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『雜阿含經論會編(下)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三八 修證相應(1)

 一(2); 一二九二二( 八七三)

  (3)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種善好調伏眾 ,何等為四?謂比丘調伏,比丘尼調伏,優婆塞調伏,優婆夷調伏,是名四眾」。爾時世尊即說 偈言: 「若才辯無畏,多聞通達法,行法次法向,是則為善眾。 比丘持淨戒,比丘尼多聞,優婆塞淨信,優婆夷亦然, 是名為善眾,如日光自照。如(4)則善好僧,是則僧中好, 是法令僧好,如日光自照」。

  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二──九(5); 一二九二三──一二九三0( )

  如調伏,如是辯,柔和,無畏,多聞,通達法,說法,法次法向,隨順法行,亦如是說。

  

 一0(6); 一二九三一( 八七四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三種子,何等為三 [P538] ?有隨生子,有勝生子,有下生子。何等為隨生子?謂子父母,不殺、不盜、不婬、不妄語、不 飲酒,子亦隨學不殺、不盜、不婬、不妄語、不飲酒,是名隨生子。何等為勝生子?若子父毋, 不受不殺、不盜、不婬、不妄語、不飲酒戒,子則能受不殺、不盜、不婬、不妄語、不飲酒戒, 是名勝生子。云何下生子?若子父母,受不殺、不盜、不婬、不妄語、不飲酒戒,子不能受不殺 、不盜、不婬、不妄語、不飲酒戒、是名下生子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 「生隨、及生上,智父之所欲,生下非所須,以不紹繼故。 為人法之子,當作優婆塞,於佛、法、僧寶,勤修清淨心, 雲除月光顯,光榮卷屬眾」。

  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一; 一二九三二( )

  如五戒,如是信、戒、施、聞、慧經,亦如是說。

  

 一二; 一二九三三( 八七五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正斷,何等為四 ?一者、斷斷,二者、律儀斷,三者、隨護斷,四者、修斷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 歡喜奉行。 [P539]

  

 一三; 一二九三四( 八七六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正斷,何等為四 ?一者、斷斷,二者、律儀斷,三者、隨護斷、四者、修斷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 「斷斷及律儀,隨護與修習,如此四正斷,諸佛之所說」。

  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四; 一二九三五( 八七七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正斷,何等為四 ?一者、斷斷,二者、律儀斷,三者、隨護斷,四者、修斷。云何為斷斷?謂比丘(7)已起惡不善 法斷,生欲方便,精勤攝受,是為斷斷。云何律儀斷?未起惡不善法不起,生欲方便,精勤攝 受,是名律儀斷。云何隨護斷?未起善法令起,生欲方便,精勤攝受,是名隨護斷。云何修斷? 已起善法增益修習,生欲方便,精勤攝受,是為修斷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 行。

  

 一五(8); 一二九三六( 八七八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正斷,何等為四 ?一者、斷斷,二者、律儀斷,三者、隨護斷,四者、修斷。云何為斷斷?謂比丘已起惡不善法 [P540] 斷,生欲方便,精勤心攝受,是為斷斷。云何律儀斷?未起惡不善法不起,生欲方便,精勤攝受 ,是名律儀斷。云何隨護斷?未起善法令起,生欲方便,精勤攝受,是名隨護斷。云何修斷?已 起善法增益修習,生欲方便,精勤攝受,是名修斷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 「斷斷及律儀,隨護與修習,如此四正斷,諸佛之所說」。

  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六(9); 一二九三七( 八七九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正斷,何等為四 ?一者、斷斷,二者、律儀斷,三者、隨護斷,四者、修斷。云何斷斷?若比丘已起惡不善法斷 ,生欲方便,精勤攝受;未起惡不善法不起,生欲方便,精勤攝受;未生善法令起,生欲方便, 精勤攝受;已生善法增益修習,生欲方便,精勤攝受,是名斷斷。云何律儀斷?若比丘善護眼根 ,隱密、調伏、進向;如是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根,善護、隱密、調伏、進向,是名律儀斷。云 何隨護斷?若比丘於彼彼真實三昧相,善守護持,所謂青瘀相、脹相、膿相、壞相、食不淨(10)相 ,修習守護,不令退沒,是名隨護斷。云何修斷?若比丘修四念處等,是名修斷」。爾時、世尊 即說偈言: 「斷斷、律儀斷,隨護、修習斷,此四種正斷,正覺之所說。 [P541] 比丘勤方便,得盡於諸漏」。

  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七──二五; 一二九三八──一二九四六( )

  如四念處,如是四正斷,四如意足,五根,五力,七覺支,八道支,四道,四法句,止(11)觀 修習,亦如是說。

  
註【50-001】「修證相應」,共七0經。
註【50-002】『增支部』「四集」七經。『增壹阿含經』(二七)「等趣四諦品」五經。
註【50-003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二三(舊誤編為卷三一)中。
註【50-004】「如」,疑「是」。
註【50-005】同上經。
註【50-006】『小部』『如是語』七四經。『本事經』一二二經。
註【50-007】「已」上,原本有「亦」字,依宋本刪。
註【50-008】『增支部』「四集」六九經。
註【50-009】『增支部』「四集」一四經。
註【50-010】「淨」,原本作「盡」,依元本改。
註【50-011】「止」,原本作「正」,今改。 [P542]

  

 二六; 一二九四七( 八八0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衙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譬如有人作世間建立 ,彼一切皆依於地。如是比丘修習禪法,一切皆依不放逸為根本,不放逸集,不放逸生,不放逸 轉。比丘不放逸者,能修四禪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二七; 一二九四八( 八八一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,如上說,差別者:「如 是比丘能斷貪欲,瞋恚,愚癡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二八──三二; 一二九四九──一二九五三( )

  如斷貪欲、瞋恚、愚癡,如是調伏貪欲、瞋恚、愚癡,貪欲究竟,瞋恚、愚癡究竟、出要, 遠離,涅槃,亦如是說。

  

 三三(1); 一二九五四( 八八二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譬如百草、藥木,皆 依於地而得生長,如是種種善法,皆依不放逸為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黑沉水香,是眾香 之上,如是種種善法,不放逸最為其上。譬如堅固之香,赤栴檀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一切皆 不放逸為根本;如是乃至涅槃。譬如水陸諸華,優缽羅華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皆不放逸為根 [P543] 本;乃至涅槃。譬如陸地生華,摩利沙華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乃至涅槃。 譬如比丘!一切畜生跡中,象跡為上,如是一切諸善法,不放逸最為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 譬如一切畜生,獅子為第一,所謂畜生主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 。譬如一切屋舍、堂閣,以棟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。譬如一切閻浮果,唯得 閻浮名者,果最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。譬如(2)一切俱毘陀羅樹,薩婆耶旨羅 俱毘陀羅樹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諸山,以須彌山王 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一切金,以閻浮提金為第一 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一切衣中,伽尸細氈為第一,如是 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一切色中,以白色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 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眾鳥,以金翅鳥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 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諸王,轉輪聖王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 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一切天王,四大天王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 乃至涅槃。譬如一切三十三天,以帝釋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 涅槃。譬如焰摩天中,以宿焰摩天王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 槃。譬如兜率陀天,以兜率陀天王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 [P544] 。譬如化樂天,以善化樂天王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 如他化自在天,以善他化自在天子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 。譬如梵天,大梵王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閻浮提 一切眾流,皆順趣大海,其大海者最為第一,以容受故,如是一切善法,皆順不放逸;如上說, 乃至涅槃。譬如一切雨渧皆歸大海,如是一切善法,皆順趣不放逸海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 一切薩羅,阿耨大薩羅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第一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閻浮提 一切河,四大河為第一,謂恆河、新頭、博(3)叉、司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第一;如上說 ,乃至涅槃。譬如眾星光明,月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第一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 如諸大身眾生,羅羅阿修羅最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 譬如諸受五欲者,頂生王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欲 界諸神力,天魔波旬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一切眾 生──無足、兩足、四足、多足、色、無色、想、無想、非想非無想,如來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 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所有諸法──有為、無為,離貪欲為第一,如是 一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一切諸法眾,如來眾為第一,如是一切善 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。譬如一切所有諸界苦行、梵行,聖界為第一,如是一 [P545] 切善法,不放逸為其根本;如上說,乃至涅槃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(4)

  
註【51-001】『增壹阿含經』(二六)「四意斷品」一──四經,並出此。
註【51-002】「譬如」,原本作「如是」,元本作「譬如是」,今改。
註【51-003】「博」,原本作「摶」,依宋本改。
註【51-004】經舉三五譬喻,每喻說:「如上說,乃至涅槃」。如依上二六──三二經,一喻為七經計,則本經共含 攝二四五經。

  

 三四(1); 一二九五五( 八八三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種禪:有禪三昧 善非正受善,有禪正受善非三昧善,有禪三昧善亦正受善,有禪非三昧善非正受善。復次、四種 禪:有禪住三昧善非住正受善,有禪住正受善非住三昧善,有禪住三昧善亦住正受善,有禪非住 三昧善亦非住正受善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起善非正受起善,有禪正受起善非三昧起善,有 禪三昧起善亦正受起善,有禪非三昧起善亦非正受起善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時善非正受時 善,有禪正受時善非三昧時善,有禪三昧時善亦正受時善,有禪非三昧時善亦非正受時善。復次 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處善非正受處善,有禪正受處善非三昧處善,有禪三昧處善亦正受處善,有 禪非三昧處善亦非正受處善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迎善非正受迎善,有禪正受迎善非三昧迎 [P546] 善,有禪三昧迎善亦正受迎善,有禪非三昧迎善亦非正受迎善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念善非 正受念善,有禪正受念善非三昧念善,有禪三昧念善亦正受念善,有禪非三昧念善亦非正受念善 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念不念善非正受念不念善,有禪正受念不念善非三昧念不念善,有禪 三昧念不念善亦正受念不念善,有禪非三昧念不念善亦非正受念不念善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 昧來善非正受來善,有禪正受來善非三昧來善,有禪三昧來善亦正受來善,有禪非三昧來善亦非 正受來善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惡善非正受惡善,有禪正受惡善非三昧惡善,有禪三昧惡善 亦正受惡善,有禪非三昧惡善亦非正受惡善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方便善非正受方便善,有 禪正受方便善非三味方便善,有禪三昧方便善亦正受方便善,有禪非三昧方便善亦非正受方便善 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止善非正受止善,有禪正受止善非三昧止善,有禪三昧止善亦正受止 善,有禪非三昧止善亦非正受止善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舉善非正受舉善,有禪正受舉善非 三昧舉善,有禪三昧舉善亦正受舉善,有禪非三昧舉善亦非正受舉善。復次、四種禪:有禪三昧 捨善非正受捨善,有禪正受捨善非三昧捨善,有禪三昧捨善亦正受捨善,有禪非三昧捨善亦非正 受捨善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三五; 一二九五六( 八八四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無學三明,何等為 [P547] 三?無學宿命智證通,無學生死智證通,無學漏盡智證通」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 「觀察知宿命,見天、惡趣生,生死諸漏盡,是則牟尼明。 其心得解脫,一切諸貪愛,三處(2)悉通達,故說為三明」。

  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三六; 一二九五七( 八八五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無學三明,何等為 三?謂無學宿命智證通,無學生死智證通,無學漏盡智證通。云何無學宿命智證通?謂聖弟子知 種種宿命事:從一生至百千萬億生,乃至劫數成壞;我及眾生宿命所更,如是名,如是生,如是 性,如是食,如是受苦樂,如是長壽,如是久住,如是受分齊;我及眾生於此處死、餘處生,於 餘處死、此處生,有如是行,如是因,如是信受。種種宿命事皆悉了知,是名宿命智證明。云何 生死智證明?謂聖弟子天眼淨,過於人眼:見諸眾生死時、生時,善色、惡色,上色、下色,向 於惡趣,隨業受生,如實知;如此眾生,身惡行成就,口惡行成就,意惡行成就,謗聖人,邪見 受邪法因緣故,身壞命終,生惡趣泥犁中;此眾生身善行,口善行,意善行,不謗毀聖人,正見 成就、身壞命終,生於善趣天人中,是名生死智證明。云何漏盡智證明?謂聖弟子,此苦如實知 ,此苦集、此苦滅、此苦滅道跡如實知。彼如是知、如是見,欲有漏心解脫,有有漏心解脫,無 [P548] 明漏心解脫,解脫知見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,是名漏盡智證明」。 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 「觀察知宿命,見天、惡趣生,生死諸漏盡,是則牟尼明。 知心得解脫,一切諸貪愛,三處悉通達,故說為三明」。

  佛說是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三七(3); 一二九五八( 八八六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時有異婆羅門來詣佛所,與世尊面相慰勞,慰 勞已,退坐一面。而作是說:「此則婆羅門三明,此則婆羅門三明」。爾時、世尊告婆羅門言: 「云何名為婆羅門三明」?婆羅門白佛言:「瞿曇!婆羅門父母具相,無諸瑕穢;父母七世相承 ,無諸譏論;世世相承,常為師長,辯才具足;誦諸經典,物類名字,萬物差品,字類分合,歷 世本末,此五種記悉皆通達;容色端正,是名瞿曇!婆羅門三明」。佛告婆羅門:「我不以名字 言說為三明也。賢聖法門(4),說真要實三明,謂賢聖知見,賢聖法律,真實三明」。婆羅門白佛 :「云何瞿曇!賢聖知見,賢聖法律所說三明」?佛告婆羅門;「有三種無學三明,何等為三? 謂無學宿命智證明,無學生死智證明,無學漏盡智證明」。如上經廣說。爾時、世尊即說偈言: 「一切法無常,持戒寂靜禪,知一切宿命,已生天、惡趣, [P549] 得斷生漏盡,是為牟尼通。悉知心解脫,一切貪恚癡, 我說是三明,非言語所說。

  婆羅門!是為聖法律所說三明」。婆羅門白佛:「瞿曇!是真三明」。爾時、婆羅門聞佛所說, 歡喜隨喜,從座起而去。

  

 三八; 一二九五九( 八八七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時有異婆羅門來詣佛所,與世尊面相慰勞,慰 勞已,退坐一面。白佛:「瞿曇!我名信」。佛告婆羅門:「所謂信者,信增上,戒、(5)聞、捨 、慧,是則為信,非名字是信也」。時婆羅門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從座起而去。

  

 三九; 一二九六0( 八八八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時有異婆羅門來詣佛所,面相慰勞,慰勞已, 退坐一面。白佛言:「瞿曇!我名增益」。佛告婆羅門:「所謂增益者,信增益,戒、聞、捨、 慧增益,是為增益,非名字為增益也」。時婆羅門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從座起而去。

  

 四0; 一二九六一( 八八九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時有異婆羅門來詣佛所,問訊安否。問訊已, 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世尊!我名等起」。佛告婆羅門:「夫等起者,謂起於信,起戒、聞、捨 [P550] 、慧,是為等起,非名字為等起也」。爾時、婆羅門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從座起而去。

  

 四一(6); 一二九六二( 八九0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當為汝說無為法及無 為道跡。諦聽,善思。云何無為法?謂貪欲永盡,瞋恚、愚癡永盡,一切煩惱永盡,是無為法。 云何為無為道跡?謂八聖道分:正見,正志(7),正語,正業,正命,正方便,正念,正定,是名 無為道跡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四二──六一; 一二九六三──一二九八二( )

  如無為,如是難見,不動,不屈,不死,無漏,覆蔭,洲渚,濟渡,依止,擁護,不流轉, 離熾焰,離燒然,流通,清涼,微妙,安隱,無病,無所有,涅槃,亦如是說。

  

 六二(8); 一二九八三( 八九一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譬如湖池,廣長五十 由旬,深亦如是。若有士夫,以一毛端,渧彼湖水,云何比丘?彼湖水為多,為士夫毛端一渧水 多」?比丘白佛:「世尊!士夫毛端尟少耳,湖水無量千萬億倍,不得為比」。佛告比丘:「具 足見真諦,正見具足世尊弟子,見真諦果,正無間等。彼於爾時,已斷、已知,斷其根本,如截 多羅樹頭,更不復生;所斷諸苦,甚多無量,如大湖水,所餘之苦,如毛端渧水」。佛說此經已 [P551] 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六三──七0; 一二九八四──一二九九一( )

  如毛端渧水,如是草籌之端渧水,亦如是。如湖池水,如是薩羅多吒伽,恆水,耶扶那,薩 羅[水臾],伊羅跋提,摩醯,大海,亦如是說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註【52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四),「禪定相應」相當。
註【52-002】「處」,原本作「夜」,依宋本改。
註【52-003】『增支部』「三集」五八•五九經。
註【52-004】「門」,原本作「間」,依宋本改。
註【52-005】「戒」下,原本有「施」字,今依下二經刪。
註【52-006】四一──六一經,與『相應部』(四三)「無為相應」相當。
註【52-007】「志」原本作「智」,依聖本改。
註【52-008】六二──七0經,與『相應部』(一三)「現觀相應」相當。 [P553]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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