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』 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佛舍利s/ari^ra的供奉,起初是八王分舍利,在「四衢道中」造塔stu^pa。造塔是需要 物資與經費的,所以是在家信眾的事。然佛buddha為僧伽sam!gha的上首,法dharma 的宣說者;三寶為佛教的全體,所以舍利造塔,並非與僧眾對立,脫離關係,必然要相互 關聯的。在阿育As/oka王時,達到「起八萬四千大寺,起塔八萬四千」(1),有僧眾住處就有 舍利塔的傳說。塔是供奉舍利──佛的遺體,為佛涅槃後代表佛的存在。北方傳說,阿育王造塔 ,是優波!5鵋多Upagupta所勸導的。南方傳說,錫蘭的舍利造塔,是摩哂陀Mahinda所 教導的;由沙彌修摩那Sumana從印度請去的。在西元前三世紀,阿育王的舍利建塔運動中 ,舍利塔決不是與出家僧眾無關的。塔,少數是獨立的建築,專供佛弟子的瞻仰禮拜,是沒有人 住的,旁邊也沒有僧院。但絕大多數,部派時代的佛塔,都是與僧眾有關的,有僧眾住處就有佛 塔。所以,在部派佛教中,「三寶別體」,佛塔地與僧地,佛物與僧物,雖嚴格的區別,而佛塔 與僧伽──出家比丘(比丘尼)眾,不但關係密切,佛塔反而是從屬於僧伽的。這是部派佛教時 [P69] 代的歷史事實,試從三點來說明。
一、塔地與僧地,是聯合在一起的:如『摩訶僧祇律』卷三三(大正二二•四九八上)說:
「起僧伽藍時,先規度好地作塔處。塔不得在南,不得在西,應在東,應在北。不得僧地 侵佛地,佛地不得侵僧地。……應在西若南作僧坊。……塔應在高顯處」。
比丘們要建僧坊時,在準備建築的地上,先劃定一塊好地作塔,其餘的就是僧地。經過大眾 的羯磨結界,塔地與僧地,就這樣的分別出來。其實塔地與僧地,原本是一整體(塔地,可說是 經大眾同意,奉獻給佛的),所以塔與僧眾住處的基地,雖是各別的,卻是相連的。有僧坊就有 塔,這是大眾部Maha^sa^m!ghika的制度。僧坊與塔相連接,可說是印度大陸各部派所同的 ,如化地部Mahi^s/a^saka的『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』卷二七(大正二二•一七九上)說:
「比丘欲至僧坊,……入已,應一處坐,小息。應問舊比丘:何者是上座房?知處已,應 往禮拜問訊共語。若日早,應禮塔,禮塔已,次第禮諸上座」。
客比丘新來的,應該禮問上座。如時間還早,那應該先禮塔,然後禮上座。塔在僧坊旁邊, 這是可以推想而知的。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『四分律』,說得更明白些,如說:
「客比丘欲入寺內,應知有佛塔,若聲聞塔,若上座。……開門時,……應右遶塔而過。 彼至寺內,……彼先應禮佛塔,復禮聲聞塔,四上座隨次禮」(2)。 [P70] 「若比丘尼,知有比丘僧伽藍,不白而入門,波逸提。……不犯者,若先不知,若無比丘 而入,若禮拜佛塔、聲聞塔」(3)。
這都說明了:進門後,先要經過塔,然後到寺內。僧伽藍sam!gha^ra^ma似乎已成了寺院 的通稱,不只是僧坊,而是門內有塔的。這大概塔在大院內;進到僧眾住處viha^ra──僧坊 ,又是別院。這種情形,說一切有部Sarva^stiva^din也完全相同,如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 耶』(4)說:
「自執香爐,引諸僧眾,出遶制底,還歸住處。……整理衣服,緩步從容,口誦伽他,旋 行制底,便入寺內」。 「汝等於此寺中,頗請苾芻為引導人,指授房舍及塔廟不?……若人以真金,日施百千兩 ,不如暫入寺,誠心一禮塔。……此是如來所居香殿。……次至餘房而告之曰:此是上座 阿若憍陳如所住之房」。 「於此地中,與僧伽造寺:此處與佛世尊而作香殿;此處作門樓,此處作溫室,……此作 看病堂」。
「香殿」是佛所住處,涅槃後,就是塔,佛殿。信眾到寺�堥荂A先教他遶佛塔(制底),然 後進寺去。『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』說:「早起巡禮佛塔,便入寺中」(5)。塔與僧眾住 [P71] 處相連,為印度大陸部派佛教所一致的。
二、塔在僧坊旁邊(或在中央),僧伽及僧中「知僧事」的,有供養與為塔服勞的義務:『 大比丘三千威儀』,說到「掃塔上」與「掃塔下」的應知事項(6)。在布薩日,比丘也應將塔打掃 清潔。如『十誦律』卷二二(大正二三•一六0上)說:
「有一住處,一比丘布薩時,是比丘應掃塔,掃布薩處」。
還有,知僧事的每日要到塔燒香,如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』卷八(大正二三•六六五下)說:
「天明,屏燈樹,開寺門,掃灑房庭。……窣堵波處,燒香普熏」。
比丘們對於塔的供養,掃地,燒香,旋繞,禮拜而外,也可用華鬘供養。『毘尼母經』及飲 光部Ka^s/yapi^ya,許可比丘們自己作華鬘來供養。如卷五(大正二四•八二八中)說:
「花鬘瓔珞……比丘若為佛供養,若為佛塔,……不犯。……迦葉惟說曰:若為佛,不為 餘眾生,得作,不犯」。
一般來說,比丘是不可以作伎樂的,但根本說一切有部律,也方便的許可,如『根本說一切 有部目得迦』卷八(大正二四•四四六上)說:
「苾芻頗得鳴鼓樂不?佛言:不合,唯除設會供養」。
比丘們可以自己造塔,說一切有部說得最明確,如說(7): [P72] 「諸比丘作新佛圖,擔土、持泥墼塼草等」。 「又苾芻……或為設利羅造塔」。 「知空僧坊常住比丘,應巡行僧坊:先修治塔,次作四方僧事」。
為佛作塔,不只是說一切有部的主張,而是各部派所共的,那就是佛與比丘們,為迦葉佛作 塔的故事(8)。這與佛涅槃時,以造塔為在家信眾的事,似乎矛盾,但這是事實的發展趨向:在舍 利造塔運動中,塔與僧坊相連,造塔也由僧眾負責──自己勞作,或勸化信眾來建造。『四分律 』告訴受戒比丘:「應當勸化作福治塔」(9);說一切有部也說:「苾芻應可勸化助造」(10)。出家 眾對於佛塔修造與供養的熱心,為一存在的事實。在Bha^rhut與Sa^n~ci佛塔,發見銘文中供 養者的人名,比丘、比丘尼的人數,與在家信眾,約為二與三之比(11)。『四分律』一再說:「或 營僧事,或營塔事」;「或有僧事,或塔寺事」(12)。『根有律』也每說:「為營僧務,或為窣!9龤 波事」(13)。塔事,是知事僧所經營的。
三、塔與塔物的守護,是出家僧眾的責任:『四分律』卷二一(大正二二•七一0中──下)說:
「不得在佛塔中止宿,除為守護故。……不得藏財物置佛塔中,除為堅牢」。
佛舍利塔是信敬禮拜供養的支提,不是住人的地方。出家眾應住在僧坊�堙A不許在佛塔中宿 (這不可誤解為:塔是在家或非僧非俗者所住的);不過為了守護,(一人或少數)是可以住的 [P73] 。這如中國的大雄寶殿那樣,大殿是供佛的,但為了守護,也有在佛殿的邊角,闢一香燈寮的。 塔物與僧物,律中是嚴格區別的;特別是供養塔的金銀珍寶,是僧眾所不能用的。但舍利塔並不 能自己管理與經營,在佛塔進入塔與僧坊相連時代,僧眾熱心於造塔供養,這責任就是僧眾的責 任。如『摩訶僧祇律』卷三三(大正二二•四九八下──四九九上)說:
「若塔物、僧物難起者、當云何?佛言:若外賊弱者,應從王求無畏。……賊強者,應密 遣信往賊主所求索無畏。……若賊是邪見,不信佛法者,不可歸趣者,不可便捨物去。應 使可信人,藏佛物、僧物。……若賊來急不得藏者,佛物應莊嚴佛像;僧坐具應敷,安置 種種飲食,令賊見相。當使年少比丘在屏處,伺看。賊至時見供養具,若起慈心作是問: 有比丘不?莫畏,可來出。爾時,年少比丘應看。若賊卒至不得藏物者,應言一切行無常 。作是語已,捨去」。
「難起」,是賊難,或是股匪,或是異民族的入侵。到了當地政權不能保障安全的程度,對 塔物(佛物)與僧物,應採取應變的措施。責任屬於僧伽,可見塔物是由僧伽管理的。在北印度 發見的Kharos!t!i^(驢唇)文字的碑文,有關奉獻佛塔而有明文可見的,或說「說一切有部領納 」,或說「大眾部領納」。舍利塔由部派佛教接受,是西元前後北印度佛教界的事實(14)。『十誦 律』卷五六(大正二三•四一五下)說: [P74] 「毘舍離諸估客,用塔物翻轉得利供養塔。是人求利故欲到遠處,持此物與比丘言:長老 !是塔物汝當出息,令得利供養塔。比丘言:佛未聽我等出塔物,得利供養塔。以是事白 佛,佛言:聽僧坊淨人,若優婆塞,出息塔物得供養塔。是名塔物無盡」。
舍利塔,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眾建造的。供養塔的財物,如有多餘的,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 ,作為修治供養塔的費用。上面所引的文字,說明了舍利塔由在家眾而移歸出家眾的過程。七百 結集的主要問題,是毘舍離Vais/a^li^比丘的受取金銀,在當時是認為非法的。在佛教的發達中 ,舍利塔越來越莊嚴,供養也越來越豐厚,無論是金銀珍寶,以及作為貨幣流通的金錢,僧眾都 為塔為僧而接受了。受取金銀財物生息的,也由毘舍離比丘開始(15)。這一制度,終於為佛教全體 所接受;錫蘭也同樣是寺庫中珍寶多得不計其數(16)。然僧眾可以為塔、為僧(甚至為自己)接受 金銀,卻不准手捉,而要由淨人或優婆塞,代為分別(塔物與僧物,不能混雜)存取,代為經理 生息。淨人是「寺家人」,古代是屬於僧伽的,如北魏的僧祇戶那樣。可信優婆塞,是僧眾所認 可的,認為是尊敬三寶,深信因果,不會盜取,欺誑的。所以由淨人與優婆塞經營,並非屬於淨 人與優婆塞所有,只是代理,服從僧伽的意旨而辦事的。大乘佛法從部派佛教中發展出來,要從 阿育王以後的部派佛教的發展去理解,不宜依據早期情況(塔物由在家人經營),及誤解比丘不 得在塔中住宿,而想像為從僧伽以外,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團中出來。這一段,應與平川彰博士『 [P75] 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』(17),作對比的觀察。
註【10-001】『善見律毘婆沙』卷一(大正二四•六八一上)。
註【10-002】『四分律』卷四九(大正二二•九三0下──九三一中)。
註【10-003】『四分律』卷二九(大正二二•七六七上)。
註【10-004】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』卷八(大正二三•六六六中──下)。卷一一(大正二三•六八二上──中)。卷
一二(大正二三•六九0下)。
註【10-005】『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』卷五(大正二三•九二九下)。
註【10-006】『大比丘三千威儀』卷下(大正二四•九二三中)。
註【10-007】『十誦律』卷一六(大正二三•一一0中)。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安居事』(大正二三•一0四三上)
。『十誦律』卷三四(大正二三•二四九下)。
註【10-008】『摩訶僧祇律』卷三三(大二二•四九七中──四九八下)。『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』卷二六(大正二二
•一七二下──一七三上)。『四分律』卷五二(大正二二•九五八中)。
註【10-009】『四分律』卷三五(大正二二•八一六上)。
註【10-010】『根本說一切有部目得迦』卷八(大正二四•四四五下)。
註【10-011】見平川彰『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』所引(六二四)。
註【10-012】『四分律』卷一八(大正二二•六八七中)。卷一九(大正二二•六九二下)。
[P76]
註【10-013】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』卷三四(大正二三•八一五上)。又卷三六(大正二三•八二三中)。
註【10-014】詳見平川彰『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』(六六三──六七一)。
註【10-015】『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』卷二二(大正二三•七四三上)。
註【10-016】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•八六五上)。
註【10-017】平川彰『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』(六六一──六七四)。
佛弟子將佛陀的遺體──舍利,馱都s/ari^ra-dha^tu造塔供養,適應信眾的要求而普遍 發達起來。舍利塔的普遍修造,引起的問題極多,這裡說到幾點:
一、供養舍利塔功德的大小: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說:供養佛舍利塔,「生善趣 天界」(1)。『遊行經』說:「生獲福利,死得上天」(2)。部派佛教,大抵依據經說,確認造塔、 供養塔是有功德的。有功德,所以出家、在家弟子,都熱心於造塔供養。然對於得果的大小,部 派間卻有不同的意見,如『異部宗輪論』(大正四九•一六上──一七上)說:
「制多山部、西山住部、北山住部,如是三部本宗同義……於窣堵波興供養業,不得大 果」。 [P77] 「其化地部……末宗異義……於窣堵波興供養業,所獲果少」。 「其法藏部……於窣堵波興供養業,獲廣大果」。
「不得大果」,就是「所獲果少」。但大與小的差別,是什麼呢?說一切有部Sarva^stiva^din 以為:「為佛舍利起窣堵波,……能生梵福」(3);梵福是非常廣大的福業,一劫生於天上 。然生在(人間)天上,對解脫生死來說,就不免小小了。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『四 分律』卷三一(大正二二•七八五下)說:
「學菩薩道,能供養爪髮者,必成無上道。以佛眼觀天下,無不入無餘涅槃界而般涅槃」 。
供養佛的遺體,「必成無上道」,那真是「廣大果」了!然在法藏部的『佛本行集經』,只 說「以佛眼觀彼等眾生,無一眾生各在佛邊而不皆得證涅槃者」(4)。法藏部的本義,應該是造塔 供養,(未來)能得涅槃果,這比起生天說,當然是廣大了。在大乘佛法興起中,才演化為「必 成無上道」。對於造塔、供養塔,法藏部是極力推動的一派。然一般部派(除大空派),大都熱 心於造塔供養,不外乎為了生天。出家眾應勤求解脫,但現生不一定能解脫;在沒有解脫以前, 往來人間天上,不正是出家者的希望嗎?
二、舍利的神奇與靈感:舍利的造塔供養,本為對佛誠敬與懷念的表示。然用香、華、瓔珞 [P78] 、幢幡、傘蓋、飲食、伎樂歌舞──這樣的廣大供養,形成一時風氣,難怪有人要說:「世尊貪 欲、瞋恚、愚癡已除,用是塔(莊嚴……歌舞伎樂)為」(5)?這種造塔而廣大供養,顯然與世俗 的宗教相同,不免失去造塔供養的本意。這樣的宗教行為,會注意到舍利,引發神奇與靈感的信 仰,如『善見律毘婆沙』卷三(大正二四•六九一上中)說:
「舍利即從象頂,上昇虛空,高七多羅樹。現種種神變,五色玄黃。或時出水,或時出火 ,或復俱出。……取舍利安置塔中,大地六種震動」。
舍利初到錫蘭建塔,舍利現起了種種的神力變化(6)。直到玄奘時,還這樣說:「南去僧伽羅 國,二萬餘里。靜夜遙望,見彼國佛牙窣堵波上寶珠光明,離然如明炬之懸燭也」(7)。南方佛教 國家,佛塔非常興盛,是不無理由的。在北方,同樣的傳有神變的現象。『大唐西域記』中,所 見的佛窣堵波,有的是「時燭光明」;有的是「殊香異音」;有的是「殊光異色。朝變夕改」; 有的是「疾病之人,求請多愈」,佛弟子都注意到這些上來了。『高僧傳』卷一(大正五0•三二五 中──下)說:
「遺骨舍利,神曜無方!……乃共潔齋靜室。以銅瓶加几,燒香禮請。……忽聞瓶中鏗然 有聲,(康僧)會自往視。果獲舍利。……五色光炎,照耀瓶上。……(孫)權大嗟服, 即為建塔,以始有佛寺,故號建初寺,因名其地為佛陀里」。 [P79]
這是西元三世紀,康僧會誠感舍利的傳說。隋文帝時,曾建造了一百十一所舍利塔,同一天 奉安舍利,都有放光等瑞應(8)。可見舍利造塔供養,已完全世俗宗教化了。
三、法舍利窣堵波:造舍利塔,廣修供養的風氣,對大乘佛法來說,接近了一步;如約佛法 說,也許是質的開始衰落。然舍利造塔,也還有引向高一層的作用。舍利是佛的遺體,是佛生身 的遺餘。佛依生身而得大覺,並由此而廣化眾生。懷念佛的恩德,所以為生身舍利造塔,並修種 種的供養。然佛的所以被稱為佛,不是色身,而是法身。由於佛的正覺,體悟正法,所以稱之為 佛,這才是真正的佛陀。佛的生身,火化而留下的身分,稱為舍利。佛的法身,證入無餘般涅槃 界,而遺留在世間的佛法,不正是法身的舍利嗎?一般人為「生身舍利」造塔,而為「法身舍利 」造塔的,大概是在學問僧中發展出來的。這二類舍利,如『浴佛功德經』所說:「身骨舍利」 ,「法頌舍利」(9)。法──經典的書寫,是西元前一世紀,但短篇或一四句偈的書寫,當然要早 些。「諸法從緣起,如來說此因,彼法(因緣)盡,是大沙門說」:這是著名的緣起prati^tyasamutpa^da 法頌。從前馬勝As/vajit比丘,為舍利弗S/a^riputra說這首偈,舍利弗聽了 就證悟;這首「緣起法頌」,代表了佛法的根本內容。為法(身)舍利造塔的,是將經藏在塔內 ;而多數是寫一首「緣起法頌」,藏在塔內,所以稱為「法頌舍利」。從佛的靈骨崇拜,而到尊 敬佛的教法,不能不說是高出一層。但受到造塔功德的鼓勵,及造塔不問大小,功德都是一樣(10) [P80] ,當然越多越好。法身舍利塔的供養,後來也成為純信仰的,如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九(大正五一• 九二0上)說:
「印度之法,香末為泥,作小窣堵波,高五六寸,書寫經文以置其中,謂之法舍利也。… …(勝軍)三十年間,凡作七拘胝[唐言億]法舍利窣堵波;每滿一拘胝,建大窣堵波而總置中 ,盛修供養」。
法舍利窣堵波的造作,越多功德越大。玄奘所親近的,唯識學權威勝軍Jayasena論師, 就是廣造法舍利窣堵波的大師。這與經典崇敬有關,由於經典書寫而發達起來。
四、舍利塔與龍王:八王分舍利的古老傳說,是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。本來沒有 說到龍王,但『大般涅槃經』末了附記(南傳七•一六二──一六三)說:
「具眼者舍利八斛,七斛由閻浮提(人)供養。最勝者其餘之一斛,由羅摩村龍王供養」 。
此說,『長阿含經』等是沒有的,也與八王分舍利說矛盾。依據這一附錄,人間只分到了七 分;羅摩村Ra^magra^ma那一分,為龍王所得,這是傳說的演變了。關於羅摩村龍王供養舍 利的話,北方也有傳說,如『阿育王傳』卷一(大正五0•一0二上)說:
「復到羅摩聚落海龍王所,欲取舍利。龍王即出,請王入宮,王便下船入於龍宮。龍白王 [P81] 言:唯願留此舍利,聽我供養,慎莫取去!王見龍王恭敬供養,倍加人間,遂即留置而不 持去」。
『阿育王經』、『高僧法顯傳』、『大唐西域記』,所說都大致相同(11)。阿育王只取到了七 分舍利,藍莫村的舍利,卻沒有取到。同本異譯的『雜阿含經』說:「王從龍索舍利供養,龍即 與之」(12),那是八分舍利,都被育王取去了。這該是南傳人間供養七分的來源吧!在這一傳說�� ,舍利塔與龍王有了關係,但還是羅摩村的舍利塔,不過受到龍王的守護供養而已。取得龍王舍 利,另有一類似的傳說,如失譯的『雜譬喻經』卷上(大正四•五0三中)說:
「有一龍王……得佛一分舍利,晝夜供養,獨不降首於阿育王。……(王)於是修立塔寺 ,廣請眾僧,數數不息。欲自試功德,便作一金龍,作一王身,著秤兩頭,秤其輕重。始 作功德,並秤二像,龍重王輕。後復秤之,輕重衡平。復作功德,後王秤日重,龍秤日輕 。王知功德日多,興兵往討。末至道半,龍王大小奉迎首伏,所得佛一分舍利者,獻阿育 王」。
這一傳說,與『阿育王譬喻經』(即『阿育龍調伏譬喻』As/oka-na^ga-vini^ya-avada^na) 大 同。起初,龍王是不肯奉獻舍利(譬喻作「珍寶」)的,阿育王大作功德,從龍王與王像的輕重 中:知道王的功德勝過了龍王,龍王這才被降伏了,獻出那一分舍利。這是終於取得了龍王舍利 [P82] 的新傳說。還有另一傳說,見『釋迦譜』所引的『(大)阿育王經』:阿闍世Aja^tas/atru王 當時分得了佛舍利與一口佛!5櫏(髭?),佛!5櫏為難頭和龍王取去。龍王在須彌山下,起水精琉璃 塔供養。阿育王要得到這一分,「欲縛取龍王」。龍王在阿育王睡眠時,將王宮移到龍宮來。育 王見到了高大的水精塔,龍王告訴他:將來佛法滅盡,佛的經書與衣缽,都要藏在這塔裡;阿育 王也就不想取這分舍利了(13)。這一傳說,龍王所供養的舍利塔,在龍宮,不在八王所分舍利之內 ,阿育王也沒有取得。阿育王、龍、舍利塔,結合在一起,極可能從阿育王造舍利塔而來。類似 的傳說,南方的『島史』說到:阿育王得天龍的擁護,奉事四佛,壽長一劫的龍王Maha^ka^l!a, 奉上黃金的鎖帶(14)。『大史』與『一切善見律註序』,並且說:龍王承阿育王的意旨,自變為佛 陀──三十二相、八十種好,無邊光輝的容貌(15)。『善見律毘婆沙』卷一(大正二四•六八0上)說:
「王作金鎖,遺鎖海龍王將來。此海龍王壽命一劫,曾見過去四佛。……海龍王受教,即 現神力,自變己身為如來形像,種種功德莊嚴微妙,有三十二大人之相,八十種好」。
『善見律毘婆沙』,是『一切善見律註』的漢譯,西元五世紀末譯出。「金鎖鎖海龍王」, 似乎與現存巴利文本不合,但如想到『雜譬喻經』的「欲縛取龍王」,及『龍調伏譬喻』的金龍 像,這可能是傳說的歧異了。
龍王、舍利塔的結合,傳說是神話式的,變化很大。骨身舍利代表了佛的色身,法頌舍利代 [P83] 表了佛的法身(法):塔內所藏的舍利,是法(經書)與佛。龍在佛教中,每有降龍的傳說。龍 是暴戾的,佛法能降伏他,調柔他。經中每用來比喻大阿羅漢的功德:「心調柔軟,摩訶那伽」 (義譯作「猶如大龍」)。人類的心,如暴戾剛強的龍一樣。依佛法修持,調伏清淨,也就與調 伏了的大龍(大龍,也是大阿羅漢的讚歎詞)一樣。將這聯合起來,心如龍,龍宮有舍利塔,只 是沒有被降伏,所以不肯呈上舍利。這就是:心本清淨,有法有佛,只是沒有調柔,所以不能見 法見佛。如心調柔了,就能見佛見法,也與龍王調伏,願意獻上舍利一樣。『龍調伏譬喻』,是 龍被降伏了而奉上舍利。「金鎖鎖龍王」,是龍王被降伏而變現佛身。這不是從淺顯的譬喻�堙A 表示深一層的意義嗎?龍王與舍利塔的傳說,一直留傳在大乘佛教中。龍樹Na^ga^rjuna入龍 宮,從龍王那裡得經一箱(16);龍樹入龍宮,得到了一個塔(17):不都是舍利塔與龍的譬喻嗎?
註【11-001】『長部』(一六)『大般涅槃經』(南傳七•一二七)。
註【11-002】『長阿含經』卷三『遊行經』(大正一•二0中)。
註【11-003】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八二(大正二七•四二五下)。
註【11-004】『佛本行集經』卷三二(大正三•八0三上──中)。
註【11-005】『摩訶僧祇律』卷三三(大正二二•四九八上──下)。
註【11-006】『島史』(南傳六0•一00)。『大史』(南傳六0•二六六──二六七)。『一切善見律註序』(南傳六
[P84]
五•一一0)。
註【11-007】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一0(大正五一•九二八下)。
註【11-008】『廣弘明集』卷一七(大正五二•二一三中──二二一上)。『法苑珠林』卷四0(大正五三•六0一下──
六0四中)。
註【11-009】『浴佛功德經』(大正一六•八00上)。
註【11-010】『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』卷八二(大至二七•四二六上)。
註【11-011】『阿育王經』卷二(大正五0•一三五上)。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•八六一中)。『大唐西域記』卷
六(大正五一•九0二中──下)。
註【11-012】『雜阿含經』卷二三(大正二•一六五上)。
註【11-013】『釋迦譜』卷四引『阿育王經』(大正五0•七六上)。
註【11-014】『島史』(南傳六0•四二)。
註【11-015】『大史』(南傳六0•一八一──一八二)。『一切善見律註序』(南傳六五•五六──五七)。
註【11-016】『龍樹菩薩傅』(大正五0•一八六上」。
註【11-017】『法苑珠林』卷三八引『西域志』(大正五三•五八九上)。
佛涅槃後,不但佛的遺體──舍利s/ari^ra,受到佛弟子的尊敬供養,佛的遺物,與佛有 特殊關係的地點──聖跡,也受到尊敬供養,表示對佛的無比懷念。遺物,是佛的日常用具,可 說是佛的「手澤存焉」。佛的遺跡,如菩提場等聖地,也就成為巡禮供養的道場。「迦陵!A噈王菩 提樹供養本生』,說到三種支提cetiya:sa^ri^rika是舍利;pa^ribhogika是日常的用具; uddesika是與聖跡相當的建築的紀念物(1)。這三類,就是佛弟子為了敬念佛而有的三類支提。
佛涅槃了,佛的日常用具,就為人尊敬供養而流傳在各地。錫蘭佛教界的傳說,遺物的分散 情形,附載在『佛種姓經』末(2):
圖片 Gandha^ra(健陀羅)Kalin%ga(迦陵伽)佛齒 Kusa(拘沙) 佛缽•杖•衣服•內衣 Kapilavastu(迦毘羅衛) 敷具 Pa^t!aliputra(華氏城) 水!7綸•帶 Campa^(瞻波) 浴衣 Kos/ala^(拘薩羅) 白毫 [P86] brahma^(梵天) 袈裟 Avanti(阿槃提) 座具•敷具 Mithila^(彌絺羅) 火燧石 Videha(毘提訶) 漉水布 Indarat!t!ha(印度羅吒) 刀•針箱 Aparanta(阿波蘭多) 餘物
這裡面的佛齒與白毫,是佛的遺體。所說的佛缽、杖、衣,在Kusa,即貴霜Kus!a^n!a─── 大月氏王朝所轄地區。關於佛的遺物,『大唐西域記』也說到(3):
圖片 縛喝 佛澡罐•掃帚 健陀羅 佛缽 那揭羅曷 佛錫杖•佛僧伽黎
佛的衣、缽、錫杖,『法顯傳』也所說相合(4)。健陀羅與那揭羅曷Nagaraha^ra,都是貴 霜王朝治地,所以與錫蘭的傳說一致。這可見佛遺物的所在地,多數是有事實根據的。錫蘭傳說 而知道Kusa,可見『佛種姓經』的成立,是很遲的了。『法顯傳』說:竭叉有佛的唾壺(5)。與 法顯同時的智猛,也在「奇沙國見佛文石唾壺」(6)。竭叉即奇沙,約在Wakhan谷附近。這是 [P87] 中國僧侶西行所見到的遺物。佛的遺物,散布在各地,受到尊敬,大致情形如此。
佛的遺物中,佛缽受到了最隆重的敬奉。『法顯傳』說:「可容二斗許。雜色而黑多,四際 分明。厚可二分,瑩澈光澤」(7)。『高僧傳』智猛傳說:「見佛缽光色紫紺,四際盡然」(8)。佛 缽是青黑而帶有紫色的。所說的「四際分明」,「四際盡然」,是傳說佛成道而初受供養時,四 天王各各奉上石缽。佛將四缽合成一缽,在缽的邊沿上,仍留下明顯的四層痕跡。四天王奉缽, 是佛教界共有的古老傳說。據『法顯傳』說:「佛缽本在毘舍離,今在犍陀衛」(9)。佛缽從東方 的毘舍離Vais/a^li^傳到北方的犍陀衛(即健陀羅),是貴霜王迦膩色迦Kanis!ka時代, 西元二世紀的事(10)。西元五世紀初,法顯去印度時,佛缽就在北方。但古來傳說佛缽的所在地, 極不一致。或作「弗樓沙」,即犍陀羅王都布路沙布邏Purus!apura(11)。或說在罽賓(12),罽賓 是犍陀羅一帶的通稱。或說大月氏(13),就是貴霜王朝。所以雖所說不一,其實是同一地區。惟有 鳩摩羅什Kuma^raji^va在沙勒頂戴佛缽(14),與其他的傳說不合。這可能印度就有此歧說,如 『德護長者經』卷下(大正一四•八四九中)說:
「我缽當至沙勒國,從爾次第至大隋國」。
佛法由東南而到北印度,可能由此引出,預言佛缽也要經西域來中國。這一佛缽移動來中國 的預言,也見於『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•八六五下)說: [P88] 「法顯在此(師子)國,聞天竺道人於高座上誦經云:佛缽本在毘舍離,今在犍陀衛。竟 若干百年,當復至西月氏國。若干百年,當至于闐國。住若干百年,當至屈茨國。若干百 年,當復來到漢地」。
這是大同小異的傳說。其中,從毘舍離到犍陀羅,是事實。到沙勒,或說于闐,中國,是沒 有成為事實的預言。在西元五世紀末,寐吱曷羅俱邏Mihirakula王侵入北印度,佛缽被破碎 了,碎缽又傳入波刺斯(15),以後就失去了蹤跡。從佛缽的預言,可見佛缽在佛教界受到的尊重。
註【12-001】『本生』(南傳三四•一五四──一七二)。
註【12-002】『佛種姓經』(南傳四一•三六一──三六二)。
註【12-003】『大唐西域記」卷一(大正五一•八七二下)。又卷二(大正五一•八七九上──下)。
註【12-004】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•八五八中──八五九上)。
註【12-005】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•八五七下)。
註【12-006】『出三藏記集』卷一五(大正五五•一一三中)。
註【12-007】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•八五八中──下)。
註【12-008】『高僧傳』卷三(大正五0•三四三中)。
註【12-009】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•八六五下)。
[P89]
註【12-010】 東國王亡失佛缽,見『佛滅度後棺斂葬送經』(大正一二•一一一四下)。月氏國王伐中天竺,取得佛缽
,見『馬鳴菩薩傳』(大正五0•一八三下);『付法藏因緣傳』卷五(大正五0•三一五中) 。
註【12-011】『高僧法顯傳』(大正五一•八五八下)。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二(大正五一•八七九中)。
註【12-012】『高僧傳』卷三(大正五0•三四三中、三三八下)。
註【12-013】『水經注』引竺法維說。
註【12-014】『高僧傳』卷二(大正五0•三三0中)。
註【12-015】『蓮華面經』卷下(大正一二•一0七五下──一0七六上)。『大唐西域記』卷二(大正五一•八七九下)
。又卷一一(大正五一•九三八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