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『雜阿含經論會編(上)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 七五(1); 二五三( 二0二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時有異比丘往詣佛所,稽首佛足,白佛言:「 世尊!云何知,云何見,次第我見斷、無我見生」?佛告彼比丘:「於眼正觀無常,若色、眼識 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亦正觀無我。如是乃至意觸因緣生受── 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亦正觀無我。比丘!如是知,如是見,次第我見斷、無我見生」。時 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,歡喜已作禮而去。

  

 七六(2); 二五四( 二0三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有比丘能 斷一法者,則得正智,能自記說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。諸比丘白 佛言:「世尊是法根,法眼,法依,唯願演說!諸比丘聞已,當受奉行」。佛告諸比丘:「諦聽 [P250] ,善思,當為汝說。諸比丘!云何一法斷故,乃至不受後有?所謂無明離欲明生,得正智,能自 記說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。時有異比丘從坐起,整衣服,偏袒右 肩,為佛作禮,右膝著地,合掌,白佛言:「世尊!云何知、云何見,無明離欲明生」?佛告比 丘:「當正觀察眼無常,若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亦正 觀無常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比丘!如是知、如是見,無明離欲明生」。佛說此經 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復次、嗢南曰:

  無智、智與定,殊勝、障、學等,著、無我、聖道,二海不同分。

  

 「無智」:

  若諸邪見,若諸我見,若即無明,依前所說三有情眾,無智為根,故得生起。若 能斷此無義根本一切眾中能起一切雜染,一法當知,彼能正記所解。此中第一所起雜染,損減實 事,第二雜染,增益虛事;第三雜染,於其如實顯了方便能作愚癡。於彼二因有愚癡故,或起增 益,或起損減。

  
註【88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六四──一六六經。
註【88-002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七九.八0經。

  

 七七; 二五五( 二0四)

[P251]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。爾時、世尊告尊者阿難:「於眼當如 實知、如實見。若眼,(1)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亦如實 知、如實見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彼如實知、如實見已,於眼生厭,若色、眼識、 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亦生厭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 厭已不樂,不樂已解脫,解脫知見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。佛說此 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七八; 二五六( 二0五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。爾時、世尊說一切優陀那偈已,告尊 者阿難:「眼無常、苦、變易、異分法,若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 苦不樂,彼亦無常、苦、變易、異分法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 ,於眼得解脫,若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,彼亦解脫。耳……。鼻……。舌……。身… …。意、法、意識、意觸、意觸因緣生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(亦)解脫。我說彼解 脫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」。佛說此經已,尊者阿難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 七九(2) 二五七( 二0六)

  如是我聞:一時、佛住毘舍離城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當勤方便 [P252] 禪思,內寂其心。所以者何?比丘!方便禪思,內寂其心,如是如實知顯現。於何如實知顯現? 於眼如實知顯現,若色、眼識、眼觸、眼觸因緣生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亦如實知顯 現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此諸法無常,有為,亦如是如實知顯現」。佛說此經已, 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八0(3); 二五八( 二0七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當修無量三 摩提,精勤繫念。所以者何?修無量三摩提,精勤繫念已,則如實顯現。於何如實顯現?於眼如 實顯現,如是廣說,乃至此諸法無常,有為,此如實顯現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 喜奉行。

  

 「智」:

  復次、有二種如實智:一者、如理作意所發,二者、三摩地所發。當知此中,由正 聞、思所成作意,聽聞正法增上力故,於五種受分位轉變所起過患如實了知。又即於此分位轉變 如理思惟,名不定地如實正智。此為依止,能隨入修。云何名為分位轉變所起過患?謂苦樂位諸 無常性:苦分位中有自性苦性,樂分位中有變壞法性。云何名為分位轉變?謂樂分位與苦分位有 別異性。若苦分位與樂分位有別異性,如是當知一切分位展轉別異。於此別異如實觀見,於此分 位住無常想,如實觀見別異過患,知所有受皆是苦已,住於苦想。有如是想,有如是見,能證清 [P253] 淨,是故亦得名如實智。依定所發如實智者,謂即依彼行相轉時,輕安所攝,清淨無擾,寂靜而 轉,當知此行與前差別。又無常性,是一切行共相;苦性是一切有漏法共相。二如實智為依止故 ,當知如實能正顯了彼法二相。

  
註【89-001】「色」上,原本衍一「眼」字,今依文義刪。
註【89-002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六0經•一00經•
註【89-003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五九經•九九經。

  

 八一(1); 二五九( 二0八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樂師菴羅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過去、未來 眼無常,況現在眼!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,不顧過去眼,不欣未來眼,於現在眼厭,不樂,離欲 ,向滅(2)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八二──八四(3); 二六0──二六二( )

  如無常,苦、空、無我,亦如是說。

  

 八五──九二(4); 二六三──二七0( )

  如內入處四經,如是外入處──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四經,內外入處四經,亦如是說(5) [P254]
註【90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七經。
註【90-002】「滅」,原本作「厭」,今依義改。
註【90-003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八•九經。
註【90-004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0──一二經。
註【90-005】『論』義見(一)「陰相應」一一──一四經下。

  

 九三(1); 二七一( 二0九)

 

 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樂師菴羅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六觸入處 ,云何為六?眼觸入處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入處。沙門、婆羅門,於此六觸入處,集、滅、 味、患、離不如實知,當知是沙門、婆羅門去我法律遠,如虛空與地」。時有異比丘從座起,整 衣服,為佛作禮,合掌白佛言:「我具足如實知此六觸入處,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」。佛告比丘 :「我今問汝,汝隨問答我。比丘!汝見眼觸入處,是我,異我,相在不」?答言:「不也,世 尊」!佛告比丘:「善哉!善哉!於此眼觸入處,非我,非異我,不相在,如實知見者,不起諸 漏,心不染著,心得解脫。是名初觸入處已斷、已知,斷其根本,如截多羅樹頭,於未來法永不 復起,所謂眼識及色。汝見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入處,是我,異我,相在不」?答言:「不也 ,世尊」!佛告比丘:「善哉!善哉!於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入處,非我,非異我,不相在。 [P255] 作如是如實知見者,不起諸漏,心不染著,心(2)得解脫。是名比丘六觸入處已斷、已知,斷其根 本,如截多羅樹頭,於未來世永(3)不復生,謂(耳識、聲……,)意識、法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 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定」:

  復次、住內法者,未得定心,尚與外道定心差別,由智勝故,何況定心!何以故? 彼諸外道,雖得定心,乃至極遠,證得非想非非想定,然猶未能於六觸處,以其五轉如實了知, 心正離欲,證得解脫。是故彼與此正法律,猶如地、空相去極遠。住內法者,雖未得定,但由信 聞無我勝解,便能證得三摩地心,於六觸處能斷、能知,心得離欲及證解脫。是故當知於正法律 ,彼有失壞,此無失壞。唯正勝解相續轉時,於六境界,依止六根,略有五種寂靜妙行:謂深於 彼見過患故,名為善調;於不應役諸境界中而不役故,名為善覆;於所應役諸境界中,或於率爾 現前境上善住念故,名為善守;一切煩惱皆能斷故,名為善護;已善修習圓滿道故,名為善修。

  
註【91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七一──七三經。
註【91-002】「心」,原本作「以」,依宋本改。
註【91-003】「永」,原本作「欲」,今改。

  

 九四(1); 二七二( 二一0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莫樂、莫苦 [P256] !所以者何?有六觸入處,地獄眾生生彼地獄中者,眼所見不可愛色,不見可愛色;見不可念色 ,不見可念色;見不善色,不見善色。以是因緣故,一向受憂、苦。耳聲,鼻香,舌味,身觸, 意(所)識法,見不可愛,不見可愛;見不可念,不見可念;見不善法,不見善法。以是因緣故 ,長受憂、苦。諸比丘!有六觸入處,其有眾生生彼處者,眼見可愛,不見不可愛;見可念色, 非不可念色;見善色,非不善色。以是因緣故,一向長受喜、樂。耳聲,鼻香,舌味,身觸,意 所識法,可愛非不可愛,可念非不可念,見善非不善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 行。

  

 「殊勝」:

  復次、於二處所,如來證得勝安立智,能正顯說超諸苦樂,非不證得勝安立智。 於中若有作如是解:此大沙門、喬答摩種,無知無解,於諸世間一向安樂,為令弟子謂此安樂間 雜眾苦,深怖畏故,為超苦樂間雜依附諸世間故,為欲超過諸苦樂故,宣說法要。當知此解,是 為邪想,是邪分別,是大邪見。然其如來善知世間,或一向樂,或一向苦,或雜苦樂,然彼一切 皆是無常,是故為令諸弟子眾超過一切無常世間,超過苦樂,說正法要。由三種相,應正了知諸 可意事:謂未來世諸可愛事,名所追求;若過去世諸可愛事,名所尋思;若現在世可愛外境,名 所受用;若現在世可愛內受,名所耽著。當知此中墮於三世,有四行相:一於未來,一於過去, 二於現在。於此行相,能隨悟入:是悅意相,意所樂相,可愛色相,平安色相。如其所應,當知 [P257] 即是可欣,可樂,可愛,可意四種行相。

  
註【92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三五經。

  

 九五(1); 二七三( 二一一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毘舍離耆婆拘摩羅藥師菴羅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昔未成正 覺時,獨一靜處,禪思思惟,自心多向何處?觀察自心,多逐過去五欲功德,少逐現在五欲功德 ,逐未來世轉復微少。我觀多逐過去五欲心已,極生方便,精勤自護,不復令隨過去五欲功德。 我以是精勤自護故,漸漸近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汝等諸比丘!亦復多逐過去五欲功德,現在、 未來亦復微少。汝今亦當以心多逐過去五欲功德故,增加自護,亦當不久得盡諸漏,無漏心解脫 、慧解脫,現法自知作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。所以者何?眼見色 因緣生內受──若苦,若樂、不苦不樂;耳……。鼻……。舌……。身……。意、法因緣生內受 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。是故比丘!於彼入處當覺知!若眼滅,色想則離;耳、鼻、舌、身 、意滅,(聲想……)法想則離」。佛說當覺六入處言已,入室坐禪。

  時有眾多比丘,世尊去後,作此論議:世尊為我等略說法要,不廣分別而入室坐禪。世尊說 言:當覺六入處!若彼眼滅,色想則離;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滅,(聲想……)法想則離。我等 今日,於世尊略說法中猶故不解,今此眾中,誰有慧力,能為我等於世尊略說法中,廣為我等演 [P258] 說其義!復作是念:唯有尊者阿難,常侍世尊,常為大師之所讚歎,聰慧梵行。唯有尊者阿難, 堪能為我等,於世尊略說法中演說其義。我等今日,皆共往詣尊者阿難所,問其要義;如阿難所 說,悉當奉持。爾時,眾多比丘往詣尊者阿難所,共相問訊已,於一面坐。白尊者阿難言:「尊 者當知!世尊為我等略說法要,如上所說,具問阿難:當為我等廣說其義」!尊者阿難語諸比丘 :「諦聽,善思,於世尊略說法中,當為汝等廣說其義。世尊略說者,即是滅六入處有餘當說, 故言眼處滅,色想則離;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入處滅,(聲想……)法想則離。世尊略說此法已 ,入室坐禪,我今已為汝等分別說義」。尊者阿難說此義已,諸比丘聞其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障」:

  復次、勤修定者,略由二門、二時、二地所有諸欲,於所引發三種等持能為障礙。 為欲斷除如是障礙,正勤修習五種對治。當知此中先所受用過去諸欲,於遠離處,由尋思門令心 飄蕩。復有現在居家所有利養恭敬俱行諸欲,由尋思門令心散亂。此中利養恭敬俱行所有諸欲, 於其行時,令心飄蕩;先所受用居家諸欲,於其住時,令心散亂。即此諸欲,於異生地能為障礙 ,於有學地亦為障礙。又於異生所修無量俱行等持能為障礙,亦於有學能善通達一切智事廣大等 持能為障礙,亦於無學極善修習究竟等持能為障礙。當知如是諸所生起一切等持,皆與喜俱。此 中第一,於諸有情利益安樂意樂門中與喜俱行;第二、領受有學解脫喜故與喜俱行;第三、領受 無學解脫喜故與喜俱行。彼由眼等所識色等,所緣別故,復有六種。又此等持,具諸相故,名為 [P259] 圓滿。又此等持究竟邊際,謂能往趣世間離欲,或能往趣出世離欲,過此更無能趣清淨等持可得 ,是故說此無有缺減。若欲速證沙門果者,於身命等無所顧戀,恆常無間、殷重加行,熾然精進 ,於諸欲中了知自相,堅守正念;了知過患無希望等,正知現前。正念、正知為所依故,方便勤 修四無放逸:謂於晝分,若行、若坐,於諸障法淨修其心,乃至廣說。如是發起勇猛精進,於其 所證無所怯劣,由九種相安住其心。一向修習奢摩他定,身得輕安,無愛味等,故無染污,不為 惛沈及以睡眠二隨煩惱之所擾亂。一向念住為所依止,精勤修習毘舍那,堅守正念,遠離掉舉 隨煩惱故,無有愚癡。已入止觀雙運轉道,其心正定,即此二分一境隨行。為斷彼障,修習如是 五種對治為依止故,能於彼障遍知、永斷。於三等持,依六境事所有差別喜俱行定,圓滿能引, 由二因緣,諸佛世尊為諸弟子宣說自己能引導法:一、於黑品所有過失,令生解故;二、於白品 所有功德,令生解故。

  
註【93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一七經。

  

 九六(1); 二七四( 二一二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不為一切比丘說不 放逸行,亦非不為一切比丘說不放逸行。不向何等像類比丘說不放逸行?若比丘得阿羅漢,盡諸 有漏,離諸重擔,逮得己利,盡諸有結,心正解脫,如是像類比丘,我不為說不放逸行。所以者 [P260] 何?彼諸比丘已作不放逸故,不復堪能作放逸事,我今見彼諸尊得不放逸果,是故不為彼說不放 逸行。為何等像類比丘說不放逸行?若諸比丘在學地者,未得心意增上安隱,向涅槃住,如是像 類比丘,我為其說不放逸行。所以者何?以彼比丘習學諸根,心樂隨順資生之具,親近善友,不 久當得盡諸有漏,無漏心解脫、慧解脫,現法自知作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 不受後有。所以者何?彼眼識所可愛樂、染著之色,彼比丘見已,不喜、不讚歎、不染、不繫著 住。以不喜、不讚歎、不染、不著住故,專精勝進,身心止息,心安極住不忘,常定一心,無量 法喜,但逮得第一三昧正受,終不退滅(2)隨於眼色。於耳(聲)、鼻(香)、舌(味)、身(觸 )、意(所)識法,亦復如是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學等」:

  復次、於此正法毘奈耶中,略有二種補特伽羅:一、已得意,二、未得意。已得 意者,復有二種:一、已見諦,已得有學心解脫意;二、阿羅漢,已得無學心解脫意。未得意者 ,謂於三學創修事業有學異生,彼全未得一切二種心解脫意,是故希求異生體後有餘依滅,及自 體後無餘依滅涅槃界時,於三學中多修學住。若諸無學,雖已證得心解脫意,而或失念行縱逸時 ,便有退失現法樂住;彼雖於此現法樂住或退、不退,然無堪能退失解脫。若有修行不放逸者, 一切皆為證得解脫,然已證得解脫無退,修不放逸復何所用!若為證得現法樂住,勤作功用,如 造工業,非不放逸。若諸有學,先已證得心解脫意,彼亦決定趣三菩提,於所修道,不由他緣, [P261] 自然能修無放逸行,於現法中猶未畢竟息放逸故。若有一切未得意者,彼應決定修不放逸。又由 三相,辦所應作:一、由諸根所集成故,資糧圓滿;二、由習近隨順如法諸臥具故,心得安住; 三、由依止親近善士,聞他法音,如理作意眾因緣故,乃至獲得二心解脫。又即於此,應不放逸 所作轉時,由二種相,應知於彼六處寂滅,有增上慢,無增上慢。謂於未滅起邪分別,妄執為滅 ,由所緣故,及於未得起邪分別,妄執為得。彼雖如是起邪分別,謂滅解脫,而未能令身壞已後 壽命永盡,六處永滅,亦不能離諸境界想。又彼由於六處寂滅,若緣、若證邪領受故,有如是事 。此二種相,應知說名有增上慢。與此相(3)違,當知說名無增上慢。

  
註【94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三四經。
註【94-002】「滅」,宋本作「減」。
註【94-003】「相」,原本作「根」,依宋本改。

  

 九七(1); 二七五( 二一三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當為汝等演說二法, 諦聽,善思。何等為二?眼、色為二,耳、聲,鼻、香,舌、味,身、觸,意、法為二,是名二 法。若有沙門、婆羅門作如是說:是非二者,沙門瞿曇所說二法,此非為二。彼自以意說二法者 ,但有言說,問(2)已不知,增其疑惑,以非其境界故。所以者何?緣眼、色,眼識生,三事和合 [P262] 緣觸,觸生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。若於此受集、受滅、受味、受患、受離不如實知者, 種貪欲身觸,種瞋恚身觸,種戒取身觸,種我見身觸,亦種殖增長諸惡不善法,如是純大苦聚(3) 皆從集生。如是耳……。鼻……。舌……。身……。意、法緣,生意識,三事和合觸,廣說如上 。復次、眼緣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觸緣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。於此諸受集、滅、 味、患、離,如實(4)知,如實知已,不種貪欲身觸,不種瞋恚身觸,不種戒取身觸,不種我見身 觸,不種諸惡不善法。如是諸惡不善法滅,純大苦聚滅。耳、(聲),鼻、(香)、舌、(味) ,身、(觸),意、法,亦復如是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著」:

  復次、住內法者,於二種著,應當了知二種過患。謂諸異生,於二緣識及能依受, 不能了知無我性故,未離欲者,於利養恭敬增上業緣所起諸受,有第一著;已離欲者,於離諸欲 緣所起諸受,有第二著。此著為因,當來生起,說名為生。又諸外道,由取著故,生諸繫縛;繫 縛生故,能生一切惡、不善法,當知是名第一過患。又由此著增上力故,當於正法毘奈耶沒,及 當來世生等眾苦差別而生;於現法中,此增上力為因緣故,不般涅槃,當知是名第二過患。與此 相違,應知即是白品差別。

  
註【95-001】前分,同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九二經。
註【95-002】「問」,原本作「聞」依宋本改。 [P263]
註【95-003】「聚」,原本作「集」,依元本改。
註【95-004】「實」,原本作「是」,應為「寔」之誤,今改。

  

 九八(1); 二七六( 二一四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二因緣生識,何等 為二?謂眼、色,耳、聲,鼻、香,舌、味,身、觸,意、法。如是廣說,乃至非其境界故。所 以者何?眼、色因緣生眼識,彼無常,有為,心緣生。色若眼、識,無常,有為,心緣生;此三 法和合觸,觸已受,受已思,思已想,此等諸法無常,有為,心緣生,所謂觸、想、思。耳、鼻 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無我」:

  復次、由四因緣,於法無我能到究竟。謂一切法皆無我者,除識自性,識諸因緣 ,識諸助伴,其餘所有不可得故。又識自性是無常故;又此因緣是無常故;又此助伴是無常故。

  
註【96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九三經。

  

 九九(1); 二七七( 二一五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尊者富留那比丘,往詣佛所,稽首佛足 ,退住一面。白佛言:「世尊說現法,說滅熾然,說不待時,說正向,說即此見,說緣自覺。世 尊!云何為現法,乃至緣自覺」?佛告富留那:「善哉富留那!能作此問。富留那!諦聽,善思 [P264] ,當為汝說。富留那!比丘眼見色已,覺知色,覺知色貪;我此內有眼識色貪,我此內有眼識色 貪如實知。富留那!若眼見色已,覺知色,覺知色貪;我此內有眼識色貪如實知者,是名現見法 。云何滅熾然?云何不待時?云何正向?云何即此見?云何緣自覺?富留那!比丘眼見色已,覺 知色,不起色貪覺;我有內眼識色貪,不起色貪覺,如實知。若富留那!比丘眼見色已,覺知色 ,不起色貪覺;如實知。色(2),不起色貪覺,如實知,是名滅熾然、不待時、正向、即此見、緣 自覺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」。佛說此經已,富留那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聖道」:

  復次、由八聖支道法故,及此果故,顯發正法及毘奈耶。由五種相,當知八聖支 道法最勝、無罪。謂於現法煩惱有無善分別故,名為現見。能令煩惱得離繫故,名無熾然。若行 、若住、若坐、若臥,一切時中皆可修習,易修習故,名為應時。導涅繫故,名為引導。不共一 切諸外道故,名唯此見。遠離信他欣樂行相,周遍尋思,隨聞所起見、審察,忍,唯自證故,名 內所證。此道果法,亦有五相,當知已如攝異門分分別其相(3)

  
註【97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七0經,但作為優波婆那比丘說。
註【97-002】「色」原本作「已」,依宋本改。
註【97-003】『瑜伽師地論』卷八四(大正三0•七六六下)。

  

 一00(1); 二七八( 二一六)

[P265]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言:「大海者,愚夫所說 ,非聖所說;此大小水耳。云何聖所說海?謂眼識色已,愛念、染(2)著、貪樂,身、口、意業, 是名為海。一切世間阿修羅眾,乃至天、人,悉於其中貪樂沉沒,如狗肚藏,如亂草蘊,此世、 他世絞結纏鎖,亦復如是。耳識聲,鼻識香,舌識昧,身識觸,此世、他世,絞結纏鎖,亦復如 是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0一──一0二; 二七九──二八0( )

  如身、口、意業,如是貪、恚、癡,老、病、死,亦如是說。

  

 一0三──一0五; 二八一──二八三( )

  如五根三經,六根三經亦如是說。

  

 一0六(3); 二八四( 二一七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所謂海者,世間愚夫 所說,非聖所說海,大小水耳。眼是人大海,彼色為濤波,若能堪忍(4)色濤波者,得度眼大海, 竟於濤波、洄(5)澓諸水惡蟲,羅剎、女鬼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是人大海,聲、香、味、觸、 法為濤波,若堪忍彼(聲、香,味、觸)、法濤波,得度於(耳、鼻、舌、身、)意海,竟於濤 波、洄(6)澓,惡蟲,羅剎、女鬼」。爾時、世尊以偈頌曰: [P266] 「大海巨濤波,惡蟲、羅剎怖,難度而能度,集離永無餘。 能斷一切苦,不復受餘有,永之般涅槃,不復還放逸」。

  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「二海不同分」:

  復次、海有二種:一者、水海,二、生死海。由三種相,當知水海與生死 海而不同分。何等為三?一者、自性不同分故,二者、淪沒不同分故,三者、超渡不同分故。此 中自性不同分者,謂水大海,用色一分為自性故,有邊有量;生死大海用一切行為自性故,無邊 無量。此中淪沒不同分者,謂若所有淪沒,若由此淪沒,若如是淪沒,皆不同分。謂水大海,或 傍生趣、或有人趣於中淪沒;生死大海,諸天世間亦常淪沒。又水大海,唯由身故於中淪沒,不 由語故,不由意故,不由貪故,不由瞋故,不由癡故,不由生等眾苦法故於中淪沒。此中宣說諸 業、煩惱、彼果三分,如其次第,應知彼相。生死大海,亦由身故,乃至亦由生等苦故於中淪沒 。諸出家者,由妄尋思,由妄觀察,由自所起諸邪分別,發起種種不正尋思,令心擾亂,於生死 海恆常淪沒。又餘外道,諸煩惱繫所纏繫故,於生死海恆常淪沒。諸在家者,恆常無間眾苦逼切 ,煩惱燒然而不能厭,故名淪沒。其餘依止諸業、煩惱,於諸生處往還無絕,故名淪沒。其水大 海,唯墮其中,暫時衰損;或傍生趣,由業、煩惱一分勢力而生其中,暫時淪沒而非究竟,當知 是名沒不同分。此中超渡不同分者,謂水大海,未離欲貪諸異生類,尚能越渡,何況其餘!生死 [P267] 大海,三分建立;未離欲者,由五可愛境差別故;已離欲者,由意所識可愛諸法境差別故;諸有 學者,由內六處有差別故。其未離欲諸異生類,於五可愛境界大海未能超渡。其已離欲諸異生類 ,於內各別六處大海未能超渡。由彼於此未超渡故,於前二種境界大海,亦未超渡。其有學者, 普於六處遍知為苦,即於所緣修習正道,彼由安住如是住故,於未離欲、已離欲地二種境界,所 有心意所緣境相明了現前,又由猛利觀察作意,於先所見等隨憶念,由此因緣,於彼速疾以慧通 遠,亦能除遣。又彼於其六處大海速能超渡,能超渡故,於前二種境界大海畢竟超渡。及能超渡 能發棄捨所學煩惱,能發尋思亂心煩惱,能發耽著世間利養恭敬煩惱,能發一切惡行煩惱。

  
註【98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八八經。
註【98-002】「染」,原本誤作「深」,依宋本改。
註【98-003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八七經。
註【98-004】「忍」,原本缺,依宋本補。
註【98-005】
註【98-006】「洄」,原本作「迴」,依宋本改。

  

 一0七(1); 二八五( 二一八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為汝等說苦集 道跡,苦滅道跡。諦聽!善思,當為汝說。云何苦集道跡?緣眼、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緣 [P268] 觸受,緣受愛,緣愛取,緣取有,緣有生,緣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集,如是(純大苦聚集。)耳 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,是名苦集道跡。云何苦滅道跡?緣眼、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 ,觸滅則受滅,受滅則愛滅,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病死、憂悲惱苦 滅:如是純大苦聚滅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如是說,是名苦滅道跡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 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0八(2); 二八六( 二一九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說涅槃道跡, 云何為涅槃道跡?謂觀察眼無常,若色、眼識,眼觸因緣生受──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 彼亦無常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,是名涅樂道跡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 歡喜奉行。

  

 一0九(3); 二八七( 二二0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似趣涅槃道跡。云 何為似趣涅槃道跡?觀察眼非我,若色,眼識,眼觸因緣生受(4)──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 ,彼亦觀察非我(5)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,是名似趣涅槃道跡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 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 [P269]

 嗢南曰:

  道、師不同分,王國、二世間,有為、遮身行,堅執、三空性。

  

 「道不同分」:

  略有二種道不同分:一、自性不同分,二、行相不同分。若趣苦集行,若趣 苦滅行,是名自性不同分。當知初一能趣雜染,第二能趣清淨,是名此中不同分義。即此趣滅行 ,或有有為共相行轉,或有有為、無為共相行轉,是名行相不同分。當知此中,若諸有為共相行 相,彼望道果,名不同分。若有為、無為共相行相,彼望道果亦名同分,何以故?道果涅槃常無 我故。

  
註【99-001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0六經。
註【99-002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四六經。
註【99-003】『相應部』(三五)「六處相應」一四八經。
註【99-004】「受」下原本有「若」字,今刪。
註【99-005】「非我」,原本作「無常」,依上文及『論』義改。

  

 一一0; 二八八( 二二一)
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趣一切取道跡,云 何為趣一切取道跡?緣眼、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所取故。耳 [P270] 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,取所取故,是名趣一切取道跡。云何斷一切取道跡?緣眼、色, 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觸滅則受滅,受滅則愛滅,愛滅則取滅,如是知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 亦復如是」。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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