妙雲集上編之六『攝大乘論講記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唯識的解行都已說過了,現在來說唯識的果證。果是「彼」三學的「果 」,有智果斷果二種,這裡先說「斷」果「殊勝」。什麼是斷果呢?「斷」 果,就是「菩薩」所證得的「無住涅槃」。這無住涅槃的體相,「以捨雜染 [P469] 」(其他的譯本作捨煩惱)的煩惱而「不捨生死」事,在那遍計圓成「二」 種「所依止」的依他起中,捨染轉淨的「轉依為」它的體「相」。二所依的 二字,指生死與涅槃。「生死」是「依他起性」隨染流轉的「雜染分」── 遍計執性。對這雜染分,菩薩捨煩惱不捨生死,不捨棄生死度眾生,故和小 乘所證得的無餘涅槃不同。他雖不捨生死,但已銷融了煩惱,故與凡夫的生 死輪迴不同。「涅槃」是「依他起性」上的「清淨分」──圓成實性。「二 所依止」的所依,即「通」於雜染清淨「二分」的「依他起性」;這是『雜 染清淨性不成故』的依他起。「轉依」,「即依他起性」上的「對治」道生 「起」時,「轉捨」遍計的「雜染分」,「轉得」圓成的「清淨分」。這樣 ,果斷的無住涅槃,以捨依他的染分,而得依他的淨分圓成實為體。
【附論】這裡,在雜染生死與清淨涅槃的連繫,結成共同而不定性的 依他起,把它作為生死涅槃間轉染返淨的連繫者。若一定把二者看成二個 東西,大乘法的特色,即世間而出世的涅槃,就不能建立。依他起究竟是 [P470] 什麼呢?在建立雜染所依時,本論常說它是雜染種子的所生法。從雜染種 生起的,自然成為似義顯現的遍計執性,這樣轉染返淨,勢非離開世間而 說出世不可,所以要談通二性。一般把依他二分看成不相離的兩個東西, 說事相是依他,理性是圓成實。其實不如把通二分的依他起性,看成可染 可淨的精神體。無始來受雜染的熏習,現起雜染識,若轉而為淨法熏習, 把那雜染熏習去掉,即轉成清淨智。不論是識,是智,都是依著這精神體 的依他起性為所依的。在唯識的見地,這依他起就是識。不過識之一字, 平常都用在雜染邊。
識的對方是義,義相顯現的時候,就不知它是識,所以修唯識觀到義 相不現的境地,就是識的真相現前。吾人心上的似義相,平時不知道是識 ,認為是實有的,一經觀慧的觀照,知道義相不是實有,只是識所現起的 假相。雖說沒有義,還有似唯識相在,這仍然是義相,所以進一步的印定 這識也不可得,就真正的達到無義的境地。最初,一層進一層的觀察,到 [P471] 證悟時一切義相不顯現,通達了唯識的寂滅相。
根本智偏於證真,觀無義而不能了達唯有識;從此所起的後得智,觀 唯識相現,即不能通達無義,它所見的義相還是顯現,不過能知道是識。 根本智通達義相皆無,卻不見唯識,後得智知非實有,義相仍然存在,所 以根本後得二智不能並觀。若因止觀的聞熏力,將賴耶中的雜染分漸去, 義相也就漸捨漸微,這樣,五地以上,唯識無義,無義唯識,二智才有並 觀的可能。不過只在觀中,一出觀義相又現(但能知它無實),那又不行 了。八地菩薩,無分別智任運現前,直到成佛,才能圓見唯識無義,無義 唯識。唯識無義的真相徹底開顯,這就是圓證無住涅槃。
根本智通達法性,後得智觀察法相,二智差別,性相也就不一。但唯 識無義本是一體的兩面,二智是一體義別,性相也融然一味,這名為最清 淨法界。初地的清淨法界,其實只見到法界的無義邊,不應偏執這無義邊 的法界,唱導佛智生滅的差別論。攝論、莊嚴論的思想,在安立雜染緣起 [P472] 分的流轉門,依他用染種所生義,性相用差別義,同平常所說一樣。在安 立轉染還淨的還滅門,依他用通二分義,性相用圓融義,與真心論大致吻 合。染淨都在依他起上說,染淨諸法也都以依他中心的賴耶本識為中心。 在雜染是唯識;在清淨,那一切法唯識,也就是唯智。通二分的依他中心 ,向下看叫它是識,向上看就叫它是法性(初地顯現),是真性法界智( 佛地圓滿﹞。在染淨性不成上說,吾人的本識隨染如此,隨淨如彼,它是 依他無固定性的。但從另一方面說卻不這樣,雖隨染分,清淨的圓成實性 不變,否則,圓成就成為無常了。這樣,這通二性的依他起,就等於取性 與解性和合的賴耶了。這染識中心光明性的全體開顯,從它的寂滅離戲論 邊,稱之為無住涅槃。
第二項 辨差別
甲 正辨差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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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此轉依,略有六種:一、損力益能轉,謂由勝解力聞熏習住故,及由有羞 恥令諸煩惱少分現行、不現行故。二、通達轉,謂諸菩薩已入大地,於真實非真 實、顯現不顯現現前住故,乃至六地。三、修習轉,謂猶有障,一切相不顯現, 真實顯現故,乃至十地。四、果圓滿轉,謂永無障,一切相不顯現,最清淨真實 顯現,於一切相得自在故。五、下劣轉,謂聲聞等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性, 一向背生死一向捨生死故。六、廣大轉,謂諸菩薩兼通達法空無我性,即於生死 見為寂靜,雖斷雜染而不捨故。
究竟的「轉依」,雖是無住涅槃,但從轉捨轉得的少分全分等建立「六 種」。六種轉依,顯示離染還淨的層次,顯示大小二乘的差別。
「一、損力益能轉」:「由勝解力」熏成「聞熏習」,寄「住」在賴耶 中,能對治雜染,使染習漸漸減少,清淨聞熏習漸漸增多。雖是熏習的消長 ,也減捨了染力,增益了淨能。同時,因勝解聞熏力,菩薩雖少作微惡,也 生大慚愧。由聞熏「及由有羞恥」力,能「令諸煩惱」減輕,或「少分現行 [P474] 」,或某一部分「不現行」。這樣的轉依,勝解行地的菩薩也能做到(諸譯 本沒有不現行三字)。
「二、通達轉」:諸菩薩從「已入大地」「至六地」,在根本智通達諸 法的法性,於「真實」「顯現」「現前住」的時候,非真實的義相就「不顯 現」;在「非真實」義相顯現現前住的時候,真實的空性就不顯現。到第七 地才進到純粹的無相觀,所以真妄出入的境界,到六地為止。真實的法性現 前,所以叫通達轉。從初地至六地總名通達位。成唯識論說初地是通達,二 地以上叫修習。在大乘經論中,有此二種不同的存在(依天台家說,一是別 教,一是借別明通)。
「三、修習轉」:從七地「乃至十地」的菩薩,「一切」遍計執性的義 「相不」再「顯現」,無相的「真實顯現」,但這是從它的大體而說。這時 ,「猶有」所知「障」未淨盡,七地還有功用,八地菩薩雖做到無功用行的 地步,但利他仍是有功用的,所以還須不斷的修習到障盡智圓的佛地。 [P475]
「四、果圓滿轉」:成佛時,「永無」煩惱所知二「障」,「一切」義 「相不顯現」,而「最清淨真實」的法界徹底「顯現」。這最清淨的真實, 圓融無礙,能「於一切相得大自在」,無所不能。果圓滿即是三德具足:永 無有障,諸相不現,是斷德;最清淨法界真實性顯現,是智德;於法自在廣 利眾生是恩德。
上面四種轉依,是大乘轉依的層層深入,再約大小差別說。
「五、下劣轉」:這是「聲聞」緣覺「等」的轉依。他們「唯能通達補 特伽羅空無我性」,不能通達法無我性,了知唯識,圓見清淨的法界性。不 悟唯識,也就不知生死涅槃無差別,因此專求自利的小乘,就「一向背生死 ,一向捨生死」,這是下劣乘的轉依。
「六、廣大轉」:這是「諸」大乘「菩薩」的轉依,不唯通達補特伽羅 無我性,且「兼通達法空無我性」:能「於生死」一切法「見」到它本來「 寂靜」,依依他起而顯現的義相本不可得,所以捨無可捨,完成「雖斷雜染 [P476] 而不捨」生死的無住涅槃。
乙 簡別失德
若諸菩薩住下劣轉有何過失?不顧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故,違越一切菩薩法
故,與下劣乘同解脫故,是為過失。若諸菩薩住廣大轉有何功德?生死法中以自
轉依為所依止得自在故;於一切趣示現一切有情之身,於最勝生及三乘中,種種
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諸有情故,是為功德。
下劣轉與廣大轉,雖都是解脫生死的轉依,但「若諸菩薩」打算「住下 劣轉」,那就「有」三大「過失」:(一)只顧自利,「不顧一切有情利益 安樂」事。(二)這就「違越一切菩薩法」,菩薩從大悲生,菩薩應當利生 而不應當獨善的。如果離去悲心,企圖自利,結果(三)不能獲得大乘的究 竟解脫,「與下劣乘」的聲聞緣覺「同解脫」煩惱障,入無餘涅槃,不成其 為菩薩了。反之,「若諸菩薩住廣大轉」,那就「有」二「功德」:(一) 菩薩在「生死法中」,以無分別智除雜染分而不捨生死,獲得大乘的轉依。 [P477] 「以」此「自」乘──大乘的「轉依為所依止」,轉染還淨,於一切法中「 得自在」安樂,與下劣乘的解脫不同。這是菩薩的自利功德。(二)菩薩安 住大般涅槃的廣大轉依,能遍於一切「趣」生中,「示現一切有情之身」, 像觀自在菩薩的應以何身得度,即現何身而為說法。那好樂人天果報的,以 「最勝生」的人天果報世間法;若具出離心的,以「三乘」聖果解脫的出世 法;用「種種調伏方便」,或攝受,或折伏,「善巧安立所化有情」,使他 們各能隨機得益,獲得人天與三乘聖果的安樂,這是菩薩的利他功德。這自 利利他的功德,都建立在發心求住廣大轉依,才能獲得。所以菩薩應發大心 ,求大果,不應該半途退失。
第二節 偈頌
第一項 轉依解脫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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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中有多頌:諸凡夫覆真,一向顯虛妄;諸菩薩捨妄,一向顯真實。應知顯
不顯,真義非真義,轉依即解脫,隨欲自在行。
此二偈,出大乘莊嚴經論。一切「凡夫」無始來為虛妄雜染所染,隱「 覆真」理,所以「一向」都「顯」現著「虛妄」不實的遍計執性,不曾見到 真實。「菩薩」於一切法上「捨」離了虛「妄」,所以能「一向」都「顯」 現著「真實」不虛的圓成實性,不再顯現虛妄。我們「應」該「知」道,這 「真義」的「顯」現,「非真義」的「不顯」現,就是捨染轉淨的「轉依」 果。這轉依,「即」是累無不寂的大「解脫」。安住這大解脫中,便能「隨 」所「欲自在」而「行」,無著無礙,不再受其它任何法的牽繫。
第二項 涅槃無住義
於生死涅槃,若起平等智,爾時由此證,生死即涅槃。由是於生死,非捨非
不捨;亦即於涅槃,非得非不得。
[P479]
這轉依解脫就是無住涅槃。什麼是無住?為什麼能無住呢?菩薩「於生 死涅槃」的二法中,「若起平等」的無分別「智」,就能知道生死涅槃無差 別。生死涅槃沒有固定的自性,隨染而成為生死,生死是遍計執性,它本來 寂靜,與隨淨轉顯的涅槃平等無二。所以平等智起「時,由此」便能「證」 知「生死即涅槃」,於生死中見為寂靜。生死既然與涅槃平等,那末「於生 死」法便沒有什麼可捨的了──「非捨」;但煩惱的錯覺,使眾生在無生死 中受生死,菩薩如實的證達,雖不捨生死,也不像眾生的受生死苦逼,所以 也「非不捨」。生死既非捨非不捨,既本來涅槃,離生死沒有涅槃可證,所 以也「即於涅槃」法,「非」有另一法可「得」。既見到生死的寂靜,證得 涅槃與眾生不同,所以也「非不得」。菩薩的無住涅槃如此,所以能不捨生 死,不著涅槃,盡未來際度眾生。 [P480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