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『雜阿含經論會編(中)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四 諦相應(1)

 (2)復次、嗢南曰:

  如理、攝、集諦,得、相、處、業、障,過、黑異熟等,大義、後難得。

  

 「如理」:

  (3)若於諦智增上,如理及不如理不如實知,不能盡漏;與此相違,如實知故,能 盡諸漏。當知此中,聞不正法,不為寂靜,不為調伏,不為涅槃所起諸智,名不如理;聽聞正法 ,與上相違,當知如理。又於此中,住惡說法補特伽羅,於此正法,佛、佛弟子真善丈夫,不樂 瞻仰;於別解脫尸羅律儀,密護根門,正知而住,如是等類賢聖法中,不自調伏,不受學轉;於 諸聖諦,無聞、思、修照了通達。又即於彼諸惡說法毘奈耶中,聞不正法,起邪勝解,於不如理 生起如理顛倒妄想,於不如理不如實知是不如理。又於聽聞正法如理,不如實知是其如理,由不 知故,於諸所有惡說、惡解、有縛、無脫,不應思惟顛倒法中,不能解了而故思惟;於諸所有善 說、善解,有脫、無縛,應可思惟無顛倒法,所謂契經及應頌等,乃至廣說,不能解了而不思惟 ,如是亦名非理作意。由此作意,不欲寂靜,不為調伏,不為涅槃,故名非理。又復聽聞不正法 故,依三言事增上緣力,顯示過去、未來、現在計我品類。即由如是增上力故,於三世境起不如 理作意思惟:謂於過去,分別計我,或有、或無;未來、現在,當知亦爾。彼既如是不如正理作 [P100] 意思惟,或緣所取事,或緣能取事,此不如理作意思惟,或即諸行分別有我,或離諸行分別有我 。彼於所計得決定時,若緣所取事分別為我,或成常見,由此見故,作是思惟:我有其我,於現 法中是實、是常;或成斷見,由此見故,作是思惟:我無其我,於現法中是實是常。若緣能取事 計有我見,分別為我,作是思惟:我今以我觀察於我;或謂我我先有今無,作是思惟:我今以我 觀察無我。或復既緣能取之事,計無我見,於現法中,以其無我分別為我,作是思惟:我今以其 無我,隨觀昔曾有我。如是且說所取、能取差別五相,不如正理作意思惟五種見處,謂即三世所 有諸行分別有我。又復由於不如正理比度作意,離於諸行分別有我,彼謂如是所計實我,或自能 作感後有業,名能作者。或他令作,名等作者。或自能起現法士用,名能起者。或他令起,名等 起者。或自己作後有業故,或他令作後有業故,感果異熟,名能生者。或自能起現士用故,或他 等起現士用故,得士用果,名等生者。或由自見,或由他見,隨起言說;如是或由自聞、覺、知 ,或由他聞、覺、知,隨起言說,名能說者。或於妻子及奴婢等所有家屬,隨其所應,施設教敕 ,令住其處,如是亦復名能說者。或復當來業果已生,名能受者。或於現法諸士夫果,已現等生 ,名等受者。或於過去彼彼生中,造作種種善、不善業,今於現法領受種種彼果異熟,名領受者 。或有乃至壽量減盡而便夭喪,能捨此蘊,能續餘蘊,若異此者,既無有我,云何得成!如上所 說諸所作事,是名第六不如正理作意思惟所攝見處。如是諸見,且說皆以薩迦耶見為其自性,能 [P101] 生其餘。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有見趣,故名見處。由能障礙能取真實微妙慧故,名見稠林。損善 法故,名見曠野。勞役他故,名見厭背。欲求、有求所行歷故,名見行歷。詰責他論,免脫己論 而動搖故,名見動搖。能善結構後有苦故,名為見結。習行如是諸邪行者,於現法中未現前漏, 令起現前;既現前已,令依下品起其中品,令依中品起其上品:由此為因,生起當來老病死等一 切苦法。如是當知,由於如理及不如理不實知故,造作苦諦、集諦雜染。與此相違,聽聞正法, 起正勝解,於其如理,無不如理顛倒妄想;於其如理,如實了知是其如理,廣說乃至於應思惟無 顛倒法,能正思惟。由此因緣,於三世行并其所取及以能取,如實隨觀無我、我所。當於聖諦入 現觀時,於見所斷所有諸漏,皆得解脫。得此事已,於上修道所斷諸漏,為令無餘永斷滅故,精 勤修習四種因緣。何等為四?一、善護身故,二、善守根故,三、善住念故,四、如先所得出世 間道,以達世間出沒妙慧多修習故。善護身者,謂正安住,遠避惡象,乃至廣說,如聲聞地。由 遠避故,於盡諸漏無有障礙。善守根者,謂正安住,於諸可愛現前境界,非理淨相,能正遠離, 如理思惟彼不淨相。善住念者,謂住四處:一者、安住思擇受用衣服等處;二者、安住能正除遣 處靜現行惡尋思處;三者、安住能正忍受發勤精進,所生疲倦、疏惡、不正淋漏等苦,他麤惡言 所生諸苦,界不平等所生苦處;四者、安住於所修道,依不放逸,無雜住處。由正安住如是四處 ,名善住念。彼由如是善護身故,善守根故,善住念故,如先所得出世間道善修習故、於修所斷 [P102] 所有諸漏,皆能解脫,及隨證得最極究竟。

  

 「攝」:

  (4)復次、若有說言:此四聖諦唯是境界,或有其我,或有有情,緣此聖諦修諸善法 。應告彼言:勿作是說!所以者何?諸有無量世、出世間善法生起,一切皆歸四聖諦攝。當知諸 法略有二種:一、能知智,二、所知境。其能知智,亦所知境,是故諸智俱行善法,無不攝在四 聖諦中。彼復修習循身念故,觀品、止品所有善法,始修業地,已作辦地,總得生起。云何名為 修循身念?謂若有住始修業地,如理攀緣若內、若外諸大種色為境正念;或復由他愛與非愛增語 有對觸現行時,如理攀緣觸、受、想、行,及與諸識為境正念。或若有住已作辦地,如理攀緣諸 所造色為境正念,或復如理攀緣作意,及彼所生受、想、行、識為境正念。如是一切,略攝名為 修循身念。當知此念,或緣色身,或緣名身。云何名觀?云何生起觀品善法?謂於內、外諸大種 色,及所餘蘊,正決擇慧說名為觀。若有從初,無倒修習分析聚想;於外大種,由觀劫盡修無常 想;於內大種所合成身,由觀唯食,漸漸不淨,修不淨想;由觀從愛所生長性,及於後際老死法 性,修無常想及與苦想。若於此身,一切愚夫不能如實了知體是無常、苦故,或執為我,或執我 所。即於此身,具足多聞諸聖弟子,如實知故,無有所執,是即能修苦、無我想。此無我想,由 於其身唯有界想。有此想故,若復由他愛與非愛增語有對諸觸現行,言非愛者,即是手足、杖塊 等觸,彼則於此及此為緣所有受等無色諸行,正觀無常,離愛、離恚、唯觀有界。心緣此身正安 [P103] 住故,如是亦名遠離愚癡。如是所有分析聚想,於外大種修無常想,於內大種修不淨想,若無常 想,無常苦想,苦無我想;於所生起受等諸法,依大種身修無常想,離貪瞋癡。如是觀品無量善 法,始修業地,由正修習循身念故,皆得生起。云何名止?云何生起止品善法?謂由修習循身念 故,以觀為依,如理修止。又言止者,謂於其內正安住心。止品善法者,謂得如是正思擇力,攀 緣鋸喻沙門教授,於怨家所正修忍辱,又即緣彼無倒修慈;既由忍、慈所攝受故,戒得清淨。觀 戒淨故,作是思惟:我今已於大師聖教微有所作。由是因緣,無所憂悔,無憂悔故深生歡喜,廣 說乃至得三摩地。彼於爾時,由靜定心,乃至獲得第四靜慮。此三摩地,行拘執故,未能雙運無 功用轉,未善清淨。為欲令其善清淨故,修如前說四支所攝不放逸行,發勤精進,無有怯弱,乃 至廣說。彼於後時,第四靜慮清淨鮮白。若復為其靜定愛味漂轉其心,不能於定正捨而住,於滅 涅槃不觀寂靜,彼乃依佛、或法、或僧,深生厭恥,作是念言:我依如來大師佛寶,法毘奈耶善 說法寶,無倒修習善行僧寶,為無所得非有所得,是其惡得非為善得,於薩迦耶愛藏而住,於滅 涅槃不觀寂靜。彼由內心善調柔故,纔生厭恥,便能安住引沙門義平等妙捨,於滅、涅槃能觀寂 靜。生起如是止品善法,所謂忍,慈,尸羅清淨,無悔歡喜,廣說乃至得三摩地;四支所攝不放 逸行,引沙門義,平等善捨,觀滅、涅槃、寂靜功德。彼於爾時,由二因緣,多有所作:一、由 其妙慧,於大師教,為盡諸漏,能淨修治第四靜慮故。二、於薩迦耶心增上捨故,齊此名為始修 [P104] 業地,究竟成滿。從是已後,於所修習不生喜足,為欲趣入已作辦地,修循身念。觀造色身,如 草木、泥,及彼所生餘非色法。以如實慧,通達緣起,能隨趣入如實諦智。既得入已,依上修道 、於去、來、今諸根境界,能起厭患,乃至解脫。能如實知我已解脫,如是名為已作辦地。修循 身念所生善法:謂觀色身如草木、泥想,如是觀察無色諸法,真實妙慧通達緣起,能隨趣入四聖 諦智,於修道中能起厭患,離欲,解脫,解脫智見。齊是名為於大師教,以其妙慧所應作事,皆 已作訖。所以者何?一切自義,皆已究竟,從此已後,更無所作,非於作已復須分別。若有作已 ,餘時退失,當更有作,此作雖作,非畢竟作,如諸異生,以世間道而得解脫。此中若先始修業 地有漏善法,若後所有已作辨地無漏善法,如是一切隨其所應,當知皆入四聖諦攝。

  

 「集諦」:

  (5)復次、由四因緣,應正了知集諦所攝百八愛行:一、由內外差別故,二、由所 依差別故,三、由自性差別故,四、由時分差別故。云何名為內外差別?謂由內、外六處為依, 起諸愛行。云何名為所依差別?謂愛依止五種我慢。何等名為五種我慢?謂於我見未永斷故,得 有如是我慢現行,於其六處計我起慢,乃至未為衰老所損,諸行相似相續而轉,作是思惟:是我 如昔;彼若復為衰老所損。或於一時成就好色,或於一時成就惡色,或於一時成就大力、安樂、 辯才,或於一時乃至無辯。彼若成就好色、大力、安樂、辯時,作是思惟:我今美妙。若違於此 ,作是思惟:我非美妙。若為衰老所損敗時,作是思惟:我今變異。云何名為自性差別?謂此五 [P105] 種我慢為依,發起有愛及無有愛。又彼有愛,軟、中、上品差別而轉;於其無有,由審思擇方能 起愛,非由意樂任運而住,是故於中無有三品差別建立。當知此中軟有愛者,謂於當來願我當有 ,即於六處願我當有,即如是類願我當有,於同類生有希求故。異如是類願我當有,於異類生有 希求故。若先自體是可愛者,願彼相應,故造善業,作是思惟:願我當有如是種類,如今所有; 若先自體不可愛者,願彼離隔,故造善業,作是思惟:願我當有如是種類,異今所有。中有愛者 ,謂於無有不生希欲,為治彼故,願我得有,即於六處願我得有,如前所說,即如是類願我得有 ,異如是類願我得有,如是一切,應知皆名中品有愛。上有愛者謂即如是行相差別,作是念言: 願我定有猛利思求四種相愛,應知說名上品有愛。此五種愛自性差別,由有所依內處別故,說十 八種愛行差別;於其外處,當知亦爾。此差別者,謂如於彼內六處中計我起慢,如是於色計為我 所而起於慢,謂於此色我自在轉,如是乃至於諸法中計為我所而起於慢,謂於此法我自在轉。餘 隨所應,如前應知。如是十八,并前愛行,合說總有三十六種愛行差別。云何名為時分差別?謂 即如是三十六行,各有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世差別。如是名為由四因緣有差別故,愛行合有一百 八種。又於此中無差別相,凡諸所有染污希求,皆名為愛。又即此愛,集諦攝故,說名為因。津 潤性故,順生死流而漂轉故,名為流潤。於諸境界執著性故,名為著境,能與生已,依五取蘊如 癰、病等所有眾苦為因緣故,說名癰根。難制伏故,說名流溢。微細現行,魔所縛故,說名纖繳 [P106] 。上至有頂,高標出故,說名條幹。令無飽故,說名枯竭(6)。又即如是所說相愛,纏眾生故,說 名為礙。由隨眠故,說名為覆。即由如是纏及隨眠成上品故,說名上聳。成其中品及軟品故,說 名發起。若欲界愛,於所知境令迷惑故,說為冥闇。若色界愛,於所知境令迷惑故,說為昏昧。 若無色愛,於所知境令迷惑故,說為瞙。如有三人:第一盲瞽,第二閉目,第三瞙微覆其眼 。此中第一全無所見;第二少分似有所見,第三雖見,眼不淨故不睹真色。如是三愛,隨其次第 ,冥暗、昏昧及與瞙,當知亦爾。

  
註【40-001】「諦相應」共一五0經,與『相應部』(五六)「諦相應」相當。
註【40-002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九五。
註【40-003】『論』義,依『中阿含經』(一0)『漏盡經』。『增一阿含經』(四0)「七日品」六經;『增支部 』「六集」五八經。
註【40-004】『論』義,依『中阿含經』(三0)『象跡喻經』,『中部』(二八)『象跡喻大經』。
註【40-005】『論』義,依『雜阿含經』(四八)「雜相應」五經,『增支部』「四集」一九九經。
註【40-006】「竭」,宋作「渴」。

  

 一(1); 五四二( 三七九)

  (2)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鹿野苑中仙人住處。爾時、世尊告五比丘:「此苦聖諦,本 [P107] 所未曾聞法,當正思惟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此苦集,此苦滅,此苦滅道跡聖諦,本所未曾聞 法,當正思惟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復次、苦聖諦,知(3)當復知,本所未聞法,當正思惟時, 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苦集聖諦,已知當斷,本所未曾聞法,當正思惟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復 次、(4)此苦滅聖諦,已知當(5)作證,本所未聞法,當正思惟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復次(6)、此 苦滅道跡聖諦,已知當修,本所未曾聞法,當正思惟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復次、比丘!此苦 聖諦,已知己知出,所未聞法,當正思惟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復次、此苦集聖諦,已知已斷 出,所未聞法,當正思惟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復次、苦滅聖諦,已知已作證出,所未聞法, 當正思惟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復次、苦滅道跡聖諦,已知已修出,所未曾聞法,當正思惟時 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諸比丘!我於此四聖諦,三轉、十二行,不生眼、智、明、覺者,我終不 得於諸天、魔、梵,沙門、婆羅門,聞法眾中,為解脫,為出,為離,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。我已於四聖諦、三轉、十二行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故,於諸天、魔、梵,沙門、婆羅門 ,聞法眾中,得出,得脫,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。爾時、世尊說是法時,尊者憍陳如 ,及八萬諸天,遠塵、離垢,得法眼淨。爾時、世尊告尊者憍陳如:「知法未」?憍陳如白佛: 「已知,世尊」!復告尊者憍陳如:「知法未」?拘鄰白佛:「已知,善逝」!尊者拘鄰已知法 故,是故名阿若拘鄰。尊者阿若拘鄰知法已,地神舉聲唱言:「諸仁者!世尊於波羅國仙人住 [P108] 處鹿野苑中,三轉、十二行法輪,諸沙門、婆羅門,諸天、魔、梵所未曾轉;多所饒益,多所安 樂,哀愍世間,以義饒益,利安天人,增益諸天眾,減損阿修羅眾」。地神唱已,聞虛空神天, 四天王天,三十三天,炎魔天,兜率陀天,化樂天,他化自在天,展轉傳唱,須臾之間,聞于梵 身天(7)、梵天乘聲唱言:「諸仁者!世尊於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,三轉、十二行法輪,諸 沙門、婆羅門,諸天、魔、梵,及世間聞法未所曾轉;多所饒益,多所安樂,以義饒益諸天世人 ,增益諸天眾,減損阿修羅眾」。世尊於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轉法輪,是故此經名轉法輪 經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得」:

  復次、由五種相轉法輪者,當知名為善轉法輪:一者、世尊為菩薩時,為得所得所 緣境界;二者、為得所得方便;三者、證得自所應得;四者、得已樹他相續,令他自證,深生信 解;五者、令他於他所證,深生信解。當知此中所緣境者,謂四聖諦。此四聖諦安立體相,如前 應知。若略、若廣,如聲聞地(8)。得方便者,謂即於此四聖諦中,三周正轉十二相智。最初轉者 ,謂昔菩薩入現觀時,如實了知是苦聖諦,廣說乃至是道聖諦。於中所有現量聖智,能斷見道所 斷煩惱,爾時說名生聖慧眼。即此由依去、來、今世有差別故,如其次第,名智、明、覺。第二 轉者,謂是有學,以其妙慧如實通達,我當於後猶有所作,應當遍知未知苦諦,應當永斷未斷集 諦,應當作證未證滅諦,應當修習未修道諦。如是亦有四種行相,如前應知。第三轉者,謂是無 [P109] 學,已得盡智、無生智故。言所應作,我皆已作,如是亦有四種行相,如前應知。此差別者,謂 前二轉四種行相,是其有學真聖慧眼;最後一轉,是其無學真聖慧眼。得所得者,謂得無上正等 菩提。樹他相續,令於自證生信解者,謂如長老阿若憍陳,從世尊所聞正法已,最初悟解四聖諦 法。又答問言:我已解法。從此已後,如前所說究竟行相,五皆證得阿羅漢果,生解脫處。最後 令他於他所證生信解者,謂如長老阿若憍陳,起世間心:我已解法。如來知已,起世間心:阿若 憍陳已解我法。地神知已,舉聲傳告,經於剎那,瞚息須臾,其聲展轉,乃至梵世。當知世尊轉 所解法,置於阿若憍陳身中,此復隨轉置餘身中,彼復隨轉置餘身中,以是展轉隨轉義故,說名 為輪。正見等法所成性故,說名法輪。如來、應供,是梵增語,彼所轉故,亦名梵輪。

  
註【41-001】『相應部』(五六)「諦相應」一一經。又參照一二經。
註【41-002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五中。
註【41-003】「知」,原本作「智」,今改。
註【41-004】「復次」下,原本有「苦集滅」三字,衍文,今刪。
註【41-005】「當」下,原本有「知」字,依宋本刪。
註【41-006】「次」,原本誤作「以」,今改。
註【41-007】「梵身天」,原本誤作「梵天身」,今改。 [P110]
註【41-008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二七(大正三0•四三四下──四三五中)。

  

 二; 五四三( 三八0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聖諦,何等 為四?謂苦聖諦,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 奉行。

  

 三; 五四四( 三八一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聖諦,何等 為四?謂苦聖諦,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。若比丘於此四聖諦,未無間等者,當修 無間等,起增上欲,方便堪能,正念、正知,應當覺(1)」!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 奉行。

  

 (瑜伽):

  復次、於四聖諦未入現觀,能入現觀,當知略有四種瑜伽。謂為證得所未得法, 淨信增上,發生厚欲;厚欲增上,精進熾然;熾然精進,有善方便。言淨信者,謂正信解。所言 欲者,謂欲所得。精進,如前略有五種:有勢、有勤,有勇,堅猛,不捨其軛。善方便者,謂為 修習不放逸故。無忘失相,說名為念。於諸放逸所有過患了別智相,說名正知。此二所攝,名不 放逸,於諸染法防守心故,常能修習諸善法故。 [P111]
註【42-001】「覺」,疑「學」。

  

 四(1); 五四五( 三八二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聖諦,何等 為四?謂苦聖諦,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。若比丘於苦聖諦,當知、當解;於苦(2) 集聖諦,當知、當斷;於苦滅聖諦,當知、當證;於苦滅道跡聖諦,當知、當修」。佛說此經已 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五; 五四六( 三八三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聖諦,何等 為四?謂苦聖諦,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。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、已解,於苦集聖 諦已知、已斷,於苦滅聖諦已知、已證,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、已修,如是比丘,則斷愛欲,轉 去諸結,於慢無間(3)等,究竟苦邊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六(4); 五四七( 三八四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聖諦,何等 為四?謂苦聖諦,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。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、已解,於苦集聖 諦已知、已斷,於苦滅聖諦已知、已證,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、已修,如是比丘名阿羅漢,諸漏 [P112] 已盡,所作已作,離諸重擔,逮得己利,盡諸有結,正智善解脫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 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七; 五四八( 三八五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聖諦,何 等為四?謂苦聖諦,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。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、已解,於苦集 聖諦已知、已斷,於苦滅聖諦已知、已證,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、已修,如是比丘邊際究竟,邊 際離垢,邊際梵行已終,純一清白,名為上士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八; 五四九( 三八六)

  如是我聞:一時、佛住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聖諦,何 等為四?謂苦聖諦,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。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、已解,於苦集 聖諦已知、已斷,於苦滅聖諦已知、已證,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、已修,如是比丘無有關鍵,平 治城塹,度諸嶮難,解脫結縛,名為賢聖建立聖幢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九; 五五0( 三八七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聖諦,何等 [P113] 為四?謂苦聖諦,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。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、已解,於苦集聖 諦已知、已斷,於苦滅聖諦已知、已證,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、已修,如是比丘,無有關鍵,平 治城塹,度諸嶮難,(解脫結縛),名為賢聖建立聖幢。諸比丘!云何無有關鍵?謂五下分結已 斷、已知,是名離關鍵。云何平治城塹?無明謂之深塹,彼得斷、知,是名平治城塹。云何度諸 嶮難?謂無際生死,究竟苦邊,是名度諸嶮難。云何解脫結縛?謂愛已斷、已知。云何建立聖幢 ?謂我慢已斷、已知,是名建立聖幢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0; 五五一(三八八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聖諦,何 等為四?謂苦聖諦,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。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、已解,於苦集 聖諦已知、已斷,於苦滅聖諦已知、已證,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、已修,是名比丘斷五支,成六 分,守護於一,依倚(5)於四,捨除諸諦,離四衢,證諸覺想,自身所作,心善解脫,慧善解脫, 純一清白,名為上士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(6)

  
註【43-001】『相應部』(五六)「諦相應」二九經。
註【43-002】「苦」,原本缺,依宋本補。
註【43-003】「間」,原本誤作「明」,依宋本改。 [P114]
註【43-004】『相應部』(五六)「諦相應」二五經。
註【43-005】「倚」,原本作「猗」,依宋本改。
註【43-006】以上諸經,讚述阿羅漢究竟功德,『論』義見前(一)「陰相應」一二0──一二五經下。

  

 一一; 五五二( 三八九)

  如是我聞:一時、佛住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法成就, 名曰大醫王者所應(1)具王之分。何等為四?一者、善知病,二者、善知病源,三者、善知病對治 ,四者、善知治病已,當來更不動發。云何名良醫善知病?謂良醫善知如是如是種種病,是名良 醫善知病。云何良醫善知病源?謂良醫善知:此病因風起,痰(2)陰起,涎唾起,眾冷起;因現事 起,時節起,是名良醫善知病源。云何良醫善知病對治?謂良醫善知種種病,應塗藥,應吐,應 下,應灌鼻,應熏,應取汗,如是比種種對治,是名良醫善知對治。云何良醫善知治病已,於未 來世永不動發?謂良醫善治種種病,令究竟除,於未來世永不復起,是名良醫善知治病更不動發 。如來、應、等正覺為大醫王,成就四德,療眾生病,亦復如是。云何為四?謂如來知此是苦聖 諦如實知,此是苦集聖諦如實知,此是苦滅聖諦如實知,此是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。諸比丘!彼 世間良醫,於生根本對治不如實知,老病死、憂悲惱苦根本對治不如實知。如來、應、等正覺為 大醫王,於生根本﹝知﹞對治如實知,於老病死憂悲惱苦根本對治如實知,是故如來、應、等正 [P115] 覺,名大醫王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(如病):

復次、苦諦如諸疾病,集諦如起病因,滅諦如病生已而得除愈,道諦如病除已令 後不生。諸有病者詣良醫所,但應尋求爾所正法;諸有良醫,亦但應授爾所正法,是故更無第五 聖諦。諸佛如來拔大愛見無上良醫,亦但宣說爾所正法。

  
註【44-001】「應」下,原本衍「王之」二字,今刪。
註【44-002】「痰」,原本作「癖」,依元本改。

  

 一二(1); 五五三( 三九0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諸沙門、婆 羅門,於此苦聖諦不如實知,此苦集聖諦不如實知,此苦滅聖諦不如實知,此苦滅道跡聖諦不如 實知,此非沙門之沙門,非婆羅門之婆羅門,彼亦不於沙門義、婆羅門義,見法自知作證:我生 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若沙門、婆羅門,於此苦聖諦如實知,此苦集聖諦 如實知,此苦滅聖諦如實知,此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,當知是沙門、婆羅門,沙門之沙門,婆羅 門之婆羅門,於沙門義、婆羅門義,見法自知作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 後有。是故比丘!於四聖諦無間等,當起增上欲,精勤堪能,方便修學。何等為四?謂苦聖諦, 苦集聖諦,苦滅聖諦,苦滅道跡聖諦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 [P116]

 一三; 五五四( 三九一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廣說如上。差別者:「於四聖諦不如實 知,當知是沙門、婆羅門,非沙門數,非婆羅門數。於四聖諦如實知者,是沙門數,是婆羅門數 」。乃至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四; 五五五( 三九二)

  如是我聞:一時、佛住波羅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沙門、婆羅 門,於苦聖諦不如實知,苦集聖諦不如實知,苦滅聖諦不如實知,苦滅道跡聖諦不如實知,當知 是沙門、婆羅門,不得脫苦。若沙門、婆羅門,於苦聖諦如實知,於苦集聖諦如實知,於苦滅聖 諦如實知,於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,當知是沙門、婆羅門,解脫於苦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 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五──二一; 五五六──-五六二( )

  如於苦不解脫、解脫,如是﹝捨﹞惡趣不解脫、解脫,堪能捨戒退減、不捨戒退減,能自說 得過人法自證,不能自說得過人法作證,能於此外求良福田,不能於此外求良福田,能於此外求 大師,不能於此外求大師、不能越苦、堪能越苦,不堪能脫苦、堪能脫苦。如是上諸經重說,悉 繼以偈: [P117] 「若不知苦者,及彼眾苦因,一切諸苦法、寂滅永無餘, 若不知道跡,能思(2)一切苦;心解脫於苦,慧解脫亦然, 不能越眾苦,令苦究竟脫。若如實知苦,亦知眾苦因, 及一切諸苦、永滅盡無餘,若復如實知、息苦之道跡; 意解脫具足,慧解脫亦然,堪能越眾苦,究竟得解脫」。

  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相」:

  復次、背聖諦智,不成現觀,諸有沙門,若婆羅門,當知略有十相過患:謂有勝義 諸沙門等,意不許彼為沙門等;言亦不數為沙門等;於諸後有生等眾苦皆未解脫;於諸惡趣亦未 解脫;堪能棄捨正所學處;不堪能證諸出世間過人勝法,所謂聖道、道果涅槃;向善趣故,堪能 尋訪除學、無學餘外福田;於超苦苦更不還果,無所堪能;於現法中究竟悟解,解脫一切有餘依 苦,無所堪能。與此相違,當知即是不背諦智,成就現觀所有沙門、若婆羅門十相功德。

  
註【45-001】以下諸經,與『相應部』(五六)「諦相應」二二經相當。
註【45-002】「思」,疑「息」。

  

 二二(1); 五六三( 三九三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善男子,正信 [P118] 非家,出家學道,彼一切所應,當知四聖諦法。何等為四?謂知苦聖諦,知苦集聖諦,知苦滅聖 諦,知苦滅道跡聖諦。是故比丘!於四聖諦未無間等者,當勤方便,修無間等」。如此章句,一 切四聖諦經,應當具說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二三──二四; 五六四──五六五( )

  如﹝是﹞(2)知,如是見,如是無間等,悉應當說。

  

 二五──二七; 五六六──五六八( )

  又「三結盡,得須陀洹,一切當知四聖諦。何等為四?謂知苦聖諦,知苦集聖諦,知苦滅聖 諦,知苦滅道跡聖諦」。如﹝是﹞當知,如是當見,無間等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 喜奉行。

  

 二八──三0; 五六九──五七一( )

  「若三結盡,貪恚癡薄,得斯陀含,彼一切皆於四聖諦如實知故。何等為四?謂知苦聖諦, 知苦集聖諦,知苦滅聖諦,知苦滅道跡聖諦」。如﹝是﹞當知,如是當見,如是無間等,亦如是 說。

  

 三一──三三; 五七二──五七四( )

  「五下分結盡,生般涅槃,阿那含不還此世,彼一切知四聖諦。何等為四?知苦聖諦,知苦 [P119] 集聖諦,知苦滅聖諦,知苦滅道跡聖諦」。如﹝是﹞知,如是見,如是無間等,亦如是說。

  

 三四──三六; 五七五──五七七( )

  「若一切漏盡,無漏心解脫、慧解脫,見法自知作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 知不受後有,彼一切悉知四聖諦。何等為四?謂知苦聖諦,知苦集聖諦,知苦滅聖諦,知苦滅道 跡聖諦」。如﹝是﹞知,如是見,如是無間等,亦如是說。

  

 三七──三九; 五七八──五八0( )

  「若得辟支佛道證,彼一切知四聖諦故。何等為四?謂知苦聖諦,知苦集聖諦,知苦滅聖諦 ,知苦滅道跡聖諦」。如﹝是﹞知,如是見,如是無間等,亦如是說。

  

 四0──四二(3); 五八一──五八三( )

  「若得無上等正覺,彼一切知四聖諦故。何等為四?謂知苦聖諦,知苦集聖諦,知苦滅聖諦 ,知苦滅道跡聖諦」。如﹝是﹞知,如是見,如是無間等,亦如是說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 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處」:

  復次、趣向諦智、樂正覺者,應當了知,依四聖諦增上緣力,得所依處,得得方便 ,應知是處。於善說法毘奈耶中,淨信出家,名得依處。若四沙門果所攝受聲聞菩提,若諸獨覺 所有菩提,若諸如來無上菩提,如是三種,當知名得。如前所說三周正轉,隨其次第,智、見、 [P120] 現觀,名得方便。應知於入諦現觀時,如實了知是苦聖諦,乃至廣說是道聖諦,說名智位;從此 已後,於諸諦中復有所作,應當遍知,廣說乃至應當修習,由此觀故,說名見位;於無學地,如 實解了我已遍知,我已永斷,我已作證,我已修習,名現觀位。復有差別:謂諸無學盡、無生智 所攝,一切極解脫智,說名智位;即此無學極解脫智所引正見,說名見位;從預流果乃至究竟, 當知所有一切學慧,名現觀位。

  
註【46-001】『相應部』(五六)「諦相應」三•四經。
註【46-002】「如是知」,乃舉前經「知四聖諦」為例。「是」字可省,下例。
註【46-003】『相應部』(五六)「諦相應」二三•二四經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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