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『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第二節 中、長、增一的不同適應

 第一項 中阿含經

  佛法的原始結集,與『雜阿含經』──『相應部』的一部分內容相當。由於「如來記說」、 「弟子記說」、「諸天記說」的應機不同,編入『雜阿含經』,『雜阿含經』已有了不同的適應 性。依『雜阿含經』為本,順著三類「記說」的傾向,更廣的集成『中』、『長』、『增一』─ ─三部,雖主體相同,而更明確的表現出各部的獨到適應。這是約各部的著重點而說的。

  『中阿含經』繼承「弟子所說」的特性,重視出家眾──僧伽,每說到有關毘奈耶的部分。 如『瞿默目犍連經』說:佛涅槃後,佛沒有預先指定繼承人,比丘們也沒有公推誰繼承佛的地位 。佛法是「依法不依人」,比丘們只是依法而住──受持學處,按時舉行布薩,互相教誡策勵, 依法懺悔出罪,就能達成僧伽的清淨和合。如比丘有:多聞、善知識、樂住遠離、樂燕坐、知足 [P254] 、正念、精進、智慧、漏盡──佛說的十可尊敬法,「則共愛敬、尊重、供養、宗奉、禮事於彼 比丘」(1),佛法就這樣的延續下來。如僧伽有了諍論,要合法的除滅,佛法才不致於衰落,如『 周那經』所說的「六諍根」、(「四諍事」)、「七滅諍法」與「六慰勞(六和敬)法」(2)。這 兩部經,表達了當時僧伽佛教的特色。此外,如長老比丘應該教導初學的(3);應該教誡比丘尼(4) ;教誨阿練若比丘(5)。在布施中,施僧的功德最大(6);三淨肉的意義(7)。對於僧尼習近的(8);不受 一坐食的(9);過中食的(10);非時乞食的(11);犯戾語(不受教誡)的(12);不捨惡見,如說淫欲不障道 的(13),心識常住的(14);尤其是犯戒不悔,嬈亂僧眾的,要予以嚴厲的制裁(15)。至於敘事而文段與 律部相當的,如釋尊少年受欲的『柔經』(16);從二仙修學、成佛、度五比丘的『羅摩經』(17); 初化王舍城Ra^jagr!ha的『頻毘娑邏王迎佛經』(18);種種希有的『未曾有法經』(19);因拘舍彌 Kaus/a^mbi^比丘諍論而說的『長壽王經』(20);女眾最初出家的『瞿曇彌經』(21);因比丘不清淨 ,釋尊不再說戒的『瞻波經』(22)等。『中阿含經』與律治的、僧伽的佛教精神相呼應,表示了「 中」部的重要傾向。

  「法義分別」,是「中含」的又一重點所在。現存漢譯的『中阿含經』,是說一切有部 Sarva^stiva^din所傳的;南傳的『中部』,屬赤銅鍱部Ta^mras/a^t!i^ya。在『中阿含經』 的二二二經,『中部』的一五二經中,相同的僅有九八經。主要是由於二部的編集不同,『中阿 [P255] 含經』的大部分──七五經,南傳卻編到『增支部』去了(23)。現以二部共同的來說:『中部』有 『分別品』(一二經),『中阿含經』也有『根本分別品』(一0經),相同的有九經,僅缺『 一夜賢者經』;其他的『施分別經』、『諦分別經』,也都在『中阿含經』中,這可說是二部最 一致的部分。「分別」的內容是多方面的,有屬於偈頌的顯了解說,如(一三一)『一夜賢者經 』(24),(一三二)『阿難一夜賢者經』,(一三三)『大迦旃延一夜賢者經』,(一三四)『盧 夷強耆一夜賢者經』。有屬於業的分別,如(一三五)『小業分別經』,(一三六)『大業分別 經』。(一三八)『總說分別經』,是禪定的分別。如(一三七)『六處分別經』,(一三九) 『無諍分別經』,(一四0)『界分別經』,(一四一)『諦分別經』,(一四二)『施分別經 』,都可以從經名而知道分別的內容。依此分別的不同內容去觀察時,如(一二二)『空大經』 ,有內空、外空、內外空、不動的次第修習。(一0五)『善星經』,(一0六)『不動利益經 』,說到不動、無所有處、非想非非想處的進修次第。(五二)『八城人經』,(六四)『摩羅 迦大經』,說到「十一甘露門」。(一一一)『不斷經』,說舍利弗S/a^riputra修習九次第定 。『中阿含經』的(一七六)『行禪經』,(一七七)『說經』,都廣敘四禪,四無色定的修習 ──退、住、昇進、得解脫的差別。這些,都有關於禪定的分別(還有其他經文,這裡只略舉其 要)。無諍分別,也就是空的分別。須菩提Subhu^ti是無諍行者,如『中阿含經』卷四三『拘 [P256] 樓瘦無諍經』(與『無諍分別經』相當)(大正一•七0三下)說:

   「須菩提族姓子,以無諍道,於後知法如法。知法如真實,須菩提說偈,此行真實空,捨 此住止息」。

  無諍與空行有關,如(一二一)『空小經』,(一二二)『空大經』,(一五一)『乞食清 淨經』(說一切有部編在『雜阿含經』),都闡明空行的實踐意義。如(五六)『優波離經』, (一0一)『天臂經』,(一二九)『賢愚經』;『中部』所獨有的(五七)『狗行者經』;『 中阿含經』的(一二)『破經』,(一八)『師子經』:都是有關業的分別,而又多數與尼犍 Nirgrantha弟子有關。『中阿含經』立「業相應品」(一一──二0經),南傳多數編入『 增支部』。這些業的分別,為後代「業」論的重要依據。又如(二八)『象跡喻大經』,是諦的 分別,而其實是(苦諦的)五取蘊的分別。『中阿含經』(九九)『大因經』,是緣起的分別, 但南傳編在『長部』中。(一一五)『多界經』,是界、處、緣起、處非處的善巧分別。這些法 的分別,一部分明顯是佛弟子的分別,無疑的是「中」部的重心所在。

  「法」與「毘奈耶」(發展為「阿毘達磨」與「阿毘毘奈耶」),為原始佛教的兩大部門。 法與律分化了,所論究的對象,完全不同,但卻是彼此呼應的。當時佛教界所用的方法論,最重 要的就是分別vibhajya。結集的教法,是有關身心定慧的修證,教制是有關自他身語的清淨 [P257] ,都需要從分別中,得到明確無疑的理解。分別,不只是分析的,也是明辨抉擇的。如舍利弗答 大拘絺羅Maha^kaus!t!hila問的(四三)『毘陀羅大經』,法授Dharmadinna^^比丘尼答毘 舍佉Vis/a^kha^問的(四四)『毘陀羅小經』,非常接近阿毘達磨abhidharma。舍利弗 說:入滅定而不得究竟智的,死後生意生天,優陀夷 Uda^yin一再的反對這一意見(25)。質多羅 象首Citra-Hastirohaputra在大家論阿毘達磨中間,不斷的插入自己的問難,受到大拘絺羅 的呵責(26)。這二則『中阿含經』文,南傳編入『增支部』;但『中部』(一0三)『如何經』, 也明白說到「論阿毘達磨」(27)。這表示了以「分別」為論宗的阿毘達磨,已在初步的開展中。分 別不只是蘊、處、界、緣起、諦、業、禪、道品──「法」需要分別,與法相應的毘奈耶,也需 要分別。如『戒經』的解說,『銅鍱律』稱為『經分別』;其中,比丘的名『大分別』,比丘尼 的名『比丘尼波羅提木叉分別』。『摩訶僧祇律』作『波羅提木叉分別』。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 奈耶』,藏譯的名『毘尼分別』,『比丘尼毘尼分別』(28);這可見「分別」是治律的重要方法。 『戒經』的「文句分別」,「犯相分別」,是戒經解說的主要內容,都採用不厭其繁的辨析法。 阿毘達磨的發展,類集不同主題而稱之為犍度khandha,如『八犍度論』;『尊婆須蜜菩薩 所集論』,也是分為十四犍度的。在律典方面,戒經以外的制度,也類集為一聚一聚的,『銅鍱 律』與『四分律』,是稱為犍度的。總之,分別法義,分類,纂集,是阿毘達磨與(阿毘)毘奈 [P258] 耶所共同的。這一傾向發展起來,佛法就成為明確的,條理嚴密的。從部派佛教看來,凡是重律 的,就是重阿毘達磨的(也有程度的不同)。重法的大眾部Maha^sa^m!ghika,雖傳說有論 書,而竟沒有一部傳譯過來,至少可以說明大眾部是不重阿毘達磨的。律藏方面,也只有根本的 『摩訶僧祇律』,分出的支派,即使有些出入,而大體還是這一部律。大眾部是重法的,不會重 視那種嚴密分析的學風。『中』、『長』、『增一』的集成,在七百結集時代。那時,以「分別 」來論法、治律的學風,在佛教中是主要的一流。『中部』的集成,顯著的表達了這一傾向。明 確、決定,就是被稱為「對治猶豫」的特徵。對初期大乘經來說,與『中阿含經』的關係,是並 不密切的。

  
註【38-001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三六『瞿默目揵連經』(大正一•六五四下──六五五上)。『中部』(一0八) 『瞿默目 犍連經』,十法作:具戒、多聞、知足、四禪、六通成就(南傳一一上•三六四──三六六)。
註【38-002】『中部』(一0四)『舍彌村經』(南傅一一上•三一九──三二七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五二『周那經』( 大正一•七五三下──七五五下) 。
註【38-003】『中部』(六七)『車頭聚落經』(南傳一0•二六八──二七二)。『中阿含經』缺,見『增壹阿含經』 卷四一(大正二•七七0下──七七一下)。
註【38-004】『中部』(一四六)『教難陀迦經』(南傳一一下、三八六──三九九)。『中阿含經』缺,見『雜阿含經 [P259] 』卷一一(大正二•七三下──七五下)。
註【38-005】『中部』(六九)『瞿尼師經』(南傳一0•二八八──二九五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六『瞿尼師經』(大正 一•四五四下──四五六上)。
註【38-006】『中部』(一四二)『施分別經』(南傳一一下•三五六──三六四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四七『瞿曇彌經』 (大正一•七二一下──七二三上)。
註【38-007】『中部』(五五)『耆婆迦經』(南傳一0•一三一──一三六)。
註【38-008】『中部』 (二一) 「鋸喻經』(南傳九.二二三──二二六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五0『牟犁破群那經』(大 正一•七四四上──七四六中)。
註【38-009】『中部』(六五)『跋陀利經』(南傳一0•二三九──二五四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五一『跋陀和利經』( 大正一•七四六中──七四七中)。
註【38-010】『中部』(七0)『枳吒山邑經』(南傳一0•二九五──三00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五一『阿溼貝經』( 大正一•七四九下──七五0中)。
註【38-011】『中部』(六六)『鶉喻經』(南傳一0•二五四──二五八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五0『加樓烏陀夷經』(大 正一•七四0下──七四二上)。
註【38-012】『中部』(一五)『思量經』(南傳九•一六0──一七七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二三『比丘請經』(大正一 .五七一下──五七二下)。 [P260]
註【38-013】『中部』(二二)『蛇喻經』(南傳九•二三七──二四四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五四『阿梨吒經』(大正一 •七六三中──七六四下)。
註【38-014】『中部』(三八)『愛盡大經』(南傳九•四四五──四四九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五四『嗏帝經』(大正一 •七六六下──七六七下)。
註【38-015】同上注(12)
註【38-016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二九『柔經』(大正一•六0七下──六0八上)。『增支部』「三集」(南傳一七•二三 四──二三七)。
註【38-017】『中部』(二六)『聖求經』(南傳九•二九0──三一三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五六『羅摩經』(大正一• 七七五下──七七八下) 。
註【38-018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一一『頻毘娑邏王迎佛經』(大正一•四九七中──四九八下)。
註【38-019】『中部』(一二三)『希有未曾有法經』(南傳一一下•一三九──一四八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八『未曾有 法經』(大正一•四六九下──四七一下)。
註【38-020】『中部』(一二八)『隨煩惱經』(南傳一一下•一九一──二0七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一七『長壽王經』 (大正一•五三二下──五三九中) 。
註【38-021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二八『瞿曇彌經』(大正一•六0五上──六0七中)。『增支部』「八集」(南傳二一•一 九四──二0二)。 [P261]
註【38-022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九『瞻波經』(大正一•四七八中──四七九下)。『增支部』「八集」(南傳二一•七0─ ─七九)。
註【38-023】拙作『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』(七0七──七一七)。
註【38-024】此下依『中部』經說。凡『中阿含經』所獨有的,別為標出。
註【38-025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五『成就戒經』(大正一•四四九下──四五0下)。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(南傳一九•二六 八──二七二)。
註【38-026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二0『支離彌梨經』(大正一•五五七下──五五九中)。『增支部』「六集」(南傳二0• 一五一──一五二)。
註【38-027】『中部』(一0三)『如何經』(南傳一一上•三一一)。
註【38-028】拙作『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』(一八五──一八七)。

  

 第二項 長阿含經

  『長阿含經』(『長部』)是破斥外道的(1),但重在適應印度的神教要求,而表彰佛的超越 、崇高、偉大。佛弟子信佛敬佛尊崇佛,是當然的。在『中部』中,或說如來是等正覺者(法是 善說,僧伽是正行者),是從知見清淨,離貪寂靜中理解出來(2)。或見如來四眾弟子的梵行成滿 ,而表示對三寶的尊敬(3)。波斯匿王Prasenajit見眾弟子的終身修行梵行;比丘們和合無諍 [P262] ,身心喜悅健康;肅靜的聽法,沒有弟子而敢駁難世尊的;即使還俗,也只有責怪自己;尊敬如 來,勝過了對於國王的尊敬。從弟子們的言行中,理解到佛是真正的等正覺者:這是讚佛的最佳 範例(4)!或有見佛的相好具足,而對佛表示敬意(5)。這一類的讚歎,是依佛法的特質而讚歎的。 但在『長阿含經』中,讚佛的方式,是適應世俗的。如佛的弟子善宿Sunaks!atra,認為佛沒 有現神通,沒有說明世界的起源,不能滿足他的宗教要求(6)。在一向流行神教的印度,因此而不 能信佛,應該是有這種人的。佛法的特色,就是不用神通神變,記心神變(知人心中的想念), 而以「教誡神變」化眾生(7),這正是佛的偉大!但世俗的神教信仰者,不能接受,於是佛法有了 新的方便來適應他們。一、以「記說」來表示神通:「記說」未來事,就是預言。如預記裸形者 伽羅樓Kal!a^ra^mat!t!aka的犯戒而死;裸形者究羅帝Koraks!ata,七天以後,會腹脹而死 ,生在起屍鬼中。婆羅門波梨子Pathikaputra,自己說有神通,預言他不敢來見佛(8)。釋尊 預記華氏城Pa^t!aliputra未來的繁榮(9);預記彌勒Maitreya的當來成佛(10)。如記說過去事 ,那就是『長部』(一九)『大典尊經』,(一七)『大善見王經』,(一四)『大本經』,( 二七)『起世因本經』等。二、以神境通來表示神通:或在虛空中往來(11);或「右手接散陀那 Sandha^na 居士置掌中,乘虛而歸」(12);或以神力渡過恆河Gan%ga^(13);或使「因陀羅窟自然 廣博,無所障礙」,能容納無數天人(14);或使腳俱多河Krakus!t!ha的濁水,變為清淨(15);佛 [P263] 涅槃後,伸出雙足,讓大迦葉Maha^ka^s/yapa禮足(16)。在『長部』中,神通的事很多,梵天 Maha^brahman也現神通(17)。「沙門婆羅門以無數方便現無量神足,皆由四神足起」(18),四神足 是依定而發神通的修法。神通原是印度一般所信仰的,『長部』的重視神通,引發了兩項重要的 信仰。一、「神通延壽」:如『長阿含經』卷二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•一五中)說:

   「諸有修四神足,多修習行,常念不忘,在意所欲,可得不死一劫有餘」(19)

  修四神足的,能延長壽命到一劫,或一劫以上,所以阿羅漢入邊際定的,能延長壽命(20)。後 來的四大聲聞、十六阿羅漢,長住世間的傳說,由此而流傳起來(也可以與修定的長生不老說相 結合)。修四神足是可以住壽一劫以上的,啟發了佛壽不止八十歲的信仰。二、「普入八眾」: 如『長阿含經』卷三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•一六中)說:

   「佛告阿難:世有八眾。何謂八?一曰剎利眾,二曰婆羅門眾,三曰居士眾,四曰沙門眾 ,五曰四天王眾,六曰忉利天眾,七曰魔眾,八曰梵天眾」。 「我自憶念,昔者往來,與剎利眾坐起言語,不可稱數。以精進定力,在所能現。彼有好 色,我色勝彼。彼有妙聲,我聲勝彼。彼辭我退,我不辭彼。彼所能說,我亦能說;彼所 不能,我亦能說。阿難!我廣為說法,示教利喜已,即於彼沒,彼不知我是天是人。如是 至梵天眾,往反無數,廣為說法,而莫知我誰」(21)[P264]

  「八眾」──人四眾、天四眾,源出『雜阿含經』的『八眾誦』。人中,婆羅門教說四姓階 級,佛法不承認首陀羅s/u^dra為賤民,以沒有私蓄的出家者──沙門s/raman!a來替代。 天四眾是:梵、魔ma^ra、三十三天、四大王眾天,四王天統攝八部鬼神。八眾,統括了人與 神的一切。依經說,佛不知多少次的到八眾中去,就是「現種種身」,而所現的身,都比一般的 要高明。與他們坐起言談,就是「說種種法」,當然比他們說得更高妙。這樣的往來談論,他們 竟不知道是誰。佛的神通變現,不但可以變現為種種天身、人身,而也暗示了一項意見:在剎利 、婆羅門、居士──在家人中,沙門──通於佛教及外道的出家人中,梵天、魔天、帝釋、四大 天王、龍、夜叉等鬼神中,都可能有佛的化身在內,當然我們並不知道有沒有。化身,原是印度 神教的一種信仰,在佛法中漸漸流行,將在大乘佛法中興盛起來。

  世界的起源,是神教──婆羅門教及東方沙門團的重要論題,但這是佛所不加說明的──「 無記」avyakr!ta。世界的來源,個體生命的來源,還有未來的歸宿,『雜阿含經』總合這 些問題為「十四無記」。在著重身心修證的,於佛法有所悟入的,這些當然沒有戲論的必要。但 在一般神教者,及重於仰信的佛教者,是不能滿足的,如善宿及鬘童子Ma^lun%kya^putra,就 是這類的人。關於世界起源,『波梨經』舉出了印度的古代傳說:梵(自在)天創造說;耽著戲 樂(或譯「戲忘」)說,意亂(或譯「意憤」)說,無因緣說(22)。過去起源,未來歸宿,印度的 [P265] 宗教家,唯物論的順世派Loka^yata,提出各式各樣的見解。將這些異說條理而組織起來的, 有『中部』(一0二)『五三經』。關於未來的,是「死後有想」、「死後無想」、「死後非想 非非想」、「死後斷滅」、「現法涅槃」等五大類。過去的,是「常無常」等四句,「邊無邊」 等四句,「一想異想」四句,「有苦有樂」四句(這部經,說一切有部應該是屬於『長阿含經』 的)(23)。『長部』的(一)『梵網經』與(二九)『清淨經』,也條理而敘述了這些異見(24)。其中 ,關於過去的「常無常」論,「邊無邊」論,「無因緣」論,都解說為出於禪定的經驗或推理。 禪定中見到某一境界,而就此論斷為「常無常」等。這可說事出有因,只是論斷的錯誤。解說他 而又破斥他,顯出了佛的崇高偉大!關於起源,還有『長部』(二七)『起世因本經』,『長阿 含經』譯名『小緣經』。對於這一世界的初成,以及社會發展過程,有所說明。這主要是說明剎 帝利種姓,是比婆羅門種姓更早的。常童子Sanatkuma^ra──梵天說:「人類種姓中,剎帝 利殊勝;明行具足者,人天中最勝」。這一頌,本出於「八眾誦」的「梵天相應」(25),代表東方 的觀念,王族(政治)勝過了婆羅門(宗教)。佛法是種姓平等論的,但對婆羅門自以為高貴的 妄執,就以社會發展說,剎帝利早於婆羅門的見解來否定他。『長部』(三)『阿摩晝經』,也 採用同一論法,並說明釋迦族的來源(26)。後來,綜合『起世因本經』、『阿摩晝經』的所說,而 更擴大的結集出來,就是『長阿含經』末後的『世記經』。 [P266]

  『長部』是以婆羅門(沙門)──印度宗教為對象,佛法透過天神的信仰而表示出來。印度 傳統的宗教,重行儀是祭祀的,重理智是解脫的宗教。婆羅門的犧牲祭,佛法從來就不表贊同。 在『長部』中,從祭祀的神教,而引導到人生道德的宗教。如(三一)『教授尸伽羅越經』中, 善生Singa^laka奉行父祖傳來的禮拜六方。佛教他,離十四種罪惡,然後禮拜六方,六方是: 東方父母,南方師長,西方妻子,北方朋友,下方傭僕,上方婆羅門、沙門(宗教師)。人與父 母、師長等,各有相互應盡的義務(中國稱為「敦倫盡分」);盡人倫應盡的義務(也可說責任 ),才能得生天的果報。又(五)『究羅檀頭經』,對重視祭祀的婆羅門,教他不要殺傷牛羊, 也不可為了祭祀而加重僕役的勞作,只要用酥、油等來祭祀。這樣,「少煩雜,少傷害,比之犧 牲祭,功德更多」(27)。還有比這更好的祭祀,那是時常供養祖先,供養僧眾,三歸、五戒。不否 定神教的名目,卻改變他的內容,佛是溫和的革新者。重智的宗教,引出世間起源,死後情形, 涅槃等問題。條理而列舉異見,批評或加以融攝,引上佛法的真解脫道。著重於適應印度的神教 ,所以『長部』與天神的關係,非常密切。如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,佛將涅槃時,娑羅林四 周十二由旬內,充滿了大力諸天」(28)。(一八)『闍尼沙經』,(一九)『大典尊經』,都說到 三十三天,四天王集會,大梵天來,示現種種的變化,而這都是天神傳說出來的。(二一)『帝 釋所問經』,帝釋與五髻Pan~cas/ikha來見佛。『雜阿含經』『八眾誦』,有四位淨居天來讚 [P267] 佛的短篇(29),『長部』擴編而成鬼神大集會的(二0)『大會經』。(三二)『阿吒曩胝經』, 是毘沙門Vais/ravan!a天王,為了降伏惡神,說護持佛弟子的護咒。天神的禮佛、讚佛、護持 佛弟子,『八眾誦』已經如此了,但『長部』著重到這方面,無意中增加了過去所沒有的內容。

  『長部』所有的獨到內容,可以略舉四點。一、佛法的出家眾,是禁欲的;在家人受了八關 齋戒,也要離淫欲,不許歌舞與觀聽歌舞。佛對遮羅周羅那羅Talaput!a Nat!a聚落主說:「 歌舞戲笑作種種伎」,能引起人的貪瞋癡縛,不是生天的善業(30)。原始佛教是「非樂」(與墨子 的意境相近)的,推重樸質無華的生活。但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中,末羅Malla 族人以「舞踊、歌謠、奏樂……」等,供養釋尊的遺體(31)。『長部』(二一)『帝釋所問經』, 帝釋的樂神五髻,彈琉璃琴,作歌來娛樂世尊。五髻所唱的歌,是綜合了男女的戀愛,三寶的敬 愛;以男女間的戀愛,來比擬對三寶的敬愛。五髻曾見到犍闥婆gandharva王耽迷樓Stumburu 的女兒──跋陀Bhadda,一見鍾情,念念不忘。五髻將自己對跋陀的愛念。對三 寶的敬愛,結合而作出這首歌。這樣的歌曲,竟然得到了佛的讚美(32)!嚴肅的,樸實無華的佛法 ,漸漸的引入了世俗的歡樂氣氛。二、出家人住在阿蘭若處,如知見不正確,意念不清淨,修行 沒有方便,都會引起妄想、幻覺;或犯下重大的過失;或見神見鬼,弄到失心發狂;或身心引發 種種疾病,如『治禪病秘要法』所說那樣(33)。『長部』(三二)『阿吒曩胝經』,毘沙門天王, [P268] 因為比丘們修行時,受到邪惡鬼神的嬈亂,所以說阿吒曩胝A^t!a^nat!iya的護經rakkha。 護經是列舉護法的大力鬼神,如修行人誦習這部護經,就能鎮伏邪惡的鬼神,而得到了平安。這 是印度舊有的,他力與咒術的引入佛法。『長阿含經』是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誦本; 法藏部立「禁咒藏」,是重咒術的部派。『長部』的『大會經』,只是列舉敬信三寶的鬼神名字 ,而『長阿含經』的『大會經』,就作「結咒曰」(34)。因為誦念護法鬼神的名字,會得到善神的 護持,與誦咒的作用一樣。三、婆羅門,或譯梵志,原語作Bra^hman!a,是四種姓之一。婆羅門 是印度的祭師族,有晚年住到森林中,或遊行各處的,又被稱為沙門。但在釋尊時代,婆羅門是 傳統宗教的婆羅門,沙門是東方新興的各沙門團。釋尊及出家的佛弟子,也是沙門,但與外道沙 門不同;也不妨稱為婆羅門,但不是以種姓為標準的婆羅門。可以說,釋尊(阿羅漢們)才是真 正的沙門,真正的婆羅門。所以經上說「沙門」、「沙門義」,「婆羅門法」、「婆羅門義」(35), 都是依佛而說的。『雜阿含經』『八眾誦』,諸天每稱佛為婆羅門,如讚佛說:「久見婆羅門, 逮得般涅槃,一切怖已過,永超世恩愛」(36)。此外,在『梵書』、『奧義書』中,人格神brahman ,是世界的創造者,人類之父,一般譯為「梵天」。而作為萬有實體的brahman,一般譯 作「梵」。其實是同一名詞,只是作為宗教的神,宗教哲學的理體,有些不同而已。佛的出世說 法,是否定婆羅門教的神學──『奧義書』的梵,而在適應一般信仰中,容忍梵天的存在,不過 [P269] 這是生死眾生,請佛說法者,護持佛法的神。但在『長部』中,流露了不同的意義,如(二七) 『起世因本經』(南傳八•一0三)說:

   「法身與梵身,法體與梵體,此是如來名號」。

  同本異譯的『長阿含經』『小緣經』說:「大梵名者,即如來號」(37)。『中阿含經』『婆羅 婆堂經』說:「彼梵天者,是說如來無所著等正覺。梵是如來,冷是如來,無煩無熱、不離如者 是如來」(38)。梵天就是如來,多少有點梵(神)佛的語意不明。就以『長部』的文句來說,法身 與梵身,法體與梵體,都是如來的名號,這至少表示了,「法」與「梵」是同義詞。梵,是『奧 義書』所說的萬有本體;解脫是小我的契合於梵。法,是釋尊用來表示佛所證覺的內容,證悟是 「知法入法」。佛教所覺證的「法」,難道就是婆羅門教所證入的「梵」嗎?「梵」與「法」, 作為同義詞用的,還有『長部』(一)『梵網經』末所說:此經名「梵網」、「法網」(39)。『長 阿含經』譯作「梵動」、「法動」(40)。又如「轉法輪」,是佛法中特有的術語,而又可以稱為「 轉梵輪」。「梵輪」的名稱,是與「十力」、「四無所畏」有關的,表彰佛的超越與偉大(41)。推 崇佛的崇高,為什麼要稱「法輪」為「梵輪」?那應該是為了適應婆羅門文化。「法」與「梵」 作為同一意義來使用,當然是為了攝化婆羅門而施設的方便。但作為同一內容,佛法與婆羅門神 學的實質差別性,將會迷糊起來!還有,『長部』(二六)『轉輪聖王師子吼經』(南傳八•七三、 [P270] 九四)說:

   「自洲,自歸依,勿他歸依!法洲,法歸依,勿他歸依」(42)

  『長部』的『大般涅槃經』也這樣說(43)。自歸依的「自」,巴利語作attan,梵語作a^tman ,就是「我」。雖然,「自依止」可以解說為,依自己的精進修行。但在『奧義書』中,a^tama ──我,是與梵同體,而被作為生命實體的。自依止與法依止,不正是「我」與「法」,也可作 為同義詞嗎?如將法身與梵身,法體與梵體,法網與梵網,法輪與梵輪,我依止與法依止,梵是 如來,綜合起來看,佛法與梵我合化的傾向,當時已經存在,而被集入『長阿含』中;這對佛法 的理論體系,將有難以估計的不良影響!四、上面說過的普入八眾,說明了佛現人天種種身,暗 示了種種人天中,都有佛化現的可能。在家與出家,佛與鬼神,佛與魔,都變得迷離莫辨了。總 之,到了七百結集時代,部分傾向於適化婆羅門的經典,主要編入『長部』中。雖然是破斥外道 的,但一般人會由於天神、護咒、歌樂,而感到「吉祥悅意」。如不能確認為「世間悉檀」── 適應神教世間的方便說,那末神化的陰影,不免要在佛法中擴大起來。

  
註【39-001】『薩婆多毘尼毘婆沙』卷一(大正二三•五0四上)。
註【39-002】『中部』(四七)『思察經』(南傳一0•四九──五三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四八『求解經』(大正一•七 三一中──七三二上)。 [P271]
註【39-003】『中部』(七三)『婆蹉衢多大經』(南傅一0•三二五──三二七)。『雜阿含經』卷三四(大正二•二四 六中──二四七上)。
註【39-004】『中部』(八九)『法莊嚴經』(南傳一一上•一六0──一六六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五九『法莊嚴經』( 大正一•七九五中──七九七中)。
註【39-005】『中部』(九一)『梵摩經』(南傳一一上•一七九──一九一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四一『梵摩經』(大正 一•六八五上──六八八下)。
註【39-006】『長部』(二四)『波梨經』(南傳八•三──四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一一『阿夷經』(大正一•六六上 ──六六中)。
註【39-007】『長部』(一一)『堅固經』(南傳六•三0二──三0五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一六『堅固經』(大正一• 一0一下──一0二上)。
註【39-008】『長部』(二四)『波梨經』(南傳八•八──三四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一一『阿夷經』(大正一•六六 下──六九上)。
註【39-009】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(南傳七•五0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二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•一二下)。
註【39-010】『長部』(二六)『轉輪聖王師子吼經』(南傳八•九三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六『轉輪聖王修行經』(大正一 •四一下──四二上)。
註【39-011】『長部』(二四)『波梨經』(南傳八•三四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一一『阿夷經』(大正一•六九上)。 [P272] 又『長部』(二五)『優曇婆邏師子吼經』(南傳八•七二)。
註【39-012】『長阿含經』卷八『散陀那經』(大正一•四九中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二六『優曇婆邏經』(大正一•五九 五下)。
註【39-013】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(南傳七•五三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二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•一二下)。
註【39-014】『長阿含經』卷一0『釋提桓因問經』(大正一•六三中)。『長部』(二一)『帝釋所問經』(南傳七• 三0六──三0七)。
註【39-015】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(南傳七•一0七──一0八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三『遊行經』說:使濁 水清淨,是雪山鬼神的神力(大正一•一九下)。
註【39-016】『長阿含經』卷四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•二八下)。
註【39-017】『長部』(一八)『闍尼沙經』(南傳七•二一八──二二0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五『闍尼沙經』(大正一 •三五中──三六上)。
註【39-018】『長部』(一八)『闍尼沙經』(南傳七•二二一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五『闍尼沙經』(大正一•三六上)。
註【39-019】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相同(南傳七•七一)。
註【39-020】『阿毘達磨發智論』卷一二(大正二六•九八一上)。
註【39-021】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(南傳七•七八──七九)。『中部』(一二) 『師子吼大經』(南傳九 •一一八)。 [P273]
註【39-022】『長部』(二四)『波梨經』(南傳八•三六──四三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一一『阿夷經』(大正一•六 九上──六九下)。
註【39-023】『中部』(一0二)『五三經』(南傳一一上•二九七──三0四)。
註【39-024】拙作『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』(七四四──七四五)。
註【39-025】『相應部』「梵天相應」(南傳一二•二六0)。『雜阿含經』卷四四(大正二•三二二下)。
註【39-026】『長部』(三)『阿摩晝經』(南傳六•一三七──一三八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一三『阿摩晝經』(大正一 •八二下──八三中)。
註【39-027】『長部』(五)『究羅檀頭經』(南傳六•二一0)。
註【39-028】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(南傳七•一二二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三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•二一上)。
註【39-029】『相應部』「諸天相應」(南傳一二•三六──三七)。『雜阿含經』卷四四(大正二•三二三上──三二三 中)。
註【39-030】『相應部』「聚落主相應」(南傳一六上•四──五)。『雜阿含經』卷三二(大正二•二二七上──二二七 中)。
註【39-031】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(南傳七•一五二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四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•二八上)。
註【39-032】『長部』(二一)『帝釋所問經』(南傳七•二九八──三0六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一0『釋提桓因問經 』(大正一•六二下──六三上)。『帝釋所問經』(大正一•二四六中──二四七上)。『中阿含經』卷三 [P274] 三『釋問經』(大正一•六三三上──下)。
註【39-033】『治禪病秘要法』(大正一五•三三三上以下)。
註【39-034】『長阿含經』卷一二『大會經』(大正一.八0上──八一中)。
註【39-035】『相應部』「道相應」(南傳一六上•一八0──一八二)。『雜阿含經』卷二八.二九(大正二•二0五中 ──下)。
註【39-036】如『雜阿含經』卷四八(大正二•三五0下)。
註【39-037】『長阿含經』卷六『小緣經』(大正一•三七中)。
註【39-038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三九『婆羅婆堂經』(大正一•六七四上)。
註【39-039】『長部』(一)『梵網經』(南傳六•六八)。
註【39-040】『長阿含經』卷一四『梵動經』(大正一•九四上)。
註【39-041】『中部』(一二)『師子吼大經』(南傳九•一一三──一一七)。『雜阿含經』卷二六(大正二•一八六下 ──一八七上)。『增支部』「四集」(南傳一八•一五)。『增壹阿含經』卷一九(大正二•六四五中── 下)。
註【39-042】『長阿含經』卷六『轉輪聖王修行經』(大正一•三九上)。
註【39-043】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(南傳七•六八──六九)。『長阿含經』卷二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•一 五中)。 [P275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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