妙雲集中編之三『唯識學探源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業力是佛法中最主要的論題。眾生種種的差別,獲得自身行為應得的結果, 都建立在業力上。初期的佛教,因業力已普遍的受人信仰,所以多說明業力的必 然受果與業用的差別;對於業力的體性與怎樣存在,反而很少解說。佛弟子在自 行化他的要求上,不能不討論業的體性與怎樣的存在;業力也就理論化,展開了 各家各派的解說。一直到現在,業力還需要深刻的研究。它的因果(異熟)必然 [P146] 性,還需要再確立。
業,雖剎那間過去,而招感後果的力用還是存在。這「業力的存在」,是身 口行為所引起的,是生起後果的功能。業力的存在,就是動力的存在。在這些上 ,它與種子或熏習,比細煩惱與種習的關係更密切。可以說,業力生來就含有種 子的意味。我們只要稍微考察一下各派關於業力存在的說明,就很容易看出它是 怎樣的向種子說前進。像『楞伽經』的「業相」與「心能積集業」的業,簡直就 是種子的異名。要研究種習,是不能忽略業力的。
一、薩婆多部的無表色 薩婆多部的見解,業有身、口、意三種。意業是思 心所,因思心所所發動引生的形色、言語,叫做身表和語表,這都是色法。身表 與語表業,剎那引起另一種不可表示,沒有對礙的色法,叫無表色,就是無表業 (依欲界說)。這無表色,是從四大所造,也有善與不善兩類。無表色的教證, [P147] 雖然很多,但主要是業力的相續增長。身表、語表,是剎那滅而間斷的,意業也 是三性不定的,但業力卻是相續的,像經上說(轉引『俱舍論』卷十三):
「成就有依七福業事,若行、若住、若寐、若覺,恆時相續,福業漸增, 福業續起」。
這可以看出有某一類法(業力)在相續如流。佛曾說過「無表色」,雖然各 家的解說不同,但因表色而引起的潛在業力,稱為無表色,確也非常適宜。
二、經部的思種子 從有部流出的經部譬喻師,對業力的見解,和有部不同 。『大毘婆沙論』(卷一百二十二)說:
「譬喻者說:表無表業,無實體性」。
身表、語表與無表色,它都認為不是真實的。形色是依顯色的積聚而假立的 ;能詮的語聲,一剎那不能詮表,多剎那相續也就不是實有。無表色,是「依過 去大種施設,然過去大種體非有故」,也不是實有。它雖承認表無表色的名稱, 卻不許它是業的實體。那末業是什麼呢?『大毘婆沙論』(卷一百十三)說: [P148] 「譬喻者說:身、語、意業,皆是一思」。
『婆沙』卷十九的「離思無異熟因」,也是這個意義。『俱舍論』卷十三, 『順正理論』卷三十四,都有譬喻者的業力說。大意說:考慮、決定時的「思維 思」,是意業。因「思維思」而引起的「作事思」,能發動身體的運動,言語的 詮表。這動身發語的「作事思」,是身業與語業。身體的運動與言語的詮表,只 是思業作事所依的工具。這還在三業方面說,談到無表業,譬喻論者只說成就。 後代經部,說是因思心所的熏習,而微細相續漸漸轉變。簡單的說,無表業是微 細潛在相續的思種子。它與有部對立起來,有部說是無表色,它卻說是種子思。
三、成實論的無作業 從經部流出而折衷大眾分別說系的『成實論』,它的 三業說,與經部沒多大出入,無表業卻有不同的見地。『成實論』(卷七)說:
「從重業所集名無作(無表),常相續生,故知意業亦有無作。……何法 名無作?答曰:因心生罪福,睡眠悶等是時常生,是名無作。……意無戒 律儀,所以者何?若人在不善無記心,若無心,亦名持戒,故知爾時有無 [P149] 作。不善律儀亦如是。問曰:已知有無作法非心,今為是色?是不相應行 ?答曰:是行陰所攝。……色聲香味觸五法,非罪福性故。……又或但從 意生無作,是無作云何名色性?有無色中亦有無作,無色中云何當有色耶 」?
它說意業也有無表。它否認無表業是色法,主要是因為無色界中也有無表業 存在。心是那樣忽善、忽惡、忽有、忽無的,又怎能說業力是心呢?因此,它把 無表業攝在不相應行中。成實論主,雖建立了潛在的業力,但對其它的色法、心 法,沒有像經部那樣建立種子。這點,與『成業論』所說的不失,增長論者的意 見相近。『成業論』說:
「由善不善身、語二業,蘊相續中引別法起,其體實有,心不相應行蘊所 攝。有說此法名為增長,有說此法名不失壞。由此法故,能引當來愛非愛 果」。
不失與增長,『順正理論』卷十二、三十四、五十一,雖都把它看為與種子 [P150] 異名同實的東西,但依『成業論』看來,也還是局限在業力方面,與成實論師一 樣。
四、大眾分別說系的成就與曾有 大眾部他們的意見,無表色既不是業,也 不是瑜伽師所說的定自在色。『成唯識論述記』(卷二)說:
「若大眾、法密部,別立無表色,謂身勇身精進;上座胸中色法,亦法處 攝」。
他們既不許無表色是潛在的業力,那怎樣解說業力的存在呢?『大毘婆沙論 』(卷十九)說:
「或復有執唯心心所有異熟因及異熟果,如大眾部」。
招感異熟果的業因,大眾部規定為心心所的功能。大眾部的潛在的業力,建 立在心心所法上,是可以推想而知。它與譬喻者的「離思無異熟因,離受無異熟 果」,都把業因業果歸結到心上,這實在是唯識思想一個重要的開展。但大眾的 「唯心心所有異熟因及異熟果」,或許是比較後起的。在相傳目犍連子帝須所撰 [P151] 的『論事』裡,大眾部主張「聲是異熟果」,「六處是異熟果」,就和『婆沙』 的「唯心心所有異熟果」不同。它與正量部同樣主張「表色是戒」,「戒非心法 」,「戒得後自增長」。但大眾的相續不失招感異熟的業力,並不就是表色。這 不但大眾系如此,化地、(分別說系)正量也都是這樣。『論事』說正量部與化 地部,和大眾末派的案達羅學派,都說「身語表色是善不善性」。正量、化地又 說「身語表色,同能引思有善不善性」。表色是戒善(或惡),因表色引起與思 相應的善不善心心所,方是善業和惡業(但這還是現行的,不是潛在的)。像『 顯識論』說:
「正量部戒善,生此善業與無失法俱生。……業體生即謝滅,無失法不滅 。……善是心相應法,故生而即滅;無失非心相應法,故不念念滅」。
大眾分別說系,雖沒有像正量部那樣的建立不失法,但它善惡業剎那過去, 業力也並不消失,這叫「曾有」、「成就」。大眾、分別說系是過未無體論者, 它說過去的業,是曾經現有的東西;它雖滅了,卻成就在眾生的相續中。意思說 [P152] ,眾生沒有離卻這業力的影響,但過去所造的業,不能說它還是現實的。這等於 說過去的善惡業,轉化為潛力的存在,不離眾生的身心相續中。在種子思想沒有 被明確揭示出來以前,二世(過未)無的學者,都用這個理論建立前後因果的關 係。『成實論』(卷三)二世無家說:
「是業雖滅,而能與果作因,不言定知(知過去業),如字在紙。罪業亦 爾,以此身造業,是業雖滅,果報不失」。
他們明白的表示:過去業是滅了,不能說它實有。業與身心相續的關係,像 記載事件在紙上一樣。事件雖然過去,檢閱簿藉以及券約,作事者依然負有券約 上的義務。這樣,業雖然滅去,但此身心相續,還受有過去業力的影響,還能引 起未來的果報。二世無者的「如字在紙」,與正量部的不失法,是同樣思想的產 物。經部的種子說,說明上比較進步些,內容也還是相同。不過,所取的譬喻不 同,一個是如字在紙,一個是如種生果。在比較研究所得的結論,種子說,是二 世無的必然結論。 [P153]
曾有與成就,『中論(業品)疏』曾說:
「僧祗、曇無德(法藏)、譬喻,明現在業謝過去,體是無,而有曾有義 ,是故得果」。
曾有,是說它曾經是現實的;成就是說它現在還有關係,還有它力量的存在 。成就與「得」相近,但二世無家沒有把成就看成別有一物。譬喻者,依「眾生 不離是法」而假立的;曇無德部說「心不離是法」。那在建立成就的意見上,也 有依眾生、依心的二派。
五、正量部的不失法 三世實有者,沒有考慮業力怎樣存在的必要,因為滅 入過去,業還是存在的。他們要討論的,是業入過去以後,怎樣與有情身心相續 發生連繫。因了係屬有情的要求,建立了心不相應行的「得」。薩婆多和犢子系 ,都是這樣的。但一經研求,一一法有一一法的「得」,「得」也還有得它的「 得得」,法前、法後、法俱,成為最瑣碎、最困難的論題。業力,因了得的力量 ,總算在沒有感果,業得未離以前,還是屬於有情。 [P154]
正量部,在「得」以外,又建立了一個不失法。它用債券作比喻,像『顯識 論』說:
「正量部名為無失,譬如券約。故佛說頌:諸業不失,無數劫中,至聚集 時,與生眾報」。
正量部的不失法與得,在『顯識論』裡,是被看作種子的。正量部的『二十 二明了論』,也認為得與不失有同樣的意義。凡是攝屬有情的一切法,都有得, 但不失法卻只限在業力方面。善惡業生起的時侯,就有得與不失法跟著同起。得 的作用,在係屬有情;不失卻是業力變形的存在。這樣,不失法與有部的無表色 ,經部的思種子,意義上非常的接近。正量部主張表色是戒,沒有建立無表業。 在它的意見,表色引生善惡業,業剎那過去,而還有感得未來果報的力量,這就 是不失法。不失法與善惡業同時生起,但不像業體的剎那滅,要到感果以後才消 失,如『隨相論』說:
「業體生即謝滅,無失(不失)法不滅,攝業果令不失。無失法非念念滅 [P155] 法,是待時滅法,其有暫住義,待果生時,其體方謝」。
不失法的暫住不滅,依真諦三藏說:「是功用常,待果起方滅,中間無念念 滅」,出『中論(業品)疏』。這點,與無表色、種子思,都不相同。不失法雖 與業俱生,並且是「攝業果令不失」,但它本身不是業,不是善、惡,是心不相 應行的無記法,它只是業力存在的符號。『中觀論』(卷三),曾敘述不失法而 加以批評說:
「不失法如券,業如負財物,此性則無記,分別有四種。見諦所不斷,但 思惟所斷,以是不失法,諸業受果報」。
依『明了論』的解說,這無記是自性無記。它不是善、惡,與唯識學的種子 是無記性,也有共同的趨向。「分別有四種」,青目釋為三界繫及不繫。假使不 失法是通於無漏不繫的,應該不單是思惟所斷,還有一分是不斷的。正量學者, 不致於有這樣粗淺的矛盾。『隨相論』也明白的說:「若無漏善不能得果,無有 無失法與善俱生」。但思惟斷,但三界繫,是確然明白無可猶疑的。「分別有四 [P156] 種」,怕不是繫與不繫吧!
把上面所說的總結起來看,「無表色」、「種子思」、「無作業」、「增長 」、「不失」、「曾有」,這一切一切,都在說身語動作以外,引起業力的存在 。這存在,是微細而潛在的,相續不斷的,未來的果報是由它引起的。不論它名 稱是不是種子,已一律具有種子或熏習的含義。不過,種子攝藏在細心裡,這要 到大眾、分別說、譬喻它們,才有這種傾向;因為業力的存生,就在眾生的心中 。
關於「業力存在」的體性,有部是「無見無對」的色法;經部是思上的功能 ;成實、正量、大眾它們是心不相應行,但又有有別體、無別體的二派。有部把 潛在的業力,看成色法,確有極大的困難。色的定義,是變壞或變礙,無表色對 這兩個定義,都不見得適合。色法的定義,本是依據常識的色法而建立的,把這 [P157] 定義應用到能力化的細色,自然要感到困難。這正像一般哲學家的唯心唯物的心 、物定義,往往不是常識的心、物一樣。經部說業力是思心所的種子,雖說它「 此無別體」,「此不可說異於彼心」,到底業力沒有能緣覺了的心用,不能適合 心法的定義。這樣,還是放在心不相應行裡,但非色非心的又是什麼呢?
我以為,潛在的業力,是因內心的發動,通過身語而表現出來;又因這身語 的動作,影響內心,而生起的動能。它是心色為緣而起的東西,它是心色渾融的 能力。最適當的名稱,是業。身表、語表是色法,因身語而引起的潛在的動能, 也就不妨叫它無表色;至少、它是不能離卻色法而出現的。不過,有部把它看成 四大種所造的實色,把它局限在色法的圈子裡,是多少可以批評的。潛在的業力 ,本因思心所的引發而成為身口顯著的行為;又因表色的活動,引起善不善的心 心所法,再轉化為潛在的能力。叫它做思種子,或心上的功能,確也無妨。不過 ,像經部那樣把業從身、語上分離出來,使它成為純心理的活動,規定為心上的 功能。唯識思想,誠然是急轉直下的接近了,但問題是值得考慮的。 [P158]
不相應行,不離色心,卻也並不是有觸對的色法,能覺了的心用,可說是非 色非心即色即心的。釋尊對心不相應行,很少說到它,它在佛學上,是相當暗昧 的術語。部派佛教開展以後,凡是有為法中,心、心所、色所不能含攝的,一起 把它歸納到不相應行裡。大眾系的隨眠、成就,正量的不失法,有部的得和命根 ,成實論主的無作業,這些都集中到心不相應中來,它成了佛家能力說的寶藏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