相心定不善巧 故,先興心慮,作是思惟:我等既稱不死無亂,復有所餘不死無亂,於諸聖諦、無相心定已得善 巧,彼所成德望我為勝。彼苦於中詰問於我,我若記別,或為異記,或撥實有,或許非有。彼於 記別見如是等諸過失已,作是思惟:我於一切所詰問中,皆不應記。又於是中,見有餘過,謂他 由此鑒我無知,因則輕笑不死無亂。有行諂者作是思惟:我於此中應如是記,非我淨天一切隱密 [P93] 皆許記別,謂自所證及清淨道。如是思已,故設詭言而相矯亂。彼既如是住邪思惟,遍布其心, 於彼最上清淨天所,故稱我是不死無亂。由懷恐怖而無記別,勿我劣昧為他所知。由是因緣,不 能解脫,以此為室而自安處。又有愚戇專修止行,不能以其諂詐方便矯設亂言,但作是思:諸有 來問,我當反詰,隨彼所答,我當一切如言無減而印順之。由是計度有差別故,建立四種。由依 世者,謂依過去及現在世起分別故,名計前際;依未來世起分別故,名計後際。由依諸見者,謂 依三見,如前應知。由依初見,於現法中計我有色,後或有色有想,或無有想,或非有想非無想 。依第二見,於現法中計我無色,於後所計,如前應知。依第三見,我論有二:一者、說我有色 無色,二者、說我非有色非無色,餘如前說。又即計我是有色者,或言狹小,或言無量。計我無 色,當知亦爾。此二我論,依第三見,立為二論:一者、計我狹小,二者、計我無量。由是四種 我論差別,說我有邊,說我無邊,說我亦有邊亦無邊,說我非有邊非無邊:隨其次第,如前應知 。又即依止如是諸見,及依我論,復宣說我清淨解脫,於欲靜慮皆得自在,隨其所欲多住處化。 如其所欲安住靜慮,以清淨見遊戲受用方便法樂,如是名為依諸見故,應知安立。由生處者,謂 我有一想,乃至廣說。有一想者,謂在無色空無邊處,識無邊處。有種種想者,謂在下地。即如 所說,隨其次第,應知說我有狹小想,有無量想。一向有樂者,謂在下三靜慮;一向有苦者,謂 在捺落迦;有樂有苦者,謂在鬼、傍生、人、欲界天;有不苦不樂者,謂在第四靜慮已上,乃至 [P94] 非想非非想處。又於如是諸外道處,當知總有三種衰損:一者、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,二者 、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,三者、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。此中三種,若計有想,若計無想,若計非 有想非無想論者,及斷見論者,或依責他為勝利論,或依免難為勝利論而起計度,當知是名第一 衰損。由彼諸論,計度後際,依未來世,妄計於我為有無故。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,謂於若諸 雜染,若雜染處,若能雜染,如是一切世俗、勝義二諦道理不如實知,由此無智有所趣向以為先 故,得有差別。從此無智何所趣向?謂三、四轉:一、常無常等,二、有邊無邊等,三、自作他 作等。所以者何?彼由無智,要先趣向如是差別,後方問記。又於聖法毘奈耶中,所有智者不可 記事,於二道理不容計故,謂世俗、勝義二諦道理。此中四種一向常論計前際者,及計前際無因 論者,二種差別,皆先計我,後方緣我一向常等諸論差別。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,彼有差 別,謂有一分緣常無常論,或有一分緣非常非無常論。邊無邊等諸轉,如前邊無邊等應知其相。 若欲一切皆宿因作,名自作論;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,名他作論;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 因作,一分不爾,名俱作論;若無因作論,名俱非作論。當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,由 彼諸論計度前際,依過現世妄分別故。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者,謂有沙門、若婆羅門,不觀責他 為勝利論,不觀免難為勝利論,亦不依我無智諸論,為求利養恭敬等事,樂欲開闡,於惡說法毘 奈耶中而求出家,唯除樂求出離解脫。當知彼是薄塵種類,為性愚戇,專修止行。彼由為得初靜 [P95] 慮定教授教誡,能於後際俱行見趣,及於前際俱行見趣,不然許故而得超過,於現法中又能超過 欲界諸結,證遠離喜。自斯已上,無聞無知,即於此中生涅槃想。如由彼故證遠離喜,如是或有 由別因緣,證得第二、第三靜慮無愛味樂,第四靜慮無苦樂受,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,當 知亦爾,於種種想俱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。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,樂退還法,未般涅 槃起涅槃慢,當知是名第三衰損。此中如來自然證覺,寂靜妙跡,於如所說一切行相三種衰損, 由五種相如實了知,謂若彼自性,若彼諸見,若由無智彼得生起,若所緣轉,若彼所緣麤弊過患 及上出離。於如是事如實了知,即出離中常自出離。
註【34-001】「不」上,原本有「識」字,今刪。
註【34-002】此下論義,「六十二見」,依『長部』(一)『梵網經』、『長阿含經』(二一)『梵動經』。「略攝
有五」,「復略為三」,兼依『中部』(一0二)『五三經』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五受陰,何等為五 ?謂色受陰,受、想、行、識受陰。云何色受陰?所有色,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,是名為色 受陰。復次、彼色是無常、苦、變易之法,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,究竟捨、離、滅、盡、離欲、 寂、沒,餘色受陰更不相續,不起、不出,是名為妙,是名寂靜,是名捨離一切有餘、愛盡、無 [P96] 欲、滅盡、涅槃。云何受受陰?謂六受身。何等為六?謂眼觸生受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生受 ,是名受受陰。復次、彼受受陰,無常、苦,變易之法,乃至滅盡,涅槃。云何想受陰?謂六想 身。何等為六?謂眼觸生想,乃至意觸生想,是名想受陰。復次、彼想受陰,無常、苦、變易之 法,乃至滅盡、涅槃。云何行受陰?謂六思身。何等為六?謂眼觸生思,乃至意觸生思,是名行 受陰。復次、彼行受陰,無常、苦、變易之法,乃至滅盡、涅槃。云何識受陰?謂六識身。何等 為六?謂眼識身,乃至意識身,是名識受陰。復次、彼識受陰,是無常、苦、變易之法,乃至滅 盡、涅槃。比丘!若於此法,以智慧思惟、觀察、分別、忍,是名隨信行,超昇離生,越凡夫地 ,未得須陀洹果,中間不死,必得須陀洹果。比丘!若於此法,增上智慧思惟、觀察、忍,是名 隨法行,超昇離生,越凡夫地,未得須陀洹果,中間不死,必得須陀洹果。比丘!於此法如實正 慧等見,三結盡斷知,謂身見、戒取、疑。比丘!是名須陀洹果,不墮惡道,必定正趣三菩提, 七有天人往生,然後究竟苦邊。比丘!若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,不起心漏,名阿羅漢,諸漏已盡 ,所作已作,捨離重擔,逮得己利,盡諸有結,正智心得解脫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 ,歡喜奉行。
復次、有二智,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,謂法住智及此為先涅槃智。法住智者, 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,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。謂於隨順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三位 [P97] 諸行,方便了知三苦等性。涅槃智者,謂於如是一切行中,先起苦想,後如是思:即此一切有苦 諸行,無餘永斷,廣說乃至名為涅槃,如是了知名涅槃智。即此二智,令見清淨及善清淨,要由 二門正勤修習,方令彼淨。一、自無力補特伽羅,因他教授能令彼淨;二、自有力補特伽羅,多 聞思求,能令彼淨。此中第一補特伽羅,不聰利故,信等諸根唯一味故,止觀所緣於少分法諦察 忍轉;與此相違,當知第二補特伽羅。復有三種現觀邊智,修習彼故見得清淨:一、能順生無漏 智(1),二、無漏智,三、無漏智後相續智。初、世間第一法所攝智;第二、若住於彼,能斷見斷 一切煩惱;第三、煩惱斷後,解脫相續智。若住中智,便名已入正性離生,超過異生地,未得預 流果。雖未剋證第三解脫預流果智,於其中間所住剎那,如未剋證,終無中夭,以時少故,從此 無間必證第三。住此位中,如實現見所知境故,名見清淨;有餘惑故,非善清淨。若於此智更多 修習,成阿羅漢,一切煩惱皆離繫故,名善清淨。又無餘斷,三相應知(2):一、由不現行故,二 、由界故,三、由事故。不現行者,謂雖生起而不染著,雖未永斷,由數修習諸善法故,令成遠 分,諸纏煩惱不復現行。界者,三界如前應知。事謂二事:一、煩惱事,二、是苦事。又於安樂 利益隨逐諸離繫品五種界中,(3)有寂靜、微妙勝功德等,乃至涅槃為其最後,差別應知。又於此 中,一切依持皆棄捨者,當知割捨父母等事。又於中有、生有、後有無復更生,如其次第,當知 說名無有相續、無取、無生。又於三品,由三種門為障礙故,當知建立三結差別:謂未發趣故, [P98] 雖已發趣邪成立故,於正法中不正行故。即在家品處惡說法毘奈耶中,而出家品處善說法毘奈耶 品。又行趣向逆流行者,解脫惡趣,成就二種解脫決定:一者、煩惱解脫決定,二者、後有解脫 決定。由是因緣,故名預流,乃至廣說。又若證得阿羅漢果,先在學地,於諸行中已不執受我及 我所,後於諸漏皆得解脫。又與四種義相應故,當知是名阿羅漢相:一者、自事已究竟,應作他 事義故;二者、應得自義,一切遍滿道理義故;三者、未來行因已永斷滅,應證現法樂住義故; 四者、超有學地,入無學地相應義故。
註【35-001】「智」下,原本衍一「智」字,依宋本刪。
註【35-002】「知」,原本作「智」,依宋本政。
註【35-003】經說「無餘永斷,……滅盡涅槃」,「攝事分」解說,見『論』卷八三(大正三0.七六六上──中)。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五受陰,謂色受陰 ,受、想、行、識受陰。愚癡無聞凡夫,無慧,無明,於五受陰生我見、繫著、使、心結縛(1)而 生貪欲。比丘!多聞聖弟子,有慧、有明,於此五受陰,不為見我、繫著、使、心結縛而起貪欲 。云何愚癡無聞凡夫,無慧、無明,於五受陰見我、繫著、使、心結縛而生貪欲?比丘!愚癡無 聞凡夫,無慧、無明,見色是我,異我,相在;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是我,異我,相在。如是 [P99] 愚癡無聞凡夫,無慧、無明,於五受陰說我、繫著、使、心結縛而生貪欲。比丘!云何聖弟子, 有慧、有明,不說我、繫著、使、結縛心而生貪欲?聖弟子不見色是我,異我,相在;如是受、 想、行、識,不見是我,異我,相在。如是多聞聖弟子,有慧、有明,於五受陰不見我、繫著、 使、結縛心而生貪欲。若所有色,若過去、若未來、若現在,若內、若外,若麤、若細,若好、 若醜,若遠、若近,彼一切正觀皆悉無常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,若過去、若未來、若現在,若 內、若外,若麤、若細,若好、若醜,若遠、若近,彼一切正觀皆悉無常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 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復次,愚位有五,若於中轉,墮愚夫數。何等為五?一、不獲得俱生慧故 ,二、不獲得從聞他音緣生慧故,三、不獲得真聖慧故,四、愚癡纏所纏縛故,五、彼隨眠所隨 縛故。復有四種妄計我論:一者、宣說諸行是我,二者、宣說我有諸行,三者、宣說諸行屬我, 四者、宣說我在行中。由二因緣,妄計我論,作諸雜染:一,執著故,二、隨眠故。執著故者, 謂諸外道雖求解脫,由彼為障,於一切種不能獲得。隨眠故者,謂諸內法耽著境界,暫時為障而 非究竟。
註【36-001】「結縛」,原本作「繫著」,依下文改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