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『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 第二項 集論的時代與所宗

  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,對阿毘達磨論義,引述的內容極廣。從他所引述的或取或破,可 依之以論究造論的時代。可以這樣說:一、這部論集成於『發智』與『品類論』以後:如『論』 分十四揵度,隨類而編集法義,不注重組織次第,與『發智論』的作風,如出一轍。『發智』八 犍度的品目,本論是完全保存了的。特別是『發智論』的「見犍度」末,全論的最後,有「偈納 息」。這部論就在最後,立一「偈揵度」,可以看出組織上的因襲。

圖片
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 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      │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│        │發    智    論│
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 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      一、聚揵度                    雜蘊
      二、心揵度
      三、三昧揵度                  定蘊
      四、天揵度
      五、四大揵度                  大種蘊
[P381]   

      六、契經揵度
      七、更樂揵度
      八、結使揵度                  結蘊
      九、行揵度                    業蘊
      一0、智揵度                  智蘊
      一一、見揵度                  見蘊
      一二、根揵度                  根蘊
      一三、一切有揵度
      一四、偈揵度                  (見蘊)偈納息

  在文義方面,如「智揵度」說的:空無相無願三昧,別修共修,有三種四句,是引用『發智 論』「定蘊」「一行納息」的(1)。又如「根揵度」(大正二八•七九四上)說:

   「未知根其義云何?或作是說:未越次之人,不修行,諸學智慧、智慧根、諸所有根;( 堅信)堅法未修行四諦而修行之,是謂未知根也」。

  這是引用『品類論』「辯攝等品」的(2)。還有已知根,具知根,都引述而加以解說。還結論 說:「是故當觀阿毘曇相」(3)。『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的思想,是不同於阿毘達磨的。但『發智 論』與『品類論』,到底是說一切有部的,繼承說一切有部舊傳的許多教義。譬喻者也是說一切有 [P382] 部,自有共同的地方。所以引用可取的論義,說「當觀阿毘曇相」。譬喻師的教學,不一定排斥 阿毘達磨,可以攝取他,這確是法救Dharmatra^ta以來的一貫立場。

  二、本論成立於『大毘婆沙論』以前:『大毘婆沙論』曾引用『問論』或『偈問論』。在文 句次第中,也可以證明『大毘婆沙論』,曾參考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。1.從略說與廣說來說 :如「色相」問題,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七五,從「有漸次積集相」,到「有大種為因相」,共十 四義,是世友系的。接著,『大毘婆沙論』(大正二七•三九0上)這樣說:

   「復作是說:無一切色同一色相,所以者何?眼處色相異,乃至法處所攝色相異」。 「大德說曰:若有能壞有對色相,是有色相。與前所說色相相違,名無色相」。

  在本論「聚揵度」中,從「漸漸興」,到「因四大」,共十義,與『大毘婆沙論』大致相合 。次如卷一(大正二八•七二一下)說:

   「或作是說:汝問何色相?設青,青為色相;設黃,即彼色相也。 「問:我問一切色(的通)相。設彼是色相,相無勝(勝就是特異)。 「答曰:色不同一相,此中有何咎? 「設相相不同,此義不然」。 「猶若地為堅相,如今地異堅異。 [P383] 「問:一切色同一相,猶如無常。問(此字衍文)自相無相,地為自相,是故不應作是說 」。 「問:我無自相,我問一切諸(通)相」。 「或作是說:有對色相是色,為色相。……尊曇摩多羅說:諸物無對,彼非色,是謂非色 相」。

  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,段落與『大毘婆沙論』相合。所敘世友系的十義,一一插入難問 。次辨一切色有沒有共通的色相,一問一答的展轉難問。末了,結歸尊曇摩多羅的正義──有對 是色相,無對是非色相。但在『大毘婆沙論』,詳列契合自宗的世友義;對關於色相的責難,又 加以辯護。而不屬於自宗的二義,簡略的附錄於下,讀者不容易發覺他的反毘婆沙師說。這是『 毘婆沙論』的編集者,參考本論而善巧編集的好證。

  2.從維護與評破來說:如關於「因」與「緣」的定義,如『論』卷一(大正二八•七二四下──七 二五上),敘世友說等,一一難破,結成大德說:

   「尊作是說:迴轉(「是說迴轉」四字,衍文)是因,不迴轉是緣」。

  這在『大毘婆沙論』中,敘述世友、大德說以後,又破大德說而成立自宗,如『大毘婆沙論 』卷二一(大正二七•一0九下)說: [P384] 「大德說曰:轉是因,隨轉是緣。……問:若爾,同類隨轉,應是緣非因;無明緣行等, 應是因非緣。故因緣體,雖無差別,而義有異,謂因義親,緣義是疏」。

  又如關於身見及邊見,是無記還是不善的議論。本論卷七(大正二八•七七三上),先敘無記說 ,次加以難破,成立自宗的不善說:

   「復次,彼作是顛倒見,無有安處,云何無有不善?彼便當有彼見無有報,是故不善,云 何有垢受不善報?是故無記。是事不然!世尊亦說:如是比丘,愚癡者即不善根。若當言 無記者,是事不然」!

  『大毘婆沙論』與此相當的,敘大德的不善說,而又加以破斥。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五0( 大正二七•二六0上──中)說:

   「大德說曰:此有身見,是顛倒執,是不安隱,是愚癡類,故是不善。若有身見非不善者 ,更有何法可名不善?如世尊說:乃至愚癡皆是不善」。 「彼說不應理,非異熟因故。……然世尊說,乃至愚癡皆不善者,非巧便故說為不善,不 言能感不愛果故」。

  據上列二則,文句次第都相合,但『大毘婆沙論』,對自宗有所辯護,對大德說有所破斥。 從自救與破他的增多而說,可斷定『大毘婆沙論』的編集,必在本論的成立以後。 [P385]

  這樣,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的成立,在『發智』與『品類論』以後,『大毘婆沙論』編 集以前──西元一世紀中。

  再說本論的宗依:本論與『大毘婆沙論』一樣,廣引各家的異說,而結歸於自宗的正義。編 集者是有闊大心胸,崇高理想的。從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所引述的來說,有「契經」,是佛 說的經本;這多半是依經而引起議論,表現出「持誦修多羅者」的特色。有「阿毘曇」,是『品 類論』與『發智論』。有「章義」,可能是法救的章義。所引的各家異說,除法救說,及不標名 字的「有作是說」等而外,有明文可見的,不同部派有:「摩訶僧耆」(4);「曇無崛」(5);「彌 沙塞」(6);「拔持次子」(犢子)(7);「心性」本淨論者,「意界」是常論者,「一心」相續論 者(8)。論師有:「婆須蜜」(9);「拔蘇盧」(10);「因陀摩羅」,「毘舒佉」(11);「摩醯羅」(12); 「僧伽多羅」(13);「僧迦蜜」(14)。所引的異部,都為『大毘婆沙論』所引。諸論師中,除婆須蜜 外,都是不熟悉的。主要為解說經偈,所以可能為經師。婆須蜜──依作用而立三世的世友說, 比對『大毘婆沙論』相同的文句,知道大半都被引用了,不過沒有標名而已。如色相十義,相應 九義等都是。世友說雖引用極多,但不是所宗依的;相反的,大半是作為破斥的對象。所以,本 論作者婆須蜜──世友,與依用立世的世友,決非一人。

  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所宗依的,無疑的是譬喻大德法救。凡法救說而被引用的,十九在 [P386] 問題論究的終了,可說是結論。本論有「尊曇摩多羅說」,「尊作是說」;這就是「大德法救說 」與「大德說」。論中明白說到的,略檢得五十二則:

圖片
「聚揵度」        初品        二則
                  二品        九則
                  三品        二則
                  四品        七則
                  五品        四則
                  六品        四則
                  七品        三則
「三昧揵度」                  一則
「更樂揵度」                  四則
「行揵度」                    一則
「根揵度」                    八則
「一切有揵度」                六則
「偈揵度」                    一則

[P387]

  然本論所引的大德說,實不止於此。以「聚揵度」第七偈品來說,除明白說到的三則外,比 對『大毘婆沙論』文,知道大德所說而沒有標明的,還不少。如「說生能生」(15);「四諦相」(16) ;「虛空不可知」(17);「阿毘曇義」(18);「成就義」(19);「不正思惟漏便增廣」(20);「我不與世 間諍」(21);「二諦相」(22);「近眼不見近耳能聞」(23)。本論所引的大德法救說,確實是多極了! 可以這樣說:本論每一論題的結歸正義,不是大德法救所說,就是法救的學者說。這是法救譬喻 系的要論!

  
註【71-001】『發智論』卷一九(大正二六•一0二一上──中)。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八(大正二八•七八九中─ ─七九0上)。
註【71-002】『品類論』卷八(大正二六•七二三中)。
註【71-003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九(大正二八•七九四上)。
註【71-004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一(大正二八•七二七上);又卷三(大正二八•七三七下)。
註【71-005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一(大正二八•七二七中);又卷三(大正二八•七三七下)。
註【71-006】同上。
註【71-007】同上;但卷一作「有人者」。
註【71-008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三(大正二八•七四三中──下)。 [P388]
註【71-009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一(大正二八•七二二上)。
註【71-010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一0(大正二八•八00中)。
註【71-011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一0(大正二八•八0二上)。
註【71-012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一0(大正二八•八0四中)。
註【71-013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一(大正二八•七二二上)。
註【71-014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三(大正二八•七三九上)。
註【71-015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二(大正二八•七三二上)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三九(大正二七•二0一上)。
註【71-016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二(大正二八•七三二下)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七七(大正二七•三九九上──中)。
註【71-017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二(大正二八•七三二下)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七五(大正二七•三八八下)。
註【71-018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二(大正二八•七三三上)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一(大正二七•四中)。
註【71-019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二(大正二八•七三四下)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九三(大正二七•四八0中)。
註【71-020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二(大正二八•七三五上)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四七(大正二七•二四六中)。
註【71-021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二(大正二八•七三五中)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四九(大正二七•二五五下)。
註【71-022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二(大正二八•七三五下)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七七(大正二七•四00上)。
註【71-023】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卷二(大正二八•七三五下)。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一三(大正二七•六三中)。 [P389]

 第三項 論主婆須蜜考

  經上面考論,知道本論就是『問論』,作者當然就是「尊者世友Vasumitra」。介紹這 位婆須蜜菩薩的,有道安的傳說,這當然從僧伽跋澄(西元三八四年頃)得來的,如『尊婆須蜜 菩薩所集論序』(大正二八•七二一上)說:

   「尊婆須蜜菩薩大士,次繼彌勒作佛,名師子如來也。從釋迦文降生鞞提國,為大婆羅門 梵摩渝子。厥名鬱多羅。父名觀佛,尋侍四月,具睹相表,威變容止。還白所見,父得不 還。已出家學(道),改字婆須蜜。佛般涅槃後,遊教周妒國,槃奈國。高才蓋世,奔逸 絕塵!……集斯經已,入三昧定,如彈指頃,神升兜術。彌妒路,彌妒路刀(尸)利,及 僧伽羅剎,適彼天宮。斯二三君子,皆次補處人也」。

  當時傳於中國的婆須蜜菩薩,已充滿傳說的成分。但在這�堶情A也可發見部分的事實。一、 婆須蜜就是佛時的鬱多羅Uttara,雖是不能為人所信任的,但與有關學派的一項傳說,有極 大關係。據『異部宗輪論』,從說一切有部分出的,有經量部,也名說轉部。關於部派問題,容 別為論究。現在要說的,古譯『十八部論』說:「因大師鬱多羅,名僧伽蘭多,亦名修多羅論」(1) 。這是以為:名為說轉部(經量部的前身)的,是由鬱多羅而成立的。依Ta^rana^tha『印度佛教 [P390] 史』,鬱多羅是摩醯陀羅王Mahendra時代的東方聖者。這位說轉部(後又稱經量部)部主 鬱多羅,豈非與古傳婆須蜜本名鬱多羅,有非常的關係嗎?婆須蜜不恰好是持經譬喻師嗎?道安 弟子僧叡,在『出曜經序』(大正四•六0九中)說:

   「出曜經者,婆須蜜舅,法救菩薩之所撰也」。

  僧叡所傳說的婆須蜜,當然就是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的作者。傳說與法救有甥舅的關係 ,與本論繼承法救的學說,完全相合。法救為睹貨羅Tukha^ra人,那婆須蜜當然也是這一帶 的西方大師了。傳說他遊行教化到槃奈國,周妒國,雖不能確指,但「才華蓋世,奔逸絕塵」, 卓越的譬喻大師,充分的表現出來!

  二、婆須蜜菩薩的傳說,如『惟曰雜難經』(大正一七•六0八下──六0九上)說:

  「有菩薩,字嗀須蜜。難一阿羅漢經,阿羅漢不為解,便一心生意上問彌勒。已問,便報 嗀須蜜言:卿所問事,次第為解之。嗀須蜜覺知,便詰阿羅漢:卿適一心上問彌勒耶?阿 羅漢(言):實然」。 「嗀須蜜菩薩事師,三諷經四阿含。當持花散師上,語師言:我已諷四阿含竟。師忘不能 復識。嗀須蜜復自思惟:我欲合會是四阿含中要語,作一卷經,可於四輩弟子說之。諸道 人聞經,皆歡喜,大來聽問,不而(再)得坐禪。諸道人言:我所聽經者,但用坐行故。今 [P391] 我悉以行道,不應復問經,但當舍去。嗀須蜜知其心所念,因以手著火中,不燒。言:是 不精進耶?便於大石上坐。有行道,當於軟坐。嗀須蜜言:我取石跳,一石未墮地,便得 阿羅漢。已跳石便不肯起。天因於上,牽其石,不得令墮。言:卿求菩薩道,我曹悉當 從卿解脫。卻後二十劫,卿當得佛道,莫壞善意!中有未得道沙門言:是惡人,不當令在國 中;轉書相告。嗀須蜜遣人求書,書反言:此好人,而教化開人意。不欲自貢高,但畏惡 人墮罪」。

  婆須蜜菩薩的傳說,極為古老。『惟曰雜難經』,傳為吳支謙(西元二四0年頃)譯。這一 傳說,變化極大,而古謙的古老傳說,最合於譬喻大師婆須蜜的身分。道安傳說:『尊婆須蜜菩 薩所集論』,「傍通大乘」,顯然與小乘思想有些出入。傳說婆須蜜難阿羅漢經,可解說為:譬 喻師難詰阿毘達磨論者。但這一故事,後代是變化了(2)。嗀須蜜合會經說,作一卷經,就是造一 部論。這部論使當時的學者,都來學習,而引起專心坐禪者的不滿。甚至展轉相告,要把他擯出 去。等到世友追究謗書,才和解了事。合會經說而造論,與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,非常適合 。因為這部論,確乎多數是依經起論,廣釋佛偈的。婆須蜜自信是菩薩,諸天也說他卻後二十劫 成佛。這與道安傳說:婆須蜜於彌勒後成佛,名師子佛相合。師子佛的傳說,又見於『法苑珠林 』卷二六(大正五三•四七七中──四七八中)說: [P392] 「有一菩薩比丘,名婆須蜜多。遊行竹園間,緣樹上下,聲如獼猴。或旋三鈴,作那羅戲 。……於最後身,次彌勒後,當成阿耨菩提,佛號師子月如來」。

  這與『尊婆須蜜所集論序』,可說異曲同工。『序』說是佛世的鬱多羅,『法苑珠林』說是 佛世的婆須蜜多;將來次彌勒成佛,名師子(月)佛,其實都指這一位。上面說到,鳩摩羅什 Kuma^raji^va所傳的禪,是譬喻者的禪觀。從這一意義去看,那末僧叡所序述的禪內容,有婆 須蜜的禪(3)。『薩婆多部記』中,在迦旃延(尼子Ka^tya^yaniputra羅漢以下,吉栗瑟那 Krs!n!a羅漢以上,有婆須蜜菩薩(4)。『達摩多羅禪經』所傳的禪,優波崛Upagupta與僧伽 羅叉Sam!gharaks!a間,也有婆須蜜。這位婆須蜜,據道安、僧叡等傳說,當然是『尊婆須蜜 菩薩所集論』的作者。

  婆須蜜菩薩的傳說,古傳都合於譬喻大師的;但傳說中,與阿毘達磨大論師混合了。鳩摩羅 什譯『大智度論』,就說「六分中初分(品類論)八品,四品是婆須蜜菩薩作」(5)。「菩薩」二 字,是龍樹Na^ga^rjuna原作,還是鳩摩羅什加入的呢?為鳩摩羅什所加,這是極有可能的。 因為從西元五世紀起,譬喻大師婆須蜜菩薩,已逐漸為人所淡忘;而傳說的婆須蜜菩薩,被誤作 品類論的作者,婆沙四大師的世友了。元魏毘目智仙Vimoks!aprajn~a^r!s!i譯的『業成就論』 (西元五四一年譯),對於『尊者世友所造問論』(奘譯),自以為然的,增譯為「毘婆沙五百 [P393] 羅漢和合眾中,婆修蜜多大德說」(6);這是誤作四大論師之一的世友了。真諦譯『部執異論』, 玄奘譯『異部宗輪論』,都增譯「世友大菩薩」一句,但這是古譯『十八部論』所沒有的。婆須 蜜菩薩,被傳說為阿毘達磨大論師世友,於是世友自信為菩薩,與「取石跳」,諸天勸勿退證小 果的傳說,在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三,就傳說為結集三藏──『大毘婆沙論』結集上座世友了。

  婆須蜜菩薩的事跡,我們雖知道得太少,但恢復古代的傳說,確指為大德法救的後學者;『 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』──『問論』的作者;有菩薩的傳說,為一位卓越的譬喻大師。他的論典 ,曾與『發智論』並興於印度。在說一切有部發展與分化的過程中,這位婆須蜜菩薩,應占有重 要的一席。

  
註【72-001】『十八部論』(大正四九•一八中)。
註【72-002】婆須蜜問難羅漢的故事,『付法藏因緣傳』卷六(大正五0•三二0上),作僧伽難提Sam!ghanandin 的事。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一0(大正五一•九三一中),又作提婆A^ryadeva菩薩的事。
註【72-003】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九「關中出禪經序」(大正五五•六五上)。
註【72-004】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一二(大正五五•八九上──下)。
註【72-005】『大智度論』卷二(大正二五•七0上)。
註【72-006】『業成就論』(大正三一•七七九中)。 [P394]

  

第三節 大瑜伽師僧伽羅叉

 第一項 初期的大瑜伽師

  瑜伽yoga,是相應或契合的意思。寬泛的說,凡修止觀相應的,身心、心境或理智相契 合的,都可說是瑜伽。從身心的修持中,實現相應或契合的特殊經驗者,名為瑜伽師。佛陀的時 代,重於禪。「專精禪思」,是佛弟子的日常行持。但到『大毘婆沙論』時代,或更早些,瑜伽 與瑜伽師,已為佛教界通用的名詞了。

  瑜伽與瑜伽師,傳來中國,一向泛稱之為禪與禪師。上面曾說到,初期傳入中國的禪學,屬 於說一切有部中,譬喻系的禪──瑜伽。其中最傑出的,是大瑜伽師僧伽羅叉Sam!gharaks!a 的禪觀。僧伽羅叉,或作僧伽羅剎,譯義為眾護。這位大瑜伽師的著作,主要為『修行道地經』 ,西晉竺法護Dharmaraks!a(西元二八四)全譯為八卷。早在漢末(西元一六0頃),安世 高略譯為一卷,名(大)『道地經』。又有『道地經中要語章』,又名『小道地經』,或以為是 漢支曜譯的。西元四0三年頃,鳩摩羅什Kuma^raji^va集出『坐禪三昧經』三卷,磧沙藏本誤 作僧伽羅叉造。但也確乎含有僧伽羅叉禪經的成分。如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九「關中出禪經序」( [P395] 大正五五•六五上)說:

   「蒙鈔撰眾禪要,得此三卷。……其中五門,是婆須蜜,僧伽羅叉,漚波崛,僧伽斯那, 勒比丘,馬鳴,羅陀禪要之中,鈔集之所出也。……初觀淫恚癡相及其三門,皆僧伽羅叉 之所撰也」。

  僧伽羅叉的禪集,從西元二世紀起,到五世紀初,不斷的傳譯來中國,可見僧伽羅叉的禪風 ,在西方是非常盛行的了。安世高從安息Arsaces來;鳩摩羅什曾到罽賓去修學;傳譯『僧伽 羅剎所集(佛行)經』的僧伽跋澄Sam!ghabhu^ti,也是罽賓比丘。僧伽羅叉的禪集與著作, 在罽賓、安息一帶,流行得非常悠久。雖然阿毘達磨論師──毘婆沙師沒有說到他,但僧伽羅叉 ,確是說一切有部中,初期的大瑜伽師。

  道安從罽賓學者得來的消息(西元四世紀末),僧伽羅叉是一位不可思議的菩薩,如『僧伽 羅剎(所集)經序』(大正五五•七一中)說:

   「僧伽羅剎者,須賴國人也。佛去世後七百年,生此國,出家學道,遊教諸邦。至揵陀越 土,甄陀罽貳王師焉。高明絕世,多所述作。……傳其將終:我若立根得力大士誠不虛者 ,立斯樹下,手援其葉而棄此身。使那羅延力大象之勢,無能移余如毛髮也。正使就耶維 者,當不燋此葉。……尋升兜術,與彌勒大士,高談彼宮。將補佛處,賢劫第八」。 [P396]

  道安所作『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序』(大正二八•七二一上)也說:

   「如彈指頃,(婆須蜜)神升兜術;彌妒路,彌妒路刀(尸)利,及僧伽羅剎,適彼天宮 。斯二三君子,皆次補處人也。……僧伽羅剎者,柔仁佛也」。

  僧伽羅叉是須賴國人。須賴,就是『大唐西域記』的蘇刺侘國Saura^s!t!ra。西臨大海,一 向是出海貿易的海港。他遊化到揵陀越Gandha^vati^,就是揵陀羅Gandha^ra。從他的禪學 與著作,為北方佛教所奉行來說,遊化揵陀越,這應該是可信的。他是禪者,富於宗教情緒的教 化者,與馬鳴As/vaghos!a、鳩摩羅陀Kuma^rala^ta們的作風相近;當然,僧伽羅叉是更 重於禪的。傳說的:「立斯樹下,手援其葉而棄此身」,活像中國禪者「坐亡立脫」的模樣。

  說到僧伽羅叉的時代,比婆須蜜Vasumitra菩薩,多少遲一些。如覺賢Buddhabhadra 所譯的『達磨多羅禪經』,敘述禪者的傳承時,列僧伽羅叉於婆須蜜以後,如『經』卷上(大 正一五•三0一下)說:

   「佛滅度後,尊者大迦葉,尊者阿難,尊者末田地,尊者舍那婆斯,尊者優波崛,尊者婆 須蜜,尊者僧伽羅叉,……諸持法者,以此慧燈,次第傳授」。

  僧叡的禪經序,也以婆須蜜,僧伽羅叉為次第(1)。『薩婆多部記』:婆須蜜菩薩與僧伽羅叉 的位次,是這樣的(2): [P397]

圖片
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         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┐
      │舊          記│                │齊公寺所傳│
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         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┘
      七、迦旃延羅漢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迦旃延菩薩
      八、婆須蜜菩薩                    六、婆須蜜菩薩
      二三、彌帝麗尸利羅漢              一九、沙帝貝尸利
      二九、僧伽羅叉菩薩                二六、眾護

  據此,婆須蜜菩薩的時代比較早,而彌帝麗尸利Mitras/ri^與僧伽羅剎,出於馬鳴與龍樹 Na^ga^rjuna之間(依鳩摩羅什禪師的傳承,僧伽羅叉是早於馬鳴的)。據古代道安的傳說, 是這樣: 彌妒路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賢劫)第五彌勒佛 婆須蜜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第六師子(月)佛 彌妒路尸利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第七光燄佛 僧伽羅叉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第八柔仁佛

  僧伽羅叉,應比婆須蜜菩薩遲些。但所著的『修行道地經』,西元一六0頃,已傳來中國, 而且已經過改編。所以,不能遲於西元一世紀。傳說與甄陀罽貳王──迦膩色迦王Kanis!ka 同時,為王所尊信,也只是傳說而已。 [P398]
註【73-001】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九(大正五五•六五上)。
註【73-002】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一二(大正五五•八九上──下)。

  

 第二項 修行道地經

  『修行道地經』初(大正一五•一八一下),這樣說:

   「榆迦遮復彌經,晉云修行道地」。

  這一梵語,與覺賢Buddhabhadra所譯的『達摩多羅禪經』(或作『修行不淨觀經』), 是一樣的。如『經』卷上(大正一五•三0一中)說:

   「庾伽遮羅浮迷,譯言修行道地」。

  「榆迦遮復彌」,或「庾伽遮羅浮迷」,都是梵語Yoga^ca^rabhu^mi的對音。義譯為「瑜 伽行地」;如約行者說,或譯「瑜伽師地」。這一名稱,為禪觀集的通名。如大乘學者提婆 A^ryadeva的四百論,月稱Candraki^rti稱之為『菩薩瑜伽行四百論』;彌勒Maitreya所 傳的,名『瑜伽師地論』。以「瑜伽行地」為禪集的通名,確是很古老的了。

  現存的『修行道地經』,共(七卷)三十品,列品目如下:

圖片
一、集散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(安譯)散種章第一
[P399]   

二、五陰本品                    知五陰慧章第二
三、五陰相品                    隨應相具章第三
四、分別五陰品                  五陰分別觀止章第四
五、五陰成敗品                  五陰成敗章第五
六、慈品
七、除恐怖品
八、分別相品
九、勸意品
一0、離顛倒品
一一、曉了食品
一二、伏勝諸根品
一三、忍辱品
一四、棄加惡品
一五、天眼見終始品
一六、天耳品
[P400]   

一七、念往世品
一八、知人心念品
一九、地獄品
二0、勸悅品
二一、行空品
二二、神足品                    神足行章第六(一分)
二三、數息品
二四、觀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十五觀章第七(一分)
二五、學地品
二六、無學地品
二七、無學品
二八、弟子三品修行品
二九、緣覺品
三0、菩薩品

  現在的『修行道地經』,與僧伽羅叉原本,是大有出入的。一、『修行道地經(後)記』說 [P401] :「上下二十七品,分為六卷,向六萬言」(1)。道安的(大)『道地經序』也說:「一部二十七 章」(2)。這都與現存經本不合。考經第二十七品末(大正一五•二二三下)說:

   「其求無為欲滅度,永離濁亂逮甘露,當講說斯修行經,從佛之教冥獲炬。其有說此經, 假令有聽者,佛當示其路,常安無窮盡」。

  『修行道地經』,到此已經結束了。下面三品,明三品人(聲聞弟子、緣覺、菩薩)的修行 ;會三乘,歸一乘,極有條理。無論在形式上,內容上,都與前二十七品不合。這是融攝『法華 』、『般若經』的意趣,為引小向大的傑作。這是古代的「法華經論」,那�堿O僧伽羅叉的作品 呢?考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二(大正五五•九上),竺法護Dharmaraks!a的譯籍中說到:

   「三品修行經一卷,安公云近人合大修行經」。

  『三品修行經』,應該就是「弟子三品修行品」,「緣覺品」,「菩薩品」──三品修行經 是總名;「弟子品」,「緣覺品」,「菩薩品」是品名。這也是竺法護譯的。安公所說的「近人 合大修行經」,就是編合於修行道地經的意思。這本不是『修行道地經』,由於合編於後,這才 成為七卷、三十品了。研究僧伽羅叉的『修行道地經』,先應將後三品除去。

  二、安世高所譯(大)『道地經』,僅為晉譯的一部分。對校二譯,知道晉譯的長行與重頌相 雜,與安譯本是一樣的。安譯雖一律譯為長行,然如「從後縛束說」,「從後現說」(3);「從後 [P402] 現譬說」,「從後說」(4)等文句,都就是「復說頌曰」的異譯。長行與頌間雜的文體,是為了適 應不同興趣的;大乘經也多數採取這種文體。長行與頌間雜的文體,雖安譯與晉譯相同,但審細 的研考起來,僧伽羅剎原作,僅有偈頌,長行為後人的解說。但紊亂了本與釋的形式,改編為長 行與重頌的文體。每品先有讚頌,後有結偈,也應該是改編者所增入的。這可以從事理來證明:

  1.初品,晉譯名「集散品」;世高譯為「觀種章」,文末也作「散種品章」,這是什麼意義 呢?這一品名,實就是優陀那(鄔柁南uda^na)的義譯;優陀那有「集散」的意思(5)。『大智度 論』卷三三(大正二五•三0七中)說:

   「又如佛涅槃後,諸弟子抄集要偈:諸無常偈等作無常品,乃至婆羅門偈作婆羅門品,亦 名優陀那。諸有眾集妙事,皆名優陀那」。

  優陀那,初為有所感而發的偈頌,解為「無問自說」。在北方的佛教,凡偈頌說法的集本, 統稱為優陀那。龍樹Na^ga^rjuna舉法救Dharmatra^ta所集的『法句』頌,從「無常品」 到「婆羅門品」為例。『修行道地經』初品名「集散品」,什麼意義都沒有,這一定是:本書原 名「瑜伽遮羅浮彌優陀那」,就是「修行道地(頌)集」,這是一部的總名。但改編者以「修行 道地」為總名,以優陀那──「集散」為初品名(二十七品的分別,都是後人所作的);這才品 名成為毫無意義的了。 [P403]

  2.長行與偈頌的內容,不完全相合。如初品頌,本是泛論修行,而長行析為四段:「何謂無 行?何謂行?云何修行?云何修行道」?等於「修行道地」經題的解說。如「五陰成敗品」,長 行於死生間,插入「中止陰」一段,是頌文所沒有的。如「曉了食品」的後半,「伏勝諸根品」 、「忍辱品」、「棄加惡品」,都是頌文所沒有的。如「五陰本品」,頌說「凡有十色入」,長 行卻加說「法處色」。又如「數息品」頌,初總說四事、二瑕、十六特勝;次別說。解說十六特 勝,僅二頌,如『經』卷五(大正一五•二一六下──二一九上)說:

   「數息長則知,息還亦如是;省察設若此,是謂息長短」。 「覺了睡眠重懈怠,分別身中息出時,修行入息念還淨,是謂身息成其行」。

  初頌,明知息長、知息短二事。後頌的「覺了」,是第三「能了喘息」。「睡眠重懈怠」, 是第四「身和釋」。二頌僅略說前四特勝,而長行在初頌後,除說十六特勝外,又說一般人依數 息得禪定,發神通;佛弟子依數息修四善根,發十六無漏心,斷八十八結,證道跡(初果)。這 些,都是頌文所沒有的;而在末了,又附以第二頌,頌與長行間,顯然是格格不入。

  3.從法義的內容來說,頌義是古樸的。如論修證次第,「斷三結」,「薄淫怒癡」,「斷五 (下分)結」,「斷五(上)品結」:從初果到四果,都是『阿含經』義。而論前死後生,不立 「中止陰」(中有);分別色法,不立「法處(所攝)色」。又如明數息觀,更可見數息的古義 [P404] ,如『經』卷五(大正一五•二一六上)說:

   「當以數息及相隨,則觀世間諸萬物,還淨之行制其心,以四事宜而定意」。

  關於數息觀,『大安般守意經』立四種──數、相隨、止、觀;六事──數息、相隨、止、 觀、還、淨(6)。『解脫道論』也傳「先師說四種修念安般」──算(數)、隨逐、安置、隨觀(7) 。一般所說的四種與六事(六妙門),多少不合,六事多「還」與「淨」。然依本頌的(有四頌 )解說,四事是:數息,相隨(不亂)則止,能相隨當觀(住觀),觀乃還淨。四事是含得六事 的;一般的四事與六妙,從此分化出來。可說四事(含六事的)是概略的古說,六門是精析的新 義。

  頌義古樸,近於經師(譬喻者)舊說,而長行卻增入阿毘達磨的新義。如中陰,法處色,四 善根,十六無漏心,八十八結,都是說一切有部中阿毘達磨論義。長行說四善根分九品:下下、 下中、(下上)為「溫和」(暖);中下、中中、中上為頂;下上、中上、上上(此上上是衍文) ,為諦柔順法忍;上中之上,為「俗間之尊法」(世間第一法)(8)。這一四善根與九品的配合, 依『大毘婆沙論』卷六(大正二七•三0上),是覺天Buddhadeva的見解(舊譯作「有說」):

   「覺天說曰:暖有三品,謂下下,下中,下上。頂有三品,謂中下,中中,中上。忍有二 品,謂上下,上中。世第一法唯一品,謂上上」。 [P405]

  三、僧伽羅剎的『修行道地頌』,以五陰苦為教,激發修行,修行不外乎止與觀。修止, 還是不淨、數息──二甘露門(如第二二、二三品)。修觀,如第二四品說。初觀五陰,略為名 與色。名與色的展轉相依,而「專自思念」(9):

   「思惟諸法非獨成,其有色法無色然,在於世間轉相依,譬如盲跛相倚行」。 「五陰常屬空,依倚行羸弱,因緣而合成,展轉相恃怙。起滅無有常,興衰如浮雲,身心 想念法,如是悉敗壞」。 「觀萬物動退,念之悉當過,愛欲之所縛,一切皆無常。欲得度世者,悉捨諸欲著,是名 曰道跡,流下無為極」。

  本頌剴切宣說五陰的老病死苦,死生流轉,老病可厭,三惡道可怖。有種種譬喻,在通俗教 化上,是有絕大影響的。本是譬喻化的禪集,成為一般的教化講本。改編者把他分為多少品,附 以長行解說。每品前有序讚佛德頌,引有各種本生談;末了又結頌佛說(合於三啟的形式)。這 種改編,起因為:講說這本『修行道地頌』時,一段一段的講,都插入序讚佛德等讚頌、本生談 ,以引導一般人來聽。這種「講說修行經」的實際情形,存在於讚佛與結頌,及長行中。如說:

   「專聽修行經,除有令至無。於是當講修行道經」(10)。 「無極之德分別說,如其所講經中義,貪欲者迷不受教,吾今順法承其講」(11)。 [P406] 「口之所宣說,聽者則欣達」(12)。 「講說若干之要義,如乳石蜜和食之」(13)。 「其有說此經,假令有聽者,佛當示其路,常安無窮盡」(14)。

  從上來的論究,可斷言原作僅有頌文。因講說的方便,先讚佛德,說本生,末又結頌;自然 的形成段落。為了講說便利,改編為一般的講說集,成為二十七章。至於阿毘達磨論義的增入, 還是以後的事。大段論義的插入,是不便於一般講說的。所以,如將僧伽羅叉本頌集出,是會更 清晰的明了這位大瑜伽師的禪集。

  僧伽羅叉的另一著作,是僧伽跋澄Sam!ghabhu^ti所譯的『僧伽羅剎所集(佛行)經』, 共三卷。這是讚頌菩薩修行與如來功德的。本頌與長行,也不一定妥帖。末有釋尊四十九年的安 居處所。

  僧伽羅叉以禪集著名,而實是典型的譬喻者;不但道安說他是「不思議大士」,竺法護譯『 修行道地經』,經序(15)就說:「權現真人(羅漢),其實菩薩也」。總之,說一切有系的譬喻大 師,在中國一向是稱之為菩薩的。

  
註【74-001】『中華大藏經』第一輯(二三九00中)。
註【74-002】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一0(大正五五•六九中)。 [P407]
註【74-003】『道地經』(大正一五•二三一上──中)。
註【74-004】『道行經』(大正一五•二三一下)。
註【74-005】如『俱舍論(光)記』卷一(大正四一•一一上)說。
註【74-006】『大安般守意經』卷上(大正一五•一六四中──一六五上)。
註【74-007】『解脫道論』卷七(大正三二•四三0中)。
註【74-008】『修行道地經』卷五(大正一五•二一七中)。
註【74-009】『修行道地經』卷六(大正一五•二二0上──中)。
註【74-010】『修行道地經』卷一(大正一五•一八二上)。
註【74-011】『修行道地經』卷一(大正一五•一八三中)。
註【74-012】『修行道地經』卷一(大正一五•一八九中)。
註【74-013】『修行道地經』卷二(大正一五•一九六上)。
註【74-014】『修行道地經』卷六(大正一五•二二三下)。
註【74-015】『修行道地經序』(大正一五•一八一下)。 [P408]

  


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