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妙雲集中編之四『性空學探源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 第三項 法體假實

 第一目 過現未來

  說明過現未來三世有無的問題,須先知道佛法中對於時間與法的關係,最初 有著兩派主張。從後代一切大小學派看來,時間是依法之流動建立的,離法之外 ,並沒有時間的別體單獨存在。但是古代的分別論者及譬喻論師曾有過時間別有 實體的主張。如『婆沙』卷七十六及一百三十五說:

  「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:世體是常,行是無常。行行世時,如器中果從 此器出轉入彼器。……為止彼意,顯世與行,體無差別。」 他們主張時間(世體)是常住的,固定的。諸法(行)是無常的,流動的。諸法 的流動,是在固定的時間中流動著,如像果子的從這盤子(未來)到那盤子(現 在)的情形一樣。西洋哲學中也有著相同的思想,他們說,時間是個架子,宇宙 萬有的活動就是在時間架子中活動。這種思想,後代的佛法中是沒有了,大家都 [P184] 把時間放在分位假立的不相應行裡,不會認為有實在體。我們現在討論過現未來 的有無問題,是討論法的有無,不是討論時間本身的有無。

  最初主張過未無體的是大眾系,接著是上座分別說系,後來一切有系的經部 師也採用了。主張三世實有的為說一切有部、犢子本末五部、化地末計,及案達 羅學派。思想上主要的是過未無與三世有的兩大陣營(雖然也有其他小派)。兩 家的諍辨,相當的熱烈,詳見『成實論』二世有無品,『俱舍論』卷二十,『順 正理論』卷五十、卷五十二等。

  時間本是很難了解的問題。對於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,有兩種觀念。一種從 過去看到現在,看到未來,如我們常人一樣,這是相續論。另一種則從未來看到 現在、到過去;不是在相續相上說明,而是從一一法的剎那上說的。剎那與相續 ,本是時間的兩面。時間,一面是不斷長流的相續相,一面在相續流中也可以分 析為年月日等階段,分析到最微細的單位,就是剎那。時間,本就含有相續性與 可分性的兩面。在法的剎那單位上,考慮其未生以前是如何,是否有所存在?滅 [P185] 了以後又如何,仍然存在沒有?對未生已滅之有與無,各有所側重,於是學派中 就有了過未無體與三世實有的兩大陣營。

  且先一說有部的三世實有論。在有部基本的假實分別中,相續是無自相的假 和合用;要說有實體,則必是在最短時間的剎那上安立的。進一步探討這剎那法 未生之前、已滅之後是否存在呢?有部的答覆是實有存在的,只是缺乏作用而已 。這是他著名的三世實有論。本來,釋尊說法,是三世平等觀的,並不曾強調現 在;教誡弟子們不要愛取執著,則說三世都不要愛取;不要「顧戀過去,欣求未 來,耽著現在」,是根本聖典中處處可見的文句,這充分表現了三世平等的思想 。所以,三世實有,或許還是接近如來本教的,在原則上是可以接受的。薩婆多 部的學者,直承這個思想而加以理論的考察,避棄了相續關係,在剎那上建立起 肯定的三世實有論。其理由,可以歸納為三點來說明:

  一、有當果故:有部學者在因果論上考察,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,現在法剎 那過去,不能說就沒有了;沒有,怎樣可以感果呢?經上曾說,過去滅壞而非即 [P186] 無。所以,過去法是應該有的。過去既有,未來自也可以例推是有。二、必有境 故:有部以為認識是要有實在對象的;那麼,過去與未來的法,都是可以認識到 的,必定是有實在性的。這是從認識論上考察而建立的,後代側重這認識論上的 理由,但這卻不是三世實有論的出發點,因果論的考察才是更基本的。這二種理 由,詳見『俱舍論』卷二十,現在不去詳引了。三、自性有故:『瑜伽師地論』 卷六破十六種異計,其第三種為實有去來論,是意指薩婆多部在內的。論中敘其 去來實有的理由云:

  「若法自相安住,此法真實是有;此若未來無者,爾時應未受相。此若過去 無者,爾時應失自相。若如是者,諸法自相應不成就,由此道理,亦非真 實。」 有部的意思說,凡是有自相安住的法,則是真實有的;凡實有的法,必定是自相 安立的;自相安立的,就應該能夠獨立存在,必非由於某些因緣的和合而有,因 緣的離散便無。所以只要是自相安立的法,則不但現在是有,未來過去也還是有 [P187] 的,至於從未來到現在「本無今有」的生,與從現在到過去「有已還無」的滅, 這生滅現象,只是和合相續的假像;那一一法的自相真實有,是沒有這有無生滅 的現象的。所以他雖安立三世,而認為諸法在三世中是平等皆有的。雖有這三種 理由,總其主要點,一面在時間上側重到剎那單位上,一面在考慮過未因果的建 立;於是堅樹他的三世實有論。

  實有存在的都是法法恆住自相,沒有「本無今有有已還無」的三世可說。然 則如何建立三世的差別呢?『俱舍論』中雖敘有四家之說,但大體上都不許實法 上有「本無今有」之生,「有已還無」之滅;生滅只是世俗假名,非勝義有;三 世差別都是在法的作用,法的相續流布上建立的。同時,假必依實,用不離體, 作用還是有其真實;所以也不同三世假有論者的說法。『順正理論』卷五十二、 『顯宗論』卷二十六云:

  「約作用立三世有異:謂一切行作用未有,名為未來;有作用時名為現在; 作用已滅名為過去;非體有殊。此作用名為何所目,目有為法引果功能, [P188] 即餘性生時,能為因性義。」 在『婆沙』裡並未分辨功能與作用的不同。不過,為了要說明過去未來法非毫無 作用,但又與現在法的作用不同,故別為二:一、在種種因緣和合下發現的引生 自果的力量叫作用,唯屬現在的。二、其他種種引生他法的力量叫功能,通於過 未。如是,依此作用的未生名未來,正生名現在,巳滅名過去,建立起三世的差 別;而真實的法體,則仍舊是恆住自性三世一如的。在這裡,假使有人詰問他法 體與作用的關係如何?是一呢還是異呢?正理論主歸結到不一不異;如卷五十二 中說: 我許作用是法差別,而不可言與法體異。……法體雖住,而遇別緣或法爾 力,於法體上差別用起,本無今有,有已還無,法體如前自相恆住。…… 體相無異,諸法性類非無差別,體相性類非一非異。

  在三世假實的諍辨,古代有一種很特殊的思想值得注意。如『婆沙』卷十三 說: [P189] 「有說過去未來無實體性;現在雖有,而是無為。」 這是一家過未無體論者,只許現在有;但又不同經部的現在有為法有,而主張現 在法是無為的。『異部宗輪論』裡說大眾分別說系主張「現在無為是有」,平常 總解釋為現在法與無為法是有。除此,漢地所傳、錫蘭所傳的聲聞學派中,都未 聞此說。若照『婆沙』看來,『宗輪論』文應解釋作現在法就是無為,而且是實 有的。只因資料缺乏,不能詳為考訂。不過,這思想在後代大乘裡是充滿了的; 一切法是念念恆住如如不動,沒有過未差別,就在當下把握。至於我們平常感覺 到的從未來到現在,從現在到過去的無常生滅,只是法的假相,不是真實。這思 想或是大眾系的;它比過未無而現在有為派,更能接近有部的見解。有部說:一 切法三世恆住,只在作用上分別過現未;此一派說:凡是實在的,都在當下法體 恆存,根本沒有三世差別,不用談過未。這二者的出入很有限;只是一者側重在 不離體的作用上立三世,一者直從恆住的法體上立現在,揚棄了假名虛妄的過未 (有如有部法體的恆住)。根本大眾部二世無的思想,在現存的文獻中不見詳載 [P190] ,故這雖是片文隻語,也是值得注意的。

  此外,平常說的二世無體的學派,可以經部師為代表。經部出自有部,而採 用了大眾分別說系的見解,可說是二者折衷的學派。他主張過未無體,同於大眾 分別說,但又不同大眾系的現在是無為;現在有體而是有為的思想,還是立本於 上座系的。經部師認為有部的法體恆住三世實有,無法安立三世差別。雖然有部 拿作用的本無今有有已還無來解說,但法體與作用的關係是一是異呢?若如有部 所說用不離體,作用就應如法體一樣早已存在於未來,仍然繼續於過去,恆常起 用才對。三世實有論者的三世差別是永遠無法說清的;要建立三世的差別,就得 承認有「本無今有有已還無」的事實。同時,如三世恆有,佛教「諸行無常」的 基本命題就被否決了;因為,無常必然是生滅變易的。有部的三世法體恆住,從 體上說是生滅不變易的。所以『俱舍論』卷二十,有一偈頌譏笑有部主張的矛盾 ,簡直和自在天能作說一樣的可笑。如云:

  「許法體恆有,而說性非常,性體復無別,此真自在作。 」 [P191] 過去未來不同現在一樣的實在性,這是常識的事實。但也不能一概抹殺,它 與龜毛兔角的絕無其事者不同,應有它的意義。『俱舍』卷二十說:

  「但據曾當因果二性,非體實有。 」 這是說:約曾當因果的意義,說明過去與未來。經部認為因果性的相續諸行是真 實的;凡是相續諸行的存在,必有所從來,於是推定能感現在法的因,說為過去 。同時,現在法中應有生起後法的可能性存在(不然世界人類就要絕滅,不能維 持相續下去),就約這現在法的能生功能性,說為未來。過去與未來,都是約現 在相續諸行從前因引發,能引生後果的功能性而說明安立的,所以「體非實有」 。不過,這樣的安立三世,也是有著困難:現在的心法有了別作用,色法有變礙 作用,這存在於現在的過未功能性,是否能夠生起了別用變礙用呢?能夠生起作 用,則與現在法沒有差別;不能生起作用,就不能知道它是色是心,也不能說它 是色是心;沒有作用,即無法證明它的存在。有部的過未有體而無作用,在「體 用一異」的徵難下,感到困難;經部的過未無體而功能存在,這功能無了別等實 [P192] 際作用,在對方的徵難下還是感到困難。有部安立三世差別的作用,與法體的關 係是「非一非異」;經部安立三世差別的功能性,與相續諸行的關係,也是「不 一不異」。如『順正理論』敘經部計云(卷五十二):

  「於相續住,雖前後念法相不殊,外緣亦同,而前後異。……法相續時,剎 那剎那自相差別,本無今有,有已還無。」 經部的非一非異,不等於有部體用的非一非異嗎?所以經部的思想,有部有對他 很不滿的一點:過未無體,則從未來到現在,從現在入過去,就是「從假而實, 從實而假」,這簡直不成道理。如順正理論主(卷五十)難云:

  「又未曾見前後位中假轉為實,實為假故。……去來今世,前後位殊,如何 可言去來二世體唯是假依現在立?」 後代經部師,如上座的「隨界」,世親的種子等,都說非離現在相續有別體,而 說是假有的;這在大乘唯識學裡就是種子假有的思想。總之,經部的三世思想, 一面過未無體,現在實有又是流變不息的,不同大眾系的現在無為實有,一面重 [P193] 在諸行的相續(約現在假立過未,即是從相續上說的),不同薩婆多部的重在諸 法的剎那。有部與經部的分岐,就在剎那與相續的各有側重;因之,在小乘中就 有以有部為主而分為三世實有與過未無體的兩派。

  最後,一談折衷的飲光部(屬分別說系)。他說現在法有;過未法呢?南傳 『論事』第一品中說他主張:

  「過未法一分是有。」 這是說:過去法未來法,不同有部那樣的全是有,也不同經部師的全無,其中都 有一分是有。但漢譯『大毘婆沙論』卷十九,只說它計過去一分是有,沒有說到 未來。如云:

  「有執:諸異熟因,果若未熟其體恆有;彼果熟已,其體便壞:如飲光部。 彼作是說:猶如種子,芽若未生,其體恆有;芽生便壞。」 這是在建立業感因果時說的。過去已造的業,在沒有感果以前,不能說完全沒有 ;若沒有,能力完全不存在,如何感取現在或未來的果報呢?不過感果之後是要 [P194] 取消的;「有受盡相」的,受盡以後當然沒有。這與有部經部都不同:有部的三 世實有,業力感果後仍是存在的。經部以為業力都是熏集在現在的,不會有實在 的過去。中國所傳說的都只說到飲光部的過去一分是有,南傳的未來也有一分實 有,不知作何解釋。

  

 第二目 蘊處界

  蘊、處、界是釋尊分析說明有情的三種法門。在根本聖典上看,不但沒有說 它假的,反而說是「一切有」;因為蘊、處、界都是現前有情的具體事實,所以 ,如薩婆多部的解釋為一切皆有,不分別此實彼假,可說是直承於佛說的。不過 從另一方面看,如在蘊、處、界的名稱含義,加以理論的考察,卻又很可引生其 他的思想,而並不違反佛說的。這,大致有三派。

  第一,說唯十二處是實有,如『順正理』卷五十一、『顯宗』卷二十六云:

  「剎那論者,唯說有現一剎那中十二處體。」 這見解是根據根本聖典的,佛說「一切有」,確是約十二處說的。『正理論』中 [P195] 叫他做「剎那論者」,可知是過未無體派的一種主張。他為什麼說蘊與界非實有 呢?論中沒有解釋。不過,蘊的非有,可以經部等的主張例知。只是界的非有, 不得其詳;或許如蘊的積聚故假,將「界」作種類解釋,故說是假。為什麼唯說 處是實在呢?佛說十二處為一切有,處是依有情存在的內外關係上安立的,是說 明有情最重要的法門。

  第二,經部師主張唯界是實,蘊處為假。『順正理論』卷五十八敘其計云:

  「蘊唯世俗,所依實物方是勝義。處亦如是。界唯勝義。」 蘊與處的非實,必須分別說明。一、蘊是積聚義,是總略性的類名;如經中說的 有十一種色,總略名之曰色蘊。蘊是和合積聚的,所以是假。『俱舍』卷一即曾 說到此義。如云:

  「蘊應假有,多實積集共所成故,如聚,如我。」 有部為什麼把積聚性的蘊也說是實在的呢?『俱舍』卷一(順正理論也同有此解 )載著他的解說,蘊是「聚義」,是「聚之義」,是以一一實法為體性的積聚, [P196] 從法體上說,還是實有。他的觀點注重在聚中的一一法,忽視了總聚的本身。有 部師的意思,蘊之「聚義」,並不是說聚,而是說一一法;如說「人類」如何如 何,並不是離開一個個的人說明另有類性,即是從人類的共同性,說一個個人如 何如何。經部師以為:既是總聚,就該是假;正因為不是離開個別的人有「人類 」,可見「人類」一名是假。二、經部又以十二處為假有,這在上面曾經說過。 有部以為:處是「生長門義」,有作用,能生於法,應該是實有的。至於經部的 主張,如『順正理論』卷四說:

  「如盲,一一各住無見色用,眾盲和集見用亦無。如是極微一一各住無依緣 用,眾多和集,此用亦無。故處是假,唯界是實。」 思想的分歧,在二者對於作用的見解不同。有部說:根境和合生識,雖沒有作者 士夫,但在和合關係中,不能說沒有根境的自體作用;如眼識生起見色,雖另須 光線等緣,但見色不能不說是眼根的作用;見它是青,而知道不是黃赤白,這也 不能不說是境的作用;所以雖是和合,仍是一一法的自體作用。『順正理論』卷 [P197] 七有一段文,正是說明這見解:

  「謂有為法雖等緣生,而不失於自定相用。……眼色及眼識等,雖從緣生, 而必應有種種差別決定相用。由此差別決定相用,眼唯名眼,非色非識… …。」 經部的主張不然。這些作用,只是因果和合的,不能割裂開說,某用屬於某法, 而一一法有一一法的作用。此如『俱舍』卷二所說:

  「經部諸師有作是說:如何共聚掣虛空?眼色等緣生於眼識,此等於見孰 為能所?唯法因果,實無作用,為順世情,假興言說,眼名能見,識名能 了。」 經部師認為作用是假有的,眼見色、識了境等,只是在因緣和合下,依世情假安 立的言說。否則,你說眼根本身就具有見色的作用,那就應不待因緣,常見不息 。既待因緣才能見色,可見「見色」的作用並不是眼根自體所已完成的。這如『 正理』卷二十六所說的: [P198] 「彼上座言:契經中說識是了者,此非勝義,是世俗說。若是了者,是識亦 應說為非識,謂若能了說名為識,不能了時應成非識。」 這思想很接近大乘空宗,龍樹提婆的破根自性,也是用的這種論式。根境和合發 識,在原則上是大小共許的;不過,有部計此發識的作用為實有,他以法體為中 心觀點,攝用歸體,一一法有他自體各別的作用,所以用是實有。經部的否定作 用之實在,即是否定的這種自性用。如是,內外六處皆非實有,只有那因果性的 十八界才是實有了。

  本來,十二處是假的主張,並不是經部首倡的。大眾系中的說假部,早就作 如是說了;如『異部宗輪論』說說假部主張「十二處非真實」。同時又說它主張 苦蘊不實,如云:

  「謂苦非蘊。……諸行相待展轉和合假名為苦,無士夫用。」 苦蘊是展轉和合的諸行聚,故是假有。這也有著蘊是假有(積聚假)的思想。所 以經部蘊與處的非實,都可以在大眾說假部中找到根據。它從薩婆多部分出後, [P199] 是很強化的採用了大眾系的思想。

  第三,俱舍論主的主張。俱舍論主出入於有部經部之間,倡說唯蘊是假,處 界是實。蘊的積聚假,界的因果真實,都同經部。至於十二處,他認為和合相雖 是假的,處的一一極微還有作用。論中卷一說:

  「多積聚中一一極微有因用故。」 因此,處是實有的。這思想接近於有部。

  綜合觀察一下:蘊處界假實中,最重要的是十二處的假有,它給後代的影響 最大。五蘊的假有,只在它的類聚上說明;十二處非實,是直接在根境的法體作 用給予否定;依此而廣為發揮,可以達到所知的一切法空。有部的說一切實有, 是從機械分析中去辨認真實;後來,佛弟子們漸漸了解到各別的一一法是不能建 立因果相續的,機械的單元,無法說明彼此的因果關係;要建立要說明,就必須 在和合上,於是漸漸向假有無實的路上進展,終於達到大乘的一切空宗。而薩婆 多部一一法的單獨性,不能成為佛教界的共同傾向。不過有部的說法,如某法與 [P200] 某法有特殊關係等。其意義還是值得注意,不然,因果將會成為一團混沌。

  假實法的問題還很多。色法、心法、不相應行法的假實,這裡不想去談它。 無為法的假實,到下面討論理性問題時再說。

  

 第四項 從法相到名言分別

  初期佛法,總標一「法」字;法的本義是「持」,即是有一種特性,與其他 的不同。所以法的說明,就以此種種相為本,故『瑜伽論』說:「依相立法」。 相,可說是現象,可說是表示;如什麼相都沒有,我們也就不能知道它是法了。 表現出來的種種法相,有自相、共相、因相、果相等。在佛法發展史上的阿毘達 磨者,就是「分別法相」;它是佛弟子對世間有情無情一切諸法,觀察種種相以 安立佛法體系(這是偏於事相的法,僅是法的一分)。這樣的法相,本偏重現象 ,然也要進求諸法的真實,所以阿毘達磨論師們總要探求諸法的實體,於是就在 相上面分別假實體用,說相中有的有真實自相,有的沒有;有自相的也叫有實相 [P201] ,有這自相才能有作用。這是發展的一種傾向。

  探求真實,反面即顯出虛假;所以,與此傾向同時,另一種傾向,即向名與 分別兩方面發展。相是特性的存在;我們能了知於相的,即全賴名與分別。名與 相(此亦可曰「義」)是能詮所詮的關係;分別與相,是能知(別)所知的關係 。一切相中,有不是「自相有」、「實相有」的存在,發展到極點,即一切一切 ,只是假名或分別,走到與自相實有相反的另一角度。

  先說假名義。我,根本聖典中說是「但有假名,但有作用,但有憶念」;這 是說:「我」只是名言的,心想的,實體不可得。這是最初開展的假有論。在注 重實有的學派──薩婆多部看來,實有法並不是非名言分別的,而是說名是表顯 於義的,名言所詮的那確實相符的對象性(義),就是實在勝義有。這表詮得不 顛倒的名言做叫世俗有。這兩者,本不是隔別的,都是有。另有一種沒有所詮的 名,如說「無」,並沒有「無」的實在對象為所詮,只在心想現前立名的,這才 是畢竟無。在實有家看來,名若能無倒顯義,名與義都是有的。不過,佛法常把 [P202] 名當作不真實的意義看待,如經中說的「世俗名相不應固求」。這在修行實踐上 有著重要的意義。如『婆沙』說:我們被人罵詈,可以不必追究,因為把他所罵 的話,一個字一個字的拆開,絕沒有罵辱的意義。同時,言音是隨區域國度而改 變的,這裡罵人的一句話,在他處不一定是罵人,說不定還是稱讚人的。所以, 名與義是沒有直接性一致性的,只是世俗習慣的安立。這種思想,有部同樣在那 裡倡說。所以,名與義,從一面看,二者不相稱是無,二者相稱就可以有;從另 一方面看,二者是無必然連繫的。後代的大乘,都重視了名義沒有必然關係這一 點,故有「名義互為客」等的思想。名與相(義)無必然關係,使我們很自然的 可以生起名不必有實在對象的觀念。據此而發揮之,就可以達到只是假名都無實 體。

  次說分別義。意念分別可分為兩類:一是真實的,如分別認識的確實對象。 一是錯誤的,如執繩為蛇、執蘊為我等。經部師依第二義而發揮之,就達到一切 所緣皆是假有的思想。如它主張十二處假中的外六處假,即等於說,凡是認識的 [P203] 對象,都是假名無體性。它雖沒有說只是心識的分別顯現,然沒有對象的實在性 ,可以引發「分別心所現」的思想。因探求實相,了解假名與分別,以名與分別 來說明相,演進發揮到極點,就得到唯名唯分別的結論,而成為大乘性空唯名與 虛妄(分別)唯識的兩大思想。

  不過,在聲聞佛教的階段上看,唯名而全無義相,唯分別而全無對境的思想 ,是還不會有的。他們只說:義相是名上所含有的,相不離名,立相於能詮名上 ;境相是分別所含有的,要待分別顯現,立相於能知分別上。如是以名與分別而 否定於自相的「相」;「實相」一名,從前認為是實在的自相,現在反成為空性 了。學派中的傾向於名言分別的發揮,與大乘思想的開展,是很有關係的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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