妙雲集中編之三『唯識學探源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唯識學的確立,雖是西元四世紀的事情;但如要從歷史的見地,去考察它思 想的源泉,與發展中的演變,那就不能不從原始佛教研究起。不然,不但不能明 白它思想的來源,也不能從佛教的立場,給予正確的評價。 [P2]
佛滅一百年以後,佛教才開始顯著的分化。一般人,稱這分化了的佛教為部 派佛教,分化以前的佛教為原始佛教。原始,只是說這一期的佛教,在理論上、 制度上,不論那一方面,都比較要來得切近佛教的原始態。研究原始佛教,自然 要依據『阿含』和『毘奈耶』(律)。關於大乘經,有人主張一字一句,都是釋 尊親口宣說的。有人卻否認它,說它完全是後人假託的。在我看來,大乘經有演 繹整理的痕跡;說它全是後人的假託,卻未免有點過火。反之,現存的小乘經律 ,雖比較接近佛教的原始態,但也未嘗沒有相當的變化。
釋尊依自覺的境地,適應眾生的根機,用種種方便把它完美的表示出來。有 的為個人說,有的為大眾說,也有為諸天說,像這樣的經過了四十九年的教化, 它的遺教、景行,有誰能把它記得完全無缺呢?佛入涅槃以後,弟子們頓時失了 指導者。迦葉們為了要使佛法長在世間,不致於人去法滅,才共同結集佛法。這 個功績,當然是非常偉大。但這結集,時間只有三個月;參加結集的人數,又只 有五百(或說千人);並且還是偏於摩訶迦葉一系的。像這樣匆促的時間,和少 [P3] 數人的意見,想使所結集的達到滿意的程度,當然是不可能。它的遺漏與取捨的 或有不當,也可想而知。在結集終了的時候,就有人說「我等亦欲結集」,這很 可以想見當時情勢的一般了。那時的結集,不過是一人口中誦出,經大眾加以審 定,並沒有用文字把它寫成定本,經過展轉的口傳,也就難免漏落、錯誤和次序 的顛倒。「不見水潦鶴」的公案,豈不是大家很熟悉的嗎?佛經的正式用文字寫 出,在阿育王以後;所用的文字,又有種種的不同,彼此的取捨出入,可以想像 而知。何況那時的佛教界,早已染上濃厚的宗派色彩!為了適合自宗的理論,不 但經、律的字句有增減,就是經典的有無,甚至連經典組織的形式,也全部改觀 。在這樣的演變下,現存的小乘經律,能說它完全的代表佛教的原始態嗎?能說 它概括了釋尊一代的教法嗎?
大乘經,在佛滅三百年後,陸續的公開流行。像多聞部的分裂,就為了接受 一分大乘經。大乘經典的用文字寫出,是和小乘經(用文字寫出)不相前後的。 大乘思想有收攝在毘尼中的,雜藏中的,也有為在家眾說的,起初沒有被收入出 [P4] 家眾的公開結集裡,只在一人、一地中流行的。在開始公開流行時,有的信仰它 ,有的否認它,這只是一部分學者向來沒有傳承學習罷了。不能因此說它完全不 是佛法。不過、大乘有後人演繹整理的痕跡,其傳出愈後的,附會的成分,確乎 是很大的。
總之,釋尊說法,是適應眾生根機的,在說明的方便上,有千差萬別的不同 ;因之所開顯的意義,也就有淺深。最初是口口相傳,後來才用文字寫成定本。 釋尊的教法,有曾經公開結集的,那便是聲聞乘的經律。有是傳播於某一區域, 私相傳授,融入學者的整理與發揮,到後來才公開流行的,那就是雜藏(一部分 )和大乘經。因此,原始佛教的研究,不當偏取小乘,在思想上,早期的大乘經 ,是一樣的值得尊重。
唯識思想的源泉,應從『阿含經』去探索,因為四阿含是大小乘共信的,公 [P5] 開流行的時期也比較的早(『雜阿含經』是更古典的)。要從「四阿含」裡,抉 出唯識的先驅思想,這對於阿含思想的中心,有先加認識的必要。「四阿含」所 開示的法門,好像是很多,但自有一貫的核心,這便是緣起。緣起的定義,像經 上說:「此有則彼有,此生則彼生;此無則彼無,此滅則彼滅」。意思說:宇宙 、人生,要皆為關係的存在,無獨立的個體,因關係的演變分離而消失。佛法雖 以「因緣生」總攝一切,說明一切,但主要的是生命緣起。假使離此業果緣起, 泛談因緣所生,還是不能理解佛教真相的。整個佛法,可以分為流轉、還滅兩門 ;還滅、流轉,都建立在業果緣起的基礎上。「此有則彼有」,開示了生死相續 的因果法則,不息的在三界五趣裡輪轉,這就是雜染的流轉。「此無則彼無」, 是說截斷了生死相續的連繫,不再在三界中受生,這就是清淨的還滅。不但「阿 含」以緣起為中心,就是後代龍樹、無著諸大論師的教學,也不外此事,無非解 釋發揮這緣起流轉,和怎樣證得這緣起的還滅。
釋尊證悟了生命的實相,才從生死大海裡解脫過來。因內心悲願的激發,想 [P6] 把苦海中的一切眾生,都獲得同樣的解放,才大轉法輪。我們要正確認識佛法的 心要,那可以從釋尊自悟的聖境中去研究。釋尊常常把自己證悟的經歷,剴切的 說給弟子聽,像『雜阿含經』卷十二•二八七經──(大正藏編號)說:
「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,獨一靜處專精禪思,作是念言:何法有故老死有 ?何法緣故老死有?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,生有故老死有,生緣故老死 有。如是有、取、愛、受、觸、六入處、名色,何法有故名色有?何法緣 故名色有?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,識有故名色有,識緣故名色有。我作 是思惟時,齊識而還,不能過彼;謂緣識名色,緣名色六入處,緣六入處 觸,緣觸受,緣受愛,緣愛取,緣取有,緣有生,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。 如是如是,純大苦聚集。我時作此念:何法無故則老死無?何法滅故老死 滅?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,生無故老死無,生滅故老死滅。如是生、有 、取、愛、受、觸、六入處、名色、識、行,廣說。我復作是思惟:何法 無故行無?何法滅故行滅?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,無明無故行無,無明滅 [P7] 故行滅。行滅則識滅,……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。如是如是,純大苦 聚滅。我時作是念:我得古仙人道,古仙人逕,古仙人道跡。古仙人從此 跡去,我今隨去。譬如有人行於曠野,披荒覓路,忽遇故道古人行處,彼 則隨行。漸漸前進,見故城邑,古王宮殿、園觀、浴池、林木清淨。…… 我於此法,自知自覺成等正覺」。
釋尊自述它發見生死流轉和解脫生死的法則,就是緣起的起滅。不但釋尊如 此,過去諸佛,也沒有不經歷這緣起大道的。因此,緣起是法爾如是的,本然而 必然的法則,不是釋尊創造,只是釋尊的平等大慧,窺見生命的奧祕而加以說明 罷了。『雜阿含經』(卷十二•二九九經),正啟示這個思想:
「緣起法者,非我所作,亦非餘人作。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,法界常住 。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,為諸眾生,分別、演說、開發、顯示」。
釋尊體證了法爾如是的緣起法,又給弟子們解說。所以從緣起中心的見地考 察起來,可說整個佛法是緣起法門多方面的善巧說明。佛弟子,也沒有不從這裡 [P8] 得到悟證。或者以為佛說的法門很多,像蘊、處、界、諦……,為什麼偏取緣起 作中心呢?要知道,這些都是在說明緣起的某一部分,並不是離開緣起另有建立 。像五蘊,就是緣起名色支的詳細解說。眾生於五蘊「不知、不明(無明)、不 斷、不離欲」(愛),才流轉在生死裡。假使能「如實知、心厭、離欲」,便能 解脫。這樣去理解,佛說五蘊才有深切的意義。六處,是以六入支為中心來說明 緣起。『雜阿含經』的「六入誦」,詳細的說明內六入(六入)、外六入(名色 )、六識(識)、六觸(觸)、六受(受)、六愛(愛),它在開示緣起支,是 最明白不過的。六入,從認識論的見地,說明緣起的所以生起和還滅。特別注重 守護六根,在見色、聞聲的時候,不隨外境而起貪、瞋,以達到出離生死的目的 。界有種種的界,主要是六界,側重在種類與原因的分別。他本是緣起法的因緣 所攝;後代的阿毘達磨,「六種(界)緣起」,也還是連結著的。此外,像四諦 法門的苦、集,即是緣起的流轉;滅與道,即是緣起的還滅。四諦是染淨因果橫 的分類,緣起是從流轉還滅而作豎的說明。這僅是形式的差別,內容還是一致。 [P9]
不但『阿含經』如此,大乘經論的精髓,也還是以緣起為宗本的。『法華經 』的「無性,從緣起」,「是法住法位」。『般若經』的「菩薩坐道場時,觀十 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」。『解深密經』的以緣起因果為依他起,作為染淨迷悟的 所依。這些大乘經,都是以緣起為宗要的。大乘論方面,也大抵如此。特別是龍 樹菩薩的開示性空的緣起,反覆的讚揚緣起,說它是佛法的究竟心要。『中觀論 』的八不頌是如此,『六十如理論』也說:
「為應以何法,能斷諸生滅?敬禮釋迦尊,宣說諸緣起」! 『七十空論』也說:
「以諸法性空,故佛說諸法,皆從因緣起,勝義唯如是」。
從三乘聖者的自證方面看,從佛陀的言教方面看,從大乘論典方面看,處處 都足以證實緣起是佛法的心要。所以我說原始佛教的核心,是緣起。
緣起有十二支,是釋尊所開示的,這在佛教界早已成為定論。近人的『原始 佛教思想論』,開始提出不同的意見。對校漢文和巴利文的『阿含經』,發現漢 譯的『大因經』與『大緣方便經』,都具足十二支,而巴利文本卻只有九支和十 支。又見經中有「齊識而還」的話,所以說十二支的建立,是在佛陀的晚年。他 又根據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九十九的「大德說曰:舍利子隨觀緣起有十二支差別性 ,成阿羅漢」的記載,假定十二支的完成,出於舍利弗之手。這樣的推論,我是 不敢贊同的。假定這種推論是正確的,那末,更有充實的理由,可以證明釋尊最 初說法是二支、三支、五支,就是十支也是後起的。這當然是不正確的推論,與 他的最初十支說,同樣不能成立。要知道緣起主要的意義,在說明生命的連繫, 開示怎樣的逐物流轉,怎樣的依著自己所造的業因,感受應得的果報。至於緣起 支數的多少,可詳、可略、可開、可合,本不妨隨機而有差別的。像追述七佛成 [P11] 道所觀的緣起,五支、十支、十二支,都編集在『阿含經』中,究竟誰是原始的 ,誰是後人附加的呢?又像經上說「味著心縛」,也有五支、十支不同的記載。 這可見釋尊隨機說法的或開或合,與成立的先後無關。十二支說,確乎要比較圓 滿,所以古代的佛弟子,都依這十二支來講說。在十二支說普遍流行以後,對釋 尊詳、略、開、合說法的善巧,漸漸的被人忽略了。有人不了解這個意義,見到 經中有九支、十支,便把它補足成十二支,不知這是「畫蛇添足」。至於舍利弗 ,聽阿說示說因緣偈,當下證了初果;聽了佛和長爪梵志的說法,又證了羅漢。 這在經裡說得很明白,怎能影取論師的片文,假定緣起的十二支說,出於舍利弗 之手呢!
釋尊宣說緣起,既有詳略不同,那末要解說緣起,當然要注意到支數的多少 與含義的廣略,才能從比較的研究,見到思想的一貫。現在,為解說上的便利, [P12] 把它歸納作五支(三支)說,十支(九支)說,十二支說三類,再去分別的觀察 。
『雜阿含經』(卷十二•二八三、二八五、二八六經等),釋尊依愛、取、 有、生、老病死五支,說明逐物流轉與生死相續的連繫。這對於因集感苦的緣起 觀,可說已徹底的發揮了。其他的十支說,十二支說,只是進一步的去探索逐物 流轉的理由。現在先把每支的定義,和前後相互的關係,作一簡單的說明。
「老病死憂悲苦惱」,凡是眾生,誰也不能倖免。釋尊見到了老、病、死苦 ,才警覺出家。感到老死大患的逼迫,想找一種解決的方法,這便是釋尊出家的 動機之一,也是佛家思想的歸宿所在。所以,用現實的痛苦,作為觀察緣起的出 發點。要解除苦痛,須知苦痛的來源,這就要追尋老死的原因。老死是緣生而有 的。「生」,是說在魚、鳥、人、天等種種眾生中生。既受了生,那就必然要老 死。可是世間眾生,雖見到老死的可怕,卻都以為生是可喜,豈不近視到極點嗎 ?生,也有它的原因,就是有。「有」,一般都解釋做業,就是因前生所造的業 [P13] ,才會有此生生命的產生。但依經文看來,還有更主要的解說。經上說,有是欲 有、色有、無色有──三有,是能引發三有果報自體的存在。因三界趣生自體的 存在(如種子到了成熟階段),就必然有生老病死演變的苦痛。這樣,有不必把 它只看成業因。這在經裡,還可以得到證據。『雜阿含』(二九一)經,敘述了 愛、億波提,眾生所有種種眾苦的次第三支。億波提是取,取所繫著的所依名色 自體,正與有的意義相合。再像佛陀初轉法輪,說愛(取是愛的增長)是集諦, 也沒有明白的別說業力(『雜阿含經』是不大說到業力的,這應該怎樣去理解它 )。這不必說業力是後起的,是說愛、取支,不但指內心的煩惱,與愛取同時的 一切身心活動,也包括在內。這愛取的身心活動,即是未來苦果的業因,業力是 含攝在愛取支裡。眾生為什麼會有三界的自體呢?這原因是取。取有欲取、見取 、戒禁取、我語取四種。取是攝受執著追求的意義;因為內心執取自我(我語取 ),所以在家人執取五欲(欲取),出家人(外道)執取種種錯誤的見解(見取 ),與無意義的戒禁(戒禁取)。因種種執取的動力,而引發身、語、意的一切 [P14] 行動,不論它是貪戀或者厭離這個生命和塵世,都要招感未來三有的果報。取也 有因緣,是從愛著而來。愛是染著企求的意義,有欲愛、色愛、無色愛三種,就 是對三有而起的染著。這裡,我們要加以注意:煩惱很多,為什麼單說愛呢?經 中不常說「愛結所繫」嗎?我們起心動念,就在自我與認識的境界之間,構成了 密切的連繫。依自我生存的渴愛,積極追求塵世的一切,或消極的受環境的衝動 ,起貪、起瞋,甚至不惜生命的毀滅,企圖得到一種安息。眾生身、語、意的一 切動作,沒有不依染著三界自體與塵世為關鍵的。眾生生死的動力,就在此。愛 與取,是量的差別,質的方面是相同的。為要表示從愛染到身、心種種活動的過 程,才立這愛取二支。『長阿含』第十卷的『大緣方便經』,曾對二支有詳細的 說明,它說:
「阿難!當知因愛有求,因求有利,因利有用,因用有欲,因欲有著,因 著有嫉,因嫉有守,因守有護,由有護故有刀杖諍訟,作無數惡」。
經文的描寫,雖有點過於瑣碎,但委曲說明依愛取而起惡心,為貪、瞋、慳 [P15] 吝的根本,為一切惡行的動力,是非常親切、明顯。這樣,愛緣取,取緣有,有 緣生,生緣老病死憂悲苦惱,這逐物流轉的緣起觀,敢說已經說明了苦集二諦的 主要意義。
一、依胎生學為基礎的觸境繫心觀:有時釋尊依識緣名色乃至生緣老死的十 支說,說明緣起。十支說的要義,是在逐物流轉的基礎上,進一步的說明觸境繫 心的過程。這又可以分為兩類:一、依胎生學為前提,二、依認識論為前提。第 一類,像『中阿含』第二十四卷的『大因經』。經中把六入支含攝在觸支裡,名 義上只有九支。雖趙宋施護異譯的『大生義經』具足十支,但從各方面考察,九 支是本經原始的真相。理由是:一、『長阿含』第十卷的『大緣方便經』,也是 佛為阿難說的;只要彼此對照一下,就可以知道這是一經兩編。在『大緣方便經 』裡,總標雖有十二支,而在一一解說的時候,也只有九支。二、後漢安世高譯 [P16] 的『人本欲生經』,是『大緣經』的異譯,也只有九支。三、『大緣經』的巴利 文本,也只有九支。四、有部論典,凡是說到『大緣經』的,也一律是九支。這 樣,就依九支來解說。
生死流轉,確是依染著生命塵世的渴愛為原因的。但愛是心所之一,它的生 起和活動,也不能無因。考慮到愛的因緣,就發現了受。「受」,是心的領納作 用,有樂受、苦受、捨受三種。在觸對境界而生了別認識的時侯,在心上現起所 知意像的時侯,必然帶有一種情緒──隨順,或者違反自己的意樂。這或順或違 的欣喜,憂戚的情緒,就叫受。這受要依感覺才能引發,所以受又依六入觸為緣 而生。「六入觸」,就是依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取境的六根,而生起眼觸、 耳觸到意觸。這六觸,可說是認識作用的開始。六入生起覺觸,一定要有所觸的 對象,因此,六入觸又以名色為因緣。「名色」的色,是色蘊;名是受、想、行 、識四蘊。這五蘊──名色,可以總攝一切精神與物質。名色是六入觸所取的, 所以是認識的對象。緣名色有六入觸,緣觸有受,緣受有愛的四支,說明了觸境 [P17] 繫心的過程。名色、是認識的對象。六入觸,是以感覺的機構作關鍵,讓客觀的 名色反映到六根門頭來;六根攝取名色的影像,生起主觀的感覺,才成為認識。 這認識,因受名色的波動,泛起了欣喜憂戚的情緒。到這裡,因味(受)著對象 ,被環境的束縛轉移,不得自在。愛呢,因內心苦樂的繫著,開始用它主動的姿 態,對生命塵世而傾向、戀慕。追逐外境的形勢,已像四河入海一樣,唯有一直 向前奔放。不是大力龍王,有誰能使它反流呢!實際上,外境並沒有繫縛內心的 力量,完全是因內心的味著、染愛,才自己鎖縛著自己。觸境繫心的緣起觀,到 此可以告一段落。
進一步觀察:名色要從識而有,所以說「識緣名色」。但識也還要依託名色 才能存在,所以又說「名色緣識」。識與名色,相依相緣而存在;『雜阿含經』 (卷十二•二八八經),曾用束蘆的比喻,說明它的相互依存性:
「譬如三蘆立於空地,展轉相依而得豎立。若去其一,二亦不立;若去其 [P18] 二,一亦不立;展轉相依而得豎立。識緣名色,亦復如是,展轉相依而得 生長」。
識與名色的相互依存關係,不是站在認識論的立場,說明有主觀才有客觀, 有客觀才有主觀。依經文看來,釋尊的本意,是從探索認識活動的根源,觸發到 生命相依相持而存在的見地。名色,確乎可以概括內外一切的物質與精神,概括 認識的一切對象,但經中每每用它代表有情身心組織的全體。這正和五蘊一樣, 它能總括一切有為法,經中卻又常把它解說為有情組織的要素。名色既是有情身 心組織的總名,當然要追問它從何而來?從父精母血的和合,漸漸發達到成人, 其中主要的原因,不能不說是識。識是初入母胎的識,因識的入胎,名色才能漸 漸的增長、廣大起來。不但胎兒是這樣,就是出胎以後少年到成人,假使識一旦 離身,我們的身心組織立刻要崩潰腐壞。這是很明顯的事實,所以說名色以識為 緣。再看這入胎識,倘使沒有名色作它的依託,識也不能相續存在(沒有離開物 質的精神),也不能從生命的潛流(生前死後的生命),攔入現實的生命界。這 不但初入胎是如此,就是少年、成人,也每每因身體的損害,使生命無法維持而 [P19] 中夭,所以又說「名色緣識」。這識與名色的相互關係,正像『大緣方便經』所 啟示的:
「阿難!緣識有名色,此為何義?若識不入母胎者,有名色不?答曰:無 也。若識入胎不出者,有名色不?答曰:無也。若識出胎,嬰孩壞敗,名 色得增長不?答曰:無也。阿難!若無識者,有名色不?答曰:無也。阿 難!我以是緣,知名色由識,緣識有名色。我所說者,義在於此。阿難! 緣名色有識,此為何義?若識不住名色,則識無住處;若無住處,寧有生 老病死憂悲苦惱不?答曰:無也。阿難!若無名色,寧有識不?答曰:無 也。阿難!我以此緣,知識由名色,緣名色有識。我所說者,義在於此」 。
識與名色,是同時相依而共存的,經文說得非常明白。名色支中有識蘊,同 時又有識支,這二識同時,似乎不是六識論者所能圓滿解說的。後來大乘唯識學 的結生相續,執持根身,六識所依的本識,就根據這個思想,也就是這緣起支的 [P20] 具體說明。認識作用,要有現實生命靈活的存在作根據,所以在觸境繫心以後, 更說明了生命依持的緣起觀。
二、依認識論為基礎的觸境繫心觀:純粹從認識論的見地,說明觸境繫心的 十支說,像『雜阿含經』(卷十二.二九四經)。凡是說識支是六識的,也可以 參考。因為入胎識是不通於六識的;說六識,一定是指認識六塵境界的了別識。
受緣愛、觸緣受,與上面所說相同。觸是認識的開始,就是感覺。感覺的發 生,要依感覺機構的活動,所以觸是以六入為緣的。雖然、六入的存在,並不因 認識的生起而有。但六入不是我們現量能夠了知,要依客觀的名色反映而引起認 識作用,才能比量知道,所以六入是以名色為緣。所認識的名色,不能離開能知 的六識而知它的存在。我們所認識的一切,沒有不經過認識而能知它的形相。簡 單的說,離去主觀的認識,客觀的存在是無意義的。因此,名色要依識為緣。依 認識論的見地,說明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的次第,受了形式上的拘束,意義不大 明顯。假使能從佛教認識論的見解,作較自由的觀察,那可以說識支是識,名色 [P21] 支是境,六入支是根,因這三者的和合便能生觸。在觸支以前,建立識、名色、 六入三支,不外乎敘述構成認識的條件。又依『雜阿含經』「內有此識身,外有 名色,此二因緣生觸,此六觸入所觸」看來,識與名色,是主觀客觀的對立,經 過感覺機關六入的聯合,才能生觸,觸是認識作用的開始;識是有認識作用的心 識當體。總之,「二和生識,三和合觸」,是佛教的常談。用它來配合緣起支的 次第,形式上總難免有些參差。倘能從多方面去解釋它,這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 四支的意義,也就顯而易見了。
緣起觀中說明最詳備的,佛弟子最常用的,形成緣起論標準的,那要推十二 支。十二支,是在十支以上,再加無明與行。行、是行為,經裡說是身行、口行 、意行,或者是罪行、福行、不動行。前者是依行為活動所依據而分判的;後者 是從倫理和它的結果來分類的。上面說的識支,或者最初入胎識,或是對境覺知 [P22] 的六識。但識為什麼會入胎?為什麼入此胎而不入彼胎?為什麼在這有情身上起 滅而不在另一有情身中?要解釋這些,所以又舉出行緣識。意思說:這是前生行 為的結果,因前生行為所創造,所準備的生命潛流,得到了三事和合的條件,新 生命就瞥然再現。依止過去行業的性質,自己規定和再造未來的身分;又依所招 感的根身,才現起了能知的六識。若再進一步探求行業的因,就發見了生死的根 本──無明。無明、就是無知。但它不是木石般的無知,它確是能知的心用,不 過因它所見的不正確,反而障礙了真實的智慧,不能通達人生的真諦。無明、是 從它不知與障礙真知方面說的;若從它所見的方面說,就是錯誤與倒執。因不真 知的無知倒執,愛、見、慢等煩惱,就都紛紛的起來,發動身、口、意或善、或 惡的行為。生死的狂流,就在這樣的情形下,無限止的奔放。有人把無明看做蒙 昧的生存意志,不如說它是根本的妄執。釋尊勘破生命的大謎,無明滅而生起了 慧明,才能離欲解脫,成為一切智者。一切大小學派,都承認解脫生死,不單是 厭離生存就可以達到目的,必須獲得息除妄執的真智慧。解脫的方法既然是這樣 [P23] ,那繫縛生死的根本──無明,自然也就在真慧的對方,不應說它單是生存的意 志。愛、取、固然是流轉的主因,但生死的根本卻在無明;這好像蒸汽能轉動機 輪,而它之所以有這推動的力量,還依賴著煤炭的蒸發。
從生命相互依存的見解去考察,發見了識和名色,是展轉相互為緣而存在的 。觀察到識支,可說已經圓滿,經裡也曾說「齊識而還,不復能過」。但是,假 使把識看成生死的根本,那決不是釋尊所許可的。嗏啼比丘受佛的呵斥,也就在 此。所以,在生命依持以上,更說明了生死本源的緣起觀。
從上而看來,五支、十支、十二支,是由簡略而到詳細。好像簡略的沒有說 得完美,而詳細的不但完備,而且還能夠包含簡略。只要比較對照一下,就很容 易生起這樣的見解。 [P24]
圖片 逐物流轉──老病死← 生← 有← 取← 愛─────┬──五支說 │ 觸境繫心─┬愛← ── 受← 觸← 六入← 名色 ───┐└┐ │ ┌─┼─┼─十支說 生命依持─└名色←→識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│ │ └┐└┐└┐ 死生本源← 識← 行← 無明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┴─┴十二支說
其實不然。詳細的並沒有增加,簡略的也並無欠缺。像五支,在形式上,好 像有些欠缺;但體察它的意義,還是具足十支的,如『雜阿含』(卷十二•二八 三經)說:
「若於結所繫法(二八五、二八六經,作「於所取法」,都是指十二處說 的),隨生味著,顧念心縛則愛生;愛緣取……」。
在五支以前,說到「結所繫法」;這結所繫法,就是內六入,與外六入(見 『雜阿含』卷九•二七九經)。又說到「隨生味著」,這味著就是受。說到「顧 念心縛」,這心就是識。這樣看來,五支與十支,豈不是同其內容而沒有什麼增 減嗎?十支與十二支,也不過三世兩重因果,與二世一重因果的差別。緣起觀的 [P25] 目的,在說明前生和後生,因果相續的關係;至於三世、二世,倒並不重要。雖 然說生死的根源在無明,其實無明早就含攝在十支中的觸支裡。觸有種種的觸, 而緣起中所說的是無明觸。因無明相應的觸,所以對所取的境界不能了知;不了 知無常、苦、空、非我,不了知三寶、四諦,不了知善惡業果,所以起了味著( 受);因味著才生愛、生取。十支說中的識、名色、六入,是構成認識的條件, 觸才是認識的開始。這認識有著根本的錯誤,因以引起了觸境繫心的緣起。也就 因為這點,十支說談到還滅的時侯,每不從識滅則名色滅說起,卻從觸滅則受滅 開始。經裡所說的觸緣受,指以無明觸為認識的開始說的,不是說有觸就必然的 生受、生愛。不然,佛教應該和外道一樣,把眼不見色、耳不聞聲作為解脫。因 為一有認識,就成為生死流轉的主因呀!
再把惑、業、苦的開、合、隱、顯,總說一下:十支說的無明,隱在觸支裡 ,並不是以愛支、取支為無明的。十二支說的無明,雖說可總攝過去世的一切煩 惱,但建立無明的本意,主要在指出生死根本的迷昧無知:愛取不是無明所攝, [P26] 卻是攝在行支裡。上面曾經說過:有支,不必把它看成業因,業是攝在愛取裡; 這是以愛、取支攝業。行支是身、口、意,或罪、福、不動,愛、取就攝在行支 裡,這是以業攝愛取。行支可以含攝愛、取,有經論作證。像『雜阿含經』(卷 十二•二九四經)說:
「愚癡無聞凡夫,無明覆,愛緣繫,得此識身。內有此識身,外有名色, 此二因緣生觸。此六觸入所觸,愚癡無聞凡夫,苦樂受覺因起種種。…… 彼無明不斷,愛緣不盡,身壞命終,還復受身」。
「無明覆,愛緣繫,得此識身」,這在『阿含經』是隨處可以見到的。這就 是無明、行、識三支的次第。行是「愛緣繫」,只要比較對照一下,自然可以明 白。又像『雜阿含經』(卷十三•三0七經)說:
「諸業愛無明,因積他世陰」。
這與無明所覆,文義上非常接近。『俱舍論』卷二十,也曾引過這個經文, 但它是約業、愛差別的觀點來解說。像成實論主的意見,(表)業的體性是思, [P27] 思只是愛分,不過約習因方面叫它煩惱,從報因方面叫做業。經典裡,往往依起 愛必定有業,造業必定由愛而互相含攝著。四諦的單說愛是集諦,理由也就在此 。又像「殺害於父母」的父母,是密說無明與愛為後有之因。『法蘊足論』,也 還說行支是「愛俱思」。這都可證明原始佛教的愛與業,是可以相攝的。後代論 師,偏重在形式上的惑業分別,只說愛取是惑,不知業也攝在愛、取裡,反而把 有限定在業的意義上。以為行只是業,不知它總攝著愛、取,反而說愛、取支是 無明所攝。望於過去的無明行,而說觸受是現果,不知觸受正是逐物流轉的前提 ,無明正隱在觸支裡。自從十二支的三惑、二業、七苦說判定以來,釋尊開合無 礙的本義,早就很難說的了。 [P28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