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妙雲集上編之二『寶積經講記』
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



丙二 習甚深中觀
丁一 明正觀真實
戊一 開示中觀
己一 標說 『如是迦葉!菩薩欲學是寶積經者,常應修習正觀諸法。云何為正觀?所謂真 實思惟諸法。』

  菩薩積集無邊正行的福智資糧,等到正行成就,也就是資糧位滿,要進 入加行位,正觀法性以趨入見道(登初地)了,所以接著說修習甚深中觀。 但並非以前不曾修習,早已是從聞而思,從思而修。不過進入加行位時,專 重於中觀的修習吧了!在這一大章中,也是先明菩薩的修習,再讚說菩薩的 [P93] 功德。明正觀真實中,分三科,第一是開示中觀。

  依本經及中觀家的意思,正觀、中觀、真實觀,為同一含義的不同名詞 。不邪為正,不偏(二邊)為中,不虛妄為真實。古稱中觀論為正觀論;叡 公又說:『以中為名者,照其實也』。所以佛法的中觀,不是摸稜兩可,協 調折中。而是徹底的,真實的,恰到好處的。中觀、正觀,都是觀察究竟真 理的觀慧。說到觀,梵語毘缽舍那。經上說:『能正思擇,最極思擇,周遍 尋思,周遍伺察,若忍、若樂、若慧、若見、若觀,是名毘缽舍那』。所以 觀與止的德用不同,是思擇的,推求的,觀察的。不過觀有世俗的,勝義的 不同;中觀是真實的思擇、推求,是勝義的觀。

  說到這裡,應知一般眾生的心識作用,都是不曾經過尋求真實,而只是 隨順世俗安立的。不要說常識的,就是科學、哲學,被稱為精密的,求真的 ,也不過是常識的精製。依據一些假定的原理,或以為「自明」的東西,來 假定、推論、證實。從沒有能夠不預存成見,不假定原理,真從現實事相去 [P94] 直探真實的。眾生的一般心境如此,所以無論是常識,或常識的精製品── 科學、哲學,都只能在相對世界中,尋求相對的真實(現代的相對論,也不 能例外),而不能徹見究竟的絕對真實。也就因此,不能徹了真實,所以不 能徹底解脫。唯有佛才能正覺了,解脫了(以此教化眾生,同得正覺、解脫 )。佛是從事事物物的緣起依存中,發見事物的矛盾對立,從此而深入透出 ,契入真實。這是不同於世間的一般思想方式,而有獨到的、特殊的觀法, 所以叫勝義觀。在修學時,雖還是眾生的虛妄識,但與一般的思想方式不同 ,不隨順世俗,而卻能順向於究竟的真實。有了這獨到的,不共世間的觀慧 ,所以能不落世間常情,豁破兩邊,直入真理。能契應絕對的真實,才能真 正的了脫生死。這是不同於世俗心境的甚深觀。說難呢,不論怎樣的聰明, 就是能從星球上來回,還不是世間常途,與此事無關。說容易呢,七歲沙彌 均提,愚笨如周利槃陀伽,都徹證了(沒有悲願方便,就成為小乘)。約世 俗心境所不能契入說,所以稱為甚深最甚深。龍樹菩薩綜集經中的深觀,而 [P95] 作中觀論,最完備的開示了中道的正觀,為求解脫的不二門(瑜伽大乘師, 對本章作十三種中道觀來解說,不及中觀大乘的精要)。

  世尊要開示中觀,先總標勸學說:「迦葉!菩薩欲學是寶積經」──法 門,那就常「常應修習正觀諸法」。寶積法門,不但是廣大正行,而更重要 的是甚深中觀,所以對於一切法(般若經中列舉一切法,從五蘊到佛無上菩 提),要或別或總的,常修正觀。但這句話,還不大明白,所以問「何為正 觀」?世尊解說為「真實思惟諸法」。真實就是正,思惟(尋思,思擇)就 是觀。意思說:思擇或尋伺一切法的究竟真實,才是正觀,這就是加行位菩 薩所應專修的中觀。

  
己二 別示
庚一 我空觀 『真實正觀者,不觀我、人、眾生、壽命,是名中道真實正觀。』

  思擇真實的中觀,就是空觀(龍樹作中觀論,而處處觀空)。大乘約我 [P96] 空、法空,作分別的思擇。我,是有情識的,如人、天、鬼、畜等都是。法 ,是特性的存在;是我所依的,我所有的。約世俗的複合物說,如山河大地 ,血肉筋骨,都是我所依的法。血肉筋骨、以及衣、車、田、屋,為自己所 攝取的,就是我所有的法。約世俗的實法說,如極微、電子等,都是我所依 的法,依之而顯有我的存在。現在先觀我空。

  什麼是我?世間立有種種的名字(般若經舉十六名);本經與金剛經一 樣,舉四個名詞。我,是主宰義,就是自主的支配一切。人人願意自由作主 ,支配其他,直覺得有自主而能支配的自體。我是印度學術中重要術語之一 ,最為常用。人(這裡不是約人類的人說),是思惟義,有意識活動,覺得 有思惟的主體。眾生,意義為不斷受生死,覺得有歷受生死的主體。壽命或 作壽者,一期的生存為壽命,從而覺得有無限的生命自體。這些,本是世間 有情的現象之一,有意志力(權力意志),有思惟作用,有生死死生,有壽 命延續。但主宰的是誰?思惟者是誰?受生死者是誰?壽命者是誰?這些, [P97] 眾生的世俗心境,從來不曾徹見究竟,只是無始以來的習見,想當然的,認 為有自我、思惟等自體,而且非有不可。這到了哲學家、神教徒手裡,雖然 各說各的,大抵推論出微妙的,真常自在的神我(靈體),絕對主體之類。 其實,這種真常本淨的我,源於無始來的習見,成為生死的根源。所以佛陀 開示的「真實正觀」,要以種種觀門,來思擇這我、人、眾生、壽命了不可 得,也就是『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』。求我、人、眾生、 壽命的自性不可得,叫「不觀我、人、眾生、壽命」,並非閉起心眼,麻木 自己,不去觀他就算了。這樣的我不可得──我空,「是名中道實觀」;這 才是究竟的,徹底的,正確的體認。

  到底怎樣去觀察我不可得呢?經論中,約有無門、生滅門、自他門、一 異門、總別門、離合門──無量的觀門來思擇,門門通大道,都歸結於空不 可得。今試略舉即離門來觀察:如執有我自體的,推論起來,非實有、常有 、自有不可。但到底什麼是我呢?就是我們的身心嗎?還是離身心而別有我 [P98] 體呢?如就是身心,那身心是因緣所生,生滅無常,我也應該這樣了。果真 這樣,我為因緣所決定,不息變化,那就非常有、自有,也就不成其為我了 !如說就是身心,那到底是身、是心,還是身心的綜合。如是身,那我應同 於物質,不應有知覺了。如是心,那應與身體無關。如是身心的綜合,那就 是複合的假有,沒有真實自體了。假使說:離身心而別有我體,那怎麼知道 有我呢?世俗所說的我,無非是我見(眼)我聞(耳),我來我去(身), 我苦我樂(受),我想,我行,我知識;離了這些,怎麼知道有我呢?如與 身心截然別體,那怎麼會與身心有關呢!所以審諦觀察起來,求我了不可得 。一般人的著我,是由於無始來習見的影響,不自覺的認為一定有我。而哲 學家、神學家,推論為形而上的,本體論的真我,全屬於幻想的產物。佛正 覺了這,所以以執我為生死的根源,而無我為解脫的要門。

  
庚二 法空觀
辛一 蘊(處)界觀 [P99]

  
壬一 觀非常非無常
癸一 觀真實 『復次,迦葉!真實觀者,觀色非常亦非無常,觀受想行識非常亦非無常,是 名中道真實正觀。』

  本經的法空觀,略舉蘊(處)界,緣起來觀察。正觀法性空,略有二門 ,因為任何法的存在,都是待他顯己的。所以經論的正觀,或約自性以顯性 空,或約相待以明中道。沒有自性,名為空;不落二邊,稱為中。在本經本 節中,多約相待門說。

  觀非常非無常中,先觀真實,後顯中道。觀中,先就五蘊來觀察。色是 變礙義(物質),受是領納義(情緒作用),想是取像義(認識作用),行 是遷流造作義(意志作用),識是了別義(主觀心體)。色是物質的,受、 想、行、識是精神的。據佛的正覺開示,人生宇宙,不外這五事(無我)而 已。這五事的每一法中,含有非常多的法。如色中,有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 [P100] ,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地、水、火、風等。有麤的細的;過去的、現在的 、未來的等,種種的聚合為一,同名為色,所以叫色蘊;蘊是積聚的意思。 受、想、行、識,也是這樣。這五蘊,是佛對現實的大類分別,現在就依此 來觀察真實。

  世尊說:「迦葉!真實觀」是這樣的:「觀色非常亦非無常,觀受、想 、行、識非常亦非無常」。對色等五蘊,觀察得常與無常都不可得,那就「 名中道真實正觀」了。常與無常,到底是什麼意義?現實的色法、心法,都 有時間相的。從時間去觀察他,如前後完全一致,沒有一些兒差別,那就是 常(不變)。如前與後不同,生滅變異了,那就是無常。為什麼真實觀察起 來,非是常呢?常是沒有生滅變異可說的;而現實的色法、心法,無疑的都 在生滅、成壞、生死──變動不居的情況中,怎麼會是常呢?如果是常的, 那就一成不變,也就沒有因果生滅的現象了。所以常是倒見,真實觀察起來 ,常性是不可得的。這樣,應該是無常(生滅),佛不是也說『諸行無常』 [P101] 是法印(真理)嗎?的確,佛也以無常生滅來說明一切,也以無常為法印。 但佛是從如幻的世俗假名去說無常,是以無常而觀常性不可得的。所以說: 無常是『無有常』,是『常性不可得』。如執為實有生滅無常,那就與佛的 意趣不合,非落於斷見不可。如就世俗的觀察,當然有生滅無常(也是相續 )的現象。但如據此為實有而作進一步的觀察,就越來越有問題了。如析一 年為十二月,一月為三十日,昨日與今日,有了變異,當然可說是無常了。 再進一步,析一日為二十四小時,一小時為六十分,一分為六十秒:前秒與 後秒間,可以說無常嗎?一直推論到,分析到分無可分的時間點(『無分剎 那』),名為剎那。這一剎那,還有前後生滅相嗎?如說有,那還不是時間 的極點,而還可以分析。如說沒有,這一剎那就失去了無常相了。而且,這 樣的前剎那與後剎那,有差別可說嗎?如說沒有,那就成為常住,也就失去 時間相了。如說有,那前與後不同,失去了關聯,也就成為中斷了。所以一 般思想(不離自性見)下的無常生滅,如作為真實去觀察,非落於斷見不可 [P102] 。如色等法是有實性的,那就以常無常觀察,應可以決定。而實常與無常都 不可得,所以法性本空。佛說無常以遮常見,如執為實有,即違反佛意。所 以說:『常與無常,俱是邪見』。

  
『復次,迦葉!真實觀者,觀地種非常亦非無常;觀水、火、風種非常亦非無 常,是名中道真實正觀。』

  再以界來觀察。界,後代論師,舉十八界為代表,而在阿含及古典阿毘 曇中,實以六界為主。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──六界,或譯為六種(中 論也這樣),是種類差別的意思。本經略舉四大來觀察,四大約色法(物質 )所依的通遍特性說。地是堅性,有任持的作用。水是濕性,有凝攝的作用 。火是熱性,有熟變的作用。風是動性,有輕動的作用。一切物質,在凝聚 到堅定,熟變(分化)到輕動的過程中。審細觀察起來,這是一切色法內在 的通性(所以叫大),是一切色法所不能離的,所以稱四大為『能造』(色 法依之而成立),說『四大不離』。 [P103]

  依「真實觀」察起來,「觀地種非常亦非無常,觀水火風種非常亦非無 常」。能這樣的觀察,「是名中道真實正觀」。為什麼非常非無常呢?如是 常的,那就應性常如一,而沒有四大可說。有四大差別,有四大作用的起滅 增減,怎麼可說是常呢?如果說是無常,那堅性應可以化為濕性……熱性也 可以化為濕性、堅性了。這樣,就不能說是界,界是『自性不失』的意義呢 !所以,觀四大非常非無常,顯得四大是如幻假名,而沒有實性可得了。

  
癸二 顯中道 『所以者何?以常是一邊,無常是一邊;常無常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,是名 中道諸法實觀。』

  在文句上,是承觀四界而來。而意義上,是總承蘊與界的觀察而來。這 樣的觀非常非無常,為什麼名為中道真實正觀呢?「以常是一邊,無常是一 邊」;邊有偏邪非中非正的意思。即不落二邊,那當然是中道正觀了。不落 二邊,這又是什麼意思呢?眾生心有戲論,於一切意象,一切言說,都是相 [P104] 對的,順世俗的,不著於常即著無常的。現在從真實去觀察,了得常與無常 都不可得。觀心漸深時,觀心上的常無常相,起滅不住而了無實性。久之, 常無常不現,空相現前。再進,空相也脫落了,超越了一切相對的能所、彼 此、時空、數量,而現證真實。所以說:「常無常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」 。就是從常與無常的相對中透出,而現證無色無形的中道。依瑜伽論有六句 ,本譯但出四句:一、無色,這不是色根識所得的。二、無形(相),既不 是五根識所得,也就不是色等五塵相了。三、無明,這也不是意根識所明了 的。四、無知,也不是雜染的有漏識所知的。這四句,說明了不落二邊,非 有漏心識所得,而唯是般若現證的。般若經說:『慧眼於一切法都無所見』 ,這就是真見道的現證,「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」。

  本經的中道實觀,重於此(與般若經同)。現證以後,起方便智;五地 以上,才得真俗並觀的中道,那是進一步的中道了。

  
壬二 觀非我非無我 [P105] 『我是一邊,無我是一邊;我無我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,是名中道諸法實觀 。』

  再以我無我門來觀察。這也應有觀蘊、觀界非我亦非無我等文。經文但 直顯中道,准上文可知。

  隨世俗說,因緣和合而成的,有心識的眾生,就是我。眾生妄執有實我 ,所以佛常說諸法無我。但「我是一邊,無我是一邊」,都是世俗的,相對 的。如作為真實觀時,那不但我不可得(如上文我空觀所說),無我也不可 得了。為什麼呢?佛說無我,是我性不可得。眾生儘管沒有實性,而如幻眾 生的因果相續,生死不已,是宛然而有的,所以說:『畢竟空中,不礙眾生 』。所以如從即空的世俗如幻來說,不能說沒有(假名)我。如從即幻的性 空,勝義自證來說,那不但沒有我相,也沒有無我相可得。能這樣的超越「 我無我」二邊,通達「是中無色無形無明無知,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」。

  
壬三 觀心非實非非實 [P106] 『復次,迦葉!若心有實是為一邊,若心非實是為一邊;若無心識,亦無心數 法,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。』

  再以心的實不實門來觀察。我,是如幻身心的綜和,而核心是心識。所 以有的經論,就依心識立我。現在來觀察心識,是實有呢,非實有呢?這可 以作二釋:一、如心沒有自體,待境界緣而生;或依根身(生理組織)而有 心識,如順世外道等說,那心是非實有了。如雖然依根緣境,而心有他的自 性;或分析心聚,而得心與心所等一一自性,如阿毘曇論師所說,那心是實 有了。二、如從無始以來,心是虛妄分別的,那是非實了。如有不滅的常心 ,那是實了。現在佛告訴「迦葉!若心有實,是為一邊;若心非實,是為一 邊」。實與非實,是世俗的相對安立。如作為真實的,那是常是實,也就不 必待緣而有了;或不待修行而早就覺證了。虛妄無實的,也就等於龜毛兔角 了!所以就世俗說,心如幻化,緣起而有,不能說是實,也不能說非實。約 勝義說,實與非實,都是名言假立,勝義中是了不可得的。這樣,在真實觀 [P107] 時,能「若無心識,亦無心數法,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」了。心識,是心王, 即六識(七識、八識)。心數,新譯作心所。心中所有種種的心用,繫屬於 心的,名為心所。中道真實觀中,心心所不可得,也如解深密經所說:『若 諸菩薩,於內各別,如實不見阿陀那,不見阿陀那識;不見阿賴耶,不見阿 賴耶識;不見積集,不見心;不見眼色及眼識……不見意法及意識:是名勝 義善巧菩薩』。

  
壬四 例觀諸門 『如是善法、不善法,世法、出世法,有罪法、無罪法,有漏法、無漏法,有 為法、無為法,乃至有垢法、無垢法,亦復如是離於二邊,而不可受,亦不可說 ,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。』

  再例觀種種相對的二門。一、「善法、不善法」:凡順於法(理)的, 有益於他的,能得未來世出世樂的,名為善法。反之,不順於法的,有損於 他的,能招感未來苦果的,名不善法。二、「世法、出世法」:繫屬於三界 [P108] 生死的,叫世間法。如心離繫縛,一切無漏的心行功德,名出世法;出是超 勝的意義。三、「有罪法、無罪法」:罪是過失;心有所取著,取著的都有 過失,名有罪法。如心無所著,無所得,名無罪法。四、「有漏法、無漏法 」:漏是煩惱的別名。能起煩惱,能增益煩惱的,叫有漏法。如不能增益煩 惱的,名無漏法。五、「有為法、無為法」:遷流造作的,也就是有生有滅 的,叫有為法。不生不滅的,名無為法。六、「有垢法、無垢法」:垢是垢 染;這與有罪、無罪法一樣。經論所說相對的二法門,非常多,本經且略舉 六門。這一切,如觀察而能達到「離於二邊」,不是有漏心行所行的,所以 「不可受」,受是取的異譯。也不是文字言說的境界,所以「不可說」。能 這樣,「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」。

  
壬五 觀非有非無 『復次,迦葉!有是一邊,無是一邊;有無中間,無色無形無明無知,是名中 道諸法實觀。』 [P109]

  末了,再以有無門來觀察。有無是一切見的根本,所以以此門來結束。 眾生為無始以來的自性見所蒙惑,所以不是執有,就是執無。要說有,就非 實有不可;如說非實有,就以為什麼都沒有了。雖然,眾生也承認假有,但 在說假有時,當下就肯定了實有,也就是假有依實有而有。『依實立假』, 是眾生的見解。『一切是假有』,這是眾生情見所不能想像,也不能肯認的 。所以在眾生的心境中,推求到究竟,不是實有,就是什麼都沒有(無)了 。佛在阿含的化迦旃延經中,已明確的以緣起來遮破這有無二見了。從一切 法去觀察,如真的是實有,那就不必依待因緣了。如真的沒有,也就用不著 因緣了。而世間一切是緣起的,幻幻相依,幻幻相攝,從緣起如幻的起滅中 ,不著有見與無見。所以本經說:「有是一邊,無是一邊;有無中間,無色 無形無明無知,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」。

  
辛二 緣起觀
壬一 敘緣起 [P110] 『復次,迦葉!我所說法,十二因緣: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 六入,六入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死憂悲苦 惱:如是因緣,但為集成是大苦聚。若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故識滅,識滅故名色 滅,名色滅故六入滅,六入滅故觸滅,觸滅故受滅,受滅故愛滅,愛滅故取滅, 取滅故有滅,有滅故生滅,生滅故如是老死憂悲眾惱大苦皆滅。』

  因緣,新譯作緣起,是為緣能起的意思。世尊依緣起而覺悟,也依緣起 而說法。所以如來常說:『我說緣起』;也就是本經說的:「我所說法,十 二因緣」。佛說法不離緣起,而最常用的是十二緣起,一般稱之為業感緣起 。其實,佛以生死及解脫為問題核心,而十二緣起,就圓滿的開顯了這個問 題。所以十二緣起有二門:一、流轉門,如說:「無明緣行……但為集成是 大苦聚」,這說明了生死相續的生死序列。果必從因,推求觀察生死苦果的 因緣而到達無明,也就是發見了無限生死的癥結所在。在『此有故彼有,此 生故彼生」的緣起法則下,顯示了生死流轉的現實。二、還滅門,如說:「 [P111] 無明滅則行滅……如是老死憂悲眾惱大苦皆滅」。既然是果必從因,依因有 果,那就發見了解脫的可能;也就是因滅果就滅,無因果不生了。在『此無 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』的緣起法則下,開顯了涅槃還滅的真實。生死與解脫 ,都依十二緣起而開顯,這是如來說法的肝心!

  現在來略為解說。一、無明:是一切煩惱的通性,最根本最一般的,如 般若經說:『諸法無所有,如是有;如是無所有,愚夫不知,名為無明』。 一切法是本無自性的,是從緣而現為這樣的。這樣的從緣而有,其實是無所 有──空的真相;如不能了達,就是無明。眾生在見聞覺知中,直覺的感到 一一法本來如此,確實如此。既不能直覺到緣有,更不知性空。這種直覺的 實在感,就是眾生的生死根源──無明。二、行:行是造作遷流的意思,指 依無明而起的身心活動。約性質說,有罪行、福行、不動行;約所依說,有 身行、語行、意行。身心動作及引起的動力(業),名為行。三、識:泛稱 一切生死的因緣,是煩惱與業。約這一生來說,新生命開始最初的一念心, [P112] 名為識。四、名色:依人類的胎生來說:識是父母精血結合的最初心。依之 而引起生理的(色)、心理的(名)開展,在六根未成就位,名名色。五、 六入:新譯六處,即六根,為六識生起的所依處。胎兒漸長,有眼、耳等六 根相現,名六入。六、觸:等到胎兒出生,與境相觸,引起身心的活動,名 觸。七、受:受是領納。嬰兒漸大,受用受學,受苦受樂等,名受。八、愛 :到了成人,性欲發動,而開始男女的染愛,名愛。九、取:到了壯年,為 了生活,為了事業,爭名爭利爭權,追求外在的一切,佔有他,支配他,名 取。十、有:在愛取的活動中,造成或善或惡的種種業,成為未來新生命的 潛力,名有。十一、生:依現生的煩惱發業,因業力而又有未來新生命的開 始,名生。十二、生了,無論如何,跟著來的,是老是死。這樣,在生死過 程中,因果鉤引,展轉相生,充滿了憂慮、悲哀、苦痛、熱惱。生死相續, 只是無限苦惱的大集合而已!

  
壬二 顯中道 [P113] 『明與無明,無二無別,如是知者,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。如是行及非行,識及 所識,名色可見及不可見,諸六入處及六神通,觸及所觸,受與受滅,愛與愛滅 ,取與取滅,有與有滅,生與生滅,老死與老死滅,是皆無二無別;如是知者, 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。』

  佛說緣起,本就是開示中道的,所以阿含經中,一再說:『離是二邊說 中道,所謂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無明緣行……』如化迦旃延經說:『 佛弟子見緣起生,不起無見;見緣起滅,不起有見。因為緣起是世俗的,如 幻的生滅,所以不落二邊,契入中道。但有些佛弟子,見佛說十二緣起,流 轉還滅,就執有無明等自性,以為實有生滅可得。這樣的與佛的意趣相反, 所以佛又不得不說:『無無明,亦無無明盡(盡與滅相同);乃至無老死, 亦無老死盡』。本經也就依十二緣起的流轉還滅,來顯示本性空的中道。

  說到無明,就離不了明,無明待明而安立。無明是愚癡,明就是般若。 「明與無明」,是相待的假名,了無自性;以本性空寂,所以「無二無別」 [P114] 。煩惱與菩提,都空無自性。能通達煩惱的自性不可得,就是菩提;如取著 菩提相,就是煩惱,所以說煩惱即菩提。能「如是知」,「是名中道諸法實 觀」。

  「行及非行」:非行是非造作性。如思是行,受想等非行;善惡法是行 ,無記法非行;有漏法是行,無漏法非行。「識及所識」:所識是所知識的 ,是認識的對象;識不能離所識而存在。「名色可見及不可見」:名是受想 行識,色是色。大概來說,名是不可見的,色是可見的。審細的分別起來, 色中的色是可見的;聲、香、味、觸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也是不可見的 。或者說:五根為天眼所見。「諸六入處及六神通」:眾生的六入(六根, 為生識的所依處),眼但能見色,耳但能聞聲,限礙不通。聖者到六根自在 互用,即成六神通。如約一般的六通說:天眼通與眼,天耳通與耳有關;神 境通與身有關;他心、宿命、漏盡通與意有關。「觸及所觸」:觸是根、境 、識──三和,有觸就有所觸的。「受與受滅」,到「老死與老死滅」,正 [P115] 約流轉還滅的相待說。這一切都是相待的,由於本性空寂,所以「皆是無二 無別」。能「如是知」,「是名中道諸法實觀」。


[回總目次][讀取下頁] [讀取前頁]