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佛法」演化到「大乘佛法」時代,空s/u^nyata^與空性s//u^nyata^,成為非常重要,可說是 大乘佛法的核心。大乘法門,是以發菩提心,修菩薩行,圓成無上佛果為主題的。然在因行── 發心與修行中,是不離空觀s/u^^nyata^-vipas/yana與空慧s/u^^nyata^-prajn~a^的;果證──菩提 與涅槃,也是不離空性的圓滿證得。所以「空」的意義,在「經」、「論」的解說中,也許不一 致,而「空」確是遍於一切經的,特別是初期大乘經。
說到大乘空義,很自然的想到了『般若經』與龍樹Na^ga^rjuna論。『般若經』與龍樹論 ,公認為著重於空義的闡揚,以一切法空為究竟的。在根本大義上,『般若經』與龍樹的『中論 』等,當然是一致的;但在方法上,我以為:「龍樹菩薩本著大乘深邃廣博的理論,從緣起性空 的正見中,掘發『阿含經』的真義。……『中論』是『阿含經』的通論』。「『中論』確是以大 乘學者的立場,確認緣起、空、中道為佛教的根本深義。……掘發『阿含經』的緣起深義,將佛 [P138] 法的正見,確樹於緣起中道的磐石」(1)。這樣,『般若經』與龍樹論,要分別來敘述。
『般若經』的部類非常多,依古代的記載,知道有二部,三部,四部,八部,十六會等不 同傳說。時代越遲,『般若經』的部類越多,這表明了:『般若經』的眾多部類,是在發展中先 後次第集成的。龍樹Na^ga^rjuna的『大智度論』說:「般若波羅蜜部黨,經卷有多有少,有 上中下──光讚、放光、道行」(2)。龍樹知道『般若經』有三部:「上本」是十萬頌本,「中本 」與「下本」,就是一般所說的「大品」與「小品」。三部中的「下本般若」,中國古稱之為 「小品」,漢文譯出而現存的,共有七部:一、『道行般若(波羅蜜)經』,後漢文婁迦讖 Lokaraks!a譯,一0卷。二、『大明度經』,吳支謙譯,六卷。三、『摩訶般若波羅蜜鈔經』 ,傳說為前秦曇摩蜱Dharmapriya共竺佛念譯,其實是西晉竺法護Dharmaraks!a譯的, 現存五卷,部分已經佚失了。四、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,後秦鳩摩羅什譯,一0卷。五、『大 般若波羅蜜多經』「第四分」(五三八卷起,五五五卷止),一八卷;六、「第五分」(五五六 卷起,五六五卷止),一0卷:這二分,都是唐玄奘所譯的。七、『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 羅蜜多經』,趙宋施護Da^napa^la譯,二五卷。「中本般若」,古代稱之為「大品」。漢文譯 出而現存的,共五部:一、『光讚般若波羅蜜經』,西晉竺法護譯,現存的已有佚失,僅存一0 卷。二、『放光般若波羅蜜經』,西晉無羅叉譯,二0卷。三、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,姚秦鳩 [P139] 摩羅什Kuma^raji^va譯,三0卷。四、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「第二分」(四0一卷起,四七 八卷止),七八卷;五、「第三分」(四七九卷起,五三七卷止),五九卷:這二分,也是唐玄 奘所譯的。「上本般若」,即唐玄奘所譯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的「初分」(一卷起,四00卷 止),共四00卷。以上各部,與龍樹所見的三部『般若經』相當(3)。
龍樹所見的上、中、下──三部『般若經』,為初期大乘所傳出,代表般若法門的主要經典 。三部是先後集出的,內容與文句,都不斷擴充而一天天廣大起來。先後集出的次第是:先有「 原始般若」,經「下本般若」、「中本般若」,而後成立「上本般若」。『般若經』的原始部分 ,如『道行般若經』的「道行品」,佛命須菩提Subhu^ti,為菩薩說應該修學成就的般若波羅 密。須菩提說般若,容易引起疑問的,由舍利弗S/a^riputra發問,須菩提解答。這部分的成立 最早,在西元前五0年,應該已經成立了。般若本是甚深的法門,可說是趣入不退轉菩薩的法門 ,但為了法門的宏揚,宏傳者以聽聞,讀,(背)誦,書寫(經文),(以經典)施他,講說來 勸人修學;更說般若法門的世俗──現生與死後的利益,信仰的功德與毀謗的過失,這才成為甚 深而又通俗的法門。經過長期的宏傳,以「原始般若」部分為初品,集成了「下本般若」(4)。以 「下本般若」為核心,而更擴大編集的,是「中本般若」。依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來說,全經 九十品,可以分為三分: [P140]
圖片 前分──『序品』第一……………『舌相品』第六 中分──『三假品』第七…………『累教品』第六六 後分──『無盡品』第六七………『囑累品』第九0
印度的經論梵本,在流傳中,是多有變化的,『般若經』也不能例外。如「實有菩薩」,「 [P141] 五種所知海岸」,「常樂我淨真實功德」,本來是「上本般若」(時代遲些)的,但在玄奘所譯 「中本般若」(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「第二分」、「第三分」)中,也都有了(6),這才與中國 早期的譯本不合。從後漢到姚秦──西元二世紀末到五世紀初,傳入中國的『般若經』,都是屬 於早期的。現存的『般若經』梵本,是西元六、七世紀以後的寫本,與漢譯本可能有些出入,但 不能完全依現存的梵本為依準。論到漢譯『般若經』的文字,當然玄奘的譯本明白,但不能忽視 的,是玄奘譯出的時代(西元六六0──六六三)遲了些。特別是,玄奘是繼承無著Asan%ga 、世親Vasubandhu一系的「有宗」,是依『解深密經』,對『般若經』作再解說的學派,對 空義有了不同的解說。如羅什所譯為「無所有」或「無所有性」的,玄奘每譯為「無性為自性」 。例如(7):
1.「若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為自性,如是無性,非諸佛作……。無性之法,定無作用。…… 然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為自性•無性法中實無異法,無業無果亦無作用,無性之法常無性 故」。 2.「諸法性無所有,非佛所作……。無性法中,無有業用。……無性法無業無果報,無性 常是無性」。 3. 諸法所有無所有,非佛所作……。無所有法者,亦無作,亦無行」。 [P142] 1.是玄奘譯本,2.3.是羅什與無羅叉譯本,內容可說是相同的,而玄奘所譯,在短短的文段 裡,卻多出了兩句,「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為自性」,這與有宗學者的意解有關(可能原本已有此 增飾)。本文在說明初期的般若空義,所以參考玄奘的譯本,而以羅什等早期譯本為依。
註【23-001】拙作『妙雲集』(九)『中觀今論』(一八、二四)。
註【23-002】『大智度論』卷六七(大正二五•五二九中)。
註【23-003】以上可參閱拙作『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』(五九五──六0六)。
註【23-004】以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為例,原本以「見阿!B粊佛國品」為止。此下「隨知品」等,是後來增附的,參
閱拙作「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』(六六八──六七三)。
註【23-005】參閱拙作『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』(六七五──六八八)。
註【23-006】參閱拙作『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』(六九二──七00)。
註【23-007】1.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卷四七八(大正七•四二0上──中)。2.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六(大正八
•四一二中──下)。3.『放光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九(大正八•一三九上)。
「佛法」是面對生死流轉的現實,經修持而達涅槃理想的實現。「大乘佛法」還是面對這一 [P143] 現實,要解脫生死而又長在生死中度脫眾生,達到究竟涅槃。這被稱為菩薩道的,修持心要是般 若波羅蜜多prajn~a^pa^ramita^。般若──慧,本為「佛法」達成解脫的根本法門,但要解脫而不 捨生死,不著生死而不急求證入涅槃,大乘的般若波羅蜜多,就與「佛法」有點不同了。如『般 若經』所說的「一切法空」,就充分表示了這一特色。那末,『般若經』所說的「一切法空」, 到底表示了什麼內容呢?上文一再說到:『阿含經』與部派佛教(上座系),對於「空」的意義 ,諸行空是:「常空,恆空,不變易法空,我我所空」,空是無我、無我所的意思。涅槃空是: 「一切諸行空寂,不可得,愛盡,離欲,(滅),涅槃」。依此佛教的早期定義,空在『般若經 』中的意義,也就可以明白。『般若經』(1)說:
一、「甚深相者,即是空義,即是無相、無作([願])、無起、無生、無滅、無所有、無染、 寂滅、遠離、涅槃義。……希有世尊!以微妙方便,障色(等法)示涅槃」。 「我不說一切法空耶?世尊!說耳。須菩提!若空即是無盡,若空即是無量。……如 來所說無盡、無量、空、無相、無作、無起、無生、無滅、無所有、無染、涅槃,但 以名字方便故說。……一切法皆不可說。須菩提!一切法空相([性])不可得說」。
二、「深奧處者,空是其義,無相、無作、無起、無生、(無滅)、無染、寂滅、離、如 、法性([界])、實際、涅槃。須菩提!如是等法,是為深奧義。……希有世尊!微妙 [P144] 方便力故,令阿惟越致菩薩摩訶薩,離色(等一切法)處涅槃」。 「我不常說一切法空耶?須菩提言:世尊!佛說一切法空。世尊!諸法空即是不可盡 、無有數、無量、無邊。……佛以方便力故分別說,所謂不可盡、無數、無量、無邊 、無著、空、無相、無作、無起、無生、無滅、無染、涅槃,佛種種因緣以方便力說 。……一切法不可說,一切法不可說相即是空,是空不可說」。
三、「甚深義處,謂空、無相、無願、無([造])作、無生、無滅、寂靜、涅槃、真如、法 界、法性、實際,如是等名甚深義處。善現當知!如是所說甚深義處種種增語,皆顯 涅槃為甚深義。……如來甚奇!微妙方便,為不退轉地菩薩摩訶薩,遮遣諸色(等一 切法)顯示涅槃」。 「我先豈不說一切法皆自性(「自性」二字,唐譯增)空?……善現!一切法空皆不 可說,如來方便說為無盡,或說無數,或說無量,或說無邊,或說為空,或說無相, 或說無願,或說無作,或說無生,或說無滅,或說離染,或說寂滅,或說涅槃,或說 真如,或說實際,如是等義,皆是如來方便演說。……一切法性皆不可說。何以故? 一切法性皆畢竟空,無能宣說畢竟空者」。
上列三則經文,一是鳩摩羅什譯的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,是「下本」。二是羅什所譯的『 [P145]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;三是玄奘所譯『大般若經』的「第二分」,這二部都是「中本」。三則經 文的意義,大致相同,都分為二段。第一段:經的上文,說阿惟越致avaivartika──不退轉 菩薩,然後說甚深義,空、無相等。這種種名字,都是涅槃nirva^n!a的異名,這是以甚深涅 槃為主題的。所以說:為不退菩薩,遮遣(或譯「障」、「離」、「除」)色等一切法而顯示涅 槃。這樣,空與無相等相同,都是涅槃的異名之一;這是依涅槃而說空的。這種種異名,可分為 三類:一、無生、無滅、無染、寂滅、離、涅槃:『阿含經』以來,就是表示涅槃(果)的。二 、空、無相、無願,是三解脫門。「出世空性」與「無相界」,『阿含經』已用來表示涅槃。三 解脫是行門,依此而得(解脫)涅槃,也就依此來表示涅槃。三、真如、法界、法性、實際:實 際是大乘特有的;真如等在『阿含經』中,是表示緣起與四諦理的。到「中本般若」,真如等作 為般若體悟的甚深義。這三類──果,行,理境,所有的種種名字,都是表示甚深涅槃的。第二 段是:接著說:如菩薩思惟修習,不離甚深般若,得無量無數功德。什麼是無量、無數?是超越 數量的空義。所以說:「我不常說一切法空耶」,法空相([性]),如來說為空、無相、寂滅、涅槃 、真如、實際等。一切法性是不可說的,「一切法不可說相即是空,是空不可說」。空性也是不 可說的,說為涅槃、真如等,都不過是如來的方便假說而已。這段文中,空與涅槃,都是其中的 一名,而歸於一切法空,這是以一切法空性sarvadharma-s/u^nyata^為主題的。 [P146]
依教說,涅槃是三乘共通的,法空性是大乘不共的。如約理說,涅槃與一切法空性是相同的 ,如上引經說外,『大方廣佛華嚴經』(「十地品」)卷二六(大正九•五六四中──下)說:
「菩薩得無生法忍,入第八地,入不動地。……住不動地,一切心意識不現在前,乃至佛 心、菩提心、涅槃心尚不現前,何況當生諸世間心!佛子!是菩薩隨順是地,以本願力故 ;又諸佛為現其身,……皆作是言:善哉!善哉!善男子!……一切法性,一切法相,有 佛無佛常住不異,一切如來不以得此法故說名為佛,聲聞、辟支佛亦得此寂滅無分別法。 ……若諸佛不與菩薩起智慧門者,是菩薩畢竟取於涅槃」。
八地菩薩就是不退轉地菩薩。八地得無生法忍,悟入寂滅無分別法,這是二乘也能得到的。 如菩薩的本願力不足,沒有諸佛的勸發,那是要證入涅槃,退落而與二乘一樣的。經佛的勸發, 菩薩這才(從般若起方便,)起如幻三昧,作利益眾生的大業,莊嚴功德圓滿而成佛。『小品般 若波羅蜜經』卷七(大正八•五六八下──五六九上」)說:
「菩薩行般若波羅蜜,應觀色空,應觀受、想、行、識(等一切法)空。應以不散(亂) 心觀法,無所見亦無所證。……菩薩具足觀空,本巳生心(即「本願」)但觀空而不證空 :我當學空,今是學時,非是證時,不深攝心繫於緣中。……菩薩緣一切眾生,繫心慈三 昧,……過聲聞、辟支佛地,住空三昧而不盡漏。須菩提!爾時菩薩行空(無相、無願) [P147] 解脫門,而不證無相,亦不墮有相」。
『般若經』義,與「十地品」說是一致的。「今是學時,非是證時」,如以為所作已辦,大 事已了,那就要證實際,盡諸漏而成為二乘入涅槃的。觀空而不證空,除了般若外,主要是本願 與慈悲力。『般若經』集出要早些,還沒有說到佛力的加持勸發。總之,『般若經』的空性,就 是「十地品」的「寂滅無分別法」,如證入,就是涅槃。這說明了,『般若經』的法空性。是依 佛說的甚深涅槃而說的(2)。
註【24-001】一、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七(大正八•五六六上、下)。二、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七(大正八•
三四四上、三四五中──下)。三、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第二分)卷四四九(大正七•二六九上──下)
;卷四五0(大正七•二七一下)。
註【24-002】般若,與涅槃有關的經文不少,參閱拙作『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』(六五六──六五七)。「中本
」、「上本」與此相當的文句,可檢閱之。
釋迦佛說法,從現實的身心說起,指出生死不已的癥結所在,呵斥生死,呵斥煩惱,從聖道 去實現理想的涅槃。涅槃nirva^n!a,佛沒有說是這樣的,那樣的,因為涅槃是無 [P148] 量、無數,不能說是有是無的。佛只是從煩惱的不再生起,苦蘊(身心)的不再生起,以「遮」 的方法來表示,如燈(火)滅一樣。這樣,說生死是有為sam!skr!ta,那涅槃就是無為 asam!skr!ta。有為法有生住滅(無常),無為法是不生不住不滅(常)。對於生死有為與涅槃無為 ,一般是看作對立的別體法。即使說涅槃空與無為空,也不許說是有為空那樣的。這是後世的聲 聞弟子們,為了說明佛法,出發於相對(二)的立場,終於忽略了涅槃的超越絕對性。
『般若經』的甚深義,是空性,也就是涅槃。涅槃的體證,是沒有時、空,沒有數、量,也 沒有能所──主觀與客觀的對立。渾然的無二無別(也不會覺得是一體)的現觀,是一切不可說 、不可得的。『般若』等大乘經,就是從這無二無別的甚深體驗中,來觀一切法,一切法不出於 此,於是「一切法本空」,「一切法本不生滅」,「一切法甚深」,「一切法不可得」,「一切 法本清淨」,「一切法本自寂滅」,「一切法皆如也」,「一切法不出於法界」,這一類文句, 就這樣的弘傳出來。玄奘譯的『大般若經』說:「以真法性為定量故」(1)。這是以法性(真如、 空性的異名)的現觀,為理解與修證的準量。如「中本般若」的四十二字(母)門,以阿(喉音 )為首;一切語音,都以阿為根本,依阿而申展出來的。以此為修行法門,也就是從阿──不、 非、無、離來觀一切法。羅闍rajas是垢義,羅ra字就是「一切法離垢故」。到末一字荼 d!ha是必義,荼就是「諸法邊竟處故,不終不生」(2)。從阿字為本來觀一切,一切都是不、無 [P149] 、非、離了。初期大乘經雖有多方面的獨到開展,而本於一切法性不可得──空性的立場,與『 般若經』是一致的。這一立場,與『阿含經』以來的傳統佛法,從現實身心(五蘊、六處等)出 發,指導知、斷、證、修以達理想──涅槃的實現,方法是截然不同的。如『佛說文殊師利淨律 經』(大正一四•四四八下)說:
「問:其佛說法,何所興為?何所滅除?答曰:其本淨者,以無起滅,不以生盡[滅]。所以 者何?彼土眾生,了真諦義以為元首,不以緣合為第一也」。
文殊師利Man~jus/ri^是從東方寶英佛土來的。文殊說:彼土的佛法,是以真諦無生滅法為 首的;不如此土的佛法,以緣合(因緣和合生或緣起)為第一,出發於因緣生滅,呵責煩惱等教 說。文殊所說的彼土佛法,代表了印度(東南)新起的大乘;此土以緣合為第一,當然是固有的 ,釋迦佛以來的傳統佛法。這兩大不同類型的佛法,在方法上是對立的。如『阿含經』從生滅無 常下手:「無常故苦,苦故無我」──空。甚至說:「若人壽百歲,不觀生滅法,不如一日中, 而解生滅法」(3)。如實知生滅無常的重要性,可想而知!但『般若經』嚴厲的批評了無常的觀慧 ,如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三(大正八•五四六下)說:
「當來世有比丘,欲說般若波羅蜜而說相似般若波羅蜜。……諸比丘說言:色是無常,… …。受、想、行、識是無常,若如是求,是為行般若波羅蜜。憍尸迦!是名說相似般若波 [P150] 羅蜜」。
以生滅無常觀為相似般若,不生滅(不壞)觀為真般若,雖可說對某些部派說,但在文字上 ,顯然是不滿傳統的『阿含經』。『阿含』與『般若』等大乘經的對立,應該說是佛法的不幸!
『般若』等大乘經,發菩提心,修菩薩行,圓滿佛果而外,甚深義──一切法空,法法皆如 的闡揚,都是涅槃別名,這應該是依『阿含』思想引發而來,怎麼會到達這樣的對立呢?傳統者 指新興的大乘為非佛說,大乘者稱『阿含』等為小乘,尖銳的對立,能不說是佛法的可悲現象嗎 !從不拘宗派的超然立場來說,傳統佛教──部派佛教與大乘行人,都有些偏頗了!『阿含經』 的中心思想,是緣起prati^tya-samutpa^da,緣起是: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……純大苦 聚集。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,……純大苦聚滅」。依緣起的相依性──依之而有,說明生死 的集,有為法;也依緣起的相依性──依之而無,說明生死的滅,無為法。有為與無為,依同一 原則而闡明。但傳統佛教界,似乎少有能完滿的把握緣起;不是以緣起為生滅邊事(有為的), 就推想為不變的理性(無為的)。還有,慧解脫prajn~a^-vimukti本是一切阿羅漢的通稱,所 以論佛與阿羅漢的差別,就舉慧解脫為一切阿羅漢的代表(4)。依空、無所有、無相而得心解脫 citta-vimukti,不正就是阿羅漢的心解脫嗎(5)。但阿羅漢中,有不得深定的,有得深定的,這 才方便的分為慧解脫,與(心慧)俱解脫ubhayatobha^^ga-vimukta的二類。我要這麼說,因為 [P151] 要解說一項事實。『雜阿含經』中,長老比丘們告訴須深Susi^ma比丘,他們是阿羅漢,但不 得四禪(『相應部』說不得五通)及無色定。須深覺得難以信解,佛告訴他說:「彼先知法住, 後知涅槃」;「不問汝知不知,且自先知法住,後知涅槃」(6)。這是說,阿羅漢有先後層次,也 可說有二類。一、法住智dharma-sthitita^-jn~a^na知:緣起被稱為法性dharmata^、法住 dharma-sthitita^,所以法住智是從因果起滅的必然性中,於五蘊等如實知,厭,離欲,滅,而 得解脫智:「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不受後有」。雖然沒有禪定,但煩惱已盡,生死 已了。這是以慧得解脫,知一切法寂滅,而沒有涅槃的自證。二、涅槃智nirva^n!a-jn~a^na知: 生前就能現證涅槃的絕對超越(即大乘的證入空性,絕諸戲論;也類似一般所說的神秘經驗), 名為得現法涅槃dr!s!t!adharma-nirva^n!a;在古代,被稱為得滅盡定nirodha-sama^patti的俱 解脫(不過滅盡定,論師的異解紛紜)。這可能是二類阿羅漢,也可能是先後契入的層次。眾生 的根性不一,還有一類人,不是信仰,希欲,聽聞,覺想,也不是「見審諦忍」,卻有「有滅涅 槃」的知見,但不是阿羅漢。如從井中望下去,如實知見水,但還不能嘗到水一樣(7)。部派佛教 中,主要是上座部Sthavira系,重於四諦的知見,少有得現法涅槃的。在教義上,雖有種種 阿羅漢,滅盡定等,而缺乏超越的體驗,所以這一系的教義,被譏為:「唯見浮繁妨情,支離害 志,紛紜名相,竟無妙異」了(8)。 [P152]
大乘佛法的興起,決定是與大眾部Maha^sa^m!ghika系有關的。如上一章說到:方廣部 Vetulyaka──說大空Maha^sun~n~ata^va^din派,以為勝義僧與佛,都是超越現實人間世的。這 就是『大智度論』所說的方廣道人,說「一切法不生不滅」。東山住部Pubbaseliya的『隨 順頌』,以為法性不二,佛所說的,都「是隨順世間轉」。分別部Prajn~aptiva^din說:凡聖一 切都「以空為本」。一說部Ekavya^vaha^rika說:「世出世法悉是假名」。甚深義──法性不 二 ,從大眾部學派中開展出來。此外,『論事』說到:安達羅派Andhaka以為:釋迦菩薩在 迦葉佛時,入於決定(9)。東山住部等也說:成佛以前的菩薩,已經得法現觀dhamma^bhisamaya ,入正性決定sammatta-niya^ma(10)。正性決定,就是正性離生samyaktva-niya^ma。入 正性離生,是體悟正法而成為聖者。這樣,菩薩有二階位:一、凡夫;二、得正性決定的聖者。 菩薩的分為二階,與大乘所說的菩薩是一致的。大眾部系中,法性不二思想的開展,「本生」又 廣泛的流傳;菩薩道受到佛弟子的讚仰,有聖位菩薩的安立。如有人發心修學,求成佛道,依佛 法說,這是可能而值得讚歎的。在佛教界,慧解脫聖者是沒有涅槃智的;俱解脫者有涅槃智,是 入滅盡定而決定趣涅槃的。惟有另一類人(絕少數),正知見「有滅涅槃」而不證得阿羅漢的; 不入滅盡定而有甚深涅槃知見的,正是初期大乘,觀一切法空而不證實際的菩薩模樣。大乘法中 ,菩薩觀空而不證實際,當然是由於智慧深,悲願切(還有佛力加持),而最原始的見解,還有 [P153] 「不深攝心繫於緣中」(11);不深入禪定,因為入深定是要墮二乘、證實際的。所以『觀彌勒菩薩 上生兜率陀天經』說:彌勒Maitreya「雖復出家,不修禪定,不斷煩惱」(12)。被稱為菩薩的 持經譬喻師法救Dharamatra^ta也說:「菩薩雖伏我見,不怖邊際滅,不起深坑想,而欲廣修 般羅若故,於滅盡定心不樂入,勿令般若有斷有礙」(13)。正見甚深法的菩薩,從這樣的情況下出 現。悲願力所持,自知「此是學時,非是證時」。所以不盡煩惱,不作究竟想,不取涅槃,成為 觀空而不證空的菩薩。最深徹的,名為無生法忍anutpattika-dharma-ks!a^nti。阿毘達磨中, 忍是無間道;稱為忍,表示是知而不是證入的意思。
甚深(空)義,慧解脫聖者,沒有涅槃智的超越體驗,當然不會說。俱解脫聖者,有現法涅 槃,但好入深定,或長期在定中,當然也不會去闡揚。惟有有涅槃知見而不證的,在崇尚菩薩道 的氣運中,求成佛道,利益眾生,才會充分的發揚起來(也有適應世間的成分)。起初,如『小 品般若波羅蜜經』說:「是深般若波羅蜜,應於(能得)阿毘跋致菩薩前說,是人聞是,不疑不 悔」(14)。不退轉菩薩是少之又少的,所以說:「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於 中若一若二住阿毘跋致[不退轉]地」(15)。這當然是甚深義法門,還不是普遍傳宏的。也許大乘法門 傳開了,來學的人也漸漸多了,於是久行菩薩也能夠信解了,所以說:「能信解深般若波羅蜜, 當知是菩薩如阿毘跋致。何以故?世尊!若人於過去世不久行深般若波羅蜜,則不能信解」(16)。 [P154] 進一步,「新發意」(應譯「新學」)菩薩也有信解可能了,如說:「若新發意菩薩隨惡知識,則驚 怖退沒;若隨善知識,聞是說者,則不驚怖沒退」(17)。再進一步,一切法空的般若深義,什麼人 都能契入,如「中本般若」說:「是(法)門,利根菩薩摩訶薩所入。佛言:鈍根菩薩亦可入 。是門,中根菩薩,散心菩薩,亦可入是門。是門無礙,若菩薩摩訶薩一心學者,皆入是門」(18) 。般若甚深法門,三根普被,人人可學可入;這就是直從法性平等,法法皆空、皆如去深入的法 門。
註【25-001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五分」)卷五五六(大正七•八六六下)。
註【25-002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六(大正八•二五六上──中)。
註【25-003】『法集要頌經』卷三(大正四•七八九上)。
註【25-004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三(大正二•一九中──下)。『相應部』(二二)「蘊相應」(南傳一四•一0二──一0
三)。又『雜阿含經』卷二六(大正二•一八六中──下)。
註【25-005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二一(大正二•一四九下──一五0上)。『相應部』(四一)「質多相應」(南傳一五•四
五二──四五三)。
註【25-006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四(大正二•九七上──中)。『相應部』(一二)「因緣相應」(南傳一三•一八0)。
註【25-007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四(大正二•九八下)。『相應部』(一二)「因緣相應」(南傳一三•一七0──一七一)。
[P155]
註【25-008】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一一(大正五五•七八下)。
註【25-009】『論事』(南傳五七•三六七)。
註【25-010】『論事』(南傳五八•二二五)。
註【25-011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七(大正八•五六八下)。
註【25-012】『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陀天經』(大正一四•四一八下)。
註【25-013】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一五三(大正二七•七八0上)。
註【25-014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四(大正八•五五四上)。
註【25-015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(大正八•五四二下)。
註【25-016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四(大正八•五五三下)。
註【25-017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五三八下)。
註【25-018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一(大正八•三七二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