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『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第二章 阿毘達磨的起源與成立

第一節 阿毘達磨論的起源

 第一項 「論阿毘達磨論」

  阿毘達磨論的起源與成立,經過是極為複雜的。現在,先從被稱為阿毘達磨真的起源──佛 教界流行的「論阿毘達磨論」說起(1)

  Ⅰ『中部』的『牛角林大經』說:大比丘們,在月光下,同遊景色優美的牛角娑羅林 Gosi^n%gasa^lavanada^ya。大家發表意見,有怎樣的比丘,能使林園增光、生色?大目揵連 Maha^maudgalya^ya^na說:「如二比丘,為論阿毘達磨論,相互發問;相互發問,應答無滯,以彼 等之法論而有益。舍利弗!如是比丘,牛角娑羅林增輝」(2)。『中阿含經』(卷四八)『牛角娑 羅林經』,與此經相同,但作大迦旃延Maha^ka^tya^yana說。

  Ⅱ『中部』的『如何經』說:佛告比丘:「我自證悟而為說法,即四念處,四正勤,四神足 [P44] ,五根,五力,七菩提分,八聖道分,應和合無諍而學。汝等和合無諍而學時,如二比丘,於阿 毘達磨而有異說」,就應該勸導他們,捨棄誤解而歸於如法的見解(3)。這部經,漢譯缺。

  Ⅲ『增支部』說:眾多長老比丘,飯後,大家圍繞著坐,共同論說阿毘達磨論。那時,質多 羅象首舍利弗Citta Hatthisa^riputta,在長老比丘論議中間,不斷的插入自己的問難。大 拘絺羅Maha^kaus!t!hila對他說:「長老比丘眾論阿毘達磨時,莫於中間(自)陳說,應待論訖 」(4)。『中阿含經』(卷二0)『支離彌梨經』,與此經相同,但作「論此法律」。

  依上所引的經文來看,那時「論阿毘達磨論」的論風,是這樣的:大眾共同參加;由兩位比 丘,相互問答,名為「論阿毘達磨論」Abhidhammakatham% Katheti。問答的兩位比 丘,一定是上座名德。『增支部』曾說:「比丘五法具足:戒、定、慧、解脫、解脫知見具足, 才能與同梵行者共住,與同梵行者共論:戒論,定論,慧論,解脫論,解脫知見論」(5)。又說: 「彼等不修身,不修戒,不修心,不修慧故,論阿毘達磨論,毘陀羅論,陷於黑法」(6)。這可見 ,如自身沒有修證,是不適宜參與論議的。這種論法的集會,不是由於自身的無知與疑惑,而是 以對論的方式,使法義得到充分的闡明。大眾在座旁聽,這正是一種教育僧眾的好方法。這種論 法的集會,經中一再說到,這可能經常舉行的,尤其是布薩的月夜。

  「論阿毘達磨論」的內容,是佛陀自證而為眾宣說的「法」──四念處……八聖道支,也就 [P45] 是修證問題。以聖道為項目而進行論究,稱為「論阿毘達磨論」。初期的阿毘達磨論,與說一切 有部所傳的摩呾理迦,是一樣的(7)。當時的「論法」,應有簡明的綱要。一問一答的,以對論方 式,而將其闡明。標目釋義的綱要,名為摩呾理迦(本母);這樣的問答深法,就名為「論阿毘 達磨論」。原始的阿毘達磨與摩呾理迦,實質上毫無差別。以聖道為中心的阿毘達磨,一直流傳 下來。現存的早期論書,如『舍利弗阿毘曇論』「問分」,銅鍱部的『分別論』,說一切有部的 『法蘊論』,內容也還是以聖道為主的。

  兩位比丘的相互問答,是尊嚴的。為了闡明佛法,而不是為了諍勝,會場上充滿了和諧與寧 靜的氣氛。這種論法的場所,應有維護論場的合理軌式。一、兩位比丘的問答,旁人不可以從中 參與,一定要等雙方的問答告一段落。上面(Ⅲ)所說的象首舍利弗,好辯而急於從旁參入,違 反了論法的軌範,所以受到大拘絺羅的責備。二、由於慧解的差別,傳聞的不同,可能引起見解 上的不合。如上(Ⅱ)所說,應由在座的上座大德出來,以和諧懇切的態度,使雙方的意見,能 在和諧中歸於一致。三、舍利弗S/a^riputra為眾說法,說到入滅盡定而不得究竟智的,死後生 意生天。舍利弗的意見,受到優陀夷Uda^yin的問難。優陀夷的問難,一而再,再而三,一直 的堅持反對下去。世尊知道了,訶責優陀夷說:「汝愚癡人,盲無慧目,以何等故論甚深阿毘曇 」?並且責備在座的阿難A^nanda,不應該置而不問(8)。優陀夷難問舍利弗的事,也見於『增 [P46] 支部』(9)。優陀夷的堅持己見,一直反對下去,上座早應出來呵止優陀夷的發言。當時阿難在座 ,而不出來維持論場的寧靜,難怪要受世尊的責備了。四、某次,舍利弗與大目揵連互相問答, 大眾在座旁聽。由於不願與某老比丘問答,中途離去,以致大眾散席(10)。這由於問答告一段落, 對(也許見解不合的)老比丘的請求共論,許也不是,不許也不是(不合常規)。如與他共論, 徒然引起無謂的諍論,倒不如借故退席的好。

  這種相互論法的論風,也曾傳來我國。就是在四眾共集的講經法會上,先由主講法師與都講 相互問答。有名的支許對論,就是這種論式。

  
註【10-001】木村泰賢氏『阿毘達磨論之研究』(五)。
註【10-002】『中部』『牛角林大經』(南傳九•三七五)。
註【10-003】『中部』『如何經』(南傳一一上•三一一──三一六)。
註【10-004】『增支部』「六集」(南傳二0•一五一──一五二)。
註【10-005】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(南傳一九•二六六)。
註【10-006】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(南傳一九•一四七)。
註【10-007】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』卷四0(大正二四•四0八中)。
註【10-008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五(大正一•四四九下──四五0上)。 [P47]
註【10-009】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(南傳一九•二六八──二七0)。
註【10-010】『本生經』(南傳三0•一七四)。

  

 第二項 問答「毘陀羅論」

  vedalla,音譯為毘陀羅,與梵語的vaipulya(毘佛略,譯義為方廣)相當。毘陀羅論 Vedallakatha^與阿毘達磨論,同為古代的法論之一,如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(南傳一九•一四七) 說:

   「彼等不修身,不修戒,不修心,不修慧,論阿毘達磨論、毘陀羅論,陷於黑法」。

  毘陀羅的性質與內容,經近代學者的研究,已非常明白(1)。今依其研究成果,整理而作進一 步的說明。『中部』有Maha^vedalla(『毘陀羅大經』),Cu^l!avedalla(『毘陀羅小經』)。 與阿毘達磨並稱的毘陀羅論,顯然的存在於『中阿含經』。Vedalla為九分教(部經)之一;覺 音Buddhaghos!a對毘陀羅的解說,首先提到上面的二部──『毘陀羅大經』,『毘陀羅小經 』。其次說到:Samma^dit!t!hi,Sakkapan~ha,San%kha^rabha^janiya,Maha^pun!n!ama sutta。這六 部經,經考定為:

  Ⅰ Maha^vedalla:推定為『中部』(四三經)的Maha^vedalla-sutta。大拘絺羅Maha^kaus!t!hila [P48] 問,舍利弗S/a^riputra答。與『中阿含經』(卷五八)『大拘絺羅經』相當,但作舍 利弗問,大拘絺羅答。今依漢譯,列舉大段的內容(名詞,改為通常所用的,以下例此)如下:

   1.善與不善(巴缺)2.(智)慧與識3.正見4.當來有5.受想思(識)6.滅無對 (巴缺)7.五根與意根8.壽暖識9.死與滅盡定10.滅盡定與無想定(巴缺)11.滅 盡定──三行起滅•得三觸•空無相無願(巴缺)12.不動定無所有定無想定(巴:末增 四心解脫)

  ⅡCu^l!avedalla:推定為『中部』(四四經)的Cu^l!avedalla-sutta。毘舍佉Vis/a^kha^問,法 與(樂)比丘尼Dharmadinna^答。與『中阿含經』的(卷五八)『法樂比丘尼經』相同。內 容大段為:

   1.自身見2.陰與取陰3.八聖道與三聚4.滅無對(巴缺)5.禪定6.壽暖識7.死 與滅定(巴缺)8.滅盡定與無想定(巴缺)(巴增三行)9.滅盡定入起10.三受與隨 眠11.受•無明•明•涅槃

  ⅢSamma^dit!t!hi:考定為『中部』(九經)的Samma^dit!t!hi sutta,譯義為『正見經』。眾 比丘問,舍利弗答。與『中阿含經』(卷七)『大拘絺羅經』相當。又與『雜阿含經』(卷一四 )的三四四經(大正藏編號)相合,但問者是大拘絺羅。問題為:「成就正見,於法得不壞淨, [P49] 入正法」,而提出內容:

   1.善與不善2.四食3.三漏4.四諦5.老死……行6.無明盡明生

  ⅣSakkapan~ha:考定為『長部』(二一經)的Sakkapan~hasutta,譯義為『釋問經』。帝 釋問,如來答。前後有序分與餘分。與『中阿含經』(卷三三)的『釋問經』,及『長阿含經』 (卷一0)的『釋提桓因問經』相同。法義的問答部分,大段為:

   1.嫉結慳結2.憎愛3.欲4.念(尋)5.思(種種妄想)6.滅戲論道(長、巴缺) 7.念言求8.根律儀9.喜憂捨10.沙門婆羅門欲求志趣不同11.沙門婆羅門不能盡得究 竟梵行

  ⅤSan%kha^rabha^janiya:在名稱方面,似乎與『中部』的(一二0經)San%kha^ruppatti sutta 相當,但內容的性質不同。經考定為『相應部』(四一、「質多相應」)的Ka^mabhu^(2),也 與『雜阿含經』(卷二一)的五六八經(大正藏編號)相同。質多羅Citra長者問,迦摩浮 Ka^mabhu^比丘答。內容為:

   1.三行2.壽暖識3.入滅盡定──不作意•滅三行4.死與滅定5.起滅盡定──不作 意•起三行•得三觸6.起滅定心向出離7.止觀

  ⅥMaha^pun!n!ama:考定為『中部』(一0九)經的Maha^pun!n!amasutta,譯義為『滿月大 [P50] 經』。眾比丘問,如來答。該經又見於『相應部』(二二•「蘊相應」)的Pun!n!ama^;也與『 雜阿含經』(卷二)的五八經(大正藏編號)相同。內容為十事:

   1.五取陰2.欲3.陰與取4.陰陰相關5.名義6.因緣7.味患離8.身見9.無身 見10.得涅槃

  從這六部經的形式與內容,可以理解到:一、這些都是有關法義的問答。沒有採取大眾在座 旁聽,由二比丘共論的阿毘達磨論的論式,而是佛或比丘(比丘尼),與四眾弟子間的問答。阿 毘達磨論,在當時是聖道的舉揚,最莊嚴的法集,大眾旁坐參聽。而毘陀羅論,不限於聖道,更 廣的普遍到各種論題。這是一般的,以請益方式而進行自由的問答。如上文所引,在『增支部』 中,阿毘達磨論與毘陀羅論,已經相提並論,也就是有了結合的傾向。在說一切有部中,這些毘 陀羅──法義問答,是被看作阿毘達磨的。如毘陀羅的重要論題──滅盡定,舍利弗的意見,受 到優陀夷Uda^yin的一再反對,佛就呵責說:「以何等故論甚深阿毘曇」(2)?又如世尊答帝釋 所問,而說:「我寧可說甚深阿毘曇」(3)。所以,法義問答的毘陀羅論,與阿毘達磨論,早就結 合為一流,成為阿毘達磨論發展的泉源。

  二、阿毘達磨,毘陀羅,在『相應部』中,雖還沒有發見(漢譯『雜阿含經』,及說一切有 部的傳說,已有阿毘達磨的名詞),但在『中部』與『中阿含經』,已明確的有這二個名詞。契 [P51] 經的大部集成,『雜阿含經』是根本的,在先的,這是說一切有部經師的古傳,而為我們所確信 的。所以可推定:阿毘達磨與毘陀羅,同時出現於『雜阿含經』集成,『中阿含經』還沒有集成 以前,阿毘達磨與毘陀羅,是出現於那個時代的。稱為毘陀羅論的法義問答集,起初雖沒有這個 名稱,而事實早已存在於『雜阿含經』了。如上所舉的六經,其中Ⅲ、Ⅴ、Ⅵ──三經,都是『 雜阿含經』所固的的。就是以vedalla為名的,屬於『中部』的大、小二經,也是根源於『雜阿 含經』而有所充實。試列表對照於下(表中數目字,就是上文列舉大段的數目):

圖片
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┐
 │Maha^vedalla   │1│2∣3∣4∣5∣6∣7∣8∣9∣10∣   11   │12│
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┤
 │正見經(南傳)    │1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  │          │    │
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─┼─┬─┬─┼──┤
 │迦摩(二)(漢譯)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2│4│    │1│3│5│    │
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─┘
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┐
 │Cu^l!avedalla   │  1  ∣  2  ∣3∣4∣5∣6∣7∣8∣  9  │10│11│
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┬─┼─┬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│滿月大經(南傳)  │8│9│3│4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    │    │    │
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┼─┬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 │迦摩(二)(漢譯)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  │2│4│1│3│5│    │    │
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┴──┴──┘

  如表所列,可見大經與小經,都是淵源於『雜阿含經』的。其中『毘陀羅大經』,對於慧與 識,受想與思(識),五根與意根,壽暖與識的同異,在教義上有了顯著的開展。滅盡定是最深 [P52] 的定,在部派佛教中,是有異義的。這在古代,已是問答的主要論題了。淵源於『雜阿含經』的 法義問答集,問答更普遍,法義也跟著發展,毘陀羅論就這樣的成立了。

  帝釋來隔界山問佛,在『雜阿含經』中,早是熟悉的故事。早期的傳說,是帝釋問佛──無 上愛盡解脫,也就是現存『中』、『長』二阿含中,『帝釋問經』的末後一段。無上愛盡解脫, 是甚深義,所以說一切有部稱之為阿毘達磨,解說為無漏慧(4)。帝釋是印度民間的普遍信仰對象 ,一向重視和平無爭,所以成為佛法的外護,化導人間的(入世的)代表。『帝釋問經』的問答 ,論究世間的爭執根源,重視合理的行為,歸結到佛法勝於其他宗教。可能由於愛盡解脫的問答 深義,所以採取當時問答毘陀羅的論式,編成化導世間的問答集。

  三、稱為毘陀羅的契經,大抵在一問一答間,問者表示領解對方的意見,歡喜讚歎,然後再 提出問題,所以形成一種特殊的體裁。vedalla與梵語vaipulya(方廣)相當,所以毘陀羅 的字義,在解說上,不應該與「方廣」脫節。方廣的主要意義是「廣說」。毘陀羅的法義問答, 普遍的論到各問題,比之阿毘達磨論的專以聖道為論題,確是廣說了。而且,毘陀羅的一問一答 ,窮源竟委,大有追問到底的傾向,這還不是廣說了嗎?如『雜阿含經』說:「摩訶拘絺羅!汝 何為逐?汝終不能究竟諸論,得其邊際。若聖弟子斷除無明而生於明,何須更求」(5)?『法樂比 丘尼經』也說:「君欲問無窮事;然君問事,不能得窮我邊也。涅槃者,無對也」(6)。這說明了 [P53] 法相的層層問答,是不可能窮其邊際的。如斷除無明而生明,那還求什麼呢?究竟,是問答廣說 所不能盡的。這就引向超越無對的,深廣無涯際的境地。這應該就是從方廣,而傾向於重證悟的 方廣的契機吧!

  
註【11-001】前田惠學『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』(三八九──四一九)。
註【11-002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五(大正一•四五0上)。
註【11-003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三三(大正一•六三四下)。
註【11-004】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一(大正二七•二下──三上)。
註【11-005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四(大正二•九五中)。
註【11-006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五八(大正一•七九0上)。

  

 第三項 「毘崩伽」──經的分別

  阿毘達磨論,毘陀羅論,是那時的佛法問答。同時興起的,有毘崩伽vibhan%ga──分別 解說的學風,『中阿含經』中,有稱為「分別」的部類。『中部』有「分別品」Vibhan%gavagga ,凡十二經,就是一三一──一四二經。『中阿含經』有(「分別誦」,凡三十五經,就是一 五二──一八六經。其中有)「根本分別品」,凡十經,就是一六二──一七一經。『中部』的 [P54] 「分別品」,與『中阿含經』的「根本分別品」,對列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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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┐                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┐
      │中部分別品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中含根本分別品│      │中含其餘品│
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┘                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┘
      一三一Bhaddekaratta-sutta
      一三二A^nandabhaddekaratta-s…一六七  阿難說經
      一三三Maha^kacca^na-b…………一六五  溫泉林天經
      一三四Lomasakan%giya-b…………一六六  釋中禪室尊經
      一三五Cu^l!akammavibhan%ga-sutta…一七0  鸚鵡經
      一三六Maha^kamma-v………………一七一  分別大業經
      一三七Sal!a^yatana-vibhan%ga sutta……………一六三  分別六處經
      一三八Uddesa-vagga…………………一六四  分別觀法經
      一三九Aran!avibham%ga Sutta……………………一六九  拘樓瘦無諍經
      一四0Dha^tu-vibhan%ga Sutta……………………一六二  分別六界經
      一四一Saccavibhan%ga sutta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三一    分別聖諦經
      一四二Dakkhin!a^-v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一八0  瞿曇彌經

  分別經的形式,是依據一種略說,由佛及弟子,作廣的分別,所以這是一種經的分別解說。 從內容來說,或是對於深隱的含義,解釋文句,以顯了所含的經意,如『阿難說經』等──「一 [P55] 夜賢者偈」的分別。或是對法義作詳細的分別,以理解其內容,如舍利弗S/a^riputra說的『分 別聖諦經』。在當時,vibhan%ga似乎專指略說(經)的分別。如律藏中,波羅提木叉(戒經) 的分別解說,就稱為「波羅提木叉分別」,或稱為「經分別」。

  本來,佛說五蘊、六處、六界、四諦等,是「分別法」的典型範例。五蘊、六處等,佛說或 不免簡要。其實經句的如此簡略,只是為了適應憶持與讀誦方便。在佛弟子間,應有佛的解說流 傳。繼承佛陀分別法的學統,對界、處等作明確的分別,就是『中阿含經』「根本分別品」等集 出的由來。佛初轉法輪──對人類開始說法,稱為「開示,宣說,施設,建立,解明,分別,顯 發」(1)。為眾說法的方法之一──「分別」vibhajana,與「根本分別品」的分別Vibhan%ga ,「廣分別」的分別vibhajati,意義都相近。「分別」,是不限於分別略說(經)的。佛 的分別說法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佛曾說:「獸歸林藪,鳥歸虛空,聖歸涅槃,法歸分別」(2)。法 ,要以分別來觀察,以分別來處理。對阿毘達磨來說,分別的方法論,有著無比的重要;阿毘 達磨論的發達,以分別法相為主要的特徵。『中阿含經』「根本分別品」的集成,表示分別的學 風,已充分應用,相當的發達了。

  我們在『中阿含經』中(事實存在於經典集成以前),看到了「分別」的思想方法;阿毘達 磨論與毘陀羅論──法義問答的流行。這三者分別的發展起來,又匯集而成佛教界的一大趨勢, [P56] 漸進於阿毘達磨成立的時代。

  
註【12-001】『中部』「諦分別經」(南傳一一下•一四一)。
註【12-002】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二八引經(大正二七•一四五下)。

  

 第四項 阿毘達磨論師

  在初期集成的『雜阿含經』(1),佛教界已傳有同類相聚的學團形態。對佛教的開展,部派的 分化,阿毘達磨論的興起,都應有思想與風格上的淵源。阿毘達磨是屬於「法」的部門;與「法 」有關的佛世大比丘,領導僧倫,化洽一方的,有舍利弗S/a^riputra,大目犍連 Maha^maudgalya^ya^na,大拘絺羅Maha^kaus!t!hila,大迦旃延Maha^ka^tya^yana,富樓那 Pu^rn!amaitra^yan!i^putra,阿難A^nanda。試分別諸大阿羅漢的特性,以推論阿毘達磨學系的 傳承。不過,佛陀時代,一味和合時代,這幾位聖者,都是佛教界所尊敬的,彼此間也是相互學 習的。即使學風有些特色,也決沒有後代那樣的宗派意味,這是我們應該記住的。

  一、舍利弗,大目犍連,大拘絺羅,可以看作同一學系。舍利弗與目犍連,起初都是刪闍耶 San~jaya的弟子,同時於佛法中出家,同負助佛揚化的重任,又幾乎同時入滅。法誼與友誼 的深切,再沒有人能及的了。舍利弗為「大智慧者」,大目犍連為「大神通者」,為佛的「雙賢 [P57] 弟子」。大智慧與大神通──大智與大行,表徵了佛教的兩大聖德(圓滿了的就是佛,稱為「明 行圓滿」)。大目犍連被譽為神通第一,對法義的貢獻,傳述自不免缺略了(舍利弗少有神通的 傳說,其理由也是一樣)。在『中阿含經』中,舍利弗被稱譽為猶如生母,目犍連如養母:「舍 利子比丘,能以正見為導御也。目犍連比丘,能令立於最上真際,謂究竟漏盡」(2)。陶練化導僧 眾的能力,目犍連是不會比舍利弗遜色的。『中部』『牛角林大經』,大目犍連以為:「是二比 丘,為論阿毘達磨,相互發問;相互發問,應答無滯」(3)。足以使林園生色。阿毘達磨論師的風 尚,明白的表示了出來。說一切有部傳說:大目犍連造『阿毘達磨施設論』,也表示了大目犍連 與阿毘達磨間的關係。

  大拘絺羅與舍利弗的關係,異常密切。說一切有部傳說:大拘絺羅是舍利弗的母舅(4)。銅鍱 部的傳說:大拘絺羅從舍利弗出家受戒(5)。無論為甥舅,或師弟間的關係,從『阿含經』看來 ,舍利弗與大拘絺羅的問答最多,而且著重於法義的問答。如『中阿含經』(卷五八)的『大拘 絺羅經』,『中阿含經』(卷七)的『大拘絺羅經』,都是法義問答集,而被稱為毘陀羅的(6)。 以『雜阿含經』來說,二五六──二五八(大正藏編目),共三經,問答的主題,是明與無明, 這正是『毘陀羅大經』問答的開端。此外,如問緣起非四作(7),如來死後不可記(8),欲貪是繫(9) ,現證、應觀無常苦空無我(10)。大拘絺羅的問答,幾乎都與舍利弗有關。而且,南傳與漢譯,問 [P58] 者與答者,往往相反。這可說是二大師的相互問答,思想已融和為一。又如大拘絺羅得無礙解第 一,考『小部』的『無礙解道』,可說是以無礙解得名的。無礙解的本義,與聖道中心的阿毘達 磨有關。四無礙的解說是:法無礙的法,是五根、五力、七覺支、八聖道支;義無礙,詞無礙, 辯說無礙,就是這些法(聖道)的義,法的詞,法的辯說(11)。切實的說,由於阿毘達磨論(聖道 )的論說,注意到法的義,法的詞,法的辯說,而形成四無礙解一詞。大拘絺羅稱無礙解第一, 可以想見他與阿毘達磨論的關係。

  舍利弗大智慧第一,是「逐佛轉法輪將」,稱「第二師」,可說釋尊以下,一人而已。在經 、律中,舍利弗有多方面的才能,如破斥外道,分別經義,代佛說法,編集經法,主持僧事,維 護僧伽的健全與統一,與其他大弟子問答等。著眼於阿毘達磨的淵源,那末,一、與大拘絺羅的 法義問答,被稱為毘陀羅。二、『中阿含經』(卷七)的『分別聖諦經』,『中阿含經』(卷七 )的『象跡喻經』,都是舍利弗對四諦的廣分別。條理嚴密,近於阿毘達磨的風格。舍利弗的特 重分別,在初期聖典中,已充分表現出來。三、大拘絺羅稱無礙解第一,而這也是舍利弗所有的 勝德。如說:「初受戒時,以經半月,得四辯才而作證」(12)。「舍利弗成就七法,四無礙解自證 知」(13)。四、舍利弗的深廣分別,在教團內,引起了部分人的反感。除提婆達多Devadatta 系而外,黑齒Kal!a^rakhattiya比丘一再在佛前指訴:舍利弗自說生死已盡,自稱能以異文異 [P59] 句,於七日七夜中,奉答佛說(14)。舍利弗說滅盡定(阿毘達磨義),受到優陀夷Uda^yin的 一再反對(15)。舍利弗領導大眾,遊行教化,某比丘向佛指訴:舍利弗輕慢了他(16)。雖然舍利弗始 終受到佛的讚歎,佛的支持,但可見舍利弗在當時,領導僧眾的地位,問答分別的學風,曾引起 教內部分人士的不滿。

  綜合聖典的傳述來說,舍利弗,大目犍連,大拘絺羅,從事僧團的領導,法義的論究工作, 成一有力的系統。這一學系,對於阿毘達磨,有最深切的關係。『雜阿含經』中,舍利弗與大拘 絺羅的法義問答,已表現了分別的學風。到『中阿含經』,阿毘達磨論,毘陀羅論,毘崩伽的發 達,莫不傳說為與舍利弗及大拘絺羅有關。雖不能就此論定,這是舍利弗、大目犍連、大拘絺羅 自身言行的直錄。然如解說為:這是舍利弗(大拘絺羅)及承受其思想的學者,在佛法的開展中 ,闡明舍利弗等傳來的學說的集錄,應該與事實的距離不達。在這一系中,舍利弗居於主導的地 位。

  二、大迦旃延與富樓那,也可說是一系的。大迦旃延遊化的主要地區,是阿槃提國Avanti ,又將佛法引向南地dakkhin!a^patha。富樓那以無畏的精神,遊化「西方輸盧那」地方 Sron!a^para^nta。這是從事西(南)印度宏化的大師。對當時以舍利弗為重心的「中國」,那 是邊地佛教的一流。 [P60]

  大迦旃延,被稱為:「於略說廣分別義」San%khittena bha^sitassa Vitha^rena attham%Vibhajanta^ 第一,也就是「論議」第一。在『雜阿含經』中,大迦旃延對於佛的略說,而作廣 分別說的,有為信眾分別「僧耆多童女所問偈」義(17),分別「義品答摩犍所提問偈」義(18);分別 佛為帝釋所說,「於此法律究竟邊際」義(19)。這都是對於簡要的經文或偈頌,廣分別以顯了文句 所含的深義。『中阿含經』也是一樣:『溫泉林天經』,為眾分別「跋地羅帝偈」義(20);『分別 觀法經』,分別「心散不住內,心不散住內一義(21);『蜜丸喻經』,分別「不愛不樂不住不著, 是說苦邊」義(22)。這些分別解說,佛總是稱讚大迦旃延:「師為弟子略說此義,不廣分別,彼弟 子以此句,以此文而廣說之。如迦旃延所說,汝等應當如是受持」(23)!「以此句,以此文而廣說 之」,近於舍利弗的:「我悉能乃至七夜,以異句異味(文)而解說之」。這是釋尊門下,能廣 分別解說的二位大弟子。但分別的方針,顯然不同。大迦旃延的「廣分別義」,如上所引的經文 ,都是顯示文內所含的意義,不出文句於外;而舍利弗的廣分別,是不為(經說的)文句所限的 。大迦旃延的廣分別,是解經的,達意的;舍利弗的分別,是阿毘達磨式的法相分別。漢譯『中 阿含經』(卷四八)的『牛角娑羅林經』,以「二法師共論阿毘曇」,為大迦旃延所說,而『中 部』與『增一阿含經』(24),都所說不同。大迦旃延的德望,受到阿毘達磨論師的推重,但大迦旃 延的學風,決非以問答分別法相為重的。 [P61]

  富樓那,被稱為「說法者」dharmakathika第一。銅鍱部傳說:富樓那善於說法,「論 事清淨,阿毘達磨之先導」(25),那是以富樓那為阿毘達磨論師了。陳真諦Parama$rtha從海道 來中國,所以也有富樓那結集論藏的傳說(26)。但富樓那被稱為說法第一,源於『雜阿含經』的故 事:富樓那「至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。到已,夏安居,為五百優婆塞說法,建立五百僧伽藍,繩 床臥褥,供養眾具,悉皆備足。三月過已,具足三明」(27)。『分別功德論』卷四(大正二五•四六中 )說:

   「滿願子說法時,先以辯才唱發妙音……次以苦楚之言切責其心……終以明慧空無之教。 ……度人最多,故稱說法第一」。

  富樓那是一位富有感化力的宣教師,說法感化的力量,何等偉大!這與分別法義的論師型, 風格是決不相同的。dharmakathika,本意為說法者,法的解說者,可通於說法及論(法)義 。也許這樣,在阿毘達磨論的發達中,被傳說為阿毘達磨論師一流。

  大迦旃延與富樓那,在『阿含經』中,沒有顯著的阿毘達磨論師的氣質。二人同遊化於西方 (及南方),同有富豐的神奇故事,同有億耳S/ron!a-kot!ikarn!a為弟子的傳說,所以不妨看作 遊化邊區,善於教化的一流。

  三、阿難為「多聞者」,從來沒有被推為阿毘達磨論師的師承。阿難侍佛二十五年,記憶力 [P62] 特別強,聽聞佛法,比誰都要廣博。所以,法──經的結集,傳由阿難主持。他是持經的經師, 說法的法師。

  從上面的論究,發見以舍利弗為主的,與大拘絺羅,大目犍連,為著重法義分別的學系。『 中阿含經』集成以前,以阿毘達磨論、毘陀羅論的問答,公開活躍於佛教界(這應該是佛教界的 一般傾向,只是舍利弗學系,特別重視而已)。這一分別法義的學風,將因四『阿含經』的集成 ,進一步的發展為阿毘達磨論,而為部派分化中,上座部所有的主要特色。

  
註【13-001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六(大正二•一一五上──中)。『相應部』「界相應」(南傳一三•二二八──二三0) 同。
註【13-002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七(大正一•四六七中)。『中部』「諦分別經」(南傳一一下•三五0)同。
註【13-003】『中部』『牛角林大經』(南傳九•三七五)。
註【13-004】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出家事』(大正二三•一0二三上──中)。
註【13-005】『長老譬喻』(南傳二七•三0三)。
註【13-006】參閱本章第一節第二項。
註【13-007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二(大正二•八一上──中)。『相應部』「因緣相應」(南傳一三•一六四──一六七)同。
註【13-008】『相應部』「無記說相應」(南傳一六上•一一二──一一六)。
註【13-009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九(大正二•六0上──中)。『相應部』「六處相應」(南傳一五•二六0──二六二)同。 [P63]
註【13-010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(大正二•六五中──下)。『相應部』「蘊相應」(南傳一四•二六二──二六四)同。
註【13-011】『無礙解道』(南傳四0•一四六──一五0)。
註【13-012】『增一阿含經』卷一八(大正二•六三九上)。『增支部』「四集」(南傳一八•二八二)同。
註【13-013】『增支部』「七集」(南傳二0•二七六)。
註【13-014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四(大正二•九五下)。『相應部』「因緣相應」(南傳一三•七八──八一)同。又『 中阿含經』卷五(大正一•四五二上──中)。
註【13-015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五(大正一•四四九下──四五0上)。『增支部』「五集」(南傳一九•二六八──二七0)同。
註【13-016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五(大正一•四五二下)。『增支部』「九集」(南傳二二上•三三──三四)同。
註【13-017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二0(大正二•一四三上──中)。『增支部』「十集」(南傳二二上•二七0──二七二)同。
註【13-018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二0(大正二•一四四中──下)。『相應部』「蘊相應」(南傳一四•一三──一八)同。
註【13-019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二0(大正二•一四四下──一四五上)。『相應部』「蘊相應」(南傳一四•一九──二0 )同。又『雜阿含經』卷二0(大正二•一四五上)。
註【13-020】『中阿含經』卷四三(大正一•六九六中──六九八中)。『中部』『大迦旃延一夜賢者經』(南傳一一下• 二五五──二六八)同。
註【13-021】『中阿含經』卷四二(大正一•六九四中──六九六中)。『中部』『總說分別經』(南傳一一下•三0八── 三一九)同。 [P64]
註【13-022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二八(大正一•六0三中──六0五上)。『中部』『蜜丸經』(南傳九•一九二──二0五)同。
註【13-023】『中阿含經』卷二八(大正一•六0四下)等。
註【13-024】『中部』『牛角林大經』(南傳九•三七五)。『增一阿含經』卷二九(大正二•七一0下──七一一下)。
註【13-025】『長老譬喻』(南傳二六•六八)。
註【13-026】『大乘法苑義林章』引文(大正四五•二七0中)。
註【13-027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一三(大正二•八九下)。『中部』『教富樓那經』(南傳一一下•三八四──三八五);『 相應部』「六處相應」(南傳一五•一0二──一0三)均同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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