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『空之探究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六 空之雙關意義

  空s/u^nyata^,是形容詞;形容詞的名詞化,就是s//u^nyata^──空性。在『阿含經』中,空三 昧s/u^^nyata^-sama^dhi,空住s/u^^nyata^-viha^ra等,都是空性,但沒有『般若經』空性的意義 。空與無相animitta,無所有a^kim!canya,同為解脫的要門,重在觀慧。『般若經』的觀 慧,漸漸的重視空,演進到空與真如tathata^、涅槃nirva^n!a、法性dharmata^等為同 義異名,如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五(大正八•四0二下)說:

   「是(本)性空,不常不斷。何以故?是性空無住處,亦無所從來,亦無所從去,須菩提 !是名法住相[性]。是中無法,無聚無散,無增無減,無生無滅,無垢無淨,是為諸法相[性] 」。

  『般若經』說的空,是從種種而顯示的本性空prakr!ti-s/u^nyata^,本性空是不常不斷(即 [P175] 「非常非滅」)的。無住處,超越了空間;無所從來,無所從去,又超越了時間:這就是法住相 [性]dharma-sthitita^,也就是諸法相[性]。在這一意義上,空性與法住、法性、真如等,是同一 內容的。但在表示法義的應用上,還是有點不同的;空是觀慧所觀,從一切法的虛妄、不實而顯 示的。

  原則的說,『般若經』是以般若prajn~a^為主導的菩薩行,般若圓滿了,就是佛的薩婆若 sarvajn~a^──一切智(或「一切智智」)。這是般若修證的開示,不是義理的說明。般若所 悟的法相[性]dharmata^,稱為如、法界、實際等,這種種異名,也只是方便安立。如『摩訶般 若波羅蜜經』說:眾生但住名、相、虛妄憶想分別[虛妄分別]中」(1)。可見一切名義,一切分別, 都不能表達法性的。但方便說法,不可能沒有表示這不落名相分別的方便。佛法固有三解脫門, 空、無相、無作[願]等,便被使用起來。今依『小品般若經』,擇要的列舉用以表示的詞類如下(2)  :

圖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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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A. | B.| C.| D.| E.| F.| G.| H.| I.| J.| K.| L.| M.| N.| O.| P.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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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1  |   | 1 |   | 1 | 1 | 1 | 1 | 2 |   |   | 1 |   |   | 1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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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無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2 | 2 | 2 | 2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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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P176]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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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無作願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3 | 3 | 3 | 3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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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無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4 | 4 | 4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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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1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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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無(或「不」)生|   |   |   |   |   | 5 | 5 | 5 | 1 | 1 |   |   |  3|  2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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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無(或「不」)滅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6 |   |   | 4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
|-------------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---+
|無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7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2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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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無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2 | 1 |   |   |   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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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(遠)離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3 | 2 | 2 |  2|  3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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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(清)淨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3 |   |   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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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(寂)滅[寂靜]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3 |   |   | 4 |   |  4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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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不可得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2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3 |   |   |   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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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不可思議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| 5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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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P177]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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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無所有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1 | 2 | 1 |   | 6 |   |  6|   |   |   |   |  1|   |   |  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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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虛誑[虛妄]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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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不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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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不堅牢                 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 |  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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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從所列舉的來說,空與無所有,具有雙關的意義。在『雜阿含經』中,空、無相、無所有, 是三三摩提或三解脫;在解脫法門中,無所有是重要的術語。但後來,無願apran!ihita代替 了無所有,所以在阿毘達磨論中,無所有就少見了。『般若(及初期大乘)經』雖繼承了空、無 相、無願的三解脫門說,而「無所有」仍廣泛的應用,說空與無所有的,比無相與無願要多得多 。如上表所列的,從空到無所有,如F.是甚深法相;L.是示世間的實相;I.是將入不退轉的深行 ;H.是「無(法)可轉,無法可還,無法可示,無法可見」;M.是一切無縛無解。這或是表示深 法相,或是菩薩的深觀:「下本般若」的空與無所有等,是重在顯示真實的。但(空)無所有以 下,如P.的「空無所有,虛誑不實」,是各種譯本所同的(3),這是表示虛妄不實了。如『小品般 若經』說:「字,無決定,無住處,所以者何?是字無所有故」(4)。所說的無所有,也是但名無 [P178] 實的意思。空與無所有,是顯示如實相的,也用來表示虛妄性,所以說有雙關的意義。其實,如 盡,無生,無滅,寂滅,遠離,清淨,這些涅槃的同義異名,還不是都有「遮」妄的意義!『般 若經』本重於深法相的直觀,而在「空」的發展中,說諸行或一切法虛妄不實的教說,也越來越 多。如『小品般若經』說: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,信解一切法無生,一切法空,一切法寂滅,而 沒有能得無生法忍,入不退轉地的,也為諸佛所讚歎(5)。這是無生、空、寂滅的深觀,而『摩訶 般若經』作:信解一切法無生,一切法空,一切法虛誑、不實、無所有、不堅固;『大般若經』 「第二分」作:信解無生、深般若、畢竟空性、寂靜性、遠離性、虛妄性、空性、無所有性、不 自在性、不堅實性(6)。又如『摩訶般若經』說:行深般若的,應觀寂滅、空、虛誑、不堅實;「 第二分」就說:應觀彫落、破壞、離散、不自在、不堅實性、虛偽了(7)。又如『摩訶般若經』說 :「諸波羅蜜性無所能作,自性空,虛誑,如野馬」。『放光般若經』也說:「自空,無所能作 ,無所能為,如熱時之焰」。『大般若經』「第二分」就這樣說:「一切法自性皆鈍,無所能為 ,無有主宰,虛妄、不實,空,無所有,不自在相,譬如陽焰、光影、水月、幻事、夢等」(8)。 虛誑不實這一類術語的更多應用,意味著般若法門,不只是深法相的體悟,而要觀破世俗的虛妄 ,從而脫落名相以契入如實相。

  
註【28-001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四(大正八•三九八中)。 [P179]
註【28-002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:A.卷六(大正八•五六三中)。B.卷一(大正八•五三七下)。C.卷九(大正八•五 七六中)。D.卷五 (大正八•五五九中)。E.卷五 (大正八•五五七下)。F.卷七(大正•五六九中)。G.卷 五(大正八•五五八中──下)。H.卷四(大正八•五五三上)。I.卷九(大正八•五七六下)。J.卷三(大正 八•五五0中)。K.卷一(大正八•五四0上)。L.卷五(大正八•五五九上)。M.卷一(大正八•五三九上 )。N.卷八(大正八•五七四上)。O.卷五(大正八•五五八下)。P.卷七(大正八•五六六下)。
註【28-003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七 (大正八•五六六下) 。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四分」)卷五五0(大 正七•八三0上)。 (「第五分」) 卷五六二(大正七•九0四上)。 『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 多經』卷一七(大正八•六四五上)。『道行般若波羅蜜經』卷六 (大正八•四五六下)。『摩訶般若波 羅蜜鈔經』卷四(大正八•五二九中)。
註【28-004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五三七下)。
註【28-005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九(大正八•五七六下──五七七上)。
註【28-006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九(大正八•三六一中)。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 卷四五七 (大正七•三0九上)。
註【28-007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一(大正八•三七三上)。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六一( 大正七•三三二上)。
註【28-008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一(大正八•三六九中)。『放光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六(大正八•一0九中) 。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六0(大正七•三二三上)。 [P180]

  

七 自性空與無自性空

  『般若經』常說自性空svabha^va-s/u^nyata^。一切法無自性nih!svabha^va,無自性故空 s/u^^nyata^:經論師的大力宏揚,學者們似乎覺得『般若經』所說的自性空,就是一切法無自 性空了。當然,『般若經』說一切法虛妄無實,但有名字,是可以說是無自性的。如『經』說: 「我名字,……無自性」;「但有假名,都無自性」(1)。但『般若經』所說的自性空,與無自性 空,意義上是有些不同的。『大智度論』卷四六(大正二五•三九六中)說:

   「自性有二種:一者,如世間法(中)地堅性等;二者,聖人(所)知如、法性[界]、實際 」。

  自性的第一類,是世間法中所說的,地堅性,水濕性等。地以堅為自性,水以濕為自性等, 世俗法中是可以這樣說的。如求堅等自性的實體,那是不可得的,也就是沒有自性──無自性了 。自性的第二類,是聖人所證的真如tathata^,或名法界dharma-dha^tu、實際bhu^takot!i 等。這是本來如此,可以名之為自性的。『智論』卷六七所說:「色性者,……所謂地堅性等。 復次、色實性,名法性」(2),也就是這二類自性的分別。這二類自性,一是世俗自性:世間眾生 以為自性有的,如地堅性等,不符緣起的深義,所以要破斥而論證為沒有自性的。二是勝義自性 [P181] ,聖人所證見的真如、法界等,是聖人如實通達的,可以說是有的。所以『智論』說:「如、法 性[界]、實際,世界故無,第一義故有」(3);第一義就是勝義Parama$rtha。第一義中有的自性 ,「下本般若」是一再說到的,1.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三(大正八•五五一中)說:

   「色無縛無解,何以故?色真性是色。受、想、行、識無縛無解,何以故?(……)識真 性是識」。

  「色真性是色」,『道行般若』與『摩訶般若鈔經』,譯為:「色之自然故為色」(4),自然 是自性的古譯。趙宋所譯的『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』,也作「色自性是色」(5)。一般 所知的,是色等五蘊的虛妄相,所以說繫縛,說解脫。色等法的勝義(真)自性,是色等真相, 這是沒有繫縛與解脫可說的。與之相當的「中本般若」,如『放光般若經』說:「五陰不縛不解 ,何以故?色、色自有性,……識、識自有性。六波羅蜜亦不縛亦不解,何以故?六波羅蜜所有 無所有故」(6)。五陰「自有性」,還是「下本般若」的自性說,而「中本」增廣的六波羅蜜等, 卻改作「所有無所有」了。秦譯的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等,五陰、六度等,一律改為「無所有 性」(7)。玄奘所譯的『大般若經』,作「以無性為自性」,或「無所有性為色等自性故」(8)。依 各本的比較,可知「下本般若」是「自性」,「中本般若」漸演化為「無所有(之)性」,再演 化為「無性為自性」,「無所有性為自性」。意義相同,但這是無性的自性,與「下本」的但說 [P182] 「自性」不同了。

  2.『道行般若經』卷三(大正八•四四一上)說:

   「人無所生;般若波羅蜜與人俱皆自然;人恍惚故;般若波羅蜜(與人)俱不可計;人亦 不壞,般若波羅蜜亦如是」。

  『摩訶般若鈔經』也如此說(9)。這二本古譯,說人[眾生]與般若波羅蜜,都是無所生[無生],自然 ,恍惚[遠離],不可計[不可思議],不(滅)壞。所說的自然──自性,『小品般若』等就譯作無性(10) ;『大般若經』竟改作「無自性」了(11)

  3.『大明度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四八二上)說:

   「眾生自然,念亦自然。……眾生恢廓,念(亦)恢廓。……眾生之不正覺,而念(亦) 不正覺」。

  自然,恢廓,不正覺──三者,『摩訶般若鈔經』作:自然,恍惚[遠離],難了知(12)。自然── 自性,『道行般若經』作「空」性(13);而『小品般若』等,就譯作「無性」(14);『大般若經』「 第四分」、「第五分」,譯為「無自性」(15)。與之相當的「中本般若」各本,都作「無」,「無 自然」,「無自性」,「下本般若」的自然──自性,與無生、遠離、不可思議為同類,實在是 勝義自性,法性與涅槃的異名,稱之為「無所有性」,「無性為自性」,雖多一轉折(近於「正 [P183] 」經「反」而到「合」)是可以的;如改為「無自性」,似乎是不適當的!

  「中本般若」也說到自性,如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0(大正八•二九二中)說:

   「云何名無為諸法相?若法無生無滅,無住無異,無垢無淨,無增無減諸法自性。云何名 諸法自性?諸法無所有性,是諸法自性,是名無為諸法相」。

  諸法自性,唐譯本作:「謂一切法無性自性」(16),意義相同。又『摩訶般若經』說:「諸法 實性,無生無滅,無垢無淨故」(17)。實性,唐譯本也作自性(18)。「無性」與「無自性」說,是「 中本般若」的一致傾向,而唐譯本增入了更多的「無自性」,更多的「無性為性」,「以無性而 為自性」。我以為:般若法門本是直觀深法性的,空(性)是涅槃的異名,所以自性也約勝義自 性說。然般若法門的開展,不但為久行說,為鄰近不退者說,也為初學說;不但為利根說,也為 鈍根說。這一甚深法,在分別、思惟、觀察,非勘破現前事相的虛妄不實,從虛妄不實去求突破 不可。這所以多說一切法「無性」,一切法「無自性」了。以無自性為自性,與空的空虛性及涅 槃的雙層意義,是非常契合的。

  『般若經』廣說種種空,而定義都是:「非常非壞,何以故,本性爾故」(19)。經說十四空, 十六空,十八空,二十空,依種種法義來顯示空,而一切都是約本性空prakr!ti-s/u^nyata^說的 。本性空是聖智證知的,所以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五(大正八•四0二下)說: [P184] 「須菩提!若內空性不空,外空乃至無法有法空性不空者,則壞空性。是(本)性空不常 不斷,何以故?是(本)性空無住處,亦無所從來,亦無所從去。須菩提!是名法住相。 是中無法,無聚無散,無增無減,無生無滅,無垢無淨,是為諸法相」。

  「是為諸法相」,唐譯本作:「是一切法本所住性」(20)。本性prakr!ti,在說一切有部 Sarva^stiva^din中,與自性svabha^va同一內容,如『毘婆沙論』說:「如說自性,我,物, 自體,相,分,本性,亦爾」(21)。『般若經』中處處說本性空,也處處說自性空svabha^vas/u^nyata^ ,意義也大致相同。自性空,本是勝義自性空,如說:「自性空故,自性離故,自性無 生故」(22)。這是以空、離來表示自性;自性空並非沒有自性。由於「假名無實」,「虛妄無實」 ,與空的空虛義相關聯,而自性空有了無世俗自性的意義,如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四(大 正八•三九八中)說:

   「是名,但有空名,虛妄憶想分別中生。……此事本末皆無,自性空故」。

  「自性空故」,唐譯本作「自性皆空」(23),更顯出都無世俗自性的意味。如說:「但有假名 ,都無自性。……以色處等與名,俱自性空故」(24)。勝義的自性空,漸演化為世俗的無自性空, 還可以從空的類集中得到證明。「中本般若」立十六空,是在十四空以下,增列無性空svabha^va-s/u^nyata^ 與無性自性空abha^va-svabha^va-s/u^nyata^,十六空是沒有自性空的。然「中本般若 [P185] 」,無論為十六空,或十八空(「上本」立二十空),在說十六或十八空後,都更說四種空:「 復次,須菩提!法[有性]法相空,無法[無性]無法相空,自法[自性]自法相空,他法[他性]他法相空」(25)。自 法自法相空,就是「自性由自性空」。所說的自性空,是:「是(自性)空,非知作,非見作」 (26)。非知所作,非見所作,也非餘人所作的自性空,正是本來如此的勝義自性空。一直到成立十 八空(與『大般若經』「第二分」相當),才在無性空與無性自性空間,增列自性空。這三種空 ,如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五(大正八•二五0下)說:

   「何等為無法[無性]空?若法無,是(無法)亦空,非常非滅故」。 「何等為有法[自性]空?有法名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,是有法空,非常非滅故」。 「何等為無法有法[無性自性]空?諸法中無法,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,是無法有法空,非常 非滅故」。

  無法有法空,依經文說,是無法[無性]與有法[自性]的合觀為空,所以『大智度論』以為:與內空 、外空、內外空──初三空一樣:「十八空中,初三空破一切法,後三空亦破一切法」(27)。又如 『光讚般若經』說:「一切諸法皆無所有,悉為自然[自性]」,是以一切法無性而顯自性。『摩訶 般若經』說:「諸法亦如是無自性,舍利弗!諸法和合生故無自性」。唐譯『大般若經』作:「 諸法都無和合自性,何以故?和合有法自性空故」(28)。諸法和合生,所以沒有自性,這是無自性 [P186] 的自性空;也與眾緣和合生故無自性,綠起的無自性空相同。但在『般若經』中,這還是十八空 的一空,把握這一原則而徹底發揮的,那是龍樹的緣起(無自性故)即空了。

  
註【29-001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七(大正八•二六九上)。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卷四二0(大正 七•一一二上)。
註【29-002】『大智度論』卷六七(大正二五•五二八中)。
註【29-003】『大智度論』卷一(大正二五•五九下)。
註【29-004】『道行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三(大正八•四四一下)。『摩訶般若波羅蜜鈔經』卷三(大正八•五二三中)。
註【29-005】『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』卷八(大正八.六一六上)。
註【29-006】『放光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九(大正八•六三下)。
註【29-007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一(大正八•三0五下)。
註【29-008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五分」)卷五五九(大正七•八八五中)。(「第四分」)卷五四五(大正七• 八0一下)。(「第三分」)卷五0六,作「無所有性為色等自性」(大正七•五八一上);「第二分」 與「初分」,同。
註【29-009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鈔經』卷三(大正八•五二二下)。
註【29-010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三(大正八•五五0中)。『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』卷七(大正八 [P187] •六一四中)。
註【29-011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五分」)卷五五九(大正七•八八四上)。「第四分」同。
註【29-012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鈔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五一一下)。
註【29-013】『道行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四二九上)。
註【29-014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五四0上)。『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』卷二(大正八 •五九二上)。
註【29-015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五分」)卷五五六(大正七•八七0上)。(「第四分」)卷五三九(大正七 •七六九中)。
註【29-016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三0(大正七•一六四下)。
註【29-017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 (大正八•二二一下)。羅什譯作「實性」,前引『小品經』作「真性」, 都表示勝義自性,免得與世俗自性的混同。
註【29-018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0二(大正七•一一下)。
註【29-019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一三(大正七•七三上──下)。
註【29-020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七三(大正七•三九八上)。
註【29-021】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六(大正二七•二九下)。
註【29-022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(大正八•二二八中)。『光讚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(大正八•一五九下)。 [P188]
註【29-023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七一(大正七•三八六上)。
註【29-024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二二(大正七•一一九下)。
註【29-025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五(大正八•二五0下)。
註【29-026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五(大正八•二五一上)。
註【29-027】『大智度論』卷三一(大正二五•二九六上)。
註【29-028】『光讚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九(大正八•二0六下)。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七(大正八•二六九上)。『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二二(大正七•一二一下)。

  

八 空與一切法

  空s/u^^nyata^與一切法之關係,如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五三八中)說:

   「舍利弗!是諸法不爾如凡夫所著」。 「舍利弗白佛言:世尊!今云何有?佛言:如無所有如是有;如是諸法無所有(凡夫不知 ),故名無明」。

  如凡夫所知的,以為如何如何的一切法,都是有所取著的;一切法的實相,並不如凡夫所著 的那樣。舍利弗S/a^riputra問佛:那末一切法是怎樣的呢?佛說:一切是無所有而有的,凡夫 [P189] 不知道,以為是一般所知那樣的,所以說是無明avidya^。無明是眾生的根本迷惑,也就是生 死流轉的根源。這一問答,表示了二方面:一、眾生以為如是如是有的,是迷執的生死;一、聖 者知一切無所有,是解脫。這就符合早期的二諦說,如『中論』「青目釋」說:「世俗諦者,一 切法性空,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,於世間是實。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,知一切法皆空無生,於 聖人是第一義諦,名為實」(1)。二諦說,到「中本般若」的「後分」,大大的應用起來。依『般 若經』說:第一義諦──勝義諦是沒有任何差別可說的。為了方便說法,不能不說二(相對的) ,不立二就一切無可說了。所以有名相安立的一切法,及不落名相的勝義。

  勝義,「下本般若」多依真如tathata^立論,也有名為法性dharmata^的,如說:「法 性唯一,無二無三;是性亦非性、非作」(2)。「中本般若」的「前分」,「後分」,多稱為法界 dharma-dha^tu、實際bhu^takot!i,也有稱為法住性的。在真如的十二異名中,空與無相 animitta沒有計算在內,但也一再說到無相,如說:「是一切法皆不合不散,無色、無形、 無對,一相所謂無相」(3)。空也被稱為空相s/u^^nyata^-laks!an!a,如說:「是諸法空相,不生不 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」(4)。一切法皆空──一切法與空,應怎樣的去如實信解?如『大般若 波羅蜜多經』 (「第二分」)卷四0三(大正七•一四上)說:

   「舍利子!諸色空,彼非色;諸受、想、行、識空,彼非受、想、行、識。何以故?舍利 [P190] 子!諸色空,彼非變礙相;……諸識空,彼非了別相。何以故?舍利子!色不異空,空不 異色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;受、想、行、識不異空,空不異受、想、行、識,受、想、 行、識即是空,空即是受、想、行、識。舍利子!是諸法空相,不生不滅,不染不淨,不 增不減;非過去,非未來,非現在。如是空中無色,無受、想、行、識;無眼處,……; ……無得、無現觀;……無正等覺、無正等覺菩提」。

  這就是一般最熟悉的:(如『心經』所說的)「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 ;受、想、行、識,亦復如是」的教說。這一教說,「中本般若」一再的說到(5),而上面所引的 ,與『般若波羅蜜多心經』最接近,所以引述這段文來解說。這段文字,明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 ──五蘊空,然後依空明一切法不可得。五蘊,主要是每人(一切眾生)的身心自體,廣義是包 含了器世間的山河大地、草木叢林,可說是一切現象界的分類──五類聚。為了文字的簡約,且 依色蘊來說。全文可分三節:標宗,明義,結論。一、「諸色空,彼非色」,是標宗。菩薩與般 若波羅蜜相應,就是「空相應」。為了要闡明般若波羅蜜照見的空義,所以揭示了「諸色空,彼 非色」的宗要。色是一般所說的物理現象(其他四蘊,是心理現象的分類)。一般所知的色法, 是本性空的;本性空的,也就是非色。這二句,或作:「是色非色空,是色空非色」(6)。這是說 :色是非色的,所以色是空;色是空的,所以是非色。反復說明,而意義還是相同的。 [P191]

  二、「何以故」下,是明義。為什麼「色空非色」呢?「諸色空,彼非變礙相」,約自相空 svalaks!an!a-s/u^nyata^說。為什麼知道有這樣那樣的法?「以相故知」,相laks!an!a是一一 法的特徵,以不同的相,知不同的法。如變礙是色相:變是變異。礙是物質佔有一定的空間,有 此就不能有彼。如部派佛教者說:色,分析到最微細的物質點,名為極微parama^n!u,極微是 不可析、不可入的,與古代的原子說相同,不可入就是礙。一般所說的變異與質礙相,大乘法是 加以否定的。沒有變礙的決定相,那怎麼說是色呢?所以,沒有變礙相──相空,也就是空非色 了。「何以故?色不異空」到「空即是色」,是進一層的解明空義。「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」, 或作「色不離空,空不離色」(7)。空是涅槃的異名,或以為空與色是相對的,涅槃空是離色、滅 色而後空的,所以進一步說:上文的色空非色,是本性空。色如幻如化,沒有決定性的相,色相 空,所以說「非色」。沒有決定性的相,宛然似有,當體即空;色與空不是離異的,而是即色明 空的。即色是空,就是色的本性空。般若大乘的特色,是一切法本空,本性清淨,也就是世間( 五蘊,生死)即涅槃。如『大智度論』,舉『般若經』的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」,而引『中論 』頌說:「涅槃不異世間,世間不異涅槃,涅槃際、世間際,一際無有異故」(8)。這就是「色空 彼非色」的進一步說明。

  三、「是諸法空相」以下,是結成。般若法門,從信解一切法空,經柔順忍a^nulomiki^dharma-ks!a^nti [P192] 而無生法忍anutpattika-dharma-ks!a^nti,得到與涅槃同一內容的深悟(不過 通達而不證入)。般若是聖道的實踐,不是深玄的理論,所以般若相應,只是一切法本性空的觀 照,目的是空(性)相的體悟。所以先標「色空非色」 (等),再從色(等)相空而明即色是空 ,然後結歸正宗,而表示一切法空相。空(性)相,是超越名、相、分別,不落對待,實是不可 說的。如『摩訶般若經』說:「一切法不可說,一切法不可說相即是空,是空不可說」(9)。所以 名為空相,也只是佛以方便假說而已。經上提出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,及非未來等三 世,以表示空相。生是生起,是有;滅是滅去,是無,約法體的存在與不存在說。但空相,不可 說是有是無;非先無而後有,也非先有而又後無的;不生不滅,表示了超越有無、生滅的相對性 。垢是雜染,淨是清淨,約法的性質說。空相,本無所謂雜染與清淨的。經上或稱為清淨,也是 佛的方便說,如『大智度論』說:「畢竟空即是畢竟清淨,以人畏空,故言清淨」(10)。依方便說 ,空性也是在纏而不染,出纏而非新得清淨的。所以不垢不淨,超越了染淨的相對性。增是增多 ,減是減少,約法的數量說。空性無數無量,所以不增不減,超越了增減的相對性。空性是超越 時間相的,所以說「非未來,非過去,非現在」。「是空不可說」,說空相不生不滅等,還是依 超越世俗所作的方便說。空(性)相是這樣的,所以接著說:「是空(相)中無色」等五蘊,無 十二處,無十八界,無四諦,無十二緣起。「無得無現觀」,就是『心經』所說的「無智亦無得 [P193] 」;現觀abhisamaya是現證智。沒有智,沒有得,所以「無預流,無預流果;……無阿羅漢 ,無阿羅漢果」──沒有聲聞乘的四果聖者,及所得的四沙門果。無獨覺聖者,無證得的獨覺菩 提;無菩薩(人),無菩薩行;無正等覺(者),無正等覺菩提。三乘人、法,空性中是不可得 的。這一段文字,與『心經』的主體部分,完全一樣,只是『心經』要簡略些。如「照見五蘊皆 空」,到「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復如是」,與「諸色(等)空,彼非色」,到「空即是受、想、行 、識」相當。既然「無智無得」,有智有得的三乘聖者與聖法,當然也不可得而不妨簡略了。

  般若道的實踐,是依一切法而觀為一切皆空,不離一切而超越一切。如實的體悟,如『大智 度論』說:「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、煩惱、戲論,將至畢竟空中」(11)。唯識宗雖解說不同,而 般若真見道時,也是沒有任何相可見可得的。菩薩依一切法而深觀一切法空,到如實通達時,「 一如無二無別」,「譬如種種色身,到須彌山王邊,皆同一色」(12)。『般若經』所說的「空中無 色,……無等正覺等正覺菩提」,正是這一意義。

  
註【30-001】『中論』卷四(大正三0•三二下)。
註【30-002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四(大正八•五五二上)。
註【30-003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二(大正八•三八二上)。
註【30-004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二二三上)。 [P194]
註【30-005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二二一下、二二三上)。又卷三(大正八•二三五上、二三七中)。又 卷四(大正八•二四0中)。參閱卷二四(色等與法性界對論)(大正八•四00上)。卷二五(色等與「 本」性空對論)(大正八•四0三中)。
註【30-006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0九(大正七•四七上)。
註【30-007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三(大正八•二三七中)。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0九(大正 七•五0下)。
註【30-008】『大智度論』卷一九(大正二五•一九八上)。
註【30-009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七(大正八•三四五下)。
註【30-010】『大智度論』卷六三(大正二五•五0八下)。
註【30-011】『大智度論』卷七一(大正二五•五五六中)。
註【30-012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一(大正八•三六九下)。

  

九 法空如幻

  『般若經』的宗要,是即一切法而超越一切法。超越一切的實義,名為空性s/u^^nyata^、法 性dharmata^等。「是第一義,實無有相,無有分別,亦無言說」(1)。無有言說,所以一切法 [P195] 不可說;無有相,所以一切法無可示;無有分別,所以一切法不可分別。離名、離相、離分別的 「諸法空相」,當然是一切不可得的。『般若經』開示菩薩的般若行,教學菩薩行的,應怎樣的 不著一切,以無所得,而能度眾生,成佛道。但在世俗心中,不免引起疑惑。在「中本般若」的 「後分」中,就不斷的提出種種疑問:既然法也不可得,眾生也不可得;沒有業報,沒有道果, 沒有垢淨,沒有修證,沒有名相;佛與佛法也不可說──那為什麼要說?為什麼說有業報,有地 獄,……菩薩、佛,有六度……十八佛不共法等差別?為什麼要發心,度眾生,莊嚴佛土,成佛 ?在「後分」中,說到那裡,就問到那裡,解說到那裡。一層層的問題,問題的所以成為問題, 始終是一樣的,也就是名相與無名相間的對立性。『般若經』的解答,還是與修證相應,而不是 理論的。經上提出了二諦說,也就是一切言說,一切差別,說修行,說凡說聖,都是依世俗諦說 的。如說:「眾生(於)無法(中)有法想,我以除其妄著(故說)。世俗法故說有得,非第一 義」(2)。一切言說差別,是不能不是「二」──相對的;為了教化,所以方便的說有二諦,說種 種差別是依世俗說的,不是實義。其實,「世諦、第一義諦無異也。何以故?世諦如即是第一義 諦如」(3)。相對的「二」,超越(絕對)的「無二」,如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一(大正八• 三七三下──三七四上)說:

   「諸有二者,是有所得;無有二者,是無所得。……不從有所得中無所得,不從無所得中 [P196] 無所得;須菩提!有所得無所得平等,是名無所得」。

  相對的世俗sam!vr!ti,是二,是有所得pra^pti,是眾生的取著處。佛說無二、無所得 apra^ptitva,是一切無所取著的第一義──勝義Parama$rtha。但發心修行,要安住無所得 ;無所得不在有所得中,有所得是有取著的;也不能說在無所得中,如有無所得可得,那是落於 相待,不是無所得了。所以菩薩住無所得,以無所得為方便等,是不著有所得而又不著於無所得 的。這樣,有所得(二)與無所得(無二),無二無別,平等平等,這才是佛說無所得(無二) 的意趣所在。當然,稱之為無所得,終歸是不離假名的方便。

  『般若經』廣說一切法空,一切法清淨,一切法不可得等,意在即一切法而超越一切。空、 無所有等,並非什麼都沒有;也不是一切法外,別有涅槃、真如等。所以對於種種疑問,經上每 舉如幻、如化等譬喻。譬喻,『雜阿含經』就有了,如色如聚沫,受如水泡,想如陽燄,行如芭 蕉,識如幻事等(4)。『般若經』所舉的譬喻,先後不一,有「六譬」,「七譬」,「九喻」,「 十喻」等。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「序品」,總列為十喻(5)。一、幻ma^ya^,二、(陽)焰 mari^ci,三、水中月udaka-candra,四、虛空a^ka^s/a,五、響pratis/rutka^,六、 揵闥婆城gandharva-nagara,七、夢svapna,八、影pratibha^sa,九、鏡中像 pratibimba,十、化nirmita。這些譬喻的共通意義,是:看也看到,聽也聽到,明明有這 [P197] 回事,而其實卻是沒有的,根本沒有的。說他空、無所有,卻又看得聽得分明。試舉一容易理解 的陽焰來說:地上有水分,經太陽光的照射,化為水汽,在地面流動。遠遠望去。如一池水,在 微波盪漾。口渴的鹿見了,也會跑過去喝,所以或稱為「鹿愛」。前方明明有水,微波盪漾,這 是大家都見到的。但走到那邊,卻什麼也沒有(水汽也是看不到的)。說沒有麼,遠遠的望去, 還是水波盪漾。這樣,以水來說,見到水時,並沒有水的生起,不能說是有;過去一看,水沒有 了,不是水的滅去,也不能說是無。陽燄是這樣的不生不滅,非有非無,宛然現有而其實是空的 。以陽燄作譬喻,一切法也都這樣。進一步說:有水,沒有水,由於遠處望去,或近處察看。陽 燄的水,並不是忽而有了,忽而沒有,陽燄一直是這樣這樣的,如如不異。不能說是常住的,可 也無所謂生滅。不過這是譬喻,譬喻只能取其譬喻的意義而已。

  十種譬喻,可以從種種方面作不同的解說,而主要是:似乎是有,其實是空無所有的。如『 大智度論』說:「是十喻,為解空法故」;「諸法雖空而有分別,有難解空,有易解空,今以(十 喻)易解空喻難解空」(6)。所以,說幻、化等譬喻,是解了一切法空的。後代的瑜伽Yoga^ca^ra 派,依『解深密經』意而別為解說:虛空是譬喻圓成實性的;幻、化等是譬喻依他起性的;別立 空華khapus!pa喻,譬喻遍計所執性,在羅什及以前的『放光』、『光讚」,是沒有空華喻 的。這樣,幻、化等是說有而不是空了。然論般若法門的本義,是不宜依據這一別解的。 [P198]

  『般若經』說甚深,一切法都是甚深;說清淨,一切法都是清淨;說空、無所有,一切法都 是空、無所有;說法性,一切法都是法性;說如幻、如化,當然是一切如幻、如化。如『經』(7) 說:

   1.「我說眾生如幻、如夢,須陀洹果亦如幻、如夢,……辟支佛道亦如幻、如夢。……我 說佛法亦如幻、如夢,我說涅槃亦如幻、如夢。……設復有法過於涅槃,我亦說如幻、 如夢。諸天子!幻、夢(與)涅槃,無二無別」。 2.「一切法皆是化。於是法中,有聲聞法變化,有辟支佛法變化,有菩薩摩訶薩法變化, 有諸佛法變化,有煩惱法變化,有業因緣法變化。以是因緣故,須菩提!一切法皆是變 化」。

  1.是「下本般若」,經文沒有簡別的,說一切法都如幻、如夢,涅槃也是如幻、如夢的。2. 「中本般若」結束時,說到不同層次的一切法,都是如(變)化的。一切法中,有聲聞法,發心 、修行、證沙門果等;有辟支佛法,是獨覺者的發心、修行、證果;有菩薩法,如發菩提心,以 般若為導而修六度、四攝,得無生忍,報得神通,莊嚴淨土,成就眾生等;有佛法,佛的一切種 智,攝得十力、四無所畏、十八佛不共法,大慈大悲,相好莊嚴等無邊功德──以上是聖法。煩 惱法,業因緣(感報)法,是五趣流轉的凡夫法。凡、聖,迷、悟,這不同層次的一切法,都是 [P199] 如化的。幻、化是似有而空的;空不是什麼都沒有,如『大智度論』說:「空,不以不見為空, 以其無實用故言空」(8)。幻、化是似有而空的,空是無實而不礙有的;說一切法空,一切法如幻 、化,是說明的觀點不同,而不是內容的各別對立。這想到了上面曾經說到過的:『般若經』說 十八空(或十六空、二十空),而每一種空,都是「非常非壞[滅],何以故?本性爾故」(9)。從非 常非壞,知一切是空的,是本性如此,不是滅色而說空的。這與論菩提心的因果相續,非常而不 滅,是完全相同的。所以,在超越情見的實義中,一切無二無別、無名無相,是眾生所不能理解 的。眾生處處取著,依名著相,形成無休止的生死苦迫,為了破除眾生的執見,所以說空、無所 有以表示實義。空不是什麼都沒有,為了解開眾生的迷著,所以又說如幻、化等。方便的說:如 幻的就是空──本性空,本性空就是如幻、如化的一切。

  『般若經』中,或說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」,也就是「幻不異色,色不異幻」(10)。或說一 切不可說,諸法空相中一切法不可得。似乎說得不同,所以印度傳來的,如西藏所傳:或「許勝 義諦現空雙聚,名理成如幻;及許勝義諦唯於現境斷絕戲論,名極無所住」(11)。如依中國佛學說 ,「理成如幻」是空有無礙的中道,「極無所住」是真空。然統觀『般若經』義,要在即一切法 而超越一切。不離一切法而畢竟空寂,表示無生法忍的體悟,這是:「有所得無所得平等,是名 無所得」(12)。「無二法、無不二法,即是道,即是果。……平等法中,無有戲論』(13)。如以方便 [P200] 說相即,而擬議圓融;以方便說不可得,而偏重空寂,怕都可能違失聖道實踐的般若宗趣!

  
註【31-001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四(大正八•三九七中)。
註【31-002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一(大正八•三七四中)。
註【31-003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二(大正八•三七八下)。
註【31-004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0(大正二•六九上)。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0,也加以引用(大正八•三六七上 )。
註【31-005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二一七上)。
註【31-006】『大智度論』卷六(大正二五•一0一下、一0五下)。
註【31-007】1.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(大正八•五四0下)。2.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六 (大正八•四一五 下)。
註【31-008】『大智度論』卷六(大正二五•一0五中)。
註【31-009】『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』(「第二分」)卷四一三(大正七•七三中)。
註【31-010】『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一 (大正八•五三八中)。
註【31-011】『菩提道次第廣論』卷一七(漢藏教理院刊本二七)。
註【31-012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一(大正八•三七四上)。
註【31-013】『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』卷二六(大正八•四一四中)。 [P201]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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